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找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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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架第一天,二十四小時過去,陳力版的《鬥破蒼穹》數據出來了。
    首訂九千三,均訂七千二。
    當天月票四百多張,穩居月票榜第一。
    均訂和首訂相差那麽多,一方麵是有一部分讀者隻有能力貢獻一個首訂。
    另外一方麵則是他後麵的加更拉低了均訂。
    這一天他一共更新了十四章,後台總訂閱已經超過了十萬,能夠落到他手中的稿費有三千多的樣子,就算和嚴鑫平分,一個人也有一千大幾。
    一天的收入比一個月的收入還要多。
    所以,他連七天上班的工資都不要了,決定直接離職。
    這個訂閱已經給了他足夠的底氣。
    七天的工資,多碼兩章不就出來了嗎?
    不用上班,一天可以多碼多少字出來?
    這麽算起來,還上個鬼的班?
    他也知道不可能每天都有這樣的數據,但是,隻要能夠維持這樣的成績,一個月收入一兩萬那是絕對沒問題的。
    做出這個決定後,渾身輕鬆。
    零點過了,他繼續在網吧碼字,又碼了兩章出來,然後才回宿舍。
    回到小區,先去監控室,找到了在那裏睡覺的班長劉波,然後跟他說起自己要離職的事情,也沒說自己要辭職去寫,就說有急事,必須要離開,沒時間走正常的辭職程序了。
    劉波例行的挽留了幾聲,見挽留不住,就沒有繼續了。
    問他什麽時候走,陳力表示會在明天搬走。
    第二天上午,嚴鑫還在宿舍裏呼呼睡覺,陳力就出去找房子去了。
    離職了就不能住在宿舍,他得另外租一個房子。
    本來是可以回到老家買一台電腦碼字,那樣時間更充足。
    可是,那樣就沒有辦法和嚴鑫交流接下來的情節了。
    現在這本的數據很好,但是他知道那不是自己有多厲害,而是在於嚴鑫提供了相當精彩的世界架構以及人設、情節。
    沒有這些東西,以他的能力,絕不可能寫出如此爆款的來。
    哪怕是現在,每天都得和嚴鑫討論接下來的細節,這樣才不會出現卡文的情況,可以一直很順暢的寫下去。
    寫出來的內容也得先讓嚴鑫過一遍眼,不然他自己都沒有信心。
    離開了嚴鑫的指導,他覺得這本就沒辦法寫下去了。
    所以必須留在這裏。
    另外一方麵,他也不希望在自己還沒有真正的發達起來之前回家,那會很沒麵子。
    以前有過訂閱成績好就辭職租房子全職寫作的念頭,也打聽過附近一片區域的房租價格,哪個地方有便宜點的房子租。
    這一次找房子並不盲目,很快就找到了一棟本地人蓋來出租的樓,在那裏找了一套房。
    ——上個月想的還是租一個單間,在這樣的農民房租單間,月租也就一百多的樣子。現在訂閱成績好,有了底氣,租的是兩房一廳還帶著廚衛家具的房子。
    說是兩房一廳,實際麵積並不大,也就是四十個平米的樣子,不管是臥室還是廳,麵積都挺小的。
    但是對於打工人來說,這樣的居住麵積簡直奢侈。
    月租也有點奢侈,一個月要四百多,水電費另計。
    押二付一,一次性要交一千多塊錢。
    在十多年後來看,那簡直太便宜了。
    可是當時做保安一個月工資才九百塊錢,這樣的房子月租就得四百多,那就有點貴了。
    不過現在陳力能掙到錢了,也不在乎這個。
    他選擇這裏,除了可以拎包入住,還因為這個地方離鳳翔城並不遠,步行也就是一裏多路的樣子,這樣和嚴鑫就更方便交流。
    要是去偏遠一點的地方,這樣的兩房一廳,三百多塊錢就可以租到。
    而且這裏老板安裝了寬帶,他以後要是買電腦的話,也可以用老板的網絡,一個月隻需要出三十塊錢就可以了。
    ——他是準備買電腦的,隻是現在手上沒那麽多錢,等到十一月,稿費出來之後,就可以買一台電腦了。
    看好房子,付完訂金,就已經到中午了。
    在外麵吃了一頓飯,又去網吧碼了兩章,看了看新的訂閱數據和月票數據,均訂已經超過了八千,月票也超過了六百張,於是又加更了兩章。
    時間到了下午三點多,他回到宿舍,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
    劉波過來看著他收拾。
    該帶走的帶走,該留下的留下。
    他的工服已經洗好了,就交給了劉波,讓劉波代為交給公司,這樣還可以退回兩百塊錢的押金。
    收拾好之後,時間到了四點多,他把睡覺的嚴鑫叫醒了:
    “嚴鑫,起來,幫我拿一點東西。”
    嚴鑫醒了過來,揉了揉眼睛,先發了兩分鍾的愣,這才搞清楚狀況,知道是陳力找到了房子,便點頭道:“好的!”
    陳力的東西不多,除了衣服鞋子之外,就是一些日用品。
    衣服塞在行李箱裏,滿滿的一大箱,陳力就拎著這個箱子。
    日用品往水桶裏麵一放,還有一個電風扇,這就留給嚴鑫來拎。
    一個人帶這些東西比較吃力,兩個人倒是沒啥。
    出了小區,陳力才和嚴鑫提起新租的房子,還跟他說道:
    “你現在也可以不用住宿舍了,我租的房子是兩房一廳,有兩個臥室,你也可以住進去,以後就算是你還要在這裏上班,那也沒問題,反正隔得也不遠。”
    那一棟樓有一房一廳的房子出租,他沒有選擇,就是想著嚴鑫也搬過來住,兩個人討論起劇情來會更方便。
    他的這個提議,讓嚴鑫心動了。
    住在宿舍確實挺不爽的,那麽小一個宿舍,住那麽多人,光那個氣味就足夠熏人了,另外,睡覺睡得也很不踏實。
    對他這種睡眠質量不怎麽好的人來說,有點不太友好。
    搬過去住,那就屬於兩個人合租,他要出一半的房租費用,也就是一個月兩百多塊錢。
    要是陳力真的如約定的一樣,給一半的稿費自己,那當然負擔得毫無壓力。
    就算隻給百分之十的稿費,那也有幾千塊錢,分攤得起這個房租。
    如果是一分稿費都不分給他,那他也沒必要來分攤這個房租。
    考慮了一下,覺得完全可以搬過去住。
    隻是不能確定陳力是在說客套話還是真的這麽想的,也就沒有馬上答應,笑著說道:
    “你現在事業算是成功了,現在可以考慮愛情了,租了一套房子,找個漂亮的妹子一起住不更好嗎?我過去當電燈泡不好吧?”
    陳力很奇怪的看著他:“這本書的數據這麽好,我不把精力都用在碼字上,去找漂亮的妹子,那不是傻嗎?漂亮的妹子什麽時候都能找,這個爆火的機會,錯過了可就沒有了。”
    嚴鑫看著他,很感動,很感動。
    這真是一個值得讓所有的資本家都疼愛的碼字工人啊!
    說道:“你這麽努力,要是不火,老天都不答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