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失而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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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欣雅當初害了她自己的兒子還不夠,現在連大哥的兒子也間接因為她,所以找不到了?!
    當然,外甥丟失這件事,最主要的原因還在於她養母常春芳看管不當。
    藍姝就不明白了,養母之前被藍欣雅傷心還沒有傷夠嗎?
    一個十多年沒有見過麵的親生女兒,一個曾經嫌棄原生家庭貧窮,現在為了錢才和家裏重新建立關係的藍欣雅,就能讓她不顧一切?
    這件事沒有攤在藍姝身上,否則換位思考,她是不會原諒養母的。
    而現在,丟了孩子的是她大哥和嫂子唐初,所以不管大哥怎麽想,藍姝清楚,如果俊俊找不回來,唐初肯定是這輩子都不會原諒婆婆的!
    就算孩子能找回來,唐初和常春芳婆媳之間的和睦關係,也回不到從前了……
    眼下藍姝沒有想太多,她先是考慮起找孩子的事情。
    “大哥,你們先找著,我也再想想辦法。”藍姝說。
    藍大壯其實沒有指望自家小妹能在這件事上,幫到什麽忙。
    畢竟小妹遠在京都,臨江市這邊也不認識幾個人,能有什麽辦法?
    他把這件事情告訴小妹,隻是因為心裏壓抑的難受,情緒無處宣泄,所以想要找個可以訴說的人緩一緩心情。
    藍大壯最信任的就是小妹,他才會打電話跟小妹說說話。
    結束了通話,藍姝並沒有藍大壯想象中的那樣,什麽也幫不上忙。
    雖然她在臨江市沒有什麽關係去尋找孩子,但是她家裏有人能幫得上!
    於是藍姝把外甥丟失的事情告訴了小白。
    隨後,小白立即去了趟外公家。
    緊接著,整個臨江市j方勢力都動員起來,尋找失蹤的孩子。
    可誰也沒有想到,此時的俊俊已經被拐帶離開了臨江市。
    甚至已經出了省……
    …
    虎二是雲市周邊一個小山村出來的。
    他早年在村裏種過地,後來嫌種地太辛苦,剛好趕上改革開放,聽說外麵有很多工作機會,所以他就從村裏走出來找工作。
    為了賺錢,為了生存,虎二在飯店給人刷盤子、去工地給人搬磚,總之什麽活兒他都幹過。
    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虎二認識了同樣從山村出來找工作機會的女人。
    女人叫高彩,二十七八歲,長相普通,但是很有錢。
    她和虎二有著同樣的背景經曆,一見如故,所以高彩說要帶著虎二發財。
    隨著對高彩更進一步的了解,虎二才知道高彩是做孩子生意的——
    就是將小孩兒拐帶走,賣給一些生不出孩子的家庭。
    虎二本來覺得這種事兒太缺德,不打算幹,可是當他得知一單生意能賺兩百到五百塊錢之後,財帛動人心,他就不再猶豫了。
    高彩說過,幹他們這一行的人,最忌諱的就是在一個地方待太久,所以入行不久的虎二聽高彩的話,幹一票就立即換個地方。
    也是因此,他才躲過了執法大隊在臨江市全市的搜查,沒有被抓到。
    虎二跟高彩分工明確,他負責拐帶小娃娃,高彩負責找賣家。
    這次的情況和往常一樣,虎二正準備將吃了藥昏迷的小男娃交給高彩,等著收錢。
    可這時候,他忽然看到電視上插播一條尋人啟事——
    “近日,在臨江市丟失一個年紀三四歲的男童,孩子離開家時身穿深色褲子、棕色上衣,沒有穿鞋子。”
    “如有尋找到孩子下落,或者提供有效線索,必重謝!能將孩子送回者,酬金一萬元。”
    看到一萬元的酬金,再看看自己身邊的小男娃,加上電視上播報的孩子丟失的地點,讓虎頓時二覺得,自己離一萬塊錢竟然這麽近!
    價值一萬的孩子,還送什麽鄉下啊~!
    於是虎二又帶著孩子輾轉回了臨江市隔壁的一個小縣城,再按照尋人啟事上的聯係電話打了過去——
    此時,距離藍家大孫子丟失,已經過去五天了。
    按理說,在孩子丟失四十八小時還找不到的情況下,基本尋回的希望已經渺茫。
    所以第三天,藍姝去了電視台,親自找到台長,重金做了這個尋人啟事的廣告。
    其實這一類的廣告,電視台原本並沒有可播放的計劃。
    但藍姝一來算是內部人員,能見到台裏高層,二來她的廣告費用不低。
    最重要的是,她和台長說,準備出錢給電視台這邊增加一檔新的節目。
    多方原因之下,電視台的領導們緊急開了個會,才同意尋人啟事的廣告在電視上播出。
    不過這樣的廣告也有時限性,最多隻能上十天,十天之後廣告將會被撤下。
    雖然有種種要求限製,但藍姝還是毫不猶豫的做了這一廣告。
    結果在廣告登出之後的第三天,她就接到了電話——
    “喂?你是孩子的家人嗎?我昨天在路上撿到一個孩子……”
    聽著電話裏對方的話,在藍姝保證如果孩子找對,會支付對方一萬塊錢酬金之後,她和電話裏的人約定了見麵的時間和地點。
    掛了電話,藍姝立即聯係司機,當天就朝著距離臨江市不遠的衡水縣前去——
    藍姝因為走的太急,甚至都沒有叫上小白一起。
    但在車上,她給小白打了個電話。
    “準備好錢,還有,帶上人!”她說。
    藍姝對電話裏那個人的承諾,絕對不會食言,一萬塊錢的酬金,她一分都不會少。
    但在這同時,對方究竟是撿到的孩子,還是拐帶的孩子?
    那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拐帶情況屬實,那麽行惡事者,必將付出代價!
    …
    當天晚上,司機張師傅載著藍姝就到達了衡水縣。
    小白雖然晚了一步,但他已經提前安排好,讓縣城本地的執法隊員秘密跟自家媳婦先匯合。
    抓捕的過程並沒有出什麽差錯,執法隊將虎二扣下之後,藍姝見到了自己的外甥。
    這幾天,俊俊大多時間都在睡覺,醒了才吃幾口飯,隻要餓不死就行了。
    因為今天虎二要帶孩子跟孩子的人家見麵,所以他沒有給俊俊喂藥。
    可即便這樣,俊俊的精神狀態也很不好,被藍姝抱起來的時候,甚至都沒有什麽哭的力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