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怪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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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好名,崔兆庸自然也不例外,至少也反正是不想自己也成為了這句詩的反麵背景故事,便像是石灰吟中的都轉運鹽使司和呂本一般。
所以,如此一來,崔兆庸自然不能再順著顧增嚴的話為難李泰和沈湘芸,而是尷尬的咳嗽了兩聲,隨後又惱怒的一拍驚堂木,對著顧增嚴喝到:“你這賊子,傳你上堂聽審,你竟然還敢信口雌黃倒打一耙?”
顧增嚴聞言頓時嚇得又是一個哆嗦,哭喪著臉看著崔兆庸。
“說,你到底是否有搶奪財物,欺辱顧沈氏的行為?”
“沒有……”
顧增嚴剛想要矢口否認,李泰突然又一次開口說道:“顧家族人,三番幾次私闖民宅,周圍鄰所皆可作證,大人或可傳喚!”
臨行前,李泰特意拜訪了沈湘芸周圍幾家的鄰居,許了好處,加上沈湘芸往裏日一向與人為善,且顧增嚴鬧得動靜也確實不小,總有人看不慣的,因此若是傳喚,定然會替沈湘芸作證。
崔兆庸皺眉,他隻想趕緊把這件事混過去,自然是不願意再傳喚證人,好在就在此時,聽見李泰所言的顧增嚴早就嚇破了膽子,不敢再否認,隻是慌亂的說道:“我們當時是害怕這掃把星將我族弟的遺產帶回娘家,或是改嫁,所以才把東西拿走,便是為了讓她好好替我族弟守寡,當真不是故意搶奪啊!”
不管顧增嚴此言是真的不想讓沈湘芸改嫁,還是以此為借口,實則貪圖沈湘芸的遺產和嫁妝,但至少顧增嚴現在的這番言論,在如今這個時代還是很有市場的。
不但是崔兆庸連連點頭,就連圍觀的百姓亦是如此,甚至有人對著沈湘芸的背影破口大罵,還是看戲的法警也就是錦衣衛拔出腰間繡春刀,方才紛紛閉嘴。
好不容易李泰將事情的性質說成了入室搶劫,但顧增嚴一句話,卻又將事情拉回成了家事。
李泰心中暗歎一聲,正所謂,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的對手並不是顧增嚴或是崔兆庸,而是強大的傳統習慣。
“如此一來,此事還是你們的家事,既然如此,本官……”
崔兆庸麵帶微笑的說著,隻以為又能將這間麻煩事給混過去了,而李泰卻不等崔兆庸將話說完直接開口言道:“沈姑娘夫君已死,是否改嫁,有何你顧家又有何幹係,你又有何權利,扣押沈姑娘財物?”
李泰所言,在如今實屬大逆不道,一言既出,一片嘩然,圍觀百姓‘狂生’之言不絕於耳,崔兆庸也是皺眉說道:“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此乃天理,聖人又教導,女子應當遵守三從四德,恪守貞潔,那有夫君剛死,妻子便立刻改嫁的道理。”
李泰聞言突然笑道:“崔大人既然提了三從四德,這三從乃是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則是,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沈姑娘未嫁之前,自當是從父的,可如今嫁了人,夫家已死,又無子嗣,無可從之人,那為何不能從於自己呢?”
崔兆庸剛想要辯駁,李泰卻直接打斷,一點不給他說話的機會,又言道:“三從四德,出自《儀禮》,那同樣是在《儀禮》中記載的私尊,大人可曾清楚?”
崔兆庸又是一愣,他知道三從四德,卻還真不知道出處,更是從未看過什麽《儀禮》。
《儀禮》出自《禮記》,而他讀書時治的本經乃是《大學》而且這麽多年來,早就忘得差不多了,更別說隻是隨意翻了翻的《禮記》了。
就算是本經為《禮記》的讀書人,多半也是對這一篇是半知半解的,畢竟無論哪個朝代的科舉都不會考《儀禮》。
而科舉不考,那還看個屁啊!
隻是這時,圍觀眾人中,突然擠出來一個穿著道袍,頭戴讀書人用的方巾,腳底下卻又踩了一雙僧鞋,整個人的打扮突出一個不倫不類的青年人。
“私尊者,《儀禮》雲‘父為子尊,父在世,子不得尊其母,隻可私尊其母。’此為私尊也!”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這個看起來十分怪異的青年身上,李泰也不例外,他沒想到圍觀之中,竟然還真有懂行的。
上下打量,這青年不但穿著打扮怪異,同時也生了一副奇相,身材枯瘦,嘴巴細長,眼眶是三角形,如同病虎一般,但整個人的眼神卻有一種攝人心魄的精光。
“不知這位是?”
“某姓姚,聽公子與大人辯經,情不自禁插了一嘴,還請見諒。”
姓姚?
看著這怪異青年的打扮,以及他的姓氏,李泰莫名的覺得有一點熟悉,可卻又肯定自己絕對沒有見過這人,想了半天也沒什麽思緒,所想便拋之腦後,而是依舊延續著剛才的話題,言道:“既然私尊其母,可見母為尊也,又何來‘夫死從子’之說,這三綱五常自相矛盾,又何必叫世人以此為遵守呢?”
李泰的話是對著崔兆庸說的,便是要用聖人經典來辯駁他所說的三從四德,但是崔兆庸沒有回話,那姚姓青年突然又插嘴道:“公子所聞,《議禮》中早有所言,非是母為尊,而是父在,子私尊其母。父死,母從其子。”
《儀禮》是確定禮教綱常的規矩,其目的是為了鞏固統治秩序。
而這段話放在現實中大概可以理解為,老爹沒死,當兒子的先要將父親當做首位,隻能在私底下尊敬母親,等到爹死了,兒子成了一家之主,則母親反而要對兒子尊敬。
這是一個社會風氣的問題,廟堂如此,民間亦是如此。
“所以此事若想解決,倒是也簡單,千古以來自有成法,可於同族中擇一幼童,另立為繼子,財產香火,一並承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