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離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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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常朱笑笑三人大早上進鎮的時候,路上基本都沒什麽人,但這次不一樣了,十月一日國慶節,即使大家剛受了困難,也忍不住出來逛一逛。
    路上還沒感覺什麽,在進了鎮上後,明顯就感覺到了,以往大集的時候人頂多才占街道的一半,現在幹脆全都是人,人擠人的半天都動彈不了多少。
    今天要多費了三倍的時間來到了供銷社,供銷社的人也比以前多了些,但大部分也就隻是逛逛,所以女社員依舊清閑。
    “笑笑,你來啦!今天怎麽來的這晚?”
    女知青在三人還沒踏進供銷社就看見了,興奮的向朱笑笑招手。
    朱笑笑也很開心,一溜煙跑到了對方身邊,相處了幾個月後,這時候的朱笑笑已經很是放的開了。
    “愛萍姐,這是我娘自己琢磨了很久,終於做出來的麥芽糖,隻有一小點,我全給你帶過來了!”
    朱笑笑獻寶的把玻璃罐遞給對方,順便塞了個勺子。
    “你快嚐嚐,味道怎麽樣?”
    女社員驚訝的看著玻璃管,上次朱笑笑問自己麥芽糖的做法,自己說的那麽模糊,沒想對方竟然真的做出來了。
    接過勺子輕挖了一點,女社員嚐了嚐,忍不住眼睛一亮,朝著阮秀玲直豎大拇指。
    “嗯!可以可以,和我之前在京城吃的是一個味的!就是太稀了,熬的再久一點會更甜更濃稠,笑笑娘,你可真是個天才!”
    女社員毫不吝嗇的獻上自己的讚美,等到她意猶未盡的又吃了一勺後,才開始輕點這次朱笑笑帶過來的東西。
    “咦,這是栗子,還有紅棗,你們居然種果樹了!”
    女社員微微瞪大了眼睛,歪頭看向朱笑笑和阮秀玲,沒想到這一家人的掙錢法子還真是多。
    剛開始是布娃娃,後來是青菜,土豆,現在又自己做出了麥芽糖,還又賣起了紅棗和栗子,女社員就好奇還有什麽是對方不會的。
    朱笑笑神秘的豎起手指,貼在對方耳邊把在山裏發現了野生紅棗和栗子樹的事情告訴了對方,並詢問對方愛不愛吃栗子,下次給她帶一份糖炒栗子過來。
    女社員一邊聽,一邊將這次收的錢遞給了阮秀玲後,轉身點了點朱笑笑的額頭,笑道:“笑笑,咱們可能見不到下次了哦!”
    “愛萍姐,為什麽啊?”朱笑笑滿臉不解。
    “因為……我要回京城啦!”女社員一提到家,臉上滿都是興奮和激動。
    女社員姓王,原名王愛萍,在前幾年京城人口越來越多的時候,王父就嗅出了不對,果然在一九五六年就開始,陸續提出了要上山下鄉的建議。
    意思就是讓京城裏多出來的人出去,去外麵的地方磨煉,把知識傳播更廣的同時,還能解決京城人口壓力,在前幾年,王父決定讓還不到十六歲的王愛萍下鄉了,安排在有遠房親戚的樂安鎮長這裏,還能讓對方照拂一二。
    最近自然災害比較多的,能交的夠公糧的地方也越來越少,京城真的養不起這麽多人了!上邊也下令往外攆人,名為“知青下鄉”。消息雖還未全麵推廣,但王父之前提前讓王愛萍在鄉下待了三年多,正好夠了新製定的知青返鄉的計劃,如今正好回來了。
    “那愛萍姐,我以後是不是都見不到你了?”
    一提起這朱笑笑就難免有些傷心,雖然這個朋友剛開始交的時候,帶了些利益的關係,但是在關係深入後她也越來越喜歡對方爽快不做作的性格,現在對方就這麽走了,朱笑笑是真的舍不得,這也畢竟是她在這個時代交到的第一個好朋友。
    “隻要想,以後總有機會的!”女社員安撫的蹲下身抱了抱朱笑笑,送開後伸手遞給對方一張紙。
    “這個是我在京城的住址和電話號,等到以後你上學了,可以給我寄信也可以打電話!”
    王愛萍眼睛也有些亮晶晶的,她在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呆了三年多,大家嘲笑猜測她以為她是別人的小三所以才會有這麽好的工作,對方愚昧,她也懶得理會。
    本來以為會平平淡淡的過完下鄉生活,王愛萍沒想到快走的時候,她居然還交了這麽小的一個好朋友。
    朱笑笑看了兩遍地址和號碼,確定自己記下後,才小心的折好了放進衣兜裏。
    “好的,愛萍姐我以後一定會給你寄信的,希望你回去後不要忘了我哦!”
    左右王愛萍不忙,兩人正大光明的在櫃台後躲著說了好一會話。
    王愛萍是十月五號一早六點的票,朱笑笑早上來不及送對方走,但一想到現在唯一的朋友就要走了,心裏就很舍不得。
    假裝在兜裏掏了掏,實際上是朱笑笑在空間裏拿出了條紅繩手鏈。
    手鏈是那種普通的紅繩,上麵穿了一枚招財進寶的銅錢,旁邊穿了幾顆漂亮的小珠子,這種雖然很好看但不貴的東西,也符合現在朱笑笑家庭條件能拿的出來的東西。
    “這是我娘給我的,現在咱們一人一條,帶上它我們就像一直在一起啦!”
    朱笑笑將手鏈笑著給對方戴上,順便晃了晃剛才自己也戴上的手串。
    王愛萍手指撫著手鏈,左右看著,很是喜歡這種樣式的手串,同樣在衣兜裏也掏出了一樣東西。
    “笑笑,這是我剛出來的時候我爹給我的鋼筆,他告訴我不管在哪裏,隻有學到的知識才是自己的,這句話我也送給你,希望在離開的兩年裏,我能看到你寄給我的信!”
    雖然朱笑笑現在才五歲多,但對方給她的感覺實在是太過聰明根本不像個孩子,王愛萍對她有種莫名的自信,相信對方在上學後兩年內一定就能認識很多的字。
    “好!”
    朱笑笑點頭鄭重的接過了鋼筆,鋼筆入手微涼發沉,是一隻很好的英雄牌鋼筆,朱笑笑一看就知道不是十幾塊買的到的,就對方也是真的很珍惜自己這個朋友。
    兩個加起來才二十多的小女孩膩歪了好一陣後,才依依惜別的分別,自從從供銷社離開後,朱笑笑就忍不住情緒低落。
    兩人關係變好還沒多久,對方突然就要走,早知道朱笑笑就好好準備一下了,也不至於現在匆忙間從空間裏扯出一條一點都不走心的銅錢手串送給對方,比不上對方鋼筆寓意的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