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深水區的難題,隻能迎難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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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亂世,需要有執法之能臣。
    但更需要規範和章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社會才可以有序運轉。
    楊堅開始修定律令。
    楊堅一朝的隋律,成為整個東亞文化圈萬世之法。
    隋律號稱公平允當,其核心理念是“以輕代重,化死為生,雜格嚴科,並宜除削。”
    但隋律的成文,也經曆了曲折的曆程。
    楊堅逐漸消減了自己戾氣,轉而成就這一部中正平和的法典。
    他剛上台執政之時,無法容忍任何的犯罪和無秩序。
    他的理念,是一種非黑即白,一加一,絕對隻能等於二的固化程序化思維。
    但現實世界,總是充滿無限可能,五顏六色,光怪陸離。
    京城大興的治安,一度令楊堅難以忍受。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公開偷盜,做賊為盜,盛行於民間,已成為一大固瘤。
    楊堅痛恨偷盜。
    他認為這是萬惡之源,為了正本清源,重鑄社會的風氣,他采取了絕對的高壓政策。
    楊堅本人刻薄寡恩,他信奉軍國一體化的極端管理理念,也做出過很多嚴苛的規定。
    承前朝之弊,很多陋習已經積重難返,楊堅認為唯有用重法,重典,才可以重樹一種新風。
    楊堅顯然信奉亂世用重典,先重後輕,先張後馳,先破後立的治國之術,非如此,不足以重開天地。
    他規定“盜邊糧者,一升以上皆死,家口沒官。”
    對於民間,他也規定“盜一錢以上皆棄市。”
    在這種嚴苛法令的指引下,出現了三人同竊一瓜,而被立時斬決的事例。
    這相當於是國家層麵的暴力恐怖行為,若想國運長久,顯然並非良策。
    暴力隻會引來更大的暴力。
    這種懶政和苛政,終於引發了一場風波。
    有幾個遊俠,通過非常暴烈的方式,給楊堅送去了一個口信。
    他們在大白天劫持了主管的官吏。
    並留下話說:“吾豈求財者邪?但為枉人(冤枉而死)來耳。為我奏至尊,自古以來,體國立法,未有盜一錢而死也。而不為我以聞,吾更來,爾屬無類矣。”
    君主的意誌,雖然具有絕對的權威。
    但民心民意,有時一樣會顯現出威力。
    顯然,朝野上下自發啟動了對楊堅的反製機製。
    這在楊堅的朝廷之中引發了一場爭論。
    對於這種明顯失當的政策,以高熲為首的朝臣,在辯論之中,輕易勝出。
    楊堅最終放棄了這種過於激進的,以求速效,強硬的治國方式。
    楊堅並非是一個圓通的人,政治之道,圓融則滿,剛而易折。
    他下令,取消盜取一錢棄市之法。
    其實,楊堅此舉,隻不過是想速成。
    他本人並非是那種一味高壓,草菅人命,任性處置之輩,相反,他力求人世間相對的公平和正義。
    因而,楊堅十分重視司法審判,尤其對於死刑的處理,楊堅非常慎重。
    在他執政初年,他多次親自查看將要處決的囚徒名錄,以免產生冤假錯案。
    楊堅對於能威脅到他的同僚,冷酷打擊,但同時,他對於普通士民,具有某種悲天憫人的情懷,這可能和其私人的佛教信仰有關。
    楊堅“留心獄訟,愛人如子,每應決獄,無不詢訪群公,刑之不濫,君之明也。”
    君明臣賢,楊堅一朝,正在正確的道路上飛馳。
    但同時,有二塊難啃的遺留下來的硬骨頭,已到了必須要直麵的時候了。
    楊堅實在太忙太累了。
    他這些年,最重要的任務,就是首先坐穩皇位。
    楊堅先是平定尉遲迥三方叛亂,然後將宇文皇族全部誅殺,篡周立隋之後,立即麵臨突厥的威脅。
    最重要的是,朝廷之內,和他功名相等,非親即友的同僚們,也是真正的必須要解除的隱患。
    當這一切塵埃落定,他回首一看,才知道一路走來,自己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楊堅是一個孤獨的開路者。
    但還有很多的事,需要他去做,這個國家,已經荒蕪太久了。
    這可以從楊尚希的一道奏疏說起。
    弘農楊尚希,是楊堅的宗親,同時,也被周太祖賜姓普六茹氏,這也是楊堅的鮮卑姓氏。
    楊尚希是最早的一批察覺尉遲迥要叛亂的人。
    當年他巡幸山東,恰好在尉遲迥的老巢相州,聽到北周天元的駕崩消息。
    按照禮法,他和尉遲迥在驛館發喪,但他毫不遲疑,立即連夜逃回長安。
    他隻對楊堅說了一句話:“蜀公(尉遲迥)哭不哀而視不安,將有他計。”
    楊堅得到這個消息,才能在韋孝寬進駐河陽之後,快速派出大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擊潰尉遲迥。
    楊尚希顯然是一個可以信任的人。
    楊堅立隋之後,楊尚希上了一道事關國策的表文。
    這道表文中說明了楊堅朝麵臨的二個“太多”,一是行政區域太多,二是官員太多。
    他在表中說道:“竊見當今郡縣,倍多於古,或地無百裏,數縣並置,或戶不滿千,二郡分領。”
    “清幹良才,百分無一,動須數萬,如何可覓?所謂民少官多,十羊九牧。”
    “今存要去閑,並小為大,國家則不虧粟帛,選舉則易得賢才。”
    這是現實,也是需要割掉實毒瘤,但由來已久,根深蒂固,似乎已成為無法撼動的固疾。
    自秦漢以來,中國實行中央集權,在全國實行郡縣二級管理體製。
    但東漢末正式成立監察意義上的州,成為州郡縣三級管理體製。
    魏晉以降,中原大亂,為了應付各地叛亂和緊急事件,從效率和現實的角度考量,隻能實行軍政一體化,因而,州的權力逐漸變大,進而無限大。
    一個大州的文武官員,甚至達到323名,並且全部由刺史辟召,一州之內,所有官員,全部都是刺史的幕僚。
    代表中央權威的軍政機器,和地方豪強逐漸合流,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割據集團,事實上變成了一個個獨立的王國。
    一州一天地,也是一州一王國。
    在戰亂年代,隨著中央權威和力量的減弱,隻能依靠州刺史集中一州的力量,去保境安民,甚至挽救中央政權。
    實際上,成功是因為州刺史,失敗也是由於州刺史。
    州刺史由文職官,逐漸轉變成軍政一體化的集權型刺史,他就是土皇帝。
    這已經形成了一種常態。
    那些沒有將軍銜的刺史,還被嘲笑為“單車”,意味著勢單力薄,隻是聊勝於無的一個職位。
    發展到了北周北齊之時,這種製度已到了最腐爛,最無可救藥的地步。
    北周北齊本是源於同一母體,其力量來源,都來自於北魏及其六鎮,他們在初創之際,迫切需要最大限度地吸收當地武裝和力量。
    為了生存,北周北齊的國策都是以吞並對方為最終目的。
    因而,裂土封臣,成為濫觴。
    北齊剛成立時,是地方豪強勢力的天堂,“豪傑糾合鄉部,因緣請托,各立州郡,離大合小,公私煩費”。
    到北齊文宣帝時,官以賄成,政府和內庭公開標價,買賣官職,達到駭人聽聞的地步,“百室之邑,遽立州名,三戶之民,空張郡目”。
    豪強能在這種開州立郡的活動中,占據實際的利益。
    一是可以撈到一個體製內的官職,有權力和職級才有發言權。
    二是可以合法逃避,本應該履行的各種責任和義務。
    北周起步更低,情況更不妙。
    當年賀拔嶽以區區二千兵馬入關拓地,並且立即死於和東魏的戰爭。
    其殘部雖經宇文泰統領整合,最終建立北周,但始終隻是一支外來力量,強龍不壓地頭蛇。
    他們必須依靠關中本土的豪強,二者混一,才能保持政權的穩定和發展,這也是關隴貴族集團的由來之一。
    在這種情況下,分享權力,尤其是以現存的勢力和新立軍功去分享政治和經濟的利益,是其必然的選擇。
    因而,北周的州,縣機構,比北齊的混亂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但這畢竟隻是一種權宜之計,當北方一統,政治走上正軌之時,這種割據一方,各自發展,成為山大王的情勢,已經不適應時代的發展。
    這是根本的國策,雄才大略的楊堅,將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