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零一章 新曆法和休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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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靖垣看完了欽天監的報告之後,對於大湖區的能進入預選方案非常意外。
朱靖垣開始考慮建設專用火箭發射場的時候,根本就沒有去考慮內陸地區的情況。
朱靖垣是本能的覺得,在內陸建設發射場的原因,是對海洋的掌控力量不夠。
如果能夠掌控海洋,肯定是在沿海地區建設發射場更加方便,從運輸到建設到觀測都更加的方便。
同時還能避免火箭墜落影響內陸的城市和居民區。
現在篩選了兩遍之後,發現要在獅城建設發射場,除了運輸建設方便之外,仍然要承受主要發射方向上有陸地和居民區的事實。
這樣考慮之後,反過來篩選,如果內陸的條件合適,那就也不是不能用。
拋開外在因素之後,大湖區的環境舒適度確實舉世無雙。
除了太陽大一點,其他條件全世界獨一份。
不過朱靖垣仔細考慮了情況,又與齊彥槐討論和谘詢了更多的細節。
最終還是決定,把第一個正式的專用火箭發射場,未來可能也是最重要的發射場,建設在獅城南部島嶼上。
緊隨其後的高緯度發射場,建設在拉加省西部,也就是後世的阿拉斯加西部,阿留申群島以北的島嶼上。
這裏的緯度接近六十度,但是氣候卻並不算極度嚴寒,條件比奴兒幹都司好不少。
這兩個發射場,作為大明官方正式的發射場,建設成最大規模的發射場。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大部分發射任務都在這兩個地方進行。
不過為了在不同地區進行實驗收集數據,也是為了在突發意外情況時有備用發射基地可用。
朱靖垣同時決定另外選擇幾個地方,建設幾個小規模發射場。
首先是寧波的導彈實驗基地,按照最初計劃建設兩組火箭發射台。
另外在渤海內部,屬於遼東的北岸沿海地區,另外建設一個應急備用發射場。
這兩個真正核心區的發射場,將同時兼顧戰略導彈的實驗任務,作為純軍事用途的發射場。
最後是墨洲大湖區和新天府,也各建設一個實驗和發射場。
最後的兩個基地可以建設成為開放式的,直接放在當地居民區能看到的地方。
新天府的發射場直接放在新天府城外的海邊。
隨著時代和科技發展,在社會環境條件合適了之後,逐步定期對外開放。
允許特定的朝廷的各級官僚和書吏,財團的各級管事和工人,甚至普通的當地百姓和學生。
在受到邀請的情況下,進入發射場參觀,觀賞火箭發射的場景。
甚至於,在時機成熟之後,對民間開放使用權。
這兩個位於海外的航天發射基地,再加上大明洋中心的瀛洲夏威夷)海軍基地,本土的寧波基地。
這樣四個相對均勻分布在全球的四個基地,將作為配合航天工程的海外觀測和天地通訊中心。
大明占據天下三分之二的土地,建設兩個主要的航天中心,兩個軍用導彈火箭實驗基地,兩個半公開的軍民兩用發射基地,也不算是多過分的事情。
當然,建設不可能同時開始的,早期的火箭實驗繼續在寧波做,這邊有現成的設施可以用。
實際上現在寧波基地已經開始做實驗了。
首先開工建設,並提出最高標準的,是獅城南部島嶼上的正式基地。
其他幾個基地首先建設成觀測站。
朱靖垣基本考慮妥當之後,正式批複了齊彥槐的方案,讓他聯絡各部門開始執行。
幾天之後,另一項欽天監負責的任務,新曆法的實施方案也做完了。
負責欽天監的九卿少傅阮元,與負責禮部的大宗伯沉複,兩人一起專門提交給朱靖垣審閱。
曆法的內容,就是按照朱靖垣親自擬定的方案細化出來的,另外提了一點小小的修繕意見。
總體思路仍然是陰陽曆拆分。
太陽曆以年為周期,以太陽運行的軌跡為標準,以立春日為新年元日。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總共劃分成四個季度,十二個月,三十六旬。
前麵三個季度各九十天,最後一個季度九十五天。
每個季度分成三個月,全年共十二個月。
前十一個月每月三十天,第十二月每月三十五天。
每個月分成三旬,全年三十六旬。
前三十五旬各十天,最後一旬十五天。
四年一閏,閏年最後一個季度、最後一個月、最後一旬各加一天。
每隔一百二十八年,當為閏年而不閏一次。
每隔八萬九千六百年,不閏的閏年再補閏一次。
太陽曆官方稱呼為:“皇帝公曆紀元”,簡稱皇曆或者公曆。
以親王掃六合當年為皇帝公裏紀元元年,則今年為皇曆二零四零年,明年為公曆二零四一年。
太陰曆以月為周期,以月亮運行軌跡為標準。
以朔日為初一,兩朔日之間的時間為一月。
若有三十天,則為大約,若有二十九天,則為小月。
平時大月、小月循環間隔向前,每過六十四個月加一個大月補差。
每過三千零七十二個月再次不加這個大月削差。
太陽曆保留月,太陰曆亦保留年。
但紀年以太陽曆為準,太陽曆新年後的第一個朔日,作為為太陰曆正月初一。
如果一個太陽曆全年之中,出現了十三個太陰曆初一,那這一年就是十三個月,否則這就是十二個月。
官方文件和官營廠商,官營官辦課程安排,曆史教學課本和文件,皆以公曆年、旬、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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