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一開始誰都想天長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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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譚和曹昂一直聊到三更才入睡,當夜袁譚雖為曹昂準備了房間,但二人聊開心了,言猶未盡,袁譚根本不讓曹昂走,於是二人最後是抵足而眠。
    曹昂剛開始完全不適應與一個男人同床,可實在礙不住袁譚的熱情。不過到最後他被袁譚的誠摯打動,倒也不覺得如何。
    不得不承認,袁譚是個可以相交的朋友。
    第二日一早,二人一同起床,吃過早飯,袁譚就拉著曹昂去看他騎馬。
    袁家碩大,府中竟然修了專門的校場。而且這校場還不小,跑得了馬,拉的了弓。曹昂看了,不得不感歎,能在寸土寸金的洛陽城內如此奢侈地修建一處小校場,也就隻有百年世家的袁家能這麽豪橫了。
    袁譚這個人,雖然世家子弟,但好兵事,樂於遊俠之道,每天除了必修的功課,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這校場之中。
    “昂哥可會騎馬!”
    “跟著家裏的師傅學了一些,勉強能騎一些。”
    “那就試試!”
    袁譚的建議讓曹昂有些心動。他練騎馬一直是在城外的莊園之中,平日在家並不方便,畢竟不是誰都像袁家一般修得了校場。
    此時袁譚給曹昂選了一匹隻有兩歲馬齡的幼馬,這馬尚未長成,體型不大,正適合曹昂這個年紀的人騎。
    “昂哥,試試這匹驊騮,這是涼州那邊人送的,說是來自波斯,還不到兩歲,性格倒還溫順。”
    曹昂雖不懂馬,但見此馬色如華而赤,龍顱而風膺,虎脊而豹章,烈烈赤鬃,一看便知不是凡品。
    曹昂知道袁家門生,遍布天下,各地巴結袁家的,更是車載鬥量,不知凡幾,所以有什麽好東西都不奇怪。
    此時曹昂身量還不夠,隻能踩著一個馬奴的背上了馬
    這馬奴看起來不到十歲,不過曹昂觀其身姿矯健,手指盡是老繭,一看便是善射之人,於是便隨口對袁譚說道:“此馬奴雖年幼,但壯士也。”
    袁譚笑道:“昂哥看上了?”
    “隻是覺得他應該是個好騎手!”
    “這小子是從匈奴逃過來的,如昂哥所料,別看他年少,但騎馬射箭的本事可不差,還是個好馬夫。昂哥若是看上了,我便送給你了。”
    曹昂一笑,沒有多言。
    曹昂很清楚,袁譚這種人,性格強勢,不管他真心假意,你若拒絕,他反而會覺得丟臉,雖不能怎麽曹昂,但容易遷怒旁人。曹昂不想因為自己隨口一句話,如王敦拒酒,石崇殺美一般,害這馬奴喪命。這樣的壯士,即使要死,也應該死在戰場之上。
    二人上馬,袁譚也讓人給定徐和袁熙各找了一匹馬。
    袁譚在前麵,而曹昂帶著定徐、袁熙在後麵。
    袁譚剛開始還顧著曹昂他們,後來便越跑越快。他雖然年少,但馬術是真好,雙手控馬,竟然可以做到馳奔。
    曹昂雖然羨慕,但沒那個膽子疾馳。他本就年少臂力較弱,一旦拉不住馬掉了下來,容易喪命。
    而袁熙更差勁,隻能讓一個馬奴在前牽著。
    倒是定徐這小胖子,天生的猛士。他雖然年紀最小,但身量比袁譚還高,騎在馬上,猛夾馬腹,便追了上去。
    袁譚見定徐追上來,也滿臉的戰意,竟然決定和定徐較量一番。
    二人幾乎是並肩而行,策馬狂奔,互不相讓。直到圍著校場跑了整整五圈,看得曹昂都心驚膽戰,才叫住定徐。
    若袁譚摔了,他要吃不了兜著走。
    好在小胖子聽話,曹昂讓他停他便停下來。
    袁譚見小胖子停下來,還有些不盡興,便抱怨道:“昂哥,怎麽讓定徐停了下來,我們還沒分個勝負呢?”
    曹昂說道:“徐哥年少,策馬五圈已經是極限,若是再跑,怕是抓不住韁繩了。”
    袁譚倒是知道這小胖子比曹昂還小,於是不再多說。
    不過袁譚是真喜歡上了定徐,若非定徐是曹操義子,他肯定開口要人。
    袁譚見曹昂不怎麽敢騎馬,便邀曹昂去射箭。射箭最高明的是騎射,而騎射最高級的是左右馳射,能長於騎射的,基本上都是幽州、並州、涼州三地的良家子,董卓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膂力過人,雙帶兩鞬,左右馳射。
    這種本事之高級,就是關羽、甘寧這種級別的猛將亦不擅長。
    作為世家子,一般學的騎射是騎馬、射箭,是不會學專門的馬上射箭的。不過袁譚愛好這個,一直在學習。
    當然他知道曹昂不會馬射,為了大家都能參與,便提議進行步射。
    曹昂之前騎馬失了分,不想在射箭上讓袁譚看輕,便選了一個三鬥弓。三鬥弓拉力約為後世十千克左右,曹昂勉強能拉開。
    此時離著靶子三十步,曹昂屏氣凝神,用盡全力將弓拉開,然後目光如炬,兩臂如擔山一般,整個人似一部機器。
    隻見曹昂一鬆手,這箭飛馳而出,穩穩地射在靶子上。
    曹昂又連開兩箭,皆是中靶,其中一箭還射中了紅心,引得眾人喝彩。
    曹昂雖然力量較弱,但是準星好,熟練掌握了射擊技巧。而力量是可以練的,等他長大之後,必然是射箭行家,所以一些袁家的武術師傅也紛紛讚歎。
    一旁的袁譚用五鬥弓射了三箭,隻中了兩箭。他力量雖大,但技巧掌握的並不好,所以效果還不如曹昂。
    不過袁譚對這個結果並不在乎,反而為曹昂的技術讚歎。他這個人性格大氣,不像君子,反而像大丈夫。
    對袁譚來說,他越來越喜歡曹昂了,一個能文能武還有見識的曹昂,正是他最得力的幫手。
    曹昂一直在袁家住了五日才走,而這五日的時間,二人成了真正的摯友。
    ······
    曹昂走了,那匹矮馬卻留下了。袁熙不敢留著,當天便送往袁熒的住處。
    袁熒看著馬脖子上那串相思子,沒有多言,也沒說收與不收,隻是讓袁熙將馬送到馬廄,跟其他馬養在一起。
    袁熒後來一直沒有去看這匹馬,也沒有去騎,仿佛不記得了一般。隻是後來馬廄登記家中馬匹的時候,袁熒的侍女花鋤將這匹矮馬的名字登記成了“紅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