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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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朝點點頭:“加點辣椒。”
“好。”
林君玉:嗬嗬嗬嗬嗬嗬嗬,一個傻大膽還不夠,這又來一個,人生啊!
金戈和孟朝在嚐試新事物這方麵那真叫一拍即合,還在林君玉感慨的時候兩個人就手腳麻利的把鍋子以及各種調味料拿了出來,一個整理雞肉蘑菇,一個放油開始準備炒,配合的那叫一個默契,完全看不出兩個人今天早晨才認識。
蘑菇炒雞肉很快出鍋,味道十分鮮美,讓人垂涎,然而一看盤子裏麵的東西,林君玉覺得,大概自己明天也不會餓了。
“孟朝,這菜裏麵你加什麽了?”蘑菇皮是藍色的,確實顏色詭異,可是裏麵明明是白色的,雞肉是粉白色,誰能告訴她為什麽這盤子裏麵的菜會是黑藍的顏色?
孟朝無辜的眨眨眼:“正常作料,蘑菇到鍋子中後迅速變了顏色,並且顏色侵染力十足,雞肉包括作料都被染成這個顏色了。”
看金戈拿著筷子躍躍欲試要開始嚐試的樣子,林君玉直接敗退:“你們吃吧,我就算了。”說完從空間紐中拿出正常的飯菜吃。
“木木,你真的不嚐嚐嗎?味道很好的,雖然顏色醜了點,但是這個蘑菇鮮美又有嚼勁兒。”
林君玉一臉的敬謝不悔,相當有原則。
對人的外貌醜拒,對菜品來說無論外表有多麽可怕,金戈也願意嚐試,孟朝對於自己做的東西更是信心十足,所以下筷子相當的手相當堅決。
風卷殘雲,金戈和孟朝很快將這盤恐怖的料理吃的一幹二淨,金戈放下筷子臉上帶著回味:“挺好吃的,一會兒我再去找找,放到空間紐中回去也可以吃。”
“這蘑菇生長在什麽地方,我也去采一些。”孟朝眯著眼睛半躺靠在大樹旁,懶洋洋的樣子份外勾人。
金戈則是精神抖擻,盤腿坐在地上開始回憶:“這叢蘑菇我是在大樹上采收的,就是你左邊變這種樹木。”
“不是腐樹?”孟朝挑眉,看來這個蘑菇還是不太正常。
“嗯,不是腐樹。”說著,金戈站起身踢踢腳說:“我再去找,你先留下。”
孟朝點點頭,打消了自己也出去的念頭。
這種蘑菇並不多,金戈速度快也沒采集到多少,大概夠吃二三頓的,對此,金戈整體比較滿意。
回去的時候,林君玉在帳篷中練習製藥就是金戈的方法),孟朝則是搜尋周圍,大概也是打算看看有沒有好吃的。
“回來了。”
“嗯,找了一圈,不太多。”金戈坐下,從空間紐中把蘑菇拿出來,蘑菇需要保鮮,整理一下之後放到保險盒子中才行。
孟朝在金戈對麵坐下:“是不多,剛剛我在右邊發現好多顆這種樹木,然而這種藍蘑菇我隻找到一叢。”說著,孟朝把自己找到的也拿出來。
金戈拿起一根孟朝找的蘑菇,點點頭:“你這個還不錯,傘蓋沒開,我剛剛找到很多被蟲子吃的亂七八糟的。”
“我是挑著采集的。”
兩個人說話的功夫林君玉一臉疲憊的從帳篷中出來,當初看金戈手上氣息變化隨意,以為這是個容易的事兒,真的實際動手才知道這有多難,再次耗空精神,林君玉隻能休息。
見兩個人興致勃勃的討論這個蘑菇,林君玉眼睛看著蘑菇,也有了一絲好奇,這東西真的就那麽好?
金戈整理著整理著手中的動作突然慢下來:“這個蘑菇在森林裏麵好像不能繼續吃了。”
“啊?”林君玉看著蘑菇的目光挪到金戈身上,上下猛打量:“你怎麽了?是不是這蘑菇有毒?你哪裏不舒服?”一想到毒蘑菇的問題,林君玉緊張的臉都白了。
金戈趕緊安慰:“不是不是,木木你別緊張,這不是毒蘑菇。”
孟朝也趕緊跟著說:“我沒發現哪裏不對,這應該不是毒蘑菇。”
林君玉的臉色好看一點,但還是緊張的看著金戈,完全沒有平時的冷靜穩妥。
“我是覺得這蘑菇香味兒太濃鬱,所以不適合在森林吃,你們看。”金戈說著指著地上的某處說道。
這裏解釋一下,進入異獸森林的人照明都是有燈的,不過為了盡可能的不騷擾野生動物,因此大家的燈準備的都是那種光亮比較暗,光束也不會擴散的很快的燈。
這會兒金戈指著地上的某處,林君玉有點兒看不出清楚,湊過去仔細看,然後吸了一口冷氣,頭皮瞬間發麻,摸了摸自己的胳膊手背,雞皮疙瘩一粒一粒全部冒了出來。
孟朝也稍微湊近了一點兒看去。那裏竟然有著一隊螞蟻,非常辛勤的運輸著被金戈掰下來不要的蘑菇根部,仔細看看,有的螞蟻甚至奔著金戈身上爬去。
身上?孟朝趕緊看自己,果然,仔細看看,褲子上有幾隻螞蟻。趕緊將螞蟻扒拉下去,孟朝有點兒可惜:“看來真的不能繼續吃了,我剛剛還想這蘑菇不但吃著好吃,吃完之後唇齒留香呢。”孟朝的聲音裏充滿了惋惜。
“回去吃吧,我們現在就把這些蘑菇分了。”金戈說著突然放下蘑菇站起身:“我去找兩顆那個草,也許能驅趕這個螞蟻。”
“螞蟻不是也吃那個草嗎?”林君玉有點兒想不明白。
“螞蟻不也吃蘑菇?應該是蘑菇身上有什麽味道,螞蟻吃了之後也會沾染,為了不被同類誤食,所以它們也需要清除味道。”
林君玉相當的不捧場:“你應該去寫小說,真的。”
金戈沒理她,直接去找那種草,這種草很多,金戈很快拿回來兩小把,一把給了孟朝,一把自己留著,折斷草擠出裏麵不多的汁液擦在受傷。
“你小心些,萬一這草有毒或者是強刺激性怎麽辦?”林君玉摸摸自己的心口,她開始覺得再跟金戈混下去,她一定會未老先衰的。
金戈一臉無語:“我看你去寫小說還差不多,這草沒有刺激氣味兒,有蟲子和小動物吃,怎麽可能有毒。”
原本金戈回來,又有螞蟻往金戈的腿上的爬,金戈抹了這草藥之後螞蟻紛紛調轉方向,遠離金戈。
看著林君玉,金戈非常欠揍的說:“看,你寫小說那才是小說,我寫小說最多寫個寫實傳記。”
孟朝臉上露出笑容,然後立刻低頭,裝作自己什麽都沒看到什麽都沒聽到的樣子。
林君玉暴怒,踹了金戈一腳:“友盡。”然後氣呼呼的回帳篷睡覺。
金戈放聲大笑,現在的君玉真是比在學校的時候活潑許多,還會踹人了,真是難得。
孟朝這時候才敢笑出聲,不過聲音依舊比較低,完全被金戈的朗笑聲蓋過。
第二天一早,金戈和林君玉都早早起身,一邊洗漱金戈一邊說:“你說孟朝會不會早起?”
“你想做什麽?”林君玉太了解金戈了,她這麽說話絕對不是著急趕路。
“咳咳。”金戈假咳了一下,眼珠子轉了轉:“我們要趕路,如果他還沒起身的話,身為隊友我有義務去叫醒他。”
“嗬嗬。”林君玉無情的丟給金戈兩個字。
“你們好早。”孟朝有些驚訝,他一貫自律,作息良好,沒想到兩個女孩子竟然起的比他還早,還要自律,有點兒小尷尬。
林君玉給金戈一個調侃的目光,然後才對孟朝說:“還好,我們也剛起。”
金戈滿臉失望,帥哥你這麽勤快為哪般?
早晨三個人吃的是空間紐中的事先準備好的飯菜。再次上路的時候別說是本身就敏銳的孟朝,就是林君玉都發現金戈十分警醒,完全不負昨天的輕鬆。
“怎麽?哪裏不對?”林君玉直接問金戈。
“說不好。”金戈微微皺眉:“我覺得周圍的氣息不太對,但是又沒有殺氣,總之,我們還是小心一些比較好。”
孟朝和林君玉都聽的雲裏霧裏,星際中的人類不講究氣息,所以金戈的話他們聽不明白,孟朝有些遲疑的說:“我覺得有一股視線在監視我們。”
“你的感覺應該沒錯。”金戈給予肯定:“不過確實沒有惡意,所以我們警覺一點兒就成了。”
另外兩個人點點頭。
一直到中午,依舊沒有發生什麽特別的事情,不過金戈的警惕並沒有放鬆,她隻覺得這周圍的氣息越來越駁雜,好像多了無數的生靈,然而仔細去看卻偏偏什麽都沒有。
找了一個平坦的地方,三個人準備吃午飯。
“你先吃,我先守著。”孟朝對金戈說,既然有不確定的東西,那麽分著吃飯最好,昨晚沒守夜,那是因為金戈和孟朝都對自己有絕對的自信。
“你先吃吧,我正好到周圍轉轉。”
“好。”孟朝點點頭,立刻開始吃飯,同昨天那種悠閑不同,這一次吃的飛快,囫圇吞棗一般。
四周比較安靜,隻有蟲鳴蛙叫,樹木不如昨晚的林子茂密,不過草依舊繁茂,很多草都有一人高。
轉了一圈什麽都沒發現,孟朝也正好吃完飯,換她去吃飯,剛吃了一口,她就放下飯碗,蹭的一下站起身,扭身看向北方:“有情況。”
“怎麽?”孟朝也立刻看過去,林君玉則是手腳麻利的把剛剛拿出來的東西收入空間紐。
金戈仔細感受著那邊的氣息,隨即臭著臉說:“快跑,是彩虹蜂。”她割過彩紅蜜,對彩虹蜂的氣息很熟悉。
林君玉和孟朝嚇了一跳,金戈已經神速的拽著林君玉開始跑,孟朝隨即跟上。
剛跑出沒多遠,後麵的人到了,到的還是熟人,正是達倫小隊,從金戈那裏得到了收割彩紅蜜的方法,達倫小隊無疑是興奮的,這次就打算好好收割蜂蜜,結果因為貪心,現在被鋪天蓋地的彩虹蜂圍堵。
達倫的眼睛挺好使,一眼就看見這邊有人,然後瞬間認出來是金戈和林君玉,他們原本從北方過來奔著南方跑的,現在他發現金戈和林君玉她們是奔著西麵跑,腳下一轉,他也奔著西麵跑。
“西麵跑。”達倫喊了一聲,通知隊友,不是他想求助金戈,而是他知道金戈靠譜,他相信金戈,相信金戈絕對不是隨便挑了一個方向。
小隊其他成員立刻調轉方向。
金戈聽著嗡嗡嗡的聲音越來越近,抽空回頭一看,我擦,鋪天蓋地的彩虹蜂仿佛一片烏雲,氣勢萬鈞的奔著他們飛過來,而那幾個惹禍的人正奔著她和林君玉跑過來,金戈想罵人。
手下用力,金戈負擔更多林君玉的體重,這樣他們能跑的更快,林君玉很爭氣,完全沒有藥師嬌氣的問題,借著金戈的力氣,她跑得相當迅速。
金戈在林君玉的右邊,孟朝則是在林君玉的左邊,微微落後她們半步,這樣可以照顧到林君玉,免得她摔到。
密林中不好跑,不過幸虧都是專業選手,大家跑的都很穩,又因為樹多,枝繁葉茂的,所以彩虹蜂的速度也受到了限製,暫時還沒有追上所有人,不過彼此間的距離在縮短,被彩虹蜂追上是早晚的事兒。
金戈在心中盤算著這裏距離河水大概還有多遠的時候,大概老天爺覺得還不夠亂,金戈他們又撞上了一個小隊。
這個小隊正在吃飯,開始看到有人宛如旋風般跑過還納悶兒,愣神的功夫又見一撥人奔著這邊跑,這些人立刻察覺不對,然而這時候彩虹蜂那嗡嗡嗡的聲音已然殺到。
我擦,這些人顧不得地上的飯菜,立刻玩命跑,來時的路上有一條比較寬廣的河流,趕緊奔著河流跑。
彩虹蜂怕水,隻要人躲進水裏,那彩虹蜂慢慢就會離去,這是所有人的共識,所以大家都玩命奔著水邊跑。
所有人的想法都沒錯,甚至於他們距離大河的距離也越來越近,然而河邊大樹不多,甚至樹木也比較稀疏,彩虹蜂的速度瞬間增快。
嗡嗡嗡的聲音仿佛響在耳邊,而河水至今未見,所有人簡直把吃奶的力氣使出來去跑,一想到被彩虹蜂蜇死的下場,原本有些慢下來的腳步再次加快速度。
陸地上兩條腿跑得終究比不過天上飛的,彩虹蜂翅膀震動的聲音越來越大,跑在最後麵的人拿出激光槍,掃射大樹,大樹傾倒的方向正是彩虹蜂前進的方向,這人是打算利用傾倒的大樹稍微阻礙一下彩虹蜂的腳步。
想法沒錯兒,然而老祖宗有句話叫做破屋偏逢連夜雨,還有一句話叫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更有一句通俗到家的話叫做人倒黴的時候喝口涼水都塞牙。
總而言之就是你倒黴的時候通常倒黴事兒不止一樁,大樹傾倒所有人略鬆了一口氣,河水已經在望,隻要再稍微堅持一下就安全了。
結果傾倒的大樹中猛然竄出無數小動物,一個個灰突突的大概有一尺長左右,嘴巴前麵那裏有兩顆鋥明瓦亮的大板牙,短小的四肢跑步抬爪子的時候可以看到尖銳閃著寒光的爪子,一切的一切無不在彰顯著這群小動物是吃肉的這個問題。
不單單金戈知道,其餘人也都知道,他們更知道他們麵對的是什麽,空中有彩虹蜂圍堵,地上和水中有灰毛鼠群圍堵,好幾個人的眼裏露出絕望的神色,怎麽辦?
金戈拽著林君玉還有孟朝,他們三個人是最快的,看到河水,金戈毫不猶豫的帶著林君玉下河,抓著林君玉奔著河底潛去。
林君玉手忙腳亂的給自己戴上呼吸器,跟著金戈一路向下。到達水底之後,金戈指著一處比較低窪的河床然後比劃了一個躺平的手勢。
林君玉不懂金戈的意思,但是她看懂了金戈的手勢,完全沒多問,立刻躺平到河床上。
金戈立刻開始收集小石頭,孟朝有些理解金戈了,他也跟著收集。兩個人動作麻利,很快找了不少的小石頭,金戈把這些石頭都放在林君玉的身上,然後又奔著水草遊過去。
伸手拽住水草用力,猛然寒光一閃,從水草中竄出一直灰毛鼠,奔著金戈的手狠狠咬去,那閃亮的大板牙告訴世人,隻要被它咬住,絕對能將手臂咬骨折。
拽水草的手沒動,左手激光匕首出現,快如閃電般出手,匕首紮入灰毛鼠的左眼,最後匕首尖從有眼那邊露出來,一擊斃命。
灰毛鼠渾身都是灰毛,這種毛能夠防輻射,也能夠防激光攻擊,想要殺死灰毛鼠,要麽你有千斤重壓扁灰毛鼠,要麽就是從眼睛那裏直接破壞大腦,給予一擊斃命,沒有第三條路。
孟朝看的清清楚楚,心髒處陡然重重的撞擊了兩下,好快好利落的身手。
拽了大團水草回來,金戈把這些水草全部用到林君玉這裏,然後她又感受了一下氣息,確定林君玉的氣息都被水草壓下去之後她對著孟朝打了一個她自己準備出去的手勢。
孟朝點點頭,他也跟著出去,短時間內林君玉的偽裝絕對沒問題,他留下是浪費戰鬥力。
作者有話要說:57.25
艱難的瘦下去路途中。
明天夾子保佑我不會倒數第一頁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