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擴大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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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的激勵,永遠是最直接,最有效的。
有了獎金後,所有人的鬥誌都上了一個台階。
下午,劃分好各自的城市後,他們又繼續出發前往各大城市收購國庫券。
有了第一次的經驗後,所有人都輕車熟路的很,也不需要林興華再繼續指點。
林東被他留了下來,繼續添置辦公室需要的物件,費用從王財務那裏拿。
所有人都找到各自的崗位,認真努力起來。
除了......待在辦公室看風景的某人。
林興華坐在辦公室裏,無所事事的轉動著手中的鋼筆。
一下子空閑下來讓他有些不知所措,明明前幾天他還忙著到處東奔西跑的不可開交。
現在怎麽一下子就沒他什麽事情了。
國庫券有林華強等人去收購,財務有王雅幫他打理,其他的瑣事也有林東,林龍他們去辦理。
他感慨一聲,當老板的感覺真爽。
“哎呀。”
林興華身體放鬆下來,背靠在高檔辦公椅,一股鹹魚氣質油然而生,百無聊賴的望著窗外從古至今不知疲倦奔湧著的黃浦江。
他用筆撓了撓鬢角。
現在他的工作已經完成的差不多了,公司已經走上正軌,剩下的隻要按照步驟走就行了。
記得兒子說,要到明年才會出限製國庫券發展的政策,今年必須抓緊時間,隻要動作夠快他就能大賺特賺。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了,林興華沒事就到處溜達。
聯誼大廈那裏有林東管著,他挑選了五個人,一開始還忙不過來,所以林興華就把林虎三兄弟也調給他,隻留下林龍在身邊。
畢竟他這麽大一個老板,又這麽有錢,身邊沒人還真不放心。
......
5月15號,星期天。
“聯誼大廈,20樓。”
傅佳佳看著手中王雅留給她的地址來到了聯誼大廈。
她抬頭仰望這一棟百米高的建築,極具科幻感的外觀包裹著大樓,茶色的玻璃在陽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輝炫彩奪目。
“你是傅佳佳嗎?”
身後一個男人的聲音傳來,不確定的語氣說道。
傅佳佳轉身一看,是個老熟人。
劉榮良她的同班大學同學,曾經在學校的時候成績很優異。
劉榮良用過幾年的話來形容就是一個二逼青年,不過為人和善,也很吃得開,周圍人都喜歡和他交朋友。
“哎呀,真的是你。”
傅佳佳笑著和他招招手,道:“劉榮良,沒想到王雅也找了你,我記得你不是在大學當老師嗎,那麽好的工作不要,怎麽也來了。”
“唉,別提了。”
劉榮良擺擺手,無奈道:“大學老師的工作是很不錯,也很穩定,但是太穩定了,你知道我是個閑不住的人,讓我在教室裏老老實實給學生上課太難了。”
“正好王雅找到我,問我有沒有興趣去她公司,而且她老板還開出三倍工資的條件,我想正好星期天沒事就來看看,合適的話我就留下來。”
“那正好一起上去吧。”
兩人有說有笑的走進大門,到了20樓。
......
林興華還沒有正式成立公司,自從享受了甩手掌櫃的快樂。
他就決定把成立公司的任務交給即將入職法務部的員工。
正好他們對法律頗有見解,這件事情交給他們也算是專業對口。
絕對和他想要偷懶沒有半毛錢關係。
純粹是想給手底下的員工們發光發熱的機會。
傅佳佳他們到的時候,看到整潔有序的辦公區,各種辦公用具樣樣齊全。
然而幾天前,這裏還是一片空白。
現在的一切林東他們忙了這麽久的成果,像螞蟻搬家一樣一點點將辦公區的設施堆起來。
兩人暗自點頭,看來王雅真沒騙他們,她的老板很有實力,看著規模他們公司人還不少。
唯一讓他們困惑的就是,這麽大的辦公區,卻見不到幾個人,很多工位都是空著的。
林東早就瞅見兩人在門口像做賊似的往裏麵望,他起身前去街道,問道:“你們好,二位是來應聘的嗎,請問你們貴姓?”
“是的,我叫傅佳佳,這位是劉榮良。”
林東核對了名單,順利找到他們兩人的名字,根據他做的記號他還知道這兩人是王雅聯係過來的。
隨後,他將兩人帶到一間接待室:“請在這裏等一下,一會會叫你們過去麵試。”
房間裏已經有好幾個人,其中還有幾個傅佳佳他們的熟人,都是他們的大學同學。
一番寒暄過後,知道對方都是王雅聯係的。
屋子裏除了他們幾人以外,剩下的人是見到林興華發出的招聘啟事上門的求職者。
林興華當然還沒有傻到將法務部的人事權交給王雅挑選,該抓的權利他是不會含糊的。
......
此時,林興華的辦公室裏。
他正在麵試一個帶著黑框,麵色輕鬆的中年男人。
他簡單的看過男人的資料,對他的情況很滿意,不過隻是文字上的表述還不夠,必須專業能力過硬。
“胡先生,請問你覺得異地買賣國庫券違法嗎?”
林興華拋出一個犀利的問題。
中年男人不慌不忙的回答:“異地買賣國庫券是不違法的。”
“有什麽依據嗎?”
“4月21號的華夏日報已經明確指出,正式開放國庫券交易市場,所以異地買賣國庫券的行為不違法。”
“不錯。”
林興華的眼中閃過一絲讚賞。
“第二個問題,你對買賣國庫券的納稅政策了解多少?”
胡律師一愣,腦海快速運轉起來,可是思索了好幾分鍾他也沒想起自己看到過相關方麵的文件。
他要是能想起來才怪了,因為稅法上麵根本就沒記載。
沒有的東西你讓他上哪去看。
無法從記憶中調取到有用的信息,胡律師歎了口氣,無奈道:“林先生據我說知,現在好像還沒有相關方麵的法律條文。”
林興華點點頭,道:“那你覺得這意味著什麽。”
胡律師一愣,沒明白林興華的意思。
這意味著什麽!!
他仔細咀嚼著這幾個字眼。
忽然,他靈光一閃。
法律沒有記載這意味著什麽還用多說嗎?
常年和法律條文打交道的胡律師立馬明白過來對方的意思。
咳咳......這個沒寫的話,不就不用遵守了。
這不就可以鑽那啥的空子了嗎!!
遵守法律,那你得要有,我才能遵守噻。
……
祝大家,國慶快樂。
順便支持支持新人作者,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