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0章 123殺人案

字數:2785   加入書籤

A+A-


    “不過後來專案組也確實是從輪胎的血跡裏發現了重要的線索,他們組織了人力沿著那段公路進行了大規模的搜索,對一些事故高發地段以及狹窄區域進行了重點排查,果然在某個案子事發附近找到了一處急刹車車轍和貓屍。”
    “等他們落網後,就證實了專案組的猜測,幾個犯罪嫌疑人確實預先在漆黑狹小路段埋伏著,等那些目標車輛靠近,便猝不及防地把準備好的小動物扔出去,迫使車輛減速,然後呢,再由團夥中的女性出麵,通常單身女性都很同意會讓人放下戒心,而一旦貨運司機打開了車門下車,其他埋伏起來的人就會撲上來實施搶劫和謀殺。”
    我順手抽了這瓜皮後腦勺一記,說道:“話不能這麽說,有些線索在當時看起來並不重要,隻有在後來隨著線索越來越多的時候才會發覺,別老被電視劇給誤導了,現實生活中哪有那麽多的早知道。”
    後來往上追溯到了前一個案件,跟123劫殺事件聯係起來,確認了是同一個搶劫團夥做的案子,同時確認那才是他們做下的第一起案子。
    張誌平則是不讚成我的意見,說道:“我看林義說的就很好,要是當時的警察再仔細一點,說不定這起案子早就破了。”
    我跟張誌平爭執了兩句,這種爭執是沒有火氣的爭執,純屬意見不同,沒看老李始終笑嗬嗬地坐在一旁看著我們,而林義則是睜大了眼睛擰著腦袋,一下子看我,一下子又看張誌平。
    12月3號公路上發生的劫殺事件,被害人是被一刀斃命的,但是死者的屍體上被人劃了很多道淩亂的傷口,深淺都有,當時有警察推測是凶手殺完人後拿屍體取樂。
    張誌平點頭道:“確實是完蛋了。”
    這些事就是放在現在,這樣的人想重新闖出一片天空來也不容易,難免會被其他人用異樣的眼光看待,而這個主犯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學,最後落得個這樣的結果,越發憤世嫉俗,決定報複社會,和他的幾個人渣朋友一拍即合,策劃了123特大劫殺事件。
    得手財物後,這四個人就出去揮霍,這樣的錢,來得快也去得快,錢花完了後就開始惦記著再幹一次。
    我美滋滋地跟老李碰了個杯,喝著他珍藏的美酒,用最後一段話給這起案子做了個總結:“可惜四個人裏三個人落網了,逃了其中最重要的一個。”
    “是的。”張誌平喝酒喝得骸骨都是一片通紅,但是說到案子的時候還是滿臉肅穆:“逃掉的那個應該是主犯,這人吧,是大學肄業生,那個年代的大學生可不像現在這樣一抓一大把,能考上大學,就說明他的智商相當不錯。”
    “可惜人聰明,沒用到正道上過,這人上了大學後經常曠課,課上表現也不好,不及格的科目太多,一直是老師的重點關注對象,後來學校又發現了他有小偷小摸的惡習,在一次偷了東西後被發現了,讀大學的那個年齡,都是衝動的年輕人啊,直接舉起拳頭就打了起來,因為這件事,再結合平時在學校裏的表現,他被學校記了個大過。”
    “後來他屢教不改,被學校延遲畢業,扣發畢業證,他在外麵隨便找了個工作幹著,大概是因為工資少手頭緊,就重新走上了偷盜的路,被派出所逮到過一次後,學校幹脆取消了他的畢業資格,直接在檔案上留下了強製退學幾個字。”
    林義說:“這麽一來,他的前途就完蛋了。”
    “12月3號那天發生的案子裏,丟失的貨物裏有一台冰箱,在那個地方那個時間,扛著冰箱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就有人順著這個線索往下查,果然就鎖定了幾個犯罪嫌疑人,在他們流竄到其他省份後順藤摸瓜地找了過去,將他們抓住了。”
    爭了兩句後我們偃旗息鼓,張誌平接著往下說。
    在這些連環案件裏,這個主犯才是靈魂人物,其他兩個人充其量隻能算是他的打手,指哪打哪,而那個女人,則應該是誘餌的地位,可惜在警察逮捕了其他三個人後,這個主犯卻望風而逃,到現在都還沒有落網。
    對此,林義表示非常不可思議:“在現在這種朝陽群眾等神秘組織的關注下,竟然還會有重要殺人犯一藏就是十幾年?”
    陽光孤兒院發生的時候,後來經查證,倒真的跟搶劫團夥進入本市的時間差不多吻合,當年的分局領導也是個奇才啊,找了個非常合適的背鍋人,可惜沒等他把鍋扣嚴實,就被張誌平把鍋給掀了,於是分局領導隻好歇了這個心思,把陽關孤兒院的案子高高掛起,到現在還是個懸案,至於攪局的張誌平,自然是被下放了。
    張誌平人生的軌跡都因為陽光孤兒院而改變,自然對跟它扯得上關聯的所有事情都非常關注,說起123劫殺事件,他也是了如指掌。
    第一個被害的貨運司機就被丟棄在貨車旁邊,身上被捅了十幾刀,致命傷在脖頸,劃了長長的一刀傷口,死者隨身攜帶的所有財物不翼而飛,貨箱裏還少了點貨物,現場除了司機之外,還有一堆淩亂的腳印,經過分析,應該是三男一女。
    四個人組成的搶劫團夥在那段公路上做下了兩起案子後似乎是有了經驗,開始往其他省份流竄。
    “一年後,這個搶劫團夥落網,經過審訊,發現他們是利用了小動物當誘餌。”張誌平比劃著說:“其實早在第一起和第二起案子中,警察就發現過貨車的輪胎上有沾了一點血跡,不過因為公路比較偏僻,那血跡又不是人血,就被忽略過去了,以為是開車的時候不小心軋到了小動物。”
    “這麽說起來,如果當時的警察再細心一點的話,說不定就可以避免後麵的幾起案子了。”林義說著有點遺憾。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