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攤丁入畝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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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榮雖為當代沈家家主,但卻並非沈萬三的嫡長子。
沈萬三活著的時候,膝下有兒女九人,五子四女。
其中有繼承他萬貫家產資格的五個兒子分別是長子沈金,次子沈茂,三子沈旺,四子沈榮,五子沈香保。
按理說,這家主之位,以如今大明的風氣,應當是直接傳遞給長子沈金的。
但是沈萬三是個商人,還是一個很成功的商人,想起事情來首先考慮的必然是利益得失,而非封建禮教。
因此,在臨死之前,便將家主之位傳給了幾個兒子中最為成器的四子沈榮。
沈萬三活著時候的決定,自然無人敢反駁,但是一等沈萬三去世,其餘幾個兒子自然便是坐不住了。
這堪稱富可敵國的家產,誰看了能夠不動心?
所以,十分理所當然的,除了沈榮外,其餘兄弟幾人都在吵吵著要分家。
沈榮身為家主,當然是不想分家的,但是沒有辦法,各家鬧的都凶,且以如今的法理來說,他也沒有資格阻撓別人分家。
因此,沈家自沈萬三走上頂峰,隨後便沒有逃脫開盛極而衰的定律,才不過一代人,便落得個七零八落。
其實,以沈萬三留下來的身家,即便是分了家,沈榮也不至於就破落了。
問題就在於,沈萬三其餘的那幾個兒子實在是太過不成器,分得的家產後便一直在揮霍敗家,然後覺得自己的家產不夠了,便又會來沈榮操持的主家這裏鬧。
再加上,沈萬三起家又不是像傳說中那樣有個可以憑空變出金銀的聚寶盆。
而是元時汾湖有一巨富,名叫陸德源,富甲江左,很欣賞沈萬三的聰明才智和經商信用,覺得自己已經老了,也看破了紅塵。手裏的巨額財產假如不傳給別人,一旦時局動蕩,反而會釀成禍害,於是全部贈送給沈萬三,自己去澄湖邊的開雲館當了道士,直到壽終。
這陸德源無兒無女,所以很灑脫的將家財全然給了欣賞的沈萬三,自己去當了一個方外之人。
可是陸德源卻另有其他親族,在沈萬三死後便找了上來。
沈萬三起家,是因陸德源的家財,而沈榮自然不可能將陸德源的後人拒之門外,自然時常接濟,而沈榮的接濟又不可能是每年給些米麵了事,而是差不多直接將族中每年的收益,分出兩成交給陸德源的後人。
可以說,現在的沈家,雖然名義上依然還是江南首富,但實際上已然有些是外強中幹,內憂外困的情況。
而且最近整個江南直隸地區,所有大戶人家皆都是人心惶惶。
因為最近在朝堂上有消息傳出,說是聖上有意要土改,要施行攤丁入畝。
這其實才是真正能要了沈家命脈的根本原因所在。
沈家自沈萬三時代,便聚集了大量田產,整個江南地區,差不多有五分之一的良田是劃到沈家的名下,而且沈萬三是依靠番商起的家,產業並不隻局限於江南地區,北方,沿海,皆有產業。
而如今的商賈,賺了錢做什麽?
他們又不用燒錢搞研發,也沒什麽奢侈品,供他們消費,因此這些賺來的錢,全都購買了土地。
這也是千百年來所有生活在這片於地上的人的一貫習性,似乎無論是什麽東西,都遠不如土地能給他們帶來安全感。
可現在,若是真的攤丁入畝,那對於名下有大批田產的沈家,絕對是一場噩耗。
而類似沈家一般的富商同樣不在少數,不少人以沈榮馬首是瞻,皆都想讓他尋個法子,看看能不能花錢在朝中疏通一下。
花再多的錢都成,百萬兩千萬兩他們都掏的出來,畢竟攤丁入畝的政策,這可是要絕了他們的根。
畢竟他們說是商人,可是歸根結底,他們依然也隻能稱之為封建地主階級,遠遠達不到資產階級。
而攤丁入畝之策,便是直接觸動了地主階級的核心利益,他們自然要有所動作。
甚至於,因為現在天下剛定,且無論是北方還是蜀地滇南等地方,都尚未安定收複下來,這些地主們聚集在一起,難免還有一些別樣的心思。
不少人都在竄動著沈榮,讓他出個頭,大家便揭竿而起。
莫要以為這些地主的反應有些誇張,階級之爭,向來便是要流血的。
曆史上,雍正施行攤丁入畝的前身,其實就是明朝時張居正的一條鞭法。
嘉靖時期,已經是王朝末年,土地兼並嚴重,又加上黨爭,那些地主們早就通過賄賂的方式,達到了“不當差、不納糧”的程度,這些義務和稅賦全由百姓們承擔。
另外,除了各種雜項外,百姓們還要繳納“丁銀”也就是人頭稅,這就進一步造成了貧富日益分化,災荒年月一來,貧民要麽賤賣土地,要麽借高利貸,最終的結果就是土地兼並更加嚴重,惡性循環。
且又加上因為而因為舉人、官員,極其家人們,包括他們的奴仆都是不用納稅不用服徭役的,因此許多百姓為了避稅紛紛將自己的土地投獻給士紳們,或是幹脆賣掉土地,甘心給士紳們當佃戶,還有的則幹脆逃荒,找地方當起了隱戶,以此躲過政府的監管。
據統計,在明朝人口巔峰時期,起碼有一半以上的人口遺漏於政府記錄之外,無法收上賦稅。
這造成的結果嘛,也很簡單,無非就是朝廷收不上稅,國庫空虛。
當時的張居正便是意識到了這一點,提出了‘一條鞭法’的改革措施,這其中關於土改的內容便和攤丁入畝十分相像。
而這一條鞭法的改革,成效也十分顯著,成功將大明國詐續了幾十年,但可惜的是,張居正根本沒有意識到他的新政得罪了多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