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老板也貪嘴求推薦求追定!)
字數:4440 加入書籤
兩人幾乎同時開口,然後無奈的笑了笑。
都是主人家,一桌基本上都是十個人,但偏偏隻有七八塊,所以也隻能讓給其他人吃。
誰知道去的時候還碰到大哥。
“是啊,以前吃紅燒豬蹄的時候,總感覺有股子味道!”
兄弟兩對視一眼,一句話都沒說,但是,就那麽很巧妙的知道了對方要去幹什麽。
“你也沒吃到?”
“媽耶,這味道,一點異味都沒有!”
王書明也知道輕重,兩人一人一塊,也不回去了,果斷拿著就在麵板旁邊啃了起來。
然後……
二人對視一眼,真香!
不愧是舔著臉來要的紅燒豬蹄,表皮軟糯香甜,蹄筋兒彈牙有嚼勁,最關鍵的是這個味道,也不知道用了什麽香料,讓人咬一口恨不得連骨頭都吃了。
很快,啃完豬蹄,兩人就趕緊回席了,畢竟他們主要是招待那些朋友。
而此時,最熱鬧的還是同村的那幾桌。
“虎兒他媽,你不厚道啊,就幾塊,你怎麽拿了兩塊!”
“對啊對啊,讓大家都嚐嚐啊!”
“你不能這麽自私啊!”
虎兒他媽有些尷尬,而就在大家爭吵的時候,有人直接把空著的盤子拿到跟前了,順手撕開饅頭,就像是擦鍋底一樣,將盛了紅燒豬蹄的湯汁全都擦幹淨了。
其他人看的目瞪口呆。
“奧喲,還是海娃會吃啊!”
“嘖嘖,這紅燒豬蹄是真香啊!”
“嗚嗚嗚!”
竟然有人哭了。
“咋了咋了,幹嘛哭啊!”
“嗚嗚嗚嗚,我是想起以後很難再吃到這個味道的紅燒豬蹄就傷心!”
一句話,把所有人整懵逼了,是啊,以後怎麽辦啊!
而這時,有人來了一句:“咱村兒這麽多人呢,該結婚結婚,該生孩子生孩子,生一個不夠的,就生兩個,三個……”
好家夥,至理名言出來了,為了吃席結婚生孩子,而且兩個三個都出來了。
要是國家知道令無數領導頭疼不已的不結婚不生孩子難題被一個解決了,不知道是什麽表情!
也幸好他們沒說為了吃席讓誰先去世一下!
很快,其他菜上了,大家所難過的點立馬被拋到腦後!
清蒸鱸魚,水煮牛肉,荷葉粉蒸肉,五穀豐登
紅扒肘子,爆炒鮮蝦,清燉獅子頭,清炒油菜
……
一道道菜上桌,已經不分什麽老板村民了,畢竟……絕大多數都是第一次吃,甚至……同村村民這邊還好點。
王書明和他大哥那兩桌,吃的比其他桌還要凶殘。
“乖乖,確定是燒流水席的師父嗎?”
“這手藝,比廣成酒店的廚師高太多了!”
“那邊燒的全羊不錯,但其他菜和這位師父根本沒法比啊!”
“走的時候要一張這位師父的名片吧,家裏也有親戚要結婚了!”
把菜吃完就是對廚師最大的褒獎,但白晃晃的盤子可不單單是吃光那麽簡單了。
王啟明看到大家吃的熱火朝天,而且一個個都是笑臉,自己也笑得合不攏嘴。
不管是農村還是城裏人,很多稍微年齡大一點的,都對於這種壽宴非常眼紅,能過八十大壽,而且還紅紅火火的,就證明人丁興旺,證明後代有能力。
“大家吃好喝好啊!”
王啟明看差不多了,趕緊將老爺子請出來。
雖然明年就要八十歲了,但老爺子身板兒還是很硬朗,而且也沒有出現駝背之類的情況,兩個女兒給老爺子把頭發梳得整整齊齊,衣服也穿的板正。
很快,王家的人就開始給老爺子拜壽,第三代加起來都快二十人了,甚至第四代也有了,什麽福如東海,壽比南山,一個個說了幾個詞。
老爺子眉開眼笑!
王啟明抽空跑到周遊這邊。
“長壽麵沒問題吧!”
“沒問題!”
過大壽吃長壽麵本來就是習俗,不過一般時候都是用機器壓出來的,但王啟明希望周遊自己做,最終確定下來龍須麵!
王啟明趕緊跑回去,然後給老爺子說:“爸,師傅要你現場做龍須麵!”
席吃的差不多了,大家都在看著王家後人拜壽,而此時,聽到要現場做龍須麵,大家也回過神來了,當即激動起來了。
很快,這邊就有人幫忙將案板還有爐子放到了院子中央。
而周遊也走了過來,他隻是穿著簡單的日常服,圍著一件農家小圍裙,但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他身上,隻覺得像是在發光一樣。
“這就是燒席的師傅?”
“好年輕啊!”
“是啊,不敢相信啊!”
“我有個侄女還沒結婚呢!”
“滾蛋,我還有個外甥女!”
王書明簡單說了一下,王家妹子大笑:“別看你們兩一個是大老板,一個是當官的,但你們還能不吃飯?”
民以食為天,尤其是味道,管你什麽身份,能吃到那都要碰運氣。
就像是周遊燒地席,要不是兩人回家給老爺子過壽,恐怕一輩子也吃不到。
兩人到灶棚的時候,同時看到了正在炒菜的周遊,幾乎也同時心道:好個一表人才!
對於周遊,他們其實沒什麽印象,這應該還是第一次見。
灶棚這邊人來人往,端菜的忙的不亦樂乎,兩人一時間有些不好意思!
想想一個大老板,一個體製內的人,竟然跑來貪嘴。
不過越靠近,那香味兒就越誘人,兩人終究還是沒忍住,再加上這邊端菜的王家妹子已經看到兩人了。
可問題是已經嚐過了幾道涼菜的好,再加上其他人吃的那麽香,要是不嚐嚐,總感覺差點什麽。
“你也沒吃到?”
那邊周遊也聽到了,順便拿了兩塊:“隻能勻出兩塊了,三十桌才開席,我怕後麵不夠了!”
“夠了夠了!”
一盤裏麵也就七八個,上桌的瞬間,幾乎就被瓜分了,王書明都沒搶到。
他畢竟是主人家,所以也隻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朋友美滋滋的吃紅燒豬蹄,耳畔全都是他們讚歎的聲音,直把王書明聽的狂吞口水。
“最關鍵的是吃著也不膩!”
豬蹄本來就是一部分人的愛好,它不像其他肥肉一樣膩,也不想瘦肉一樣柴,蹄筋吃起來有趣又彈牙!
不行,不能光看別人吃啊!
王書明打了聲招呼,連忙往灶台棚子跑去。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