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三寸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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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聶先生竟然還有這樣的癖好!”夢心之感到有些難以置信。
    “哪個男人不戀足呢?”聶廣義有些跳脫地回應道,“男人不戀足的話,哪會有三寸金蓮?”
    “聶先生覺得三寸金蓮美?”夢心之愈發詫異。
    再怎麽不尊重女性,也應該有個限度。
    古代的一米,是三尺,一尺是十寸。
    三寸換算到現代,就差不多是十厘米。
    正常成年人的腳,怎麽可能隻有十厘米。
    三寸金蓮、四寸銀蓮,大於四寸的就是鐵蓮。
    按照這麽個算法,當代成年女性的腳,全部都是不入流的鐵蓮。
    介於古代男人對於小腳的癡迷,女性或自願,或被迫地開始裹腳。
    裹腳是舊社會對女性身體的摧殘,需要骨損肉爛才能完成。
    避開小女孩的大腳趾,將剩下的四個腳趾,死命地往腳掌掰。
    在小女孩撕心裂肺的慘叫聲裏,裹腳的人目露凶光,直接把腳指頭的骨頭折斷。
    骨折僅僅隻是開始,在骨折之後,每天還要逼著女孩不停地走路。
    隻有這樣,才能避免骨頭的複原,讓腳骨肉徹底斷裂,進而纏成一個“理想”的形狀。
    這個纏足的過程,每天晚上都要重複。
    光聽一聽都覺得可怕。
    我國古代女性的裹腳,和曾經風靡歐洲的束腰一樣,都是對女性身體的一種摧殘。
    和束腰相比,裹腳是更為嚴苛的酷刑。
    像三寸金蓮這種畸形的審美,放到曆史的長河裏麵,或許還能解釋一下。
    放到當代社會,就是對女性的褻瀆。
    聶廣義沒有給出太明確的回應,隻模棱兩可地來了一句“很多人都覺得三寸金蓮美。”
    “恕我不敢苟同。”
    “姑娘似乎有點針對我。”
    “沒有,我隻是針對裹腳這件事情本身。”
    “我隻是說,有很多人都覺得美,並沒有說我覺得美。我覺得自然才是美,在自然的前提下,我喜歡腳小一點的,最好不要做美甲,如果做了,也是水晶或者單色簡潔的,腳指甲要是做得和手指甲一樣複雜,就失去了自然的美感。”
    夢心之心下感歎,【不愧是姐妹,連美甲都研究地這麽細致。】
    聶廣義在夢心之的一臉感歎中,進一步表達了自己的真實想法“在自然美的前提下,我喜歡腳小一點的,34碼、35碼,最多不超過36碼。”
    見夢心之沒反應,聶廣義開啟互動提問“這樣算畸形或者變態嗎?”
    “這樣的喜好,肯定是聶先生的自由啊。環肥燕瘦、高矮胖瘦,每個人都有選擇蘿卜或是青菜的自由。”夢心之再沒有了先前的那種難以置信。
    “環肥燕瘦,這個成語出自東坡居士的《孫莘老求墨妙亭詩》。”聶廣義的重點有點奇怪。
    在夢心之不解的目光裏麵,聶廣義繼續開口“說到東坡居士,就不得不說,他是戀足癖的鼻祖,三寸金蓮的推廣大使。不知道姑娘對東坡居士的印象幾何?可有覺得癡迷纏足的蘇東坡,不尊重女性?”
    “東坡居士喜歡裹腳的女生?”夢心之不免詫異。
    她認真地回想了一下自己的夢境,硬是沒有想起來,閏之姐姐有沒有裹腳。
    夢心之一直都覺得,蘇東坡是女權衛士,蘇東坡的女人都有名有姓,光這一點,就足以讓同時代的男人望塵莫及。
    聶廣義忽然說蘇軾是裹腳陋習的推廣大使,讓夢心之很是有些不能接受。
    “看來姑娘是沒有看過蘇東坡的《菩薩蠻》。”
    “我有看過啊。《菩薩蠻·回文夏閨怨》,【柳庭風靜人眠晝,晝眠人靜風庭柳;香汗薄衫涼,涼衫薄汗香。
    手紅冰碗藕,藕碗冰紅手;郎笑藕絲長,長絲藕笑郎。】哪裏有說裹腳?”
    聶廣義搖頭“不是這一首。”
    夢心之想了想“《菩薩蠻·七夕》,【風回仙馭雲開扇。更闌月墜星河轉;枕上夢魂驚,曉簷疏雨零。相逢雖草草,長共天難老;終不羨人間,人間日似年。】”
    聶廣義還是搖頭“也不是這一首。”
    夢心之繳械投降“我隻知道這兩首。”
    因著有閏之姐姐的操持,蘇東坡流傳下來的詩實在是太多了。
    夢心之隻細細地研究過,蘇東坡寫給個王弗、王閏之和王朝雲的。
    確實還存在知識盲區。
    “東坡居士還有一首《菩薩蠻·濕雲不動溪橋冷》,【濕雲不動溪橋冷,嫩寒初透東風影;橋下水聲長,一枝和月香。人憐花似舊,花比人應瘦;莫憑小欄幹,夜深花正寒。】”
    夢心之認真聽完才問“這也沒有在說纏足吧?”
    “是的,所以我們就不得不說,東坡居士還所有一首《菩薩蠻·詠足》了。”
    夢心之的知識盲區+1。
    聶廣義一本正經地開始念《詠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淩波去;隻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這寫的也太大膽了吧?”夢心之評論,“感覺不像是當時那個年代的。”
    聶廣義讚同道“確實是一首有顏色的詞。”
    話題莫名進展到了有顏色的階段,不免有些尷尬。
    夢心之稍微好一些,她還在以為聶廣義是姐妹。
    聶廣義不自然地開始找補“不過,那個時候,其實還不叫三寸金蓮,叫【快上馬】,隻是把腳束得纖直,並沒有三寸金蓮那麽畸形和慘絕人寰。宋史《五行誌》裏有關於【快上馬】的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名快上馬】。”
    “是這樣啊。”夢心之確實不像戀足癖那麽,術業有專攻,繼續在自己的隻是盲區提問“《詠足》和《五行誌》都沒有明確說纏足。【快上馬】和裹腳,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吧?”
    “沒錯,纏足第一次被用文字記錄下來,是兩宋之交張邦基的《墨莊漫錄》,張邦基在漫錄裏麵寫,【婦人之纏足,起於近世,前世書傳,皆無所自,……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上做新月狀,素襪舞雲中,回旋有淩雲之態。】”
    “兩宋之交才開始有的陋習啊。”
    “對,《墨莊漫錄》是1148年,也就是南宋紹興十八年成的書,要是沒有大文豪蘇軾的推波助瀾,公然戀足,後世就不一定會有審美愈發畸形的三寸金蓮。”
    “聶先生懂得真多。”
    “每個人都應該鑽研自己的愛好啊,就像姑娘也會鑽研圖書館學,是不是?”
    明明就是個歪理,卻被聶廣義說的天經地義。
    夢心之不認為圖書館學和戀足癖有什麽可比性。
    一時間,又找不到合適的論據用於反駁。
    夢心之不禁莞爾“聶先生還挺會鑽研的。”
    “那必須啊。”聶廣義在夢心之的笑容裏沉醉,一醉就開始吐真言“不知道姑娘的腳是多少碼的?”
    “啊?”夢心之以為自己聽錯了。
    意識到自己一個不小心,又說了大實話,聶廣義隻好強行解釋“像我這麽熱愛鑽研的人,遇到了像姑娘這般顏值的存在,肯定是要問問穿多少碼的鞋子,以驗證一下,傾慕對象的腳不過36碼這樣的個人喜好,有沒有事實根據。”
    自從認清了自己的心,聶廣義就開始各種暗搓搓地夾帶私貨。
    “聶先生……”夢心之欲言又止。
    “怎麽了?夢姑娘。”聶廣義很是有些殷勤地回應。
    “考慮到聶先生的取向,36碼的成年男子,怎麽都還是需要從小就裹腳的。我反對讓女性纏足,當然也不可能讚成讓男性纏足。不管是男性的權利還是對女性的權利,都一樣要維護。珍惜生命,杜絕酷刑。”
    聶廣義有點後悔自己一開始沒有否認得更徹底一些。
    既然都已經後悔了,不妨就承認得更徹底一些。
    總不能兩邊的福利都不沾。
    “考慮到我的取向,姑娘應該也不介意和我探討鞋碼,或者以後一起逛街買鞋吧?”
    “呃……”夢心之一時間沒有找到合適的話來回應。
    “姑娘要是不告訴我穿多大碼的鞋子,就是不認同我的取向,姑娘要是不認同我的取向,就得把我當成追求者,姑娘要是把我當成追求者,逛完遼博,就免不了還是要陪我逛街。”
    聶廣義再一次義正辭嚴地發表原創歪理邪說。
    那表情,那神態,那語氣,簡直像是一個小姑娘在抱怨男朋友不陪自己逛街。
    夢心之直接被逗笑了“聶先生這是什麽邏輯啊?”
    “【聶】的邏輯,【先】的邏輯,【生】的邏輯,簡稱【聶先生的邏輯】。”
    “是哦。”夢心之無語到隻剩下沒有意義的回答。
    “必須是啊。”聶廣義不管不顧又無厘頭地乘勝追擊“你要是叫我廣義哥哥,就不會有這樣的邏輯。”
    “那我還是告訴你我的鞋碼吧,我穿37碼的鞋子。”夢心之故意往大了說,她實際上隻穿35碼半。
    “37好啊,三七二十一,姑娘以後買鞋,甭管三七二十一,叫上我陪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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