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字數:2006 加入書籤
季思純的一番話,把夏斯年惡劣的行為定義成了戀愛腦,也算是周全的保住了他的麵子和地位,但如果有人細想會發現,他們實際上已經架走了夏斯年的實權。
但沛帥幾個大男人都是缺心眼,根本沒發現這其中的意思。
她又交代了幾件事,包括之後參賽人員調整和訓練,說完後她才離開。
她離開也不是回家,而是打車去另一個地上。
今天是原主跟夜總會的老板簽合約的日子,她發現打零工不能彌補那三十萬,心一橫就去夜總會試水,原本隻是想做一個陪酒的,可夜場哪會分得這麽清。
陪酒就是單純的陪睡。
她一開始還會不同意,不允許別人碰自己,可時間久了,混在夜場裏哪能不被迷失心智?
好在係統還算良心,在她被賣的前幾個消失,把她傳送過來了。
季思純還能為自己爭取一下自由。
到達目的地,她下車裹緊身上的棉服,大步往夜總會走去。
大概夜總會的老板猜到她今晚必賣身,早早地坐在會客廳等她,她一出現,老板露出嘴裏的金牙,笑嗬嗬地說:“純純來了,冷不冷,我叫人準備了熱茶,你喝口暖暖身子。”
不喝夜總會的水是常識。
季思純微微一笑,坐在沙發上,從包裏拿出了一遝錢。
這是昨天原主來夜總會嚐試賣酒,一晚上分到的酒水錢,一共兩萬多,或許原主覺得夜總會的酒水好賣,堅持一個星期就能賺回十萬。
隻要把那窟窿補上,就不會有人發現夏斯年拿走了公司的錢。
但她這種行為是助紂為虐,夏斯年發現自己偷錢沒被發現,愈加肆無忌憚地拿錢了。
最後偷拿的金額上百萬,原主承受不了,隻能在夜總會裏越陷越深,最後回不來。
當然,一晚上兩萬塊的酒水錢,是這個老板的把戲。
怎麽可能一個新人能賣酒水兩萬塊,無非是騙原主跳火坑的把戲罷了。
夜總會老板看到她把兩萬塊拿出來,放在桌子上,眉毛一抖,問:“純純這是什麽意思?”
“老板,我跟你說實話,我不簽約了,這兩萬塊我也不要了。”
“純純不想簽約了?”
他打了一個手勢,門外的人把門關上了。
緊接著,他舒服地躺在椅子上,問:“不是缺錢嗎?你現在不缺錢了?”
“我不缺錢了。”
笑話,夏斯年拿走的錢,跟她又有什麽關係,她又不是夏斯年的媽,還為了他賣身還債,封建製度下都沒這種蠢女人吧,原主是什麽鬼東西?
“不缺錢了,那你來夜總會做什麽?逗老子耍嗎!”
老板生氣了,他拿出合同拍在桌上,惡狠狠地說:“今天這合同,你簽也得簽,不簽也得簽!”
季思純笑了,“真當我是嚇大的?”
這時,窗外響起了警笛聲,夜總會的老板猛地抬頭,走到窗戶前,看到自己店門口聽了三四輛警車。
他問:“你幹什麽了!”
“我還能幹什麽,當然是舉報你搞黃色行業啊~”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