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迎公主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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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將軍得到與北狄議和的消息,事情已經過去了好幾天。
    憋了半天沒能和北狄打一場,他覺得相當不劃算。
    於是對這個消息秘而不發,帶著一群人來到礦山處。
    大齊這邊的鐵礦開發的如火如荼,北狄那邊盡管還沒動工,但是也派了大量的士兵在看守。
    兩方人馬虎視眈眈,誰都不服誰,誰都瞪大了眼睛看著對方不要越界。
    藍將軍帶人一到,立刻指使將士們往兩國交界的地方挖。
    北狄將士趕緊阻攔。
    “說好的這個地方先不能動,等分清楚地盤再動,你怎麽言而無信呢?”北狄一名帶頭的將軍道。
    “滾你娘的蛋,誰跟你說好了的?不是老子說的,老子就不知道,不想打架就少來老子麵前嘰嘰歪歪。”
    轉臉對著自己人喊道:“都給我快點挖,誰敢阻擋就照死裏打,大家加把勁,快點幹,今晚辣椒麵燉肥肉,一人一大碗。”
    嗷。
    嗷。
    將士們歡呼雀躍,揮動手裏的鎬錘,衣服一扔,熱火朝天的幹起來。
    北狄將士們傻眼了。
    發生什麽了?
    大齊為什麽突然發飆,一看就是故意找茬來幹架。
    誰惹他們了嗎?
    可不能讓他們開采自己這一邊的礦石,誰家都巴不得找到鐵礦做兵器,大齊搶北狄的鐵礦,猶如搶北狄的兵器,一個弄不好,兩家是要打仗的。
    北狄將軍大手一揮,士兵們也圍攏上來,與大齊士兵貼著邊開始挖了起來。
    工具磕磕碰碰間,口角是免不了的。
    但離真正打起來還有段距離。
    兩邊的將軍都有些窩火,總覺得這麽溫吞不盡興,也不是軍人該幹的事。
    於是,你一言我一語,充滿情緒的話像火焰似的往外竄,唾沫星子直往對方臉上噴。
    等拱火到達頂點的時候,藍將軍說了一句,“有種打一架,誰都不許拿兵器,打倒打死都不準追究,敢不敢幹?”
    拿兵器算是挑起戰事,不拿兵器就不算,隻能算作打架鬥毆。
    “敢。”北狄將軍也不是個孬種,當即一拍大腿,“就這麽定了,幹就幹,誰慫誰是孫子。”
    痛快說定。
    人馬對陣兩方,挑戰的,迎戰的,十八般武藝全都搬上台麵,身後是震天響的號子隊,誰也不想當孫子,沒有一個認慫的。
    打到最後,人乏馬累,大冷天的一個個躺在地上,瞪著灰色的天空喘粗氣。
    “真特娘的過癮,早知道這麽痛快,就早打這一架了。”藍將軍抓起一把雪塞到嘴裏,冰涼的雪化成水,浸潤了火燒火燎的喉嚨。
    身旁的士兵們也東倒西歪,躺在雪地上,過了一會,一名士兵憧憬地道:“將軍,咱們可不可以定期和北狄人幹這麽一架?要是可以的話,這幾天我要勤學拳法,爭取下次多揍幾個北狄兵。”
    “是啊將軍,咱們可不可以多打他們幾次,大家早就想找他們幹一場,可是軍法不允許,可把兄弟們憋壞了。”
    藍將軍雙手枕在腦後,咧著嘴笑了。
    到底是他帶出來的兵,就是有血性。
    “行,我同意了,派個人去和北狄那邊說。”藍將軍哈哈大笑,大聲道。
    “我去,”一名士兵跳起來,剛要跑,又停住腳步,“將軍,要是他們不同意怎麽辦?”
    “不同意?”藍將軍冷哼一聲,“不同意就像這次這樣,逼著他同意。”
    “是。”士兵雄赳赳地跑了。
    ……
    大齊。
    公主要回京了。
    京城裏的百姓高興的張燈結彩,等在街道兩側,比過年還要熱鬧。
    公主被擄走的時候還是深秋初入冬的時節,如今已是年底。
    京城裏想念公主的百姓越來越多。
    他們的小公主啊,那個善良的憨憨的小吃貨,小小年紀帶著自己的一幫獸寵賺銀子。
    問她賺銀子做什麽?
    她說誰家日子過不下去了,好把銀子分給誰家。
    誰家有人生病看不起病了,好給誰家銀子看病。
    誰家讀書好的兒郎讀不起書了,給他銀子讓他讀書。
    ……
    如此種種,無須一一枚舉,小公主人美心善的形象已經深入百姓心裏。
    如今聽到小公主終於歸京的消息,百姓們怎麽可能不激動?
    恨不得迎出京城幾十裏,恭候公主回家。
    遠遠的,公主的車駕過來了。
    皇上安排太子,親自帶領依仗前往上一個驛站,請公主坐在專門為她準備的豪華馬車裏,浩浩蕩蕩的回京城。
    百姓們在街道兩邊簇擁歡呼,小嘉寶兒忍不住掀起車簾,對著外麵的百姓擺手示意。
    也不知道是誰帶的頭,有人跪下來,對著公主車駕激動地流眼淚。
    正當侍衛們快要抵擋不住百姓們的熱情時,一聲粗獷的吼叫從眾人身後傳來。
    眾人差點嚇破了膽子。
    回頭去看,一隻色彩斑斕的虎王,邁著四平八穩的步子,緩緩地走過來。
    眾人慌不迭地往兩邊退讓,給虎王讓出一條寬闊的路來。
    狼王被嘉寶兒留在北疆軍營保護隋老將軍,隻等老將軍回京的時候才能一起回來。
    沒想到狼王不在,虎王自己過來了。
    京城裏的人幾乎都認識這頭老虎,知道它是公主的寵物,有時候它自己在街道上溜達,還有人好心送它點骨頭吃。
    結果它連看都不看,嫌棄地撇撇嘴,轉眼間就叼著人家養的雞鴨大搖大擺的走了。
    百姓不敢得罪它,隻能認倒黴。
    卻沒想到第二天打開院門,門口躺著一頭野鹿。
    不用說,野鹿已經死透,身上還有老虎牙齒咬出來的印記。
    這一看就知道,這是虎王吃了百姓的雞鴨,還人情來了。
    從那以後,不管它走到誰家,也不管它吃什麽東西,都沒人不樂意,反而生怕它吃不飽,還問問它夠不夠。
    最關鍵的是,它竟然聽得懂。
    大多數時候別人問它吃飽了沒有的時候,它都是搖頭。
    不過搖完頭它就走,並不難為百姓繼續為它找吃食。
    每天它都會在人家門前放上點野味,從不討人嫌。
    要不是親眼見過它一口咬斷瘋狗的脖子,大家都差點忘了它是一隻野性未泯的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