第九十七章 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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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葛玄的這場喪事從當天晚上開始布置,第二天天還未亮就正式小殮、報喪。
    所謂的小殮就是為死者穿衣換鋪蓋。
    漢朝的喪事有一整套完整的流程,包括淨身、焚香、報喪、停靈、守靈、大殮、出殯、下葬等等十幾個步驟。
    後世現代這些程序算是簡化了許多,一般喪事也就舉辦三到七天,而在古代流程會非常繁瑣。
    普通百姓家可能沒那麽複雜,但從寒門到士族再到官宦、諸侯以及天潢貴胄,幾乎是地位越高,喪事的流程就越麻煩,辦理的時間也會越長。
    曆史上漢靈帝的喪事就辦了差不多兩個月,而更久遠些的春秋時代,由於道路不通暢,周天子死後甚至可能要停靈一年之久,等待全國各地的諸侯千裏迢迢過來吊唁。
    諸葛家雖然不是什麽大家族,但祖上也出過司隸校尉這樣的兩千石,比寒門和豪強稍微好一點,算是底層世家,所以主家在辦喪事時的流程也會稍稍繁瑣些。
    隻是沒有想到才剛剛開始第一天辦喪事就出現了一點小問題。
    第二天天還未亮,一夜沒有休息的諸葛亮就從叔父的房間走出來,昨夜叔父的好友們都已經離開了,就隻有沈晨還陪著他。
    諸葛亮先去洗漱了一下,等他從後院出來的時候,就看到沈晨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站在了他身後。
    “阿弟。”
    “兄長。”
    沈晨有些擔心地看著他道:“一夜沒睡,今日還要停靈報喪,你要注意身體才行,好歹稍微睡會。”
    諸葛亮強撐著擺擺手道:“無妨,叔父病逝,我昨夜也是想睡也睡不著。”
    “嗯。”
    沈晨點點頭道:“我家宗族遷至南陽後,為家族死難的數十丁口舉辦過大量喪事,我也算是頗有經驗,你若是想休息一會兒,我來幫襯你一下吧。”
    “好。”
    諸葛亮勉強露了個笑臉:“那就等我累了的時候你幫我接待客人就行。”
    “明白。”
    二人說著就走回了房間。
    門外有小童蹲守門口,昏昏欲睡。
    諸葛亮把他叫醒,讓他去把家裏幾個健壯男仆叫來。
    喪事流程是有嚴格規定的,前一日新故必須照舊,也就是逝去的人要像生前一樣躺在自己的床上讓他安息最後一夜。
    這個習俗叫做“挺喪”,然後到第二天清晨就要開始“小殮”,也就是為逝主擦洗身體換上殮服。
    過了片刻六個青壯男仆來到房間,其中一個還打著哈欠,臉上頗有些不耐煩的神色。
    諸葛亮吩咐道:“你們把叔父抬到後院廳內,打一盤熱水,為叔父擦洗身體,換上新衣。我寫了一些喪謁,午後你們就去城裏,按照謁上寫的姓名一一去主家拜訪,知道了嗎?”
    “唯。”
    幾個奴仆紛紛應是。
    但那個打哈欠的奴仆聽到自己要為諸葛玄擦洗身體,還要去襄陽到處跑報喪,頓時就不樂意了,說道:“大郎,我能不做嗎?”
    “嗯?”
    諸葛亮目光威嚴地掃視他一眼,詫異道:“你患疾了?”
    奴仆搖頭道:“沒有,隻不過當初大夫買丁了時,券約隻寫明看家,沒有約定要給大夫擦洗身體,出家進城送喪謁呀。”
    聽到這句話,沈晨和諸葛亮對視一眼,兩個人的眉頭同時皺了起來。
    遇到懶奴了。
    秦漢開始就基本已經廢除奴隸製,走向封建社會。但這並不代表奴隸已經完全不存在,至少一直到清朝,奴仆都是古代權貴的財產象征。
    漢末自然保留了一定奴隸文化,四世三公的袁氏奴仆無數,頂尖豪門要是沒有數千奴仆那都不好意思出門。普通世家大族,有個幾百上千人的奴仆是常有的事情,就連糜竺這樣一個徐州富商,奴仆都上萬。
    諸葛氏雖然家道中落,但諸葛亮的父親以前畢竟也是一位郡丞,泰山郡的二把手,基本的社會地位和財富還是不會少,因此家中有數十個奴仆,其中又以男仆居多。
    後來諸葛瑾當家,考慮到自己目前隻有十五歲,加上繼母獨自孤寡,男仆太多恐主弱奴強惹人非議,所以賣掉了大部分男仆,隻留下四個忠奴。
    其餘剩下的奴仆則多以童仆為主,男仆可以做一些體力勞動,童仆則陪伴兩個幼弟讀書,侍奉郎君,為主家做一些簡單的雜事。
    諸葛玄來徐州接諸葛亮他們的時候,諸葛瑾分家去了江東,順便帶走了那四個成年男仆。
    到荊州之後,因為家族要重新開始,服侍起居、建造房屋、開墾田地、養殖牲畜等等都需要大量體力勞動,因此諸葛玄雇傭了大量當地鄉民用於建設,同時又買了六個男仆來管理這些事情。
    古代大戶人家蓄養奴仆其實更喜歡從小開始培養,這樣忠誠度會高很多,因此就有了家奴這樣的稱呼。
    而新買的奴仆忠誠度不夠,對他太好容易恃寵而驕,對他不好可能會棄家逃跑。所以兩漢時期,特別是西漢末年和東漢末年,主奴之間的糾紛非常多。
    諸葛家原來的男性家奴都被諸葛瑾帶走,現在的家奴多是七八歲十幾歲的孩子,隻有這新買的六個奴仆是年輕青壯,才需要他們出人出力。
    結果倒是沒想到有個男仆居然是個懶奴。
    之前這些男仆在外管理諸葛玄置辦的產業,內宅則主要由諸葛家的童仆在打理,隻有要用到重體力活的時候,才會叫這些男仆過來,所以諸葛亮雖然知道這些男仆,但關係並不是很親近。
    而以前諸葛玄常年在劉表屬下為官,每日裏上班點卯,早出晚歸,也沒有時間來管理這些奴仆,導致在他死後,居然有一名懶狗奴仆想要推卸職責,頂撞主家。
    雖說這樣的事情其實很常見,在北方諸侯爭霸的時候,由於官府秩序崩潰,盜賊橫生,法製破敗,大戶人家即便是奴仆逃跑,也鮮少有人能管。
    特別是黃巾之亂以及董卓之亂這段動蕩時期,主奴之間的矛盾爆發非常激烈。
    偶爾還會有老主人病逝,新主人太年輕,主弱奴強,反倒被家奴霸占了主家財產的事情,甚至在黃巾之亂的時候,不乏有奴仆噬主,參加起義軍殺死了自己的主家。
    但這裏可是荊州。
    劉表治下還算安穩,法治森嚴,官府的掌控力充足。
    如果這個叫丁了的奴仆以為諸葛玄死後,諸葛亮一個十多歲的孩子當不了家,他可以欺淩幼主,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聽到丁了的話之後,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會兒,便扭頭看向沈晨問道:“阿弟,你缺奴仆嗎?”
    沈晨頓時心領神會,對門外的小童說道:“阿奴,你去把沈奇和鄧皮叫進來。”
    “唯。”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麵跑。
    沈奇和鄧皮並不是他的奴仆,而是鄧沈二氏的遠房親屬,專門保護沈晨的兩個保鏢。
    丁了納悶不已,問道:“大郎是要賣了丁了嗎?”
    諸葛亮懶得搭理他。
    過了片刻,沈奇和鄧皮進來,問道:“小郎,喚我們何事?”
    “把他摁住。”
    沈晨指著那丁了說道。
    沈奇鄧皮魁梧有力,聽到沈晨的話,立即凶神惡煞地向著丁了撲去,將他摁倒。
    周圍其他奴仆都不敢作聲。
    奸詐狡猾的奴仆畢竟是少數,老實人還是居多。
    丁了當即大喊道:“大郎,丁了犯了什麽錯,為什麽要抓我。”
    諸葛亮也不理他,隻是對阿奴說道:“阿奴,你去把丁了的券約拿來。”
    券約就是所謂的主仆契約,也可以稱為奴隸契約,有這張契約就可以證明主仆關係,而且裏麵還做了一些相關規定。
    比如說明確奴仆的一些職責。
    隻不過因為篇幅有限,所以具體內容會比較籠統,如丁了的券約當中就隻是規定讓他看家,確實沒有規定必須要給死去的主人擦洗身體。
    但問題在於券約之所以不寫詳細內容是記載不便,當時的社會規矩就是主人的命令仆從必須要聽,即便是沒有在券約上寫明也得遵守,因此丁了其實就是想鑽法律的漏洞偷懶。
    很快阿奴把丁了的契約拿來,是一卷竹簡,這份竹簡在當地的官府當中還有一卷備份,所以也不怕被偷走。
    而且主人是可以拿這份竹簡與別人私下進行買賣的,隻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後向官府備案通報一聲即可,因此券約對於奴仆來說非常重要,俗稱賣身契。
    諸葛亮從阿奴手裏接過竹簡,掃了一眼內容,便對沈晨說道:“阿弟,你看看吧。”
    沈晨接過來看了一眼,是一份很正式的券約,當初諸葛玄以一萬八千五銖錢將丁了買來,裏麵的內容規定確實比較籠統,便拿著竹簡對丁了說道:“是不是要想使喚你,便必須上券;不寫入券內的話,你便什麽都不做?”
    “那是當然,要以券為憑證。”
    丁了咬死了這句話。
    一般來說,主人家如果有權勢,奴仆是不會這樣懶惰的,因為即便是把奴仆是殺了,主人家也不過是賠些錢財,不需要抵命。
    問題是蠢貨到處都有,兩漢時期光史料記載像丁了這類的愚蠢奴仆不計其數。
    再加上諸葛玄剛死,丁了覺得新主人年幼可欺,這才想偷懶罷工,卻是不知道諸葛亮剛剛成為家主,正要治家立威,樹立自己的威嚴,他就上杆子撞上,自己找死怨不得誰。
    二人互相對視一眼,沈晨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念一遍:建安二年三月八日,新野男子沈晨,從襄陽隆中男子諸葛亮處,買亡叔時戶下壯奴丁了,決賈兩萬。奴當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
    “自三月九日起,晨起灑掃,食了洗滌。居當穿臼縛帚,裁盂鑿鬥。浚渠縛落,鉏園斫陌。杜髀埤地,刻木為架。屈竹作杷,削治鹿盧。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日,織履作粗,黏雀張烏。結網捕魚,繳雁彈鳧。登山射鹿,入水捕龜。後園縱養,雁鶩百餘。驅逐鴟鳥,持梢牧豬。種薑養芋,長育豚駒。糞除堂廡,餒食馬牛。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一日,被堤杜疆,落桑皮棕。種瓜作瓠,別茄披蔥。焚槎發疇,壟集破封。日中早慧火,雞鳴起舂。調治馬戶,兼落三重。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二日......”
    才說完買下丁了第三天要幹的活,第四天的活還沒說出口,丁了就已經撲通跪下,不斷磕頭,口中喊道:“小郎不要再說了,這些活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做一日,十日的活怎麽能一日做完呢?小郎這是要打死丁了呀。”
    沈晨看了眼諸葛亮,諸葛亮冷然道:“既是如此,汝知錯否?”
    丁了連打自己幾個耳光,眼淚鼻涕一起往下流,向諸葛亮連連磕頭道:“丁了知錯了,丁了以後一定聽大郎的話,實在不敢作惡了。”
    “那就笞你十鞭,以儆效尤。”
    諸葛亮看向其餘奴仆道:“爾等把他拉下去笞十鞭,不可怠慢,我要看到見血。”
    眾奴仆頓時心中戚戚,知道新家主雖然年幼,可治家嚴謹,萬不能欺,於是連忙拖了丁了出去,就在院子裏將他捆起來,當著諸葛亮的麵打了他十鞭,每鞭都極重,鞭鞭見血。
    一旁沈晨心中讚歎自己兄長好手段,恩威並施,自己說要笞百鞭,他降到了十鞭,既懲罰了懶奴,又不至於讓懶奴心有怨恨,手段高明。
    很快丁了就被拖了回來,跪倒在諸葛亮麵前,不僅不敢心懷怨念,還不斷叩謝他的恩典,鼻涕眼淚直流。
    畢竟壞人是沈晨做了,沈晨那張契約,完全是把他往死裏搞,如果諸葛亮真的把他賣給了沈晨,丁了還不如死了算了,因此他像是從鬼門關裏逃出來了一樣,即便是被打了十鞭子,也反而是感恩於諸葛亮救了他一命。
    諸葛亮讓他立即去做事,丁了等奴仆於是都不敢怠慢,連忙按照他吩咐的行動,自此諸葛亮才當家的第一天,就震懾了所有奴仆,整治了家風。
    特別是黃巾之亂以及董卓之亂這段動蕩時期,主奴之間的矛盾爆發非常激烈。
    偶爾還會有老主人病逝,新主人太年輕,主弱奴強,反倒被家奴霸占了主家財產的事情,甚至在黃巾之亂的時候,不乏有奴仆噬主,參加起義軍殺死了自己的主家。
    但這裏可是荊州。
    劉表治下還算安穩,法治森嚴,官府的掌控力充足。
    如果這個叫丁了的奴仆以為諸葛玄死後,諸葛亮一個十多歲的孩子當不了家,他可以欺淩幼主,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聽到丁了的話之後,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會兒,便扭頭看向沈晨問道:“阿弟,你缺奴仆嗎?”
    沈晨頓時心領神會,對門外的小童說道:“阿奴,你去把沈奇和鄧皮叫進來。”
    “唯。”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麵跑。
    沈奇和鄧皮並不是他的奴仆,而是鄧沈二氏的遠房親屬,專門保護沈晨的兩個保鏢。
    丁了納悶不已,問道:“大郎是要賣了丁了嗎?”
    諸葛亮懶得搭理他。
    過了片刻,沈奇和鄧皮進來,問道:“小郎,喚我們何事?”
    “把他摁住。”
    沈晨指著那丁了說道。
    沈奇鄧皮魁梧有力,聽到沈晨的話,立即凶神惡煞地向著丁了撲去,將他摁倒。
    周圍其他奴仆都不敢作聲。
    奸詐狡猾的奴仆畢竟是少數,老實人還是居多。
    丁了當即大喊道:“大郎,丁了犯了什麽錯,為什麽要抓我。”
    諸葛亮也不理他,隻是對阿奴說道:“阿奴,你去把丁了的券約拿來。”
    券約就是所謂的主仆契約,也可以稱為奴隸契約,有這張契約就可以證明主仆關係,而且裏麵還做了一些相關規定。
    比如說明確奴仆的一些職責。
    隻不過因為篇幅有限,所以具體內容會比較籠統,如丁了的券約當中就隻是規定讓他看家,確實沒有規定必須要給死去的主人擦洗身體。
    但問題在於券約之所以不寫詳細內容是記載不便,當時的社會規矩就是主人的命令仆從必須要聽,即便是沒有在券約上寫明也得遵守,因此丁了其實就是想鑽法律的漏洞偷懶。
    很快阿奴把丁了的契約拿來,是一卷竹簡,這份竹簡在當地的官府當中還有一卷備份,所以也不怕被偷走。
    而且主人是可以拿這份竹簡與別人私下進行買賣的,隻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後向官府備案通報一聲即可,因此券約對於奴仆來說非常重要,俗稱賣身契。
    諸葛亮從阿奴手裏接過竹簡,掃了一眼內容,便對沈晨說道:“阿弟,你看看吧。”
    沈晨接過來看了一眼,是一份很正式的券約,當初諸葛玄以一萬八千五銖錢將丁了買來,裏麵的內容規定確實比較籠統,便拿著竹簡對丁了說道:“是不是要想使喚你,便必須上券;不寫入券內的話,你便什麽都不做?”
    “那是當然,要以券為憑證。”
    丁了咬死了這句話。
    一般來說,主人家如果有權勢,奴仆是不會這樣懶惰的,因為即便是把奴仆是殺了,主人家也不過是賠些錢財,不需要抵命。
    問題是蠢貨到處都有,兩漢時期光史料記載像丁了這類的愚蠢奴仆不計其數。
    再加上諸葛玄剛死,丁了覺得新主人年幼可欺,這才想偷懶罷工,卻是不知道諸葛亮剛剛成為家主,正要治家立威,樹立自己的威嚴,他就上杆子撞上,自己找死怨不得誰。
    二人互相對視一眼,沈晨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念一遍:建安二年三月八日,新野男子沈晨,從襄陽隆中男子諸葛亮處,買亡叔時戶下壯奴丁了,決賈兩萬。奴當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
    “自三月九日起,晨起灑掃,食了洗滌。居當穿臼縛帚,裁盂鑿鬥。浚渠縛落,鉏園斫陌。杜髀埤地,刻木為架。屈竹作杷,削治鹿盧。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日,織履作粗,黏雀張烏。結網捕魚,繳雁彈鳧。登山射鹿,入水捕龜。後園縱養,雁鶩百餘。驅逐鴟鳥,持梢牧豬。種薑養芋,長育豚駒。糞除堂廡,餒食馬牛。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一日,被堤杜疆,落桑皮棕。種瓜作瓠,別茄披蔥。焚槎發疇,壟集破封。日中早慧火,雞鳴起舂。調治馬戶,兼落三重。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二日......”
    才說完買下丁了第三天要幹的活,第四天的活還沒說出口,丁了就已經撲通跪下,不斷磕頭,口中喊道:“小郎不要再說了,這些活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做一日,十日的活怎麽能一日做完呢?小郎這是要打死丁了呀。”
    沈晨看了眼諸葛亮,諸葛亮冷然道:“既是如此,汝知錯否?”
    丁了連打自己幾個耳光,眼淚鼻涕一起往下流,向諸葛亮連連磕頭道:“丁了知錯了,丁了以後一定聽大郎的話,實在不敢作惡了。”
    “那就笞你十鞭,以儆效尤。”
    諸葛亮看向其餘奴仆道:“爾等把他拉下去笞十鞭,不可怠慢,我要看到見血。”
    眾奴仆頓時心中戚戚,知道新家主雖然年幼,可治家嚴謹,萬不能欺,於是連忙拖了丁了出去,就在院子裏將他捆起來,當著諸葛亮的麵打了他十鞭,每鞭都極重,鞭鞭見血。
    一旁沈晨心中讚歎自己兄長好手段,恩威並施,自己說要笞百鞭,他降到了十鞭,既懲罰了懶奴,又不至於讓懶奴心有怨恨,手段高明。
    很快丁了就被拖了回來,跪倒在諸葛亮麵前,不僅不敢心懷怨念,還不斷叩謝他的恩典,鼻涕眼淚直流。
    畢竟壞人是沈晨做了,沈晨那張契約,完全是把他往死裏搞,如果諸葛亮真的把他賣給了沈晨,丁了還不如死了算了,因此他像是從鬼門關裏逃出來了一樣,即便是被打了十鞭子,也反而是感恩於諸葛亮救了他一命。
    諸葛亮讓他立即去做事,丁了等奴仆於是都不敢怠慢,連忙按照他吩咐的行動,自此諸葛亮才當家的第一天,就震懾了所有奴仆,整治了家風。
    特別是黃巾之亂以及董卓之亂這段動蕩時期,主奴之間的矛盾爆發非常激烈。
    偶爾還會有老主人病逝,新主人太年輕,主弱奴強,反倒被家奴霸占了主家財產的事情,甚至在黃巾之亂的時候,不乏有奴仆噬主,參加起義軍殺死了自己的主家。
    但這裏可是荊州。
    劉表治下還算安穩,法治森嚴,官府的掌控力充足。
    如果這個叫丁了的奴仆以為諸葛玄死後,諸葛亮一個十多歲的孩子當不了家,他可以欺淩幼主,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聽到丁了的話之後,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會兒,便扭頭看向沈晨問道:“阿弟,你缺奴仆嗎?”
    沈晨頓時心領神會,對門外的小童說道:“阿奴,你去把沈奇和鄧皮叫進來。”
    “唯。”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麵跑。
    沈奇和鄧皮並不是他的奴仆,而是鄧沈二氏的遠房親屬,專門保護沈晨的兩個保鏢。
    丁了納悶不已,問道:“大郎是要賣了丁了嗎?”
    諸葛亮懶得搭理他。
    過了片刻,沈奇和鄧皮進來,問道:“小郎,喚我們何事?”
    “把他摁住。”
    沈晨指著那丁了說道。
    沈奇鄧皮魁梧有力,聽到沈晨的話,立即凶神惡煞地向著丁了撲去,將他摁倒。
    周圍其他奴仆都不敢作聲。
    奸詐狡猾的奴仆畢竟是少數,老實人還是居多。
    丁了當即大喊道:“大郎,丁了犯了什麽錯,為什麽要抓我。”
    諸葛亮也不理他,隻是對阿奴說道:“阿奴,你去把丁了的券約拿來。”
    券約就是所謂的主仆契約,也可以稱為奴隸契約,有這張契約就可以證明主仆關係,而且裏麵還做了一些相關規定。
    比如說明確奴仆的一些職責。
    隻不過因為篇幅有限,所以具體內容會比較籠統,如丁了的券約當中就隻是規定讓他看家,確實沒有規定必須要給死去的主人擦洗身體。
    但問題在於券約之所以不寫詳細內容是記載不便,當時的社會規矩就是主人的命令仆從必須要聽,即便是沒有在券約上寫明也得遵守,因此丁了其實就是想鑽法律的漏洞偷懶。
    很快阿奴把丁了的契約拿來,是一卷竹簡,這份竹簡在當地的官府當中還有一卷備份,所以也不怕被偷走。
    而且主人是可以拿這份竹簡與別人私下進行買賣的,隻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後向官府備案通報一聲即可,因此券約對於奴仆來說非常重要,俗稱賣身契。
    諸葛亮從阿奴手裏接過竹簡,掃了一眼內容,便對沈晨說道:“阿弟,你看看吧。”
    沈晨接過來看了一眼,是一份很正式的券約,當初諸葛玄以一萬八千五銖錢將丁了買來,裏麵的內容規定確實比較籠統,便拿著竹簡對丁了說道:“是不是要想使喚你,便必須上券;不寫入券內的話,你便什麽都不做?”
    “那是當然,要以券為憑證。”
    丁了咬死了這句話。
    一般來說,主人家如果有權勢,奴仆是不會這樣懶惰的,因為即便是把奴仆是殺了,主人家也不過是賠些錢財,不需要抵命。
    問題是蠢貨到處都有,兩漢時期光史料記載像丁了這類的愚蠢奴仆不計其數。
    再加上諸葛玄剛死,丁了覺得新主人年幼可欺,這才想偷懶罷工,卻是不知道諸葛亮剛剛成為家主,正要治家立威,樹立自己的威嚴,他就上杆子撞上,自己找死怨不得誰。
    二人互相對視一眼,沈晨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念一遍:建安二年三月八日,新野男子沈晨,從襄陽隆中男子諸葛亮處,買亡叔時戶下壯奴丁了,決賈兩萬。奴當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
    “自三月九日起,晨起灑掃,食了洗滌。居當穿臼縛帚,裁盂鑿鬥。浚渠縛落,鉏園斫陌。杜髀埤地,刻木為架。屈竹作杷,削治鹿盧。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日,織履作粗,黏雀張烏。結網捕魚,繳雁彈鳧。登山射鹿,入水捕龜。後園縱養,雁鶩百餘。驅逐鴟鳥,持梢牧豬。種薑養芋,長育豚駒。糞除堂廡,餒食馬牛。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一日,被堤杜疆,落桑皮棕。種瓜作瓠,別茄披蔥。焚槎發疇,壟集破封。日中早慧火,雞鳴起舂。調治馬戶,兼落三重。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二日......”
    才說完買下丁了第三天要幹的活,第四天的活還沒說出口,丁了就已經撲通跪下,不斷磕頭,口中喊道:“小郎不要再說了,這些活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做一日,十日的活怎麽能一日做完呢?小郎這是要打死丁了呀。”
    沈晨看了眼諸葛亮,諸葛亮冷然道:“既是如此,汝知錯否?”
    丁了連打自己幾個耳光,眼淚鼻涕一起往下流,向諸葛亮連連磕頭道:“丁了知錯了,丁了以後一定聽大郎的話,實在不敢作惡了。”
    “那就笞你十鞭,以儆效尤。”
    諸葛亮看向其餘奴仆道:“爾等把他拉下去笞十鞭,不可怠慢,我要看到見血。”
    眾奴仆頓時心中戚戚,知道新家主雖然年幼,可治家嚴謹,萬不能欺,於是連忙拖了丁了出去,就在院子裏將他捆起來,當著諸葛亮的麵打了他十鞭,每鞭都極重,鞭鞭見血。
    一旁沈晨心中讚歎自己兄長好手段,恩威並施,自己說要笞百鞭,他降到了十鞭,既懲罰了懶奴,又不至於讓懶奴心有怨恨,手段高明。
    很快丁了就被拖了回來,跪倒在諸葛亮麵前,不僅不敢心懷怨念,還不斷叩謝他的恩典,鼻涕眼淚直流。
    畢竟壞人是沈晨做了,沈晨那張契約,完全是把他往死裏搞,如果諸葛亮真的把他賣給了沈晨,丁了還不如死了算了,因此他像是從鬼門關裏逃出來了一樣,即便是被打了十鞭子,也反而是感恩於諸葛亮救了他一命。
    諸葛亮讓他立即去做事,丁了等奴仆於是都不敢怠慢,連忙按照他吩咐的行動,自此諸葛亮才當家的第一天,就震懾了所有奴仆,整治了家風。
    特別是黃巾之亂以及董卓之亂這段動蕩時期,主奴之間的矛盾爆發非常激烈。
    偶爾還會有老主人病逝,新主人太年輕,主弱奴強,反倒被家奴霸占了主家財產的事情,甚至在黃巾之亂的時候,不乏有奴仆噬主,參加起義軍殺死了自己的主家。
    但這裏可是荊州。
    劉表治下還算安穩,法治森嚴,官府的掌控力充足。
    如果這個叫丁了的奴仆以為諸葛玄死後,諸葛亮一個十多歲的孩子當不了家,他可以欺淩幼主,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聽到丁了的話之後,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會兒,便扭頭看向沈晨問道:“阿弟,你缺奴仆嗎?”
    沈晨頓時心領神會,對門外的小童說道:“阿奴,你去把沈奇和鄧皮叫進來。”
    “唯。”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麵跑。
    沈奇和鄧皮並不是他的奴仆,而是鄧沈二氏的遠房親屬,專門保護沈晨的兩個保鏢。
    丁了納悶不已,問道:“大郎是要賣了丁了嗎?”
    諸葛亮懶得搭理他。
    過了片刻,沈奇和鄧皮進來,問道:“小郎,喚我們何事?”
    “把他摁住。”
    沈晨指著那丁了說道。
    沈奇鄧皮魁梧有力,聽到沈晨的話,立即凶神惡煞地向著丁了撲去,將他摁倒。
    周圍其他奴仆都不敢作聲。
    奸詐狡猾的奴仆畢竟是少數,老實人還是居多。
    丁了當即大喊道:“大郎,丁了犯了什麽錯,為什麽要抓我。”
    諸葛亮也不理他,隻是對阿奴說道:“阿奴,你去把丁了的券約拿來。”
    券約就是所謂的主仆契約,也可以稱為奴隸契約,有這張契約就可以證明主仆關係,而且裏麵還做了一些相關規定。
    比如說明確奴仆的一些職責。
    隻不過因為篇幅有限,所以具體內容會比較籠統,如丁了的券約當中就隻是規定讓他看家,確實沒有規定必須要給死去的主人擦洗身體。
    但問題在於券約之所以不寫詳細內容是記載不便,當時的社會規矩就是主人的命令仆從必須要聽,即便是沒有在券約上寫明也得遵守,因此丁了其實就是想鑽法律的漏洞偷懶。
    很快阿奴把丁了的契約拿來,是一卷竹簡,這份竹簡在當地的官府當中還有一卷備份,所以也不怕被偷走。
    而且主人是可以拿這份竹簡與別人私下進行買賣的,隻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後向官府備案通報一聲即可,因此券約對於奴仆來說非常重要,俗稱賣身契。
    諸葛亮從阿奴手裏接過竹簡,掃了一眼內容,便對沈晨說道:“阿弟,你看看吧。”
    沈晨接過來看了一眼,是一份很正式的券約,當初諸葛玄以一萬八千五銖錢將丁了買來,裏麵的內容規定確實比較籠統,便拿著竹簡對丁了說道:“是不是要想使喚你,便必須上券;不寫入券內的話,你便什麽都不做?”
    “那是當然,要以券為憑證。”
    丁了咬死了這句話。
    一般來說,主人家如果有權勢,奴仆是不會這樣懶惰的,因為即便是把奴仆是殺了,主人家也不過是賠些錢財,不需要抵命。
    問題是蠢貨到處都有,兩漢時期光史料記載像丁了這類的愚蠢奴仆不計其數。
    再加上諸葛玄剛死,丁了覺得新主人年幼可欺,這才想偷懶罷工,卻是不知道諸葛亮剛剛成為家主,正要治家立威,樹立自己的威嚴,他就上杆子撞上,自己找死怨不得誰。
    二人互相對視一眼,沈晨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念一遍:建安二年三月八日,新野男子沈晨,從襄陽隆中男子諸葛亮處,買亡叔時戶下壯奴丁了,決賈兩萬。奴當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
    “自三月九日起,晨起灑掃,食了洗滌。居當穿臼縛帚,裁盂鑿鬥。浚渠縛落,鉏園斫陌。杜髀埤地,刻木為架。屈竹作杷,削治鹿盧。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日,織履作粗,黏雀張烏。結網捕魚,繳雁彈鳧。登山射鹿,入水捕龜。後園縱養,雁鶩百餘。驅逐鴟鳥,持梢牧豬。種薑養芋,長育豚駒。糞除堂廡,餒食馬牛。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一日,被堤杜疆,落桑皮棕。種瓜作瓠,別茄披蔥。焚槎發疇,壟集破封。日中早慧火,雞鳴起舂。調治馬戶,兼落三重。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二日......”
    才說完買下丁了第三天要幹的活,第四天的活還沒說出口,丁了就已經撲通跪下,不斷磕頭,口中喊道:“小郎不要再說了,這些活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做一日,十日的活怎麽能一日做完呢?小郎這是要打死丁了呀。”
    沈晨看了眼諸葛亮,諸葛亮冷然道:“既是如此,汝知錯否?”
    丁了連打自己幾個耳光,眼淚鼻涕一起往下流,向諸葛亮連連磕頭道:“丁了知錯了,丁了以後一定聽大郎的話,實在不敢作惡了。”
    “那就笞你十鞭,以儆效尤。”
    諸葛亮看向其餘奴仆道:“爾等把他拉下去笞十鞭,不可怠慢,我要看到見血。”
    眾奴仆頓時心中戚戚,知道新家主雖然年幼,可治家嚴謹,萬不能欺,於是連忙拖了丁了出去,就在院子裏將他捆起來,當著諸葛亮的麵打了他十鞭,每鞭都極重,鞭鞭見血。
    一旁沈晨心中讚歎自己兄長好手段,恩威並施,自己說要笞百鞭,他降到了十鞭,既懲罰了懶奴,又不至於讓懶奴心有怨恨,手段高明。
    很快丁了就被拖了回來,跪倒在諸葛亮麵前,不僅不敢心懷怨念,還不斷叩謝他的恩典,鼻涕眼淚直流。
    畢竟壞人是沈晨做了,沈晨那張契約,完全是把他往死裏搞,如果諸葛亮真的把他賣給了沈晨,丁了還不如死了算了,因此他像是從鬼門關裏逃出來了一樣,即便是被打了十鞭子,也反而是感恩於諸葛亮救了他一命。
    諸葛亮讓他立即去做事,丁了等奴仆於是都不敢怠慢,連忙按照他吩咐的行動,自此諸葛亮才當家的第一天,就震懾了所有奴仆,整治了家風。
    特別是黃巾之亂以及董卓之亂這段動蕩時期,主奴之間的矛盾爆發非常激烈。
    偶爾還會有老主人病逝,新主人太年輕,主弱奴強,反倒被家奴霸占了主家財產的事情,甚至在黃巾之亂的時候,不乏有奴仆噬主,參加起義軍殺死了自己的主家。
    但這裏可是荊州。
    劉表治下還算安穩,法治森嚴,官府的掌控力充足。
    如果這個叫丁了的奴仆以為諸葛玄死後,諸葛亮一個十多歲的孩子當不了家,他可以欺淩幼主,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聽到丁了的話之後,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會兒,便扭頭看向沈晨問道:“阿弟,你缺奴仆嗎?”
    沈晨頓時心領神會,對門外的小童說道:“阿奴,你去把沈奇和鄧皮叫進來。”
    “唯。”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麵跑。
    沈奇和鄧皮並不是他的奴仆,而是鄧沈二氏的遠房親屬,專門保護沈晨的兩個保鏢。
    丁了納悶不已,問道:“大郎是要賣了丁了嗎?”
    諸葛亮懶得搭理他。
    過了片刻,沈奇和鄧皮進來,問道:“小郎,喚我們何事?”
    “把他摁住。”
    沈晨指著那丁了說道。
    沈奇鄧皮魁梧有力,聽到沈晨的話,立即凶神惡煞地向著丁了撲去,將他摁倒。
    周圍其他奴仆都不敢作聲。
    奸詐狡猾的奴仆畢竟是少數,老實人還是居多。
    丁了當即大喊道:“大郎,丁了犯了什麽錯,為什麽要抓我。”
    諸葛亮也不理他,隻是對阿奴說道:“阿奴,你去把丁了的券約拿來。”
    券約就是所謂的主仆契約,也可以稱為奴隸契約,有這張契約就可以證明主仆關係,而且裏麵還做了一些相關規定。
    比如說明確奴仆的一些職責。
    隻不過因為篇幅有限,所以具體內容會比較籠統,如丁了的券約當中就隻是規定讓他看家,確實沒有規定必須要給死去的主人擦洗身體。
    但問題在於券約之所以不寫詳細內容是記載不便,當時的社會規矩就是主人的命令仆從必須要聽,即便是沒有在券約上寫明也得遵守,因此丁了其實就是想鑽法律的漏洞偷懶。
    很快阿奴把丁了的契約拿來,是一卷竹簡,這份竹簡在當地的官府當中還有一卷備份,所以也不怕被偷走。
    而且主人是可以拿這份竹簡與別人私下進行買賣的,隻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後向官府備案通報一聲即可,因此券約對於奴仆來說非常重要,俗稱賣身契。
    諸葛亮從阿奴手裏接過竹簡,掃了一眼內容,便對沈晨說道:“阿弟,你看看吧。”
    沈晨接過來看了一眼,是一份很正式的券約,當初諸葛玄以一萬八千五銖錢將丁了買來,裏麵的內容規定確實比較籠統,便拿著竹簡對丁了說道:“是不是要想使喚你,便必須上券;不寫入券內的話,你便什麽都不做?”
    “那是當然,要以券為憑證。”
    丁了咬死了這句話。
    一般來說,主人家如果有權勢,奴仆是不會這樣懶惰的,因為即便是把奴仆是殺了,主人家也不過是賠些錢財,不需要抵命。
    問題是蠢貨到處都有,兩漢時期光史料記載像丁了這類的愚蠢奴仆不計其數。
    再加上諸葛玄剛死,丁了覺得新主人年幼可欺,這才想偷懶罷工,卻是不知道諸葛亮剛剛成為家主,正要治家立威,樹立自己的威嚴,他就上杆子撞上,自己找死怨不得誰。
    二人互相對視一眼,沈晨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念一遍:建安二年三月八日,新野男子沈晨,從襄陽隆中男子諸葛亮處,買亡叔時戶下壯奴丁了,決賈兩萬。奴當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
    “自三月九日起,晨起灑掃,食了洗滌。居當穿臼縛帚,裁盂鑿鬥。浚渠縛落,鉏園斫陌。杜髀埤地,刻木為架。屈竹作杷,削治鹿盧。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日,織履作粗,黏雀張烏。結網捕魚,繳雁彈鳧。登山射鹿,入水捕龜。後園縱養,雁鶩百餘。驅逐鴟鳥,持梢牧豬。種薑養芋,長育豚駒。糞除堂廡,餒食馬牛。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一日,被堤杜疆,落桑皮棕。種瓜作瓠,別茄披蔥。焚槎發疇,壟集破封。日中早慧火,雞鳴起舂。調治馬戶,兼落三重。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二日......”
    才說完買下丁了第三天要幹的活,第四天的活還沒說出口,丁了就已經撲通跪下,不斷磕頭,口中喊道:“小郎不要再說了,這些活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做一日,十日的活怎麽能一日做完呢?小郎這是要打死丁了呀。”
    沈晨看了眼諸葛亮,諸葛亮冷然道:“既是如此,汝知錯否?”
    丁了連打自己幾個耳光,眼淚鼻涕一起往下流,向諸葛亮連連磕頭道:“丁了知錯了,丁了以後一定聽大郎的話,實在不敢作惡了。”
    “那就笞你十鞭,以儆效尤。”
    諸葛亮看向其餘奴仆道:“爾等把他拉下去笞十鞭,不可怠慢,我要看到見血。”
    眾奴仆頓時心中戚戚,知道新家主雖然年幼,可治家嚴謹,萬不能欺,於是連忙拖了丁了出去,就在院子裏將他捆起來,當著諸葛亮的麵打了他十鞭,每鞭都極重,鞭鞭見血。
    一旁沈晨心中讚歎自己兄長好手段,恩威並施,自己說要笞百鞭,他降到了十鞭,既懲罰了懶奴,又不至於讓懶奴心有怨恨,手段高明。
    很快丁了就被拖了回來,跪倒在諸葛亮麵前,不僅不敢心懷怨念,還不斷叩謝他的恩典,鼻涕眼淚直流。
    畢竟壞人是沈晨做了,沈晨那張契約,完全是把他往死裏搞,如果諸葛亮真的把他賣給了沈晨,丁了還不如死了算了,因此他像是從鬼門關裏逃出來了一樣,即便是被打了十鞭子,也反而是感恩於諸葛亮救了他一命。
    諸葛亮讓他立即去做事,丁了等奴仆於是都不敢怠慢,連忙按照他吩咐的行動,自此諸葛亮才當家的第一天,就震懾了所有奴仆,整治了家風。
    特別是黃巾之亂以及董卓之亂這段動蕩時期,主奴之間的矛盾爆發非常激烈。
    偶爾還會有老主人病逝,新主人太年輕,主弱奴強,反倒被家奴霸占了主家財產的事情,甚至在黃巾之亂的時候,不乏有奴仆噬主,參加起義軍殺死了自己的主家。
    但這裏可是荊州。
    劉表治下還算安穩,法治森嚴,官府的掌控力充足。
    如果這個叫丁了的奴仆以為諸葛玄死後,諸葛亮一個十多歲的孩子當不了家,他可以欺淩幼主,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聽到丁了的話之後,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會兒,便扭頭看向沈晨問道:“阿弟,你缺奴仆嗎?”
    沈晨頓時心領神會,對門外的小童說道:“阿奴,你去把沈奇和鄧皮叫進來。”
    “唯。”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麵跑。
    沈奇和鄧皮並不是他的奴仆,而是鄧沈二氏的遠房親屬,專門保護沈晨的兩個保鏢。
    丁了納悶不已,問道:“大郎是要賣了丁了嗎?”
    諸葛亮懶得搭理他。
    過了片刻,沈奇和鄧皮進來,問道:“小郎,喚我們何事?”
    “把他摁住。”
    沈晨指著那丁了說道。
    沈奇鄧皮魁梧有力,聽到沈晨的話,立即凶神惡煞地向著丁了撲去,將他摁倒。
    周圍其他奴仆都不敢作聲。
    奸詐狡猾的奴仆畢竟是少數,老實人還是居多。
    丁了當即大喊道:“大郎,丁了犯了什麽錯,為什麽要抓我。”
    諸葛亮也不理他,隻是對阿奴說道:“阿奴,你去把丁了的券約拿來。”
    券約就是所謂的主仆契約,也可以稱為奴隸契約,有這張契約就可以證明主仆關係,而且裏麵還做了一些相關規定。
    比如說明確奴仆的一些職責。
    隻不過因為篇幅有限,所以具體內容會比較籠統,如丁了的券約當中就隻是規定讓他看家,確實沒有規定必須要給死去的主人擦洗身體。
    但問題在於券約之所以不寫詳細內容是記載不便,當時的社會規矩就是主人的命令仆從必須要聽,即便是沒有在券約上寫明也得遵守,因此丁了其實就是想鑽法律的漏洞偷懶。
    很快阿奴把丁了的契約拿來,是一卷竹簡,這份竹簡在當地的官府當中還有一卷備份,所以也不怕被偷走。
    而且主人是可以拿這份竹簡與別人私下進行買賣的,隻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後向官府備案通報一聲即可,因此券約對於奴仆來說非常重要,俗稱賣身契。
    諸葛亮從阿奴手裏接過竹簡,掃了一眼內容,便對沈晨說道:“阿弟,你看看吧。”
    沈晨接過來看了一眼,是一份很正式的券約,當初諸葛玄以一萬八千五銖錢將丁了買來,裏麵的內容規定確實比較籠統,便拿著竹簡對丁了說道:“是不是要想使喚你,便必須上券;不寫入券內的話,你便什麽都不做?”
    “那是當然,要以券為憑證。”
    丁了咬死了這句話。
    一般來說,主人家如果有權勢,奴仆是不會這樣懶惰的,因為即便是把奴仆是殺了,主人家也不過是賠些錢財,不需要抵命。
    問題是蠢貨到處都有,兩漢時期光史料記載像丁了這類的愚蠢奴仆不計其數。
    再加上諸葛玄剛死,丁了覺得新主人年幼可欺,這才想偷懶罷工,卻是不知道諸葛亮剛剛成為家主,正要治家立威,樹立自己的威嚴,他就上杆子撞上,自己找死怨不得誰。
    二人互相對視一眼,沈晨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念一遍:建安二年三月八日,新野男子沈晨,從襄陽隆中男子諸葛亮處,買亡叔時戶下壯奴丁了,決賈兩萬。奴當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
    “自三月九日起,晨起灑掃,食了洗滌。居當穿臼縛帚,裁盂鑿鬥。浚渠縛落,鉏園斫陌。杜髀埤地,刻木為架。屈竹作杷,削治鹿盧。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日,織履作粗,黏雀張烏。結網捕魚,繳雁彈鳧。登山射鹿,入水捕龜。後園縱養,雁鶩百餘。驅逐鴟鳥,持梢牧豬。種薑養芋,長育豚駒。糞除堂廡,餒食馬牛。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一日,被堤杜疆,落桑皮棕。種瓜作瓠,別茄披蔥。焚槎發疇,壟集破封。日中早慧火,雞鳴起舂。調治馬戶,兼落三重。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二日......”
    才說完買下丁了第三天要幹的活,第四天的活還沒說出口,丁了就已經撲通跪下,不斷磕頭,口中喊道:“小郎不要再說了,這些活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做一日,十日的活怎麽能一日做完呢?小郎這是要打死丁了呀。”
    沈晨看了眼諸葛亮,諸葛亮冷然道:“既是如此,汝知錯否?”
    丁了連打自己幾個耳光,眼淚鼻涕一起往下流,向諸葛亮連連磕頭道:“丁了知錯了,丁了以後一定聽大郎的話,實在不敢作惡了。”
    “那就笞你十鞭,以儆效尤。”
    諸葛亮看向其餘奴仆道:“爾等把他拉下去笞十鞭,不可怠慢,我要看到見血。”
    眾奴仆頓時心中戚戚,知道新家主雖然年幼,可治家嚴謹,萬不能欺,於是連忙拖了丁了出去,就在院子裏將他捆起來,當著諸葛亮的麵打了他十鞭,每鞭都極重,鞭鞭見血。
    一旁沈晨心中讚歎自己兄長好手段,恩威並施,自己說要笞百鞭,他降到了十鞭,既懲罰了懶奴,又不至於讓懶奴心有怨恨,手段高明。
    很快丁了就被拖了回來,跪倒在諸葛亮麵前,不僅不敢心懷怨念,還不斷叩謝他的恩典,鼻涕眼淚直流。
    畢竟壞人是沈晨做了,沈晨那張契約,完全是把他往死裏搞,如果諸葛亮真的把他賣給了沈晨,丁了還不如死了算了,因此他像是從鬼門關裏逃出來了一樣,即便是被打了十鞭子,也反而是感恩於諸葛亮救了他一命。
    諸葛亮讓他立即去做事,丁了等奴仆於是都不敢怠慢,連忙按照他吩咐的行動,自此諸葛亮才當家的第一天,就震懾了所有奴仆,整治了家風。
    特別是黃巾之亂以及董卓之亂這段動蕩時期,主奴之間的矛盾爆發非常激烈。
    偶爾還會有老主人病逝,新主人太年輕,主弱奴強,反倒被家奴霸占了主家財產的事情,甚至在黃巾之亂的時候,不乏有奴仆噬主,參加起義軍殺死了自己的主家。
    但這裏可是荊州。
    劉表治下還算安穩,法治森嚴,官府的掌控力充足。
    如果這個叫丁了的奴仆以為諸葛玄死後,諸葛亮一個十多歲的孩子當不了家,他可以欺淩幼主,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聽到丁了的話之後,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會兒,便扭頭看向沈晨問道:“阿弟,你缺奴仆嗎?”
    沈晨頓時心領神會,對門外的小童說道:“阿奴,你去把沈奇和鄧皮叫進來。”
    “唯。”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麵跑。
    沈奇和鄧皮並不是他的奴仆,而是鄧沈二氏的遠房親屬,專門保護沈晨的兩個保鏢。
    丁了納悶不已,問道:“大郎是要賣了丁了嗎?”
    諸葛亮懶得搭理他。
    過了片刻,沈奇和鄧皮進來,問道:“小郎,喚我們何事?”
    “把他摁住。”
    沈晨指著那丁了說道。
    沈奇鄧皮魁梧有力,聽到沈晨的話,立即凶神惡煞地向著丁了撲去,將他摁倒。
    周圍其他奴仆都不敢作聲。
    奸詐狡猾的奴仆畢竟是少數,老實人還是居多。
    丁了當即大喊道:“大郎,丁了犯了什麽錯,為什麽要抓我。”
    諸葛亮也不理他,隻是對阿奴說道:“阿奴,你去把丁了的券約拿來。”
    券約就是所謂的主仆契約,也可以稱為奴隸契約,有這張契約就可以證明主仆關係,而且裏麵還做了一些相關規定。
    比如說明確奴仆的一些職責。
    隻不過因為篇幅有限,所以具體內容會比較籠統,如丁了的券約當中就隻是規定讓他看家,確實沒有規定必須要給死去的主人擦洗身體。
    但問題在於券約之所以不寫詳細內容是記載不便,當時的社會規矩就是主人的命令仆從必須要聽,即便是沒有在券約上寫明也得遵守,因此丁了其實就是想鑽法律的漏洞偷懶。
    很快阿奴把丁了的契約拿來,是一卷竹簡,這份竹簡在當地的官府當中還有一卷備份,所以也不怕被偷走。
    而且主人是可以拿這份竹簡與別人私下進行買賣的,隻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後向官府備案通報一聲即可,因此券約對於奴仆來說非常重要,俗稱賣身契。
    諸葛亮從阿奴手裏接過竹簡,掃了一眼內容,便對沈晨說道:“阿弟,你看看吧。”
    沈晨接過來看了一眼,是一份很正式的券約,當初諸葛玄以一萬八千五銖錢將丁了買來,裏麵的內容規定確實比較籠統,便拿著竹簡對丁了說道:“是不是要想使喚你,便必須上券;不寫入券內的話,你便什麽都不做?”
    “那是當然,要以券為憑證。”
    丁了咬死了這句話。
    一般來說,主人家如果有權勢,奴仆是不會這樣懶惰的,因為即便是把奴仆是殺了,主人家也不過是賠些錢財,不需要抵命。
    問題是蠢貨到處都有,兩漢時期光史料記載像丁了這類的愚蠢奴仆不計其數。
    再加上諸葛玄剛死,丁了覺得新主人年幼可欺,這才想偷懶罷工,卻是不知道諸葛亮剛剛成為家主,正要治家立威,樹立自己的威嚴,他就上杆子撞上,自己找死怨不得誰。
    二人互相對視一眼,沈晨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念一遍:建安二年三月八日,新野男子沈晨,從襄陽隆中男子諸葛亮處,買亡叔時戶下壯奴丁了,決賈兩萬。奴當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
    “自三月九日起,晨起灑掃,食了洗滌。居當穿臼縛帚,裁盂鑿鬥。浚渠縛落,鉏園斫陌。杜髀埤地,刻木為架。屈竹作杷,削治鹿盧。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日,織履作粗,黏雀張烏。結網捕魚,繳雁彈鳧。登山射鹿,入水捕龜。後園縱養,雁鶩百餘。驅逐鴟鳥,持梢牧豬。種薑養芋,長育豚駒。糞除堂廡,餒食馬牛。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一日,被堤杜疆,落桑皮棕。種瓜作瓠,別茄披蔥。焚槎發疇,壟集破封。日中早慧火,雞鳴起舂。調治馬戶,兼落三重。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二日......”
    才說完買下丁了第三天要幹的活,第四天的活還沒說出口,丁了就已經撲通跪下,不斷磕頭,口中喊道:“小郎不要再說了,這些活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做一日,十日的活怎麽能一日做完呢?小郎這是要打死丁了呀。”
    沈晨看了眼諸葛亮,諸葛亮冷然道:“既是如此,汝知錯否?”
    丁了連打自己幾個耳光,眼淚鼻涕一起往下流,向諸葛亮連連磕頭道:“丁了知錯了,丁了以後一定聽大郎的話,實在不敢作惡了。”
    “那就笞你十鞭,以儆效尤。”
    諸葛亮看向其餘奴仆道:“爾等把他拉下去笞十鞭,不可怠慢,我要看到見血。”
    眾奴仆頓時心中戚戚,知道新家主雖然年幼,可治家嚴謹,萬不能欺,於是連忙拖了丁了出去,就在院子裏將他捆起來,當著諸葛亮的麵打了他十鞭,每鞭都極重,鞭鞭見血。
    一旁沈晨心中讚歎自己兄長好手段,恩威並施,自己說要笞百鞭,他降到了十鞭,既懲罰了懶奴,又不至於讓懶奴心有怨恨,手段高明。
    很快丁了就被拖了回來,跪倒在諸葛亮麵前,不僅不敢心懷怨念,還不斷叩謝他的恩典,鼻涕眼淚直流。
    畢竟壞人是沈晨做了,沈晨那張契約,完全是把他往死裏搞,如果諸葛亮真的把他賣給了沈晨,丁了還不如死了算了,因此他像是從鬼門關裏逃出來了一樣,即便是被打了十鞭子,也反而是感恩於諸葛亮救了他一命。
    諸葛亮讓他立即去做事,丁了等奴仆於是都不敢怠慢,連忙按照他吩咐的行動,自此諸葛亮才當家的第一天,就震懾了所有奴仆,整治了家風。
    特別是黃巾之亂以及董卓之亂這段動蕩時期,主奴之間的矛盾爆發非常激烈。
    偶爾還會有老主人病逝,新主人太年輕,主弱奴強,反倒被家奴霸占了主家財產的事情,甚至在黃巾之亂的時候,不乏有奴仆噬主,參加起義軍殺死了自己的主家。
    但這裏可是荊州。
    劉表治下還算安穩,法治森嚴,官府的掌控力充足。
    如果這個叫丁了的奴仆以為諸葛玄死後,諸葛亮一個十多歲的孩子當不了家,他可以欺淩幼主,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聽到丁了的話之後,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會兒,便扭頭看向沈晨問道:“阿弟,你缺奴仆嗎?”
    沈晨頓時心領神會,對門外的小童說道:“阿奴,你去把沈奇和鄧皮叫進來。”
    “唯。”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麵跑。
    沈奇和鄧皮並不是他的奴仆,而是鄧沈二氏的遠房親屬,專門保護沈晨的兩個保鏢。
    丁了納悶不已,問道:“大郎是要賣了丁了嗎?”
    諸葛亮懶得搭理他。
    過了片刻,沈奇和鄧皮進來,問道:“小郎,喚我們何事?”
    “把他摁住。”
    沈晨指著那丁了說道。
    沈奇鄧皮魁梧有力,聽到沈晨的話,立即凶神惡煞地向著丁了撲去,將他摁倒。
    周圍其他奴仆都不敢作聲。
    奸詐狡猾的奴仆畢竟是少數,老實人還是居多。
    丁了當即大喊道:“大郎,丁了犯了什麽錯,為什麽要抓我。”
    諸葛亮也不理他,隻是對阿奴說道:“阿奴,你去把丁了的券約拿來。”
    券約就是所謂的主仆契約,也可以稱為奴隸契約,有這張契約就可以證明主仆關係,而且裏麵還做了一些相關規定。
    比如說明確奴仆的一些職責。
    隻不過因為篇幅有限,所以具體內容會比較籠統,如丁了的券約當中就隻是規定讓他看家,確實沒有規定必須要給死去的主人擦洗身體。
    但問題在於券約之所以不寫詳細內容是記載不便,當時的社會規矩就是主人的命令仆從必須要聽,即便是沒有在券約上寫明也得遵守,因此丁了其實就是想鑽法律的漏洞偷懶。
    很快阿奴把丁了的契約拿來,是一卷竹簡,這份竹簡在當地的官府當中還有一卷備份,所以也不怕被偷走。
    而且主人是可以拿這份竹簡與別人私下進行買賣的,隻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後向官府備案通報一聲即可,因此券約對於奴仆來說非常重要,俗稱賣身契。
    諸葛亮從阿奴手裏接過竹簡,掃了一眼內容,便對沈晨說道:“阿弟,你看看吧。”
    沈晨接過來看了一眼,是一份很正式的券約,當初諸葛玄以一萬八千五銖錢將丁了買來,裏麵的內容規定確實比較籠統,便拿著竹簡對丁了說道:“是不是要想使喚你,便必須上券;不寫入券內的話,你便什麽都不做?”
    “那是當然,要以券為憑證。”
    丁了咬死了這句話。
    一般來說,主人家如果有權勢,奴仆是不會這樣懶惰的,因為即便是把奴仆是殺了,主人家也不過是賠些錢財,不需要抵命。
    問題是蠢貨到處都有,兩漢時期光史料記載像丁了這類的愚蠢奴仆不計其數。
    再加上諸葛玄剛死,丁了覺得新主人年幼可欺,這才想偷懶罷工,卻是不知道諸葛亮剛剛成為家主,正要治家立威,樹立自己的威嚴,他就上杆子撞上,自己找死怨不得誰。
    二人互相對視一眼,沈晨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念一遍:建安二年三月八日,新野男子沈晨,從襄陽隆中男子諸葛亮處,買亡叔時戶下壯奴丁了,決賈兩萬。奴當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
    “自三月九日起,晨起灑掃,食了洗滌。居當穿臼縛帚,裁盂鑿鬥。浚渠縛落,鉏園斫陌。杜髀埤地,刻木為架。屈竹作杷,削治鹿盧。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日,織履作粗,黏雀張烏。結網捕魚,繳雁彈鳧。登山射鹿,入水捕龜。後園縱養,雁鶩百餘。驅逐鴟鳥,持梢牧豬。種薑養芋,長育豚駒。糞除堂廡,餒食馬牛。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一日,被堤杜疆,落桑皮棕。種瓜作瓠,別茄披蔥。焚槎發疇,壟集破封。日中早慧火,雞鳴起舂。調治馬戶,兼落三重。一日之內完工上述,若不聽教,當笞一百。”
    “三月十二日......”
    才說完買下丁了第三天要幹的活,第四天的活還沒說出口,丁了就已經撲通跪下,不斷磕頭,口中喊道:“小郎不要再說了,這些活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做一日,十日的活怎麽能一日做完呢?小郎這是要打死丁了呀。”
    沈晨看了眼諸葛亮,諸葛亮冷然道:“既是如此,汝知錯否?”
    丁了連打自己幾個耳光,眼淚鼻涕一起往下流,向諸葛亮連連磕頭道:“丁了知錯了,丁了以後一定聽大郎的話,實在不敢作惡了。”
    “那就笞你十鞭,以儆效尤。”
    諸葛亮看向其餘奴仆道:“爾等把他拉下去笞十鞭,不可怠慢,我要看到見血。”
    眾奴仆頓時心中戚戚,知道新家主雖然年幼,可治家嚴謹,萬不能欺,於是連忙拖了丁了出去,就在院子裏將他捆起來,當著諸葛亮的麵打了他十鞭,每鞭都極重,鞭鞭見血。
    一旁沈晨心中讚歎自己兄長好手段,恩威並施,自己說要笞百鞭,他降到了十鞭,既懲罰了懶奴,又不至於讓懶奴心有怨恨,手段高明。
    很快丁了就被拖了回來,跪倒在諸葛亮麵前,不僅不敢心懷怨念,還不斷叩謝他的恩典,鼻涕眼淚直流。
    畢竟壞人是沈晨做了,沈晨那張契約,完全是把他往死裏搞,如果諸葛亮真的把他賣給了沈晨,丁了還不如死了算了,因此他像是從鬼門關裏逃出來了一樣,即便是被打了十鞭子,也反而是感恩於諸葛亮救了他一命。
    諸葛亮讓他立即去做事,丁了等奴仆於是都不敢怠慢,連忙按照他吩咐的行動,自此諸葛亮才當家的第一天,就震懾了所有奴仆,整治了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