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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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希望,你會成為一個施暴者……
    “這筆錢到底是誰拿的,我希望你能坦誠的站出來。”中年女人扶了扶眼睛,冷聲道。
    “是她!”小個子男生邊說邊點頭,似乎認定了什麽,“是景初拿的。”男生猛然指向坐在教室後麵角落的女生。
    女生剛想開口說些什麽,便被同學們七嘴八舌的話語打斷。
    “拜托,朋友們。用腳想也知道咱們這一大筆錢是誰拿走的吧?”卷發少女不屑地翻了個白眼。
    “是啊是啊,大家家境都還可以。”
    “這麽說,我好像隱隱看到了景初鬼鬼祟祟的從班長那,不知道幹些什麽。”
    “這還有啥好狡辯的,證據確鑿。”
    同學們紛紛附和道。
    即使其中很多同學和女生的交際並不深,也並未把她當做懷疑對象,卻還是出口指認。他們需要的不是真相,犯事者想要的隻是把禍水從自己身上引走;至於其他人也隻是需要一個人來賠償他們的損失。既然有人率先選出了替罪的羔羊,那幹脆就一不做二不休……
    “我沒有!”女生下意識地喊出聲為自己辯駁。她不知道同學們為什麽對她報以這麽大的惡意,可這件事明明不是她做的啊!她又如何能承認呢?
    “大家都說是你,有什麽好狡辯的!”中年女人的聲音又厲了幾分。
    是啊,真相是什麽真的重要嗎?人們隻願意相信他們所願意相信的,真相如何,大概根本就不重要吧?
    女生感覺此時此刻自己百口莫辯。老話講“三人成虎”,大概人們口中說的才是所謂的“真相”吧?
    她就是一個小偷。
    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壞學生。
    “這樣的人就應該被學校開除!”
    “天啊,我怎麽會和這種人做同學,不會被帶壞吧?我可不想成為社會敗類!”
    “真不要臉,這種錢也拿!”
    ……
    景初猛然驚醒。
    原來……是夢啊。
    同學們的謾罵依然在腦海中回檔,吵得她有些頭疼。
    這件事,她以為她早就放下了,沒想到還會在夢裏回憶起來。真可笑,她自欺欺人地告訴自己這些事情都不是什麽大事,不重要的人、不重要的經曆。
    不曾想她潛意識裏任然忘不掉這件事對她造成的傷害。
    床頭的鬧鍾再次想起,再不離開就要遲了。
    少女站在鏡前,捧了把水撲在臉上,讓自己清醒幾分。
    她今年19歲,鏡子裏的少女麵容有些憔悴,許是還未從夢境中回過神來。皮膚中滿滿的膠原蛋白,昭示著少女的芳華。黑色長發燙成了大波浪,漂染了幾縷玫紅色穿插其中,十足的一副小太妹的形象。
    少女掏出化妝品,塗塗抹抹不到半小時,便給自己換了一副濃妝的形象。
    景初從衣櫃拿出打算出門的衣服。一條黑色牛仔短裙,和一件露臍t恤,外麵套一件黑色短款牛仔外套,露出少女姣好的腰身,衣服上隨處可見的鉚釘透露著幾分不好惹的氣息。
    穿戴一新,景初踏出了家門。
    走在街上,照例引來了無數打量的目光,景初早就習以為常。
    哪怕是聽到身旁的那個女人悄聲叮囑自己的小女兒要好好做人不要和她這個壞姐姐學習做個壞人,景初也隻是嗤笑一聲不做評價。
    好像這些人說“悄悄話”的人都覺得自己的聲音真的很小,小到當事人真的聽不到。景初也樂得配合。
    別人的眼光重要嗎?也許吧,但景初早就不在乎了。
    到了酒吧,天色已經晚了。
    景初高中輟學後就在這家酒吧工作,酒吧叫“夜色”在北城最火的一條遍布酒吧的街上。
    “夜色”算不上清吧,倒也沒有多烏煙瘴氣。室內裝修偏暖色調,反而有幾分小酒館的味道。
    “夜色”規模不大,算上景初在內一共也隻有四個員工,老板季衍,調酒師aen,還有一個和她一樣打雜的姑娘season。
    算下來他們都是“叛逆的孩子”。
    老板季衍是個豪門二公子,就是那種不用繼承家產、不被給予厚望,生下來起就吃吃喝喝玩玩隻要不給家族抹黑,不惦記著大哥手裏的家業便能後半輩子衣食無憂,姥姥不疼舅舅不愛的富家少爺。
    大學畢業以後,季衍發現自己無論如何努力都走不出大哥的陰影,幹脆徹底躺平,拿了自己攢下來的積蓄開了這家小酒館,徹底與豪門斷絕了往來。
    調酒師aen是個徹頭徹尾的y國人,操著一口地道的北城話,他是5歲那年被父母帶著來華國旅遊的,途徑漢城時與父母走散。
    小時候aen不懂,後來才知道,他是被父母故意扔在漢城的,他們不要他了。
    萬幸aen被一位北城的調酒師旅遊時撿到認他當幹兒子,學了門手藝,勉強養活自己。
    season是華美混血。媽媽生下她沒多久就走了,據說是回了華國。沒兩年父親也病重離世。season小時候一直跟著美國的祖母生活,三年前祖母離世,小姑娘藝高人膽大,隻身來了華國。沒有親人可投奔,也不會說華國話,隻憑著對母親的那一點微弱的感情。
    season從小就是個樂觀又有點倔強的姑娘。就像她的名字一樣,整個國沒有一個人會使用這種名字,大家都約定俗成的認為這樣的單詞並不適合當做名字使用,season還是選擇了這個名字,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她喜歡。
    不同於景初的那種不在乎,season從出生起就從來不在乎外界的看法,我行我素的做派。
    就是這樣的四個人湊到了一起,成為了“夜色”。
    “nairi!你來啦!”season的華語還說的不太好,但小姑娘向來很熱衷於練習,從不在乎自己的一點“口音”,“你今天遲到了哦!我還和unce打賭你遲到的原因呢!”
    “哪有什麽原因,起晚了而已。”景初接住season熱情地擁抱,語氣帶了幾分無奈。
    “啊~我還以為你有什麽豔遇!果然你們華國的電視劇都是騙人的!哪那麽容易遇見真愛。”season立刻聳下了臉,隨後猛然想起了什麽,“我的工資!”
    “nairi!aont!”season驚出了母語。
    一個月的工資!全部!)
    “老季!你又和season打賭!”別看季衍即將跨入三十的門檻,在麵對欺負season時依然樂此不疲。
    “沒大沒小!說多少遍不許叫我老季,不然你學學season也叫我一聲unce!”季衍對景初的稱呼相當不滿,卻又無可奈何。
    景初不理他:“別和season再賭了。快三十的人了天天欺負個小姑娘。”
    “對!不能打賭了!我要戒賭,nairi你監督我!”season躲在哪景初身後,趕忙點頭表示認同。
    吧台後的aen一邊靜靜地看著三人玩鬧,一邊準備待會開業需要的東西並不出聲。
    aen、景初還有season都是季衍找來的。
    景初輟學後初來北城,人生地不熟未來好像一眼就能看到頭,迷茫下便迷上了喝酒,常來這家酒吧,那會這家酒吧還不是“夜色”,老板也不是季衍。
    原來的酒吧是aen的養父開的,不止景初,季衍也是常客。
    那段時間,季衍剛剛發現自己無論多努力都無法讓別人注視到自己,他陷入了極大的迷茫,隻能夜夜買醉。
    一來二去之下倒是和調教師aen熟了起來,aen不愛說話,但是個很好的傾聽者。他總會調好一杯季衍喜歡的酒,然後站在旁邊默默地聽著這個男人傾訴自己的故事。
    景初和季衍也是這麽熟悉起來的,景初不喜歡講自己的事,但她不介意聽別人的故事。這家酒吧裏常常可以看到三個人圍著吧台,一個人調酒,兩個人喝酒。一個人傾訴,兩個人聆聽。
    season是季衍從酒吧後街撿到的,那個時候的season剛剛來到華國人生地不熟,語言也不通。誤闖進了這條遍是酒吧的街道,遇到了幾個酒鬼。
    季衍出於好心,又不想破壞國際形象,便順手把season帶到了酒吧。
    後來季衍才知道season是波士頓的散打冠軍,那幾個顫顫巍巍地酒鬼怕還不是season一隻手的對手。
    後來aen養父突發心梗離世,本應將酒吧留給aen,又不知道養父從哪冒出了個親生兒子,幾番爭執中,酒吧的歸屬問題倒成了最大的爭議。
    季衍看不下去了,幹脆直接把店盤下來,自己當老板。
    聽說景初已經輟學還不知道以後做什麽,便邀請景初和season留在店裏。
    雖說賺不了什麽大錢,也算是讓四人都從過去的生活裏逃脫出來,迎接嶄新的未來。
    景初很喜歡“夜色”的氛圍,算上aen養父經營的時候,“夜色”已經有十多年的曆史了,積累了一大批忠實顧客,大家或許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年歲、經曆,卻又切實地像朋友一樣相處。
    酒吧從下午六點開始營業,一直到淩晨兩點結束。
    景初的工作隻是端端酒,並不繁瑣。
    趁著空閑的功夫景初靠著吧台發起了呆,怔愣間,景初感覺胳膊上冰冰涼涼的觸感。
    是aen推來的酒杯,晶瑩的杯身中是aen的新作。下半部是晶瑩透明的液體,上半部則是嫩嫩的粉色,知道景初的喜好。aen還特意加了一片檸檬。
    景初端起來嚐了一口,入口有些辣,險些嗆到。
    “新品?”
    aen沒回答景初的問題,而是問到:“心情不好?”
    景初苦笑:“又讓你看出來了。”
    “很明顯。”
    “哪有。明明隻有你看出來了,老季和season就沒察覺。”
    aen沉默了一會,才說:“他們神經大條。”
    愣了一會aen接著說:“這杯酒叫‘逢春’,你再喝一口。”
    聞言,景初端起了酒杯。剛才沒想到這杯外表溫溫柔柔的酒會如此“熱切”,險些嗆到。這次景初則是做足了準備,怎料預料之中的口感並沒有傳來。
    粉色的部分是熱烈的,透明的這一部分則是清甜的,回味悠香,是個會招女孩子喜歡的味道。
    “‘逢春’?不錯,我喜歡。”景初露出了今天的第一個笑容。
    “春天快來了nairi。”aen帶了幾分鄭重。
    “是啊。”景初點點頭,“春天快到了。隻是,不知道我的春天是不是也快到了。”
    “想說的時候找我。”
    景初愣了一瞬才反應過來aen的意思,她慣常不喜歡講自己的私事,所以即便是aen他們,如今像是家人一樣的存在也不知道景初的過去。
    都是同樣經曆的人,景初不想說大家自然也不會問。
    “好。”
    見景初應下,aen不再說什麽,他素來不是喜歡說話的人。
    今天酒吧的客人不多。由於人手不多,又不以營利為目的,“夜色”隻營業到淩晨兩點,與這條街其它夜生活剛剛開始的酒吧截然不同。
    顧客們也早就習慣了“夜色”的規矩,兩點將至,便紛紛收拾東西離開。
    景初先行離開了,留季衍和season打掃收拾。
    除了景初自己在外有出租屋,其他三人都住在酒吧後院裏,收拾起來倒也方便。
    景初一個人走在街上,路燈很亮堂。她從16歲開始一個人生活,在酒吧工作。這樣一個人夜路不知道走了多少次,初時也許還會擔心遇到危險,後來就不再擔心了。
    也是,她這樣的裝扮,即使是地痞流氓也隻會覺得碰到同行不會上前打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