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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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想要替那位被群毆致死的老者告狀,還有兩件事要做。
    第一,就是要有苦主,也就是死者的家屬,讓他們去告狀。
    ......
    “等一下!”
    經過一番慎重考慮之後,林旭最終還是決定采用兩種方案來處理這件事。
    第一,那就是把葉榮生在鬧市中打人致死的事告到官府,通過這件事來給葉榮生施壓,逼他放人!
    第1001章
    找個好訟師的事,倒是不太著急,隻要肯花錢,什麽樣的訟師找不到?
    但是死者的家屬,必須要盡快保護起來!
    以葉榮生的卑劣行徑,如果讓他搶先一步找到了死者家屬,一定會把他們滅口!
    於是,林旭立刻安排孫衝和夏大海帶著人去了死者家裏,把他們先帶到自己的宅子裏安置下來,好好保護,千萬不能遭了斧頭幫的毒手!
    難道隻憑官老爺們的公心嗎?
    這個年代的官府,各種行政職能的分工並不明確,基本上是混在一起的,比如知府或者是知縣,他們往往是軍政、民政、稅收、司法、剿匪等各種工作一把抓,另外還需要迎來送往,各種應酬,以及負責上級交辦的一些臨時工作,哪有精力麵麵俱到?更不可能去主動處理各種沒有苦主的案件了!
    第二,除了苦主之外,還需要有一個訟師!
    如果沒人告狀的話,這起案件往往就會不了了之!
    也就是所謂的“民不告,官不究”。
    不過,有些特殊的刑事案件,官府也會采取“官府查舉”的方式進行審理,但是這種情況不多,除非是牽涉到重要人物,或者是性質特別惡劣,已經引起了公憤,一般情況下,官府是不會主動查舉的。
    想一想,其實也很正常。
    打官司是一件十分耗費精力、時間和銀錢的事情,如果沒有人操心這事,沒有人上下打點,左右奔波,誰願意去管?
    大寧王朝並沒有公訴製度,而且在刑名方麵也比較鬆弛,主要是靠著道德和禮法的約束來治理天下,因此,一般情況下的刑事案件,都需要由受害者的家屬進行告狀,然後官府才會受理。
    第二,就是秘密調查王宇的線索,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說不定官司還沒打完,就已經摸到了王宇的線索,然後把他救出來了呢!
    訟師除了代寫訟狀之外,還需要上台為苦主辯護,在這個過程中,一個好的訟師和一個差的訟師,對於案件最後的判罰影響,絕對是天差地別!
    因此,必須要找一個好訟師!
    “這樣,你安排兩個人去把那個老頭的家人都給殺了!哼哼,沒有了苦主,我看林旭那小子還怎麽告狀!記住,一定要做的幹淨利落,這回絕對不能再留下任何把柄!另外,速度還要快,絕對不能讓林旭那小子搶了先手!”
    葉榮生冷聲說道!
    葉榮生馬上又叫住了他。
    “請問幫主還有什麽吩咐?”
    “明白!我這就去辦!”
    常三拱了拱手,快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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