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時尚達人李小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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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了,
雨頓了
愛夠了。
你走了。
明明可以看到,命運卻總是會無情的給你開著各種玩笑。
沒錢買衣服的倭寇女人,雖然長得也能讓人有反應,可是與自己的女神相比,一位是天上的仙女,一位是打掃廁所的大娘,還兼職晚上工作,王不死苦笑,這算不算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下次再見,我的女神。
無奈,王不死也隻能用,心若在,夢就在來安慰自己。
雖說發電自行車沒啥用了,但丟了也怪可惜的,實在不行也可以賣廢鐵。窮總是要多思考一些的。於是王不死又把自行車重新搬回破廟裏。
廟裏以前不知道供得是哪尊神仙,王不死很想給他磕倆響頭,希望老不死能夠出門摔死。
吃吃吃,不開心,咱就多吃一點,自己對自己好,才是真的好。
在王不死又吃了兩隻雞之後,就聽見門口傳來幾聲狗吠。
王不死心想一定是旺財回來了,於是對著門喊了幾聲“旺財,旺財,快來吃雞骨頭”。
僅僅是剛才的那幾聲狗吠,旺財再也沒有聲響,雞骨頭可是旺財的最愛,王不死好奇,擦擦嘴,把雞藏好,就出了門,王不死擔心這是旺財的聲東擊西,打跟裏正家的黃狗好上以後,王不死就感覺旺財的智商提高不少,竟然也懂兵法,難道李保國身上的官氣也能傳染給大黃狗。
看到外麵情景,王不死有些驚呆了,隻見旺財躺在地上,雙腿耷拉在地上,很明顯已經被打斷,而最最明顯的是下麵的火腿沒了,很明顯,這不是旺財的苦肉計,三十六計,旺財也隻知道美狗計。
看到旺財的慘樣,王不死急忙蹲下身子,抱住旺財,語帶哽咽:“這都是哪個畜生幹的”。看到路上的那條長長的血跡,從山下一直延伸到廟門口,回家的路,旺財一定走的很辛苦。
想象一下,被打斷雙腿的旺財,靠著前腿一點一點的往家裏爬,而且還被割了,那種痛,可不是吃上幾片止痛藥就管用的。
旺財呆呆地看著王不死,狗臉上的劇痛,長眼的人都能夠看出來,流了這麽多的血,身負重傷,現在的旺財隻有出氣,沒有進氣,無神的狗眼看著王不死,仿佛是在交代後事:“,大兄弟,我家裏還有幾根骨頭,埋在了東南角,記得挖出來給山下孩子他娘,告訴她,我最愛的人是她,還有孩子大了,該給起名字了,大的叫老大,最小的那個叫老十三”。
看著旺財痛苦的模樣,王不死心很痛,十幾年的朝夕相處,自然是有感情的,跟旺財的感情,比自己走丟的老爹都深。
狗是人們的朋友,吃的是剩飯剩菜,做到的是守家的光榮工作,還要整天提心吊膽的擔心自家主人想吃狗肉火鍋的邪念。生命很廉價,職業很高尚,無異於吃的是草,擠的牛奶的奶牛媽媽。
想一想李保國吃的是珍饈佳肴,拉出來的是臭烘烘的東西,李保國實在是應該好好檢討一番,做為大明帝國的基礎幹部,實在是應該吃進去的是臭烘烘的,拉出來是香噴噴的。
一句話說曹操,曹操就到,這不,王不死一想到李保國,李保國沒來,李小國來了。從小營養跟得上,李小國雖然比王不死小上幾歲,但個頭卻比王不死高上很多,而且也胖上很多,注意是胖,不是壯。
因為李小國長期處於撅屁股的位子,所以心理上可能已經有了一些變化,穿著打扮也趨向於女性化。
《孝經。開宗明義》有雲,“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自古以來,君王總是以孝治天下,孝子賢孫,有的人懂得宣傳,孝敬父母還是可以做官的,因此孝敬父母很重要,不孝之人是要浸豬籠的。所以人孝敬父母,就不能損傷自己身上的一切。
自古以來,我們就有男女都須發的習慣,出家之人除外,他們心中隻有所謂的佛祖,西方極樂,父母早就拋之腦後。自打有生命開始,須發已經有了幾千年的傳統。
然而,大明帝國初建之時,不知道是哪位搞研究的學者,經過十幾年的臨床實踐發現,留長發很容易滋生細菌,引起疾病。因此建議男女都要剪發,最好是貼頭皮的那種。
而朱熹洛也希望新朝有些新的氣象,自己以前也是和尚,也就下令大明帝國全國上下都要剪發,隻是後宮幾位娘娘的反對,朱熹洛就把這條禁令折中,女子可以留發,男子必須剪頭發,估計朱熹洛也是擔心晚上睡覺,一抹,身邊躺著的是光禿禿的腦袋,還以為自己睡得是和尚呢,所以才放過了女子的腦袋。
於是乎大明帝國出現了一種新興職業,剃頭匠,上有所好,下有所效,大明帝國上下開始了剪頭發的浪潮,老百姓倒是無所謂,頭發短,幹起活來也還方便,隻是一些老學究卻不願意了,這是違背聖人之言的。
隻不過這是皇帝親自下的命令,官員們自然要執行。甚至是一段時間,剃頭的數量決定著你升遷的速度,地方官員采取強製性的手段給百姓剃頭,那段時間到處可以看到一幫光頭衙役,在大街上看到長頭發的,就按倒,不為啥,就是為了剃頭,有些官員比較極端,甚至是喊出了‘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的口號,要知道這是幾千年的傳統,也不是一時半會能夠解決的。錦衣衛傳來的消息,因為剃頭這事,好多地方出現了一些暴亂,好在人數不多,都彈壓下去,見反抗這麽激烈,朱熹洛也就放棄了強製為全國百姓剪發的決定,改為自願。後來大家發現,短頭發也有短頭發的好處,不用天天洗,也不用天天的梳頭發,紮辮子,慢慢的一些大明帝國的男子都剪了短發,隻是一些人還是不願剪頭發的,例如領導,富商,官宦子弟,以及一些玩文學,搞藝術的。
現在的大明帝國,剪頭發的不僅僅是男性,女子也開始嚐試的減掉多餘的頭發,設計出各種發型,而走在時尚前沿的一些女子,更是嚐試性的理成貼頭皮的短發。
因此王不死的是短頭發。李小國的是齊肩長發,不得不說李小國的發型很帥,不像是王不死的發型,雖說老不死的菜刀很鋒利,刀法也很嫻熟,但是技術不過關啊,層次不齊,更沒有層次感,毫無美感。
李小國一頭齊肩長發,估計還做過營養之類的,油光油光的,一根紅色帶著蝴蝶的頭繩把頭發紮起,落在肩膀一側,好一個東方不敗,隻是不知道,這一時空,金大俠還在不在。
要知道女子的衣服都顯瘦,當然這是為了體現自己美好的身材,畢竟美麗的東西,藏著掖著這是犯罪。
而男子的衣服還是比較寬鬆的,雖然現在穿長袍的人已經很少,但是衣服還是趨向於寬鬆的設計,隻是看李小國這一身衣服,很明顯不是成品,而是訂做的,白色的體恤,緊緊地貼在身上,V字領,露出胸膛一片濃密的毛發, 白色的衣服很透,王不死都可以看到那黑黑的倆點,也包括肚子上的那幾十斤豬肉,
再看下身,大明帝國還是不流行男子穿裙子的,這是一些歐洲國家上層人士的習慣,雖說大明帝國接受外來事物的速度很快,隻是這裙子在男人圈子裏還是沒怎麽受歡迎,也就在一些娛樂場所,為了配合氛圍,一些從事皮肉生意的男子才會選擇穿上裙子哄那些富婆開心,基本上穿裙子的男人,十根手指頭都能數過來。
可見穿裙子的李小國走在大街小巷,足可以吸引一些目光的。萬人矚目,這才是一位村幹部子弟應有的待遇。
這麽熱的天,百姓一般都不會選擇穿布鞋,穿皮鞋就更不會,一是買不起,二是大明帝國的皮鞋工藝技術還不過關,通風散熱不流汗的技藝還沒有達到,穿皮鞋捂腳,容易得腳氣,皮鞋在一些高層中也沒有流行起來,畢竟腳氣不是病,癢起來也要人命。隻有一些暴發戶,土豪才會每天穿著皮鞋,包括炎熱的夏天。
再有一種人就是像李小國這樣的官宦子弟,家裏有點錢,父母又是大明帝國官員,新鮮事物總會有興趣去嚐試,特別是能夠吸引人們眼球的事情。
因此李小國的這一雙皮鞋,很快就吸引了王不死的眼睛,想一想,腳都癢了。
李小國見狀很是滿意,故意撩起裙擺,露出大皮鞋,啥情況,怎麽這麽熱的天,李小國還穿著毛褲,難道他有畏寒的毛病,額,好吧,不是毛褲,隻是毛發茂密了一些,畢竟是老李的種,毛發很茂盛啊。
再看看李二壯,雖然叫二壯,但一點也不壯,與自己的好朋友李小國相比之下,李二壯就弱小了很多,雖說自己老娘也算是一級領導,收入也是可觀,再加上一些善良百姓的好心孝敬,李小國家裏經濟情況也是很可以的,隻是,唉,說一說都挺丟人的,老爹常年在外,老娘獨守空房,而李保國又體力不行,四十如狼的年紀,這讓孫四娘怎麽辦,隻能在村裏找了。
上文已經說過,村裏的年輕勞動力都出去打工了,留下來的都是婦女老幼,還有就是那些光棍閑漢,餓壞了的孫四娘也就不再挑剔,是個男人就行,隻是這些人,不是老頭,就是光棍,自然很不注意個人衛生,因此每年孫四娘都會花費巨大,給自己治病,沒辦法那地方最容易感染。因此收入可觀,開支很大的李家,為了母親的健康,李二壯隻能是在自己的飲食上省下來給自己老娘看病。所以李二壯瘦小了很多。好像一股風就可以吹倒一樣,而李二壯的穿著上,倒也是很講究,一身黑色的體恤,估計和李小國的是情侶款,下身是一件過膝短褲,尾部收角,也是很時尚,腳上沒有穿皮鞋,應該是擔心自己得腳氣,會傳染到李小國的屁股上,最後再傳染到自己的下麵。
不得不說李小國還是深愛著李二壯的,這一身衣服都是他買的。像李小國這種既付出金錢,又付出身體的人實在是太少,這算不算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娶了媳婦,順便帶來了小姨子,買一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