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二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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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三:
    趙路愣了一下, 低頭看向手機,卻發現不是自己認識的人。
    “你是誰,你想幹什麽?”
    季樂魚歎了口氣, “您可真是貴人多忘事,這麽快就把我忘了。也是,畢竟我從來也不在您的眼裏, 您不記得也很正常。”
    “你到底是誰?!”趙路氣道,“這最近的事是不是和你有關?!”
    “嗯。”季樂魚毫不隱瞞, 語調輕快的仿若跳躍的陽光, “這是我送您的禮物。”
    “禮物?!你什麽意思?!你到底是誰,你給我說清楚!”趙路說著,“啪”的一聲,拍在了身前的桌子上。
    “別生氣啊趙總, 氣大傷身,您剛從拘留所出來,總不想再進醫院吧。”
    “當然, ”季樂魚笑了起來,“我是很樂意您進去的。”
    “你!”趙路簡直被他氣得一口血差點梗在喉間。
    季樂魚聽著他氣急敗壞的語氣,笑嘻嘻的,“知道我最討厭什麽嗎?”
    “我最討厭有人想把他從我身邊奪走。”
    “也不瞧瞧自己是什麽樣子, 還敢覬覦他, 您配嗎?”
    “當然, 比起不自量力的覬覦他,我更討厭別人不尊重他,看不起他。”
    “你算什麽玩意, 也敢和他說讓他跪著來求你, 現在, 跪在地上的是誰呢?”季樂魚語氣中是掩不住的傲慢與驕矜。
    趙路愣了一下,後知後覺的想起了當時自己在酒店和林非說的話。
    那時,他瞪著林非,說,“好!好!好樣的林非,你有種,我倒要看看,之後你會不會跪著來求我。”
    是了,他想起來了,他聽過這個聲音,在那天的飯局上,在衛生間裏,他都聽到過這個聲音。
    是季樂魚,那個林非親口承認的,他的男朋友。
    可是,他怎麽會做這些事呢?
    他眼前又浮現起季樂魚的臉,稚嫩純潔,膚白勝雪,襯得淺色的瞳孔琉璃般清澈,他靜靜地笑著,單純善良,天真可欺,話少又漂亮。
    怎麽看都隻是一個剛剛畢業的涉世未深的大學生。
    怎麽看都沒有一絲殺傷力和威懾力。
    他怎麽會幹出這些事呢?!
    “林非知道你背著他做了這些事嗎?”
    季樂魚微笑,“你有什麽資格提他的名字?”
    “他不知道吧?”趙路冷笑道,“你不敢讓他知道,我說的沒錯吧?”
    “您覺得自己有資格向我發問嗎?”季樂魚語調輕柔,“拘留所的日子不好過吧。真可惜,嫖..娼被抓最多也隻能關15天,不然,我倒是很想讓您在裏麵多待一會兒呢。”
    趙路瞬間心下一寒。
    他想起自己剛進去那會兒,他的律師想要帶走他,可是卻怎麽也帶不走。
    他隻能被迫的在裏麵待了十五天,待到自己都快要瘋了,才終於得以離開。
    “是你做的?”趙路怒道,“你背著我還做了什麽?!你怎麽知道我們聚集的地點?誰告訴你的,季樂魚,我還真是小看你了!”
    季樂魚輕笑,“我說了,你沒有資格向我提問。聽著,我給你打電話,不是為了讓你想我提問的,而是來幸災樂禍,看看你不開心的樣子,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你的痛苦上。”
    “你!!!”
    “當然,”季樂魚打斷他,“你如果覺得不甘心,隨時可以報複我,我並不反對,隻是……”
    他低頭看了看手上的腕表,默默倒計時著時間,“隻是,在這之前,你最好先看看你郵箱裏的郵件。”
    趙路聞言,狐疑的點開了郵箱,果然,裏麵躺著一封新的郵件。
    他匆忙打開,看著看著,身上的汗毛一層層豎了起來,為什麽他會知道這些事,為什麽?!
    他正想著,眼前的郵件卻消失了。
    趙路急忙去查,卻發現這封郵件仿佛蒸發了一般,根本就不在收件箱中。
    “看完了吧。”季樂魚輕聲道,“沒看完也沒關係,總該是看了一些內容了,所以你也應該知道自己該怎麽做了吧。”
    “你想我怎麽做?”趙路咬牙道。
    “很簡單。”季樂魚還是那副柔軟的甜甜的語調,“你隻要安分守己,不要在出現在我們麵前就好。”
    “之後,如果fy或者我哥哥遇到了什麽不順心的事情,我都會第一個懷疑你,到時候,你看到的這些,也就會有更多的人看到。”
    “我怎麽能知道你們有沒有得罪別人?!那麽多家公司都看著你們眼紅,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做什麽呢!”趙路吼道。
    “放心。”季樂魚語氣淡然,“你如果什麽都沒做,我自然也不會冤枉你。”
    說完,他掛了電話。
    趙路看著突然被掛斷的電話,連忙撥了過去,卻發現怎麽也打不通,——是個虛擬號碼。
    他翻開通訊錄想要找找之前存的施旗的聯係的方式,卻又在找到後猶豫了起來。
    季樂魚剛說的是要他再也不要出現在他們麵前。
    他現在找施旗,如果他覺得自己是想借機找林非捅破他的所作所為,那他……
    趙路收回了手,叫了公司的員工進來。
    “我剛剛收到一份郵件,但是我打開後又不見了,你幫我看看。”他指著自己的電腦道。
    “好。”
    然而員工怎麽找也找不到消失的郵件,無法幫他恢複。
    趙路一連找了好幾個人,都沒有用。
    “算了。”他突然道。
    即使找到了又能怎麽樣呢?
    拿著這封郵件去報警說季樂魚威脅他嗎?
    警察怕是看到郵件上的內容,就無暇顧及季樂魚,轉而針對他了。
    他無力的坐在椅子上,隻覺得可怕。
    這世上怎麽會有這麽表裏不一又睚眥必報的人!
    他怕是從那天他離開起就已經計劃著報複他,給他一擊。
    而他也確實成功了。
    就隻因為他的那幾句話?
    隻因為他想讓他主動離開林非?
    趙路閉上了眼,悔不當初。
    他自詡自己眼光獨到,卻竟然從來沒有發現,最危險的人有時候也是最會偽裝的人。
    他把自己偽裝成人畜無害的樣子,於是,他就成了最不被提防的獵人。
    下午下班的時候,季樂魚沒有著急回家,而是拉著林非去了一趟花卉市場。
    他想買盆玫瑰。
    小時候,季樂魚曾經給林非送過一盆玫瑰,作為他送他仙人掌的回禮,也讓它陪著林非的仙人掌生長。
    隻是後來,玫瑰越長越旺盛,被他和林非移植到了花園裏,兩人也就沒有再養玫瑰了。
    而現在,他想再送林非一盆玫瑰。
    季樂魚很認真的挑了一盆含苞待放的紅色的玫瑰。
    “給。”他把玫瑰遞了出去。
    林非接過,恍然間似是回到了他們都還很小的時候,那時候,季樂魚也挑了一盆玫瑰給他。
    他說,“要好好養哦,不準給別人,也不準養死,我會每天都來檢查的。”
    而現在,他笑著看著他,和他道,“放你辦公室吧,和你辦公室的仙人掌做個伴。”
    林非低頭看了看手裏的玫瑰,紅色的玫瑰嬌豔欲滴,鮮嫩又漂亮,美的明目張膽,盛氣淩人卻又帶著一股無辜的嬌憨,仿若沉睡的紅寶石。
    “好。”林非答應道,一如他年幼的時候。
    “那你日後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我哦~”季樂魚的眉眼彎彎,綻放在玫瑰旁。
    林非有些詫異,“什麽意思?”
    為什麽是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他。
    他要去哪裏嗎?
    為什麽?
    季樂魚眼裏的笑意仿若流淌的春水,在盛滿陽光的午後,瑩瑩如光。
    “我找到我想去做的事了,所以我可能要暫時離開你一小會兒了。”
    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了一段小小的距離,“不過你放心,我不可能離開你太久的,所以最多三四個月,我就會回來,那時候,我會繼續陪著你,繼續和你一起奮鬥。”
    “你要去做什麽?”林非好奇道。
    季樂魚歪了歪頭,語調輕盈,“我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們在一起。”
    “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
    “我要讓每一個甘心的不甘心的男男女女即使心裏再嫉妒,也隻能看著我站在你身邊。”
    “人向來缺少自覺性,所以才需要別人的監督,如果不能讓對方打消自己的念頭,就隻能讓ta即使有這個念頭也不敢行動,我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但是我知道,這世上大多數人都是在乎別人的目光的。”
    “越是有地位的人越好麵子,也就越不敢在別人的眼裏出錯,所以,我隻要讓他不敢就好了。”
    “這很簡單,隻要我是明星,隻要你是明星的戀人,那麽他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肆無忌憚。”
    “投鼠忌器,我越紅,我越出名,他們就越不敢打你的主意,他們承擔不起輿論的風險,他們怕自己吃虧。而商人,向來是最不喜歡吃虧的。”
    所以,他必須要站在最高處。
    站在最顯眼的地方,讓所有人都看到他的存在。
    看到他身為林非男朋友的身份。
    “所以……”季樂魚堅定道,“我要去當明星了。”
    林非聽著他的話,看著他眼裏閃爍的光,稍稍沉默了片刻。
    季樂魚說的是明星,不是演員。
    明星不一定是演員,就像演員也不一定都是明星。
    大部分時候,人們喜歡把演員和明星劃等號,但其實他們是不同的兩個概念。
    就像他爸爸,他從來都隻說自己是個演員。
    而季樂魚,他想做的,卻是明星。
    他並不熱愛演戲,他隻是想擁有明星的光環,擁有被全世界看到的權力。
    “你喜歡演戲嗎?”林非緩緩開口道,他的語氣很溫柔,似是鋪開的錦繡,“我並不反對你去當明星,但是你喜歡演戲嗎?還是你打算唱歌呢?”
    “小魚,我希望你做的是你喜歡的事情,而不是為了它的附屬光環,委屈自己。”
    “怎麽會委屈呢?”季樂魚笑著看著他。
    “從小到大,我最擅長的就是演戲,我演了一幕又一幕,觀眾換了一批又一批,現在,也隻是換了個地方,換了新的觀眾,去哪裏演不是演呢,這於我而言,本就是最輕鬆不過的事情。再說了,即使後麵我厭倦了,不喜歡了,我也可以離開。總歸,我擁有無數的試錯機會,不是嗎?”
    確實如此,於季樂魚而言,他想做什麽都可以。
    他有這個資本,林非也願意給他這樣的任性。
    “如果這是你想做的,我支持你。”
    他一手托著種植著玫瑰的花盆,一手將季樂魚擁入懷中。
    “不管什麽時候,你想見我,我都會去見你。不管什麽時候,你想回來,我都會去接你。”
    “我永遠屬於你,不管你在什麽地方。”
    季樂魚笑了起來。
    他抱住了林非的腰,輕輕的點著頭,“我知道。”
    他說,“放心吧哥哥,我已經想好了,等到時候我就和爸爸搭檔拍戲,這樣你也不用替我擔心,會有爸爸照顧我,我會每天都過的很好的。”
    他並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一個月,足以讓趙路和他的公司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也足以讓季樂魚思慮好他到底要不要真的進入娛樂圈。
    他想了很多,很認真。
    他當然知道自己離開林非後會不安,會難受,會瘋狂的思念他。
    可是,如果他繼續待在林非身邊,難保不會插手更多的和他工作有關的事情,不會對他形成新的約束。
    林非固然不在乎那些,永遠會為他讓步。
    但是他卻不想拖林非事業上的後腿,想給他一些工作上的自由。
    而他去娛樂圈,恰恰是最合適的。
    不僅是因為自己的私心,因為自己可以向全世界宣告他們的戀情。
    更因為那裏有林洛清。
    隻要林洛清在他身邊,他就會像在家裏一樣,感到安寧平靜,不會因為看不到林非而焦躁。
    而林非也不會因為他孤身一人時刻擔心他。
    林洛清會照顧好他,他也會把自己的依賴轉移到林洛清身上。
    這是最好的選擇,也是最適合的他的選擇。
    “到時候所有人都會知道你是我的男朋友,我們會在所有人的注目中結婚,全世界都知道我們是一對,即使有人再愛你,再想和你在一起,ta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表現出來,這就是我想要的,我最想得到的。”
    他要用全世界來織一張網,一張網住林非的網,要讓所有人都當他的眼睛,替他看著那些蠢蠢欲動的不自量力的人。
    林非隻能屬於他,這輩子,下輩子,每一輩子。
    是的,他早就應該知道了,他從來都是個貪婪且不知滿足的人,隻在學校的論壇公布他們的戀情,讓他們學校的學生知道林非是他的,這怎麽可能夠呢?
    他們遲早會離開學校,會去到學校的論壇輻射不到的地方。
    所以他需要一個更大的,最大的論壇,告訴所有人,告訴每一個人。
    而現在,他找到了。
    他的哥哥,這輩子,都隻會屬於他。
    小時候,季樂魚曾經給林非送過一盆玫瑰,作為他送他仙人掌的回禮,也讓它陪著林非的仙人掌生長。
    隻是後來,玫瑰越長越旺盛,被他和林非移植到了花園裏,兩人也就沒有再養玫瑰了。
    而現在,他想再送林非一盆玫瑰。
    季樂魚很認真的挑了一盆含苞待放的紅色的玫瑰。
    “給。”他把玫瑰遞了出去。
    林非接過,恍然間似是回到了他們都還很小的時候,那時候,季樂魚也挑了一盆玫瑰給他。
    他說,“要好好養哦,不準給別人,也不準養死,我會每天都來檢查的。”
    而現在,他笑著看著他,和他道,“放你辦公室吧,和你辦公室的仙人掌做個伴。”
    林非低頭看了看手裏的玫瑰,紅色的玫瑰嬌豔欲滴,鮮嫩又漂亮,美的明目張膽,盛氣淩人卻又帶著一股無辜的嬌憨,仿若沉睡的紅寶石。
    “好。”林非答應道,一如他年幼的時候。
    “那你日後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我哦~”季樂魚的眉眼彎彎,綻放在玫瑰旁。
    林非有些詫異,“什麽意思?”
    為什麽是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他。
    他要去哪裏嗎?
    為什麽?
    季樂魚眼裏的笑意仿若流淌的春水,在盛滿陽光的午後,瑩瑩如光。
    “我找到我想去做的事了,所以我可能要暫時離開你一小會兒了。”
    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了一段小小的距離,“不過你放心,我不可能離開你太久的,所以最多三四個月,我就會回來,那時候,我會繼續陪著你,繼續和你一起奮鬥。”
    “你要去做什麽?”林非好奇道。
    季樂魚歪了歪頭,語調輕盈,“我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們在一起。”
    “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
    “我要讓每一個甘心的不甘心的男男女女即使心裏再嫉妒,也隻能看著我站在你身邊。”
    “人向來缺少自覺性,所以才需要別人的監督,如果不能讓對方打消自己的念頭,就隻能讓ta即使有這個念頭也不敢行動,我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但是我知道,這世上大多數人都是在乎別人的目光的。”
    “越是有地位的人越好麵子,也就越不敢在別人的眼裏出錯,所以,我隻要讓他不敢就好了。”
    “這很簡單,隻要我是明星,隻要你是明星的戀人,那麽他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肆無忌憚。”
    “投鼠忌器,我越紅,我越出名,他們就越不敢打你的主意,他們承擔不起輿論的風險,他們怕自己吃虧。而商人,向來是最不喜歡吃虧的。”
    所以,他必須要站在最高處。
    站在最顯眼的地方,讓所有人都看到他的存在。
    看到他身為林非男朋友的身份。
    “所以……”季樂魚堅定道,“我要去當明星了。”
    林非聽著他的話,看著他眼裏閃爍的光,稍稍沉默了片刻。
    季樂魚說的是明星,不是演員。
    明星不一定是演員,就像演員也不一定都是明星。
    大部分時候,人們喜歡把演員和明星劃等號,但其實他們是不同的兩個概念。
    就像他爸爸,他從來都隻說自己是個演員。
    而季樂魚,他想做的,卻是明星。
    他並不熱愛演戲,他隻是想擁有明星的光環,擁有被全世界看到的權力。
    “你喜歡演戲嗎?”林非緩緩開口道,他的語氣很溫柔,似是鋪開的錦繡,“我並不反對你去當明星,但是你喜歡演戲嗎?還是你打算唱歌呢?”
    “小魚,我希望你做的是你喜歡的事情,而不是為了它的附屬光環,委屈自己。”
    “怎麽會委屈呢?”季樂魚笑著看著他。
    “從小到大,我最擅長的就是演戲,我演了一幕又一幕,觀眾換了一批又一批,現在,也隻是換了個地方,換了新的觀眾,去哪裏演不是演呢,這於我而言,本就是最輕鬆不過的事情。再說了,即使後麵我厭倦了,不喜歡了,我也可以離開。總歸,我擁有無數的試錯機會,不是嗎?”
    確實如此,於季樂魚而言,他想做什麽都可以。
    他有這個資本,林非也願意給他這樣的任性。
    “如果這是你想做的,我支持你。”
    他一手托著種植著玫瑰的花盆,一手將季樂魚擁入懷中。
    “不管什麽時候,你想見我,我都會去見你。不管什麽時候,你想回來,我都會去接你。”
    “我永遠屬於你,不管你在什麽地方。”
    季樂魚笑了起來。
    他抱住了林非的腰,輕輕的點著頭,“我知道。”
    他說,“放心吧哥哥,我已經想好了,等到時候我就和爸爸搭檔拍戲,這樣你也不用替我擔心,會有爸爸照顧我,我會每天都過的很好的。”
    他並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一個月,足以讓趙路和他的公司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也足以讓季樂魚思慮好他到底要不要真的進入娛樂圈。
    他想了很多,很認真。
    他當然知道自己離開林非後會不安,會難受,會瘋狂的思念他。
    可是,如果他繼續待在林非身邊,難保不會插手更多的和他工作有關的事情,不會對他形成新的約束。
    林非固然不在乎那些,永遠會為他讓步。
    但是他卻不想拖林非事業上的後腿,想給他一些工作上的自由。
    而他去娛樂圈,恰恰是最合適的。
    不僅是因為自己的私心,因為自己可以向全世界宣告他們的戀情。
    更因為那裏有林洛清。
    隻要林洛清在他身邊,他就會像在家裏一樣,感到安寧平靜,不會因為看不到林非而焦躁。
    而林非也不會因為他孤身一人時刻擔心他。
    林洛清會照顧好他,他也會把自己的依賴轉移到林洛清身上。
    這是最好的選擇,也是最適合的他的選擇。
    “到時候所有人都會知道你是我的男朋友,我們會在所有人的注目中結婚,全世界都知道我們是一對,即使有人再愛你,再想和你在一起,ta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表現出來,這就是我想要的,我最想得到的。”
    他要用全世界來織一張網,一張網住林非的網,要讓所有人都當他的眼睛,替他看著那些蠢蠢欲動的不自量力的人。
    林非隻能屬於他,這輩子,下輩子,每一輩子。
    是的,他早就應該知道了,他從來都是個貪婪且不知滿足的人,隻在學校的論壇公布他們的戀情,讓他們學校的學生知道林非是他的,這怎麽可能夠呢?
    他們遲早會離開學校,會去到學校的論壇輻射不到的地方。
    所以他需要一個更大的,最大的論壇,告訴所有人,告訴每一個人。
    而現在,他找到了。
    他的哥哥,這輩子,都隻會屬於他。
    小時候,季樂魚曾經給林非送過一盆玫瑰,作為他送他仙人掌的回禮,也讓它陪著林非的仙人掌生長。
    隻是後來,玫瑰越長越旺盛,被他和林非移植到了花園裏,兩人也就沒有再養玫瑰了。
    而現在,他想再送林非一盆玫瑰。
    季樂魚很認真的挑了一盆含苞待放的紅色的玫瑰。
    “給。”他把玫瑰遞了出去。
    林非接過,恍然間似是回到了他們都還很小的時候,那時候,季樂魚也挑了一盆玫瑰給他。
    他說,“要好好養哦,不準給別人,也不準養死,我會每天都來檢查的。”
    而現在,他笑著看著他,和他道,“放你辦公室吧,和你辦公室的仙人掌做個伴。”
    林非低頭看了看手裏的玫瑰,紅色的玫瑰嬌豔欲滴,鮮嫩又漂亮,美的明目張膽,盛氣淩人卻又帶著一股無辜的嬌憨,仿若沉睡的紅寶石。
    “好。”林非答應道,一如他年幼的時候。
    “那你日後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我哦~”季樂魚的眉眼彎彎,綻放在玫瑰旁。
    林非有些詫異,“什麽意思?”
    為什麽是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他。
    他要去哪裏嗎?
    為什麽?
    季樂魚眼裏的笑意仿若流淌的春水,在盛滿陽光的午後,瑩瑩如光。
    “我找到我想去做的事了,所以我可能要暫時離開你一小會兒了。”
    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了一段小小的距離,“不過你放心,我不可能離開你太久的,所以最多三四個月,我就會回來,那時候,我會繼續陪著你,繼續和你一起奮鬥。”
    “你要去做什麽?”林非好奇道。
    季樂魚歪了歪頭,語調輕盈,“我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們在一起。”
    “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
    “我要讓每一個甘心的不甘心的男男女女即使心裏再嫉妒,也隻能看著我站在你身邊。”
    “人向來缺少自覺性,所以才需要別人的監督,如果不能讓對方打消自己的念頭,就隻能讓ta即使有這個念頭也不敢行動,我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但是我知道,這世上大多數人都是在乎別人的目光的。”
    “越是有地位的人越好麵子,也就越不敢在別人的眼裏出錯,所以,我隻要讓他不敢就好了。”
    “這很簡單,隻要我是明星,隻要你是明星的戀人,那麽他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肆無忌憚。”
    “投鼠忌器,我越紅,我越出名,他們就越不敢打你的主意,他們承擔不起輿論的風險,他們怕自己吃虧。而商人,向來是最不喜歡吃虧的。”
    所以,他必須要站在最高處。
    站在最顯眼的地方,讓所有人都看到他的存在。
    看到他身為林非男朋友的身份。
    “所以……”季樂魚堅定道,“我要去當明星了。”
    林非聽著他的話,看著他眼裏閃爍的光,稍稍沉默了片刻。
    季樂魚說的是明星,不是演員。
    明星不一定是演員,就像演員也不一定都是明星。
    大部分時候,人們喜歡把演員和明星劃等號,但其實他們是不同的兩個概念。
    就像他爸爸,他從來都隻說自己是個演員。
    而季樂魚,他想做的,卻是明星。
    他並不熱愛演戲,他隻是想擁有明星的光環,擁有被全世界看到的權力。
    “你喜歡演戲嗎?”林非緩緩開口道,他的語氣很溫柔,似是鋪開的錦繡,“我並不反對你去當明星,但是你喜歡演戲嗎?還是你打算唱歌呢?”
    “小魚,我希望你做的是你喜歡的事情,而不是為了它的附屬光環,委屈自己。”
    “怎麽會委屈呢?”季樂魚笑著看著他。
    “從小到大,我最擅長的就是演戲,我演了一幕又一幕,觀眾換了一批又一批,現在,也隻是換了個地方,換了新的觀眾,去哪裏演不是演呢,這於我而言,本就是最輕鬆不過的事情。再說了,即使後麵我厭倦了,不喜歡了,我也可以離開。總歸,我擁有無數的試錯機會,不是嗎?”
    確實如此,於季樂魚而言,他想做什麽都可以。
    他有這個資本,林非也願意給他這樣的任性。
    “如果這是你想做的,我支持你。”
    他一手托著種植著玫瑰的花盆,一手將季樂魚擁入懷中。
    “不管什麽時候,你想見我,我都會去見你。不管什麽時候,你想回來,我都會去接你。”
    “我永遠屬於你,不管你在什麽地方。”
    季樂魚笑了起來。
    他抱住了林非的腰,輕輕的點著頭,“我知道。”
    他說,“放心吧哥哥,我已經想好了,等到時候我就和爸爸搭檔拍戲,這樣你也不用替我擔心,會有爸爸照顧我,我會每天都過的很好的。”
    他並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一個月,足以讓趙路和他的公司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也足以讓季樂魚思慮好他到底要不要真的進入娛樂圈。
    他想了很多,很認真。
    他當然知道自己離開林非後會不安,會難受,會瘋狂的思念他。
    可是,如果他繼續待在林非身邊,難保不會插手更多的和他工作有關的事情,不會對他形成新的約束。
    林非固然不在乎那些,永遠會為他讓步。
    但是他卻不想拖林非事業上的後腿,想給他一些工作上的自由。
    而他去娛樂圈,恰恰是最合適的。
    不僅是因為自己的私心,因為自己可以向全世界宣告他們的戀情。
    更因為那裏有林洛清。
    隻要林洛清在他身邊,他就會像在家裏一樣,感到安寧平靜,不會因為看不到林非而焦躁。
    而林非也不會因為他孤身一人時刻擔心他。
    林洛清會照顧好他,他也會把自己的依賴轉移到林洛清身上。
    這是最好的選擇,也是最適合的他的選擇。
    “到時候所有人都會知道你是我的男朋友,我們會在所有人的注目中結婚,全世界都知道我們是一對,即使有人再愛你,再想和你在一起,ta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表現出來,這就是我想要的,我最想得到的。”
    他要用全世界來織一張網,一張網住林非的網,要讓所有人都當他的眼睛,替他看著那些蠢蠢欲動的不自量力的人。
    林非隻能屬於他,這輩子,下輩子,每一輩子。
    是的,他早就應該知道了,他從來都是個貪婪且不知滿足的人,隻在學校的論壇公布他們的戀情,讓他們學校的學生知道林非是他的,這怎麽可能夠呢?
    他們遲早會離開學校,會去到學校的論壇輻射不到的地方。
    所以他需要一個更大的,最大的論壇,告訴所有人,告訴每一個人。
    而現在,他找到了。
    他的哥哥,這輩子,都隻會屬於他。
    小時候,季樂魚曾經給林非送過一盆玫瑰,作為他送他仙人掌的回禮,也讓它陪著林非的仙人掌生長。
    隻是後來,玫瑰越長越旺盛,被他和林非移植到了花園裏,兩人也就沒有再養玫瑰了。
    而現在,他想再送林非一盆玫瑰。
    季樂魚很認真的挑了一盆含苞待放的紅色的玫瑰。
    “給。”他把玫瑰遞了出去。
    林非接過,恍然間似是回到了他們都還很小的時候,那時候,季樂魚也挑了一盆玫瑰給他。
    他說,“要好好養哦,不準給別人,也不準養死,我會每天都來檢查的。”
    而現在,他笑著看著他,和他道,“放你辦公室吧,和你辦公室的仙人掌做個伴。”
    林非低頭看了看手裏的玫瑰,紅色的玫瑰嬌豔欲滴,鮮嫩又漂亮,美的明目張膽,盛氣淩人卻又帶著一股無辜的嬌憨,仿若沉睡的紅寶石。
    “好。”林非答應道,一如他年幼的時候。
    “那你日後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我哦~”季樂魚的眉眼彎彎,綻放在玫瑰旁。
    林非有些詫異,“什麽意思?”
    為什麽是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他。
    他要去哪裏嗎?
    為什麽?
    季樂魚眼裏的笑意仿若流淌的春水,在盛滿陽光的午後,瑩瑩如光。
    “我找到我想去做的事了,所以我可能要暫時離開你一小會兒了。”
    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了一段小小的距離,“不過你放心,我不可能離開你太久的,所以最多三四個月,我就會回來,那時候,我會繼續陪著你,繼續和你一起奮鬥。”
    “你要去做什麽?”林非好奇道。
    季樂魚歪了歪頭,語調輕盈,“我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們在一起。”
    “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
    “我要讓每一個甘心的不甘心的男男女女即使心裏再嫉妒,也隻能看著我站在你身邊。”
    “人向來缺少自覺性,所以才需要別人的監督,如果不能讓對方打消自己的念頭,就隻能讓ta即使有這個念頭也不敢行動,我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但是我知道,這世上大多數人都是在乎別人的目光的。”
    “越是有地位的人越好麵子,也就越不敢在別人的眼裏出錯,所以,我隻要讓他不敢就好了。”
    “這很簡單,隻要我是明星,隻要你是明星的戀人,那麽他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肆無忌憚。”
    “投鼠忌器,我越紅,我越出名,他們就越不敢打你的主意,他們承擔不起輿論的風險,他們怕自己吃虧。而商人,向來是最不喜歡吃虧的。”
    所以,他必須要站在最高處。
    站在最顯眼的地方,讓所有人都看到他的存在。
    看到他身為林非男朋友的身份。
    “所以……”季樂魚堅定道,“我要去當明星了。”
    林非聽著他的話,看著他眼裏閃爍的光,稍稍沉默了片刻。
    季樂魚說的是明星,不是演員。
    明星不一定是演員,就像演員也不一定都是明星。
    大部分時候,人們喜歡把演員和明星劃等號,但其實他們是不同的兩個概念。
    就像他爸爸,他從來都隻說自己是個演員。
    而季樂魚,他想做的,卻是明星。
    他並不熱愛演戲,他隻是想擁有明星的光環,擁有被全世界看到的權力。
    “你喜歡演戲嗎?”林非緩緩開口道,他的語氣很溫柔,似是鋪開的錦繡,“我並不反對你去當明星,但是你喜歡演戲嗎?還是你打算唱歌呢?”
    “小魚,我希望你做的是你喜歡的事情,而不是為了它的附屬光環,委屈自己。”
    “怎麽會委屈呢?”季樂魚笑著看著他。
    “從小到大,我最擅長的就是演戲,我演了一幕又一幕,觀眾換了一批又一批,現在,也隻是換了個地方,換了新的觀眾,去哪裏演不是演呢,這於我而言,本就是最輕鬆不過的事情。再說了,即使後麵我厭倦了,不喜歡了,我也可以離開。總歸,我擁有無數的試錯機會,不是嗎?”
    確實如此,於季樂魚而言,他想做什麽都可以。
    他有這個資本,林非也願意給他這樣的任性。
    “如果這是你想做的,我支持你。”
    他一手托著種植著玫瑰的花盆,一手將季樂魚擁入懷中。
    “不管什麽時候,你想見我,我都會去見你。不管什麽時候,你想回來,我都會去接你。”
    “我永遠屬於你,不管你在什麽地方。”
    季樂魚笑了起來。
    他抱住了林非的腰,輕輕的點著頭,“我知道。”
    他說,“放心吧哥哥,我已經想好了,等到時候我就和爸爸搭檔拍戲,這樣你也不用替我擔心,會有爸爸照顧我,我會每天都過的很好的。”
    他並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一個月,足以讓趙路和他的公司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也足以讓季樂魚思慮好他到底要不要真的進入娛樂圈。
    他想了很多,很認真。
    他當然知道自己離開林非後會不安,會難受,會瘋狂的思念他。
    可是,如果他繼續待在林非身邊,難保不會插手更多的和他工作有關的事情,不會對他形成新的約束。
    林非固然不在乎那些,永遠會為他讓步。
    但是他卻不想拖林非事業上的後腿,想給他一些工作上的自由。
    而他去娛樂圈,恰恰是最合適的。
    不僅是因為自己的私心,因為自己可以向全世界宣告他們的戀情。
    更因為那裏有林洛清。
    隻要林洛清在他身邊,他就會像在家裏一樣,感到安寧平靜,不會因為看不到林非而焦躁。
    而林非也不會因為他孤身一人時刻擔心他。
    林洛清會照顧好他,他也會把自己的依賴轉移到林洛清身上。
    這是最好的選擇,也是最適合的他的選擇。
    “到時候所有人都會知道你是我的男朋友,我們會在所有人的注目中結婚,全世界都知道我們是一對,即使有人再愛你,再想和你在一起,ta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表現出來,這就是我想要的,我最想得到的。”
    他要用全世界來織一張網,一張網住林非的網,要讓所有人都當他的眼睛,替他看著那些蠢蠢欲動的不自量力的人。
    林非隻能屬於他,這輩子,下輩子,每一輩子。
    是的,他早就應該知道了,他從來都是個貪婪且不知滿足的人,隻在學校的論壇公布他們的戀情,讓他們學校的學生知道林非是他的,這怎麽可能夠呢?
    他們遲早會離開學校,會去到學校的論壇輻射不到的地方。
    所以他需要一個更大的,最大的論壇,告訴所有人,告訴每一個人。
    而現在,他找到了。
    他的哥哥,這輩子,都隻會屬於他。
    小時候,季樂魚曾經給林非送過一盆玫瑰,作為他送他仙人掌的回禮,也讓它陪著林非的仙人掌生長。
    隻是後來,玫瑰越長越旺盛,被他和林非移植到了花園裏,兩人也就沒有再養玫瑰了。
    而現在,他想再送林非一盆玫瑰。
    季樂魚很認真的挑了一盆含苞待放的紅色的玫瑰。
    “給。”他把玫瑰遞了出去。
    林非接過,恍然間似是回到了他們都還很小的時候,那時候,季樂魚也挑了一盆玫瑰給他。
    他說,“要好好養哦,不準給別人,也不準養死,我會每天都來檢查的。”
    而現在,他笑著看著他,和他道,“放你辦公室吧,和你辦公室的仙人掌做個伴。”
    林非低頭看了看手裏的玫瑰,紅色的玫瑰嬌豔欲滴,鮮嫩又漂亮,美的明目張膽,盛氣淩人卻又帶著一股無辜的嬌憨,仿若沉睡的紅寶石。
    “好。”林非答應道,一如他年幼的時候。
    “那你日後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我哦~”季樂魚的眉眼彎彎,綻放在玫瑰旁。
    林非有些詫異,“什麽意思?”
    為什麽是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他。
    他要去哪裏嗎?
    為什麽?
    季樂魚眼裏的笑意仿若流淌的春水,在盛滿陽光的午後,瑩瑩如光。
    “我找到我想去做的事了,所以我可能要暫時離開你一小會兒了。”
    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了一段小小的距離,“不過你放心,我不可能離開你太久的,所以最多三四個月,我就會回來,那時候,我會繼續陪著你,繼續和你一起奮鬥。”
    “你要去做什麽?”林非好奇道。
    季樂魚歪了歪頭,語調輕盈,“我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們在一起。”
    “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
    “我要讓每一個甘心的不甘心的男男女女即使心裏再嫉妒,也隻能看著我站在你身邊。”
    “人向來缺少自覺性,所以才需要別人的監督,如果不能讓對方打消自己的念頭,就隻能讓ta即使有這個念頭也不敢行動,我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但是我知道,這世上大多數人都是在乎別人的目光的。”
    “越是有地位的人越好麵子,也就越不敢在別人的眼裏出錯,所以,我隻要讓他不敢就好了。”
    “這很簡單,隻要我是明星,隻要你是明星的戀人,那麽他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肆無忌憚。”
    “投鼠忌器,我越紅,我越出名,他們就越不敢打你的主意,他們承擔不起輿論的風險,他們怕自己吃虧。而商人,向來是最不喜歡吃虧的。”
    所以,他必須要站在最高處。
    站在最顯眼的地方,讓所有人都看到他的存在。
    看到他身為林非男朋友的身份。
    “所以……”季樂魚堅定道,“我要去當明星了。”
    林非聽著他的話,看著他眼裏閃爍的光,稍稍沉默了片刻。
    季樂魚說的是明星,不是演員。
    明星不一定是演員,就像演員也不一定都是明星。
    大部分時候,人們喜歡把演員和明星劃等號,但其實他們是不同的兩個概念。
    就像他爸爸,他從來都隻說自己是個演員。
    而季樂魚,他想做的,卻是明星。
    他並不熱愛演戲,他隻是想擁有明星的光環,擁有被全世界看到的權力。
    “你喜歡演戲嗎?”林非緩緩開口道,他的語氣很溫柔,似是鋪開的錦繡,“我並不反對你去當明星,但是你喜歡演戲嗎?還是你打算唱歌呢?”
    “小魚,我希望你做的是你喜歡的事情,而不是為了它的附屬光環,委屈自己。”
    “怎麽會委屈呢?”季樂魚笑著看著他。
    “從小到大,我最擅長的就是演戲,我演了一幕又一幕,觀眾換了一批又一批,現在,也隻是換了個地方,換了新的觀眾,去哪裏演不是演呢,這於我而言,本就是最輕鬆不過的事情。再說了,即使後麵我厭倦了,不喜歡了,我也可以離開。總歸,我擁有無數的試錯機會,不是嗎?”
    確實如此,於季樂魚而言,他想做什麽都可以。
    他有這個資本,林非也願意給他這樣的任性。
    “如果這是你想做的,我支持你。”
    他一手托著種植著玫瑰的花盆,一手將季樂魚擁入懷中。
    “不管什麽時候,你想見我,我都會去見你。不管什麽時候,你想回來,我都會去接你。”
    “我永遠屬於你,不管你在什麽地方。”
    季樂魚笑了起來。
    他抱住了林非的腰,輕輕的點著頭,“我知道。”
    他說,“放心吧哥哥,我已經想好了,等到時候我就和爸爸搭檔拍戲,這樣你也不用替我擔心,會有爸爸照顧我,我會每天都過的很好的。”
    他並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一個月,足以讓趙路和他的公司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也足以讓季樂魚思慮好他到底要不要真的進入娛樂圈。
    他想了很多,很認真。
    他當然知道自己離開林非後會不安,會難受,會瘋狂的思念他。
    可是,如果他繼續待在林非身邊,難保不會插手更多的和他工作有關的事情,不會對他形成新的約束。
    林非固然不在乎那些,永遠會為他讓步。
    但是他卻不想拖林非事業上的後腿,想給他一些工作上的自由。
    而他去娛樂圈,恰恰是最合適的。
    不僅是因為自己的私心,因為自己可以向全世界宣告他們的戀情。
    更因為那裏有林洛清。
    隻要林洛清在他身邊,他就會像在家裏一樣,感到安寧平靜,不會因為看不到林非而焦躁。
    而林非也不會因為他孤身一人時刻擔心他。
    林洛清會照顧好他,他也會把自己的依賴轉移到林洛清身上。
    這是最好的選擇,也是最適合的他的選擇。
    “到時候所有人都會知道你是我的男朋友,我們會在所有人的注目中結婚,全世界都知道我們是一對,即使有人再愛你,再想和你在一起,ta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表現出來,這就是我想要的,我最想得到的。”
    他要用全世界來織一張網,一張網住林非的網,要讓所有人都當他的眼睛,替他看著那些蠢蠢欲動的不自量力的人。
    林非隻能屬於他,這輩子,下輩子,每一輩子。
    是的,他早就應該知道了,他從來都是個貪婪且不知滿足的人,隻在學校的論壇公布他們的戀情,讓他們學校的學生知道林非是他的,這怎麽可能夠呢?
    他們遲早會離開學校,會去到學校的論壇輻射不到的地方。
    所以他需要一個更大的,最大的論壇,告訴所有人,告訴每一個人。
    而現在,他找到了。
    他的哥哥,這輩子,都隻會屬於他。
    小時候,季樂魚曾經給林非送過一盆玫瑰,作為他送他仙人掌的回禮,也讓它陪著林非的仙人掌生長。
    隻是後來,玫瑰越長越旺盛,被他和林非移植到了花園裏,兩人也就沒有再養玫瑰了。
    而現在,他想再送林非一盆玫瑰。
    季樂魚很認真的挑了一盆含苞待放的紅色的玫瑰。
    “給。”他把玫瑰遞了出去。
    林非接過,恍然間似是回到了他們都還很小的時候,那時候,季樂魚也挑了一盆玫瑰給他。
    他說,“要好好養哦,不準給別人,也不準養死,我會每天都來檢查的。”
    而現在,他笑著看著他,和他道,“放你辦公室吧,和你辦公室的仙人掌做個伴。”
    林非低頭看了看手裏的玫瑰,紅色的玫瑰嬌豔欲滴,鮮嫩又漂亮,美的明目張膽,盛氣淩人卻又帶著一股無辜的嬌憨,仿若沉睡的紅寶石。
    “好。”林非答應道,一如他年幼的時候。
    “那你日後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我哦~”季樂魚的眉眼彎彎,綻放在玫瑰旁。
    林非有些詫異,“什麽意思?”
    為什麽是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他。
    他要去哪裏嗎?
    為什麽?
    季樂魚眼裏的笑意仿若流淌的春水,在盛滿陽光的午後,瑩瑩如光。
    “我找到我想去做的事了,所以我可能要暫時離開你一小會兒了。”
    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了一段小小的距離,“不過你放心,我不可能離開你太久的,所以最多三四個月,我就會回來,那時候,我會繼續陪著你,繼續和你一起奮鬥。”
    “你要去做什麽?”林非好奇道。
    季樂魚歪了歪頭,語調輕盈,“我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們在一起。”
    “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
    “我要讓每一個甘心的不甘心的男男女女即使心裏再嫉妒,也隻能看著我站在你身邊。”
    “人向來缺少自覺性,所以才需要別人的監督,如果不能讓對方打消自己的念頭,就隻能讓ta即使有這個念頭也不敢行動,我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但是我知道,這世上大多數人都是在乎別人的目光的。”
    “越是有地位的人越好麵子,也就越不敢在別人的眼裏出錯,所以,我隻要讓他不敢就好了。”
    “這很簡單,隻要我是明星,隻要你是明星的戀人,那麽他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肆無忌憚。”
    “投鼠忌器,我越紅,我越出名,他們就越不敢打你的主意,他們承擔不起輿論的風險,他們怕自己吃虧。而商人,向來是最不喜歡吃虧的。”
    所以,他必須要站在最高處。
    站在最顯眼的地方,讓所有人都看到他的存在。
    看到他身為林非男朋友的身份。
    “所以……”季樂魚堅定道,“我要去當明星了。”
    林非聽著他的話,看著他眼裏閃爍的光,稍稍沉默了片刻。
    季樂魚說的是明星,不是演員。
    明星不一定是演員,就像演員也不一定都是明星。
    大部分時候,人們喜歡把演員和明星劃等號,但其實他們是不同的兩個概念。
    就像他爸爸,他從來都隻說自己是個演員。
    而季樂魚,他想做的,卻是明星。
    他並不熱愛演戲,他隻是想擁有明星的光環,擁有被全世界看到的權力。
    “你喜歡演戲嗎?”林非緩緩開口道,他的語氣很溫柔,似是鋪開的錦繡,“我並不反對你去當明星,但是你喜歡演戲嗎?還是你打算唱歌呢?”
    “小魚,我希望你做的是你喜歡的事情,而不是為了它的附屬光環,委屈自己。”
    “怎麽會委屈呢?”季樂魚笑著看著他。
    “從小到大,我最擅長的就是演戲,我演了一幕又一幕,觀眾換了一批又一批,現在,也隻是換了個地方,換了新的觀眾,去哪裏演不是演呢,這於我而言,本就是最輕鬆不過的事情。再說了,即使後麵我厭倦了,不喜歡了,我也可以離開。總歸,我擁有無數的試錯機會,不是嗎?”
    確實如此,於季樂魚而言,他想做什麽都可以。
    他有這個資本,林非也願意給他這樣的任性。
    “如果這是你想做的,我支持你。”
    他一手托著種植著玫瑰的花盆,一手將季樂魚擁入懷中。
    “不管什麽時候,你想見我,我都會去見你。不管什麽時候,你想回來,我都會去接你。”
    “我永遠屬於你,不管你在什麽地方。”
    季樂魚笑了起來。
    他抱住了林非的腰,輕輕的點著頭,“我知道。”
    他說,“放心吧哥哥,我已經想好了,等到時候我就和爸爸搭檔拍戲,這樣你也不用替我擔心,會有爸爸照顧我,我會每天都過的很好的。”
    他並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一個月,足以讓趙路和他的公司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也足以讓季樂魚思慮好他到底要不要真的進入娛樂圈。
    他想了很多,很認真。
    他當然知道自己離開林非後會不安,會難受,會瘋狂的思念他。
    可是,如果他繼續待在林非身邊,難保不會插手更多的和他工作有關的事情,不會對他形成新的約束。
    林非固然不在乎那些,永遠會為他讓步。
    但是他卻不想拖林非事業上的後腿,想給他一些工作上的自由。
    而他去娛樂圈,恰恰是最合適的。
    不僅是因為自己的私心,因為自己可以向全世界宣告他們的戀情。
    更因為那裏有林洛清。
    隻要林洛清在他身邊,他就會像在家裏一樣,感到安寧平靜,不會因為看不到林非而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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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洛清會照顧好他,他也會把自己的依賴轉移到林洛清身上。
    這是最好的選擇,也是最適合的他的選擇。
    “到時候所有人都會知道你是我的男朋友,我們會在所有人的注目中結婚,全世界都知道我們是一對,即使有人再愛你,再想和你在一起,ta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表現出來,這就是我想要的,我最想得到的。”
    他要用全世界來織一張網,一張網住林非的網,要讓所有人都當他的眼睛,替他看著那些蠢蠢欲動的不自量力的人。
    林非隻能屬於他,這輩子,下輩子,每一輩子。
    是的,他早就應該知道了,他從來都是個貪婪且不知滿足的人,隻在學校的論壇公布他們的戀情,讓他們學校的學生知道林非是他的,這怎麽可能夠呢?
    他們遲早會離開學校,會去到學校的論壇輻射不到的地方。
    所以他需要一個更大的,最大的論壇,告訴所有人,告訴每一個人。
    而現在,他找到了。
    他的哥哥,這輩子,都隻會屬於他。
    小時候,季樂魚曾經給林非送過一盆玫瑰,作為他送他仙人掌的回禮,也讓它陪著林非的仙人掌生長。
    隻是後來,玫瑰越長越旺盛,被他和林非移植到了花園裏,兩人也就沒有再養玫瑰了。
    而現在,他想再送林非一盆玫瑰。
    季樂魚很認真的挑了一盆含苞待放的紅色的玫瑰。
    “給。”他把玫瑰遞了出去。
    林非接過,恍然間似是回到了他們都還很小的時候,那時候,季樂魚也挑了一盆玫瑰給他。
    他說,“要好好養哦,不準給別人,也不準養死,我會每天都來檢查的。”
    而現在,他笑著看著他,和他道,“放你辦公室吧,和你辦公室的仙人掌做個伴。”
    林非低頭看了看手裏的玫瑰,紅色的玫瑰嬌豔欲滴,鮮嫩又漂亮,美的明目張膽,盛氣淩人卻又帶著一股無辜的嬌憨,仿若沉睡的紅寶石。
    “好。”林非答應道,一如他年幼的時候。
    “那你日後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我哦~”季樂魚的眉眼彎彎,綻放在玫瑰旁。
    林非有些詫異,“什麽意思?”
    為什麽是看到這盆花就要想到他。
    他要去哪裏嗎?
    為什麽?
    季樂魚眼裏的笑意仿若流淌的春水,在盛滿陽光的午後,瑩瑩如光。
    “我找到我想去做的事了,所以我可能要暫時離開你一小會兒了。”
    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了一段小小的距離,“不過你放心,我不可能離開你太久的,所以最多三四個月,我就會回來,那時候,我會繼續陪著你,繼續和你一起奮鬥。”
    “你要去做什麽?”林非好奇道。
    季樂魚歪了歪頭,語調輕盈,“我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們在一起。”
    “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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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很簡單,隻要我是明星,隻要你是明星的戀人,那麽他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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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必須要站在最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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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季樂魚堅定道,“我要去當明星了。”
    林非聽著他的話,看著他眼裏閃爍的光,稍稍沉默了片刻。
    季樂魚說的是明星,不是演員。
    明星不一定是演員,就像演員也不一定都是明星。
    大部分時候,人們喜歡把演員和明星劃等號,但其實他們是不同的兩個概念。
    就像他爸爸,他從來都隻說自己是個演員。
    而季樂魚,他想做的,卻是明星。
    他並不熱愛演戲,他隻是想擁有明星的光環,擁有被全世界看到的權力。
    “你喜歡演戲嗎?”林非緩緩開口道,他的語氣很溫柔,似是鋪開的錦繡,“我並不反對你去當明星,但是你喜歡演戲嗎?還是你打算唱歌呢?”
    “小魚,我希望你做的是你喜歡的事情,而不是為了它的附屬光環,委屈自己。”
    “怎麽會委屈呢?”季樂魚笑著看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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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樂魚笑了起來。
    他抱住了林非的腰,輕輕的點著頭,“我知道。”
    他說,“放心吧哥哥,我已經想好了,等到時候我就和爸爸搭檔拍戲,這樣你也不用替我擔心,會有爸爸照顧我,我會每天都過的很好的。”
    他並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一個月,足以讓趙路和他的公司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也足以讓季樂魚思慮好他到底要不要真的進入娛樂圈。
    他想了很多,很認真。
    他當然知道自己離開林非後會不安,會難受,會瘋狂的思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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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遲早會離開學校,會去到學校的論壇輻射不到的地方。
    所以他需要一個更大的,最大的論壇,告訴所有人,告訴每一個人。
    而現在,他找到了。
    他的哥哥,這輩子,都隻會屬於他。
    小時候,季樂魚曾經給林非送過一盆玫瑰,作為他送他仙人掌的回禮,也讓它陪著林非的仙人掌生長。
    隻是後來,玫瑰越長越旺盛,被他和林非移植到了花園裏,兩人也就沒有再養玫瑰了。
    而現在,他想再送林非一盆玫瑰。
    季樂魚很認真的挑了一盆含苞待放的紅色的玫瑰。
    “給。”他把玫瑰遞了出去。
    林非接過,恍然間似是回到了他們都還很小的時候,那時候,季樂魚也挑了一盆玫瑰給他。
    他說,“要好好養哦,不準給別人,也不準養死,我會每天都來檢查的。”
    而現在,他笑著看著他,和他道,“放你辦公室吧,和你辦公室的仙人掌做個伴。”
    林非低頭看了看手裏的玫瑰,紅色的玫瑰嬌豔欲滴,鮮嫩又漂亮,美的明目張膽,盛氣淩人卻又帶著一股無辜的嬌憨,仿若沉睡的紅寶石。
    “好。”林非答應道,一如他年幼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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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非有些詫異,“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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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了一段小小的距離,“不過你放心,我不可能離開你太久的,所以最多三四個月,我就會回來,那時候,我會繼續陪著你,繼續和你一起奮鬥。”
    “你要去做什麽?”林非好奇道。
    季樂魚歪了歪頭,語調輕盈,“我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們在一起。”
    “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
    “我要讓每一個甘心的不甘心的男男女女即使心裏再嫉妒,也隻能看著我站在你身邊。”
    “人向來缺少自覺性,所以才需要別人的監督,如果不能讓對方打消自己的念頭,就隻能讓ta即使有這個念頭也不敢行動,我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但是我知道,這世上大多數人都是在乎別人的目光的。”
    “越是有地位的人越好麵子,也就越不敢在別人的眼裏出錯,所以,我隻要讓他不敢就好了。”
    “這很簡單,隻要我是明星,隻要你是明星的戀人,那麽他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肆無忌憚。”
    “投鼠忌器,我越紅,我越出名,他們就越不敢打你的主意,他們承擔不起輿論的風險,他們怕自己吃虧。而商人,向來是最不喜歡吃虧的。”
    所以,他必須要站在最高處。
    站在最顯眼的地方,讓所有人都看到他的存在。
    看到他身為林非男朋友的身份。
    “所以……”季樂魚堅定道,“我要去當明星了。”
    林非聽著他的話,看著他眼裏閃爍的光,稍稍沉默了片刻。
    季樂魚說的是明星,不是演員。
    明星不一定是演員,就像演員也不一定都是明星。
    大部分時候,人們喜歡把演員和明星劃等號,但其實他們是不同的兩個概念。
    就像他爸爸,他從來都隻說自己是個演員。
    而季樂魚,他想做的,卻是明星。
    他並不熱愛演戲,他隻是想擁有明星的光環,擁有被全世界看到的權力。
    “你喜歡演戲嗎?”林非緩緩開口道,他的語氣很溫柔,似是鋪開的錦繡,“我並不反對你去當明星,但是你喜歡演戲嗎?還是你打算唱歌呢?”
    “小魚,我希望你做的是你喜歡的事情,而不是為了它的附屬光環,委屈自己。”
    “怎麽會委屈呢?”季樂魚笑著看著他。
    “從小到大,我最擅長的就是演戲,我演了一幕又一幕,觀眾換了一批又一批,現在,也隻是換了個地方,換了新的觀眾,去哪裏演不是演呢,這於我而言,本就是最輕鬆不過的事情。再說了,即使後麵我厭倦了,不喜歡了,我也可以離開。總歸,我擁有無數的試錯機會,不是嗎?”
    確實如此,於季樂魚而言,他想做什麽都可以。
    他有這個資本,林非也願意給他這樣的任性。
    “如果這是你想做的,我支持你。”
    他一手托著種植著玫瑰的花盆,一手將季樂魚擁入懷中。
    “不管什麽時候,你想見我,我都會去見你。不管什麽時候,你想回來,我都會去接你。”
    “我永遠屬於你,不管你在什麽地方。”
    季樂魚笑了起來。
    他抱住了林非的腰,輕輕的點著頭,“我知道。”
    他說,“放心吧哥哥,我已經想好了,等到時候我就和爸爸搭檔拍戲,這樣你也不用替我擔心,會有爸爸照顧我,我會每天都過的很好的。”
    他並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一個月,足以讓趙路和他的公司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也足以讓季樂魚思慮好他到底要不要真的進入娛樂圈。
    他想了很多,很認真。
    他當然知道自己離開林非後會不安,會難受,會瘋狂的思念他。
    可是,如果他繼續待在林非身邊,難保不會插手更多的和他工作有關的事情,不會對他形成新的約束。
    林非固然不在乎那些,永遠會為他讓步。
    但是他卻不想拖林非事業上的後腿,想給他一些工作上的自由。
    而他去娛樂圈,恰恰是最合適的。
    不僅是因為自己的私心,因為自己可以向全世界宣告他們的戀情。
    更因為那裏有林洛清。
    隻要林洛清在他身邊,他就會像在家裏一樣,感到安寧平靜,不會因為看不到林非而焦躁。
    而林非也不會因為他孤身一人時刻擔心他。
    林洛清會照顧好他,他也會把自己的依賴轉移到林洛清身上。
    這是最好的選擇,也是最適合的他的選擇。
    “到時候所有人都會知道你是我的男朋友,我們會在所有人的注目中結婚,全世界都知道我們是一對,即使有人再愛你,再想和你在一起,ta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表現出來,這就是我想要的,我最想得到的。”
    他要用全世界來織一張網,一張網住林非的網,要讓所有人都當他的眼睛,替他看著那些蠢蠢欲動的不自量力的人。
    林非隻能屬於他,這輩子,下輩子,每一輩子。
    是的,他早就應該知道了,他從來都是個貪婪且不知滿足的人,隻在學校的論壇公布他們的戀情,讓他們學校的學生知道林非是他的,這怎麽可能夠呢?
    他們遲早會離開學校,會去到學校的論壇輻射不到的地方。
    所以他需要一個更大的,最大的論壇,告訴所有人,告訴每一個人。
    而現在,他找到了。
    他的哥哥,這輩子,都隻會屬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