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章 這還是那個老疙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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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麽就說什麽,憋心裏幹啥!”
李素華瞥了自家小兒子一眼,這個老疙瘩雖說平日裏沒心沒肺的,沒少挨他爹的揍,像現在這麽正經的表情可是第一次見。
一家人的目光都匯聚在王重身上。
周父皺著眉頭,麵露不快:“你想留城?讓你姐去下鄉?”
王重搖頭道:“誰留城誰下鄉我都沒意見,爸和媽決定就好,不過這件事,今兒我必須告訴爸媽,不然我這輩子都不會心安。”
“秉昆,你有啥事直說就是了!”旁邊的大哥周秉義撞了他一下。
王重看了看周蓉,才道:“爸!媽,我姐談了個對象你們知道嗎?”
“不就是蔡曉光嗎!這事兒還用你說!”李素華還以為小兒子說的啥呢。
王重卻搖了搖頭,“不是蔡曉光。”
“不是蔡曉光?”
周誌剛皺著眉頭,看了看周蓉,瞪了王重一眼:“你可別瞎說。”
“就是,這話可不能亂說!”李素華挖了王重一眼。
“我沒瞎說!”
王重不卑不亢的說:“那人叫馮化成,我姐初二那年就和他通信了,上回我姐去燕京,就是去見風化成的,至於他們什麽時候好上的我確實不清楚,不過據我所知,時間絕對不短,而且這事兒蔡曉光也知道!”
“伱說什麽?”周誌剛的臉色一下子就變了,周蓉也一臉的慌亂,可王重卻沒給他解釋的機會。
“我找人打聽過了,這個馮化成現在被下放到了黔省的農村勞改也有幾年了,我······”
“周秉昆!”
王重話還沒說完,就被周蓉的大吼給打斷了。
“你胡說什麽!”
“我胡說?”
麵對周蓉的質問,王重蹭的站了起來,毫不氣弱的道:“我是不是胡說你心裏有數。”
“你以為拉上蔡曉光就天衣無縫了?周蓉,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世上可沒有不透風的牆。”
“還有!”
“難道你搶著去上下下鄉不是打算去黔省找那個叫馮化成的追求你所謂的愛情?”
“我······”周蓉語塞,一下子更慌了,到底還隻是個二十歲的小姑娘,又一直被家裏人當掌上明珠嬌慣著,雖然聰明機靈,可這會自己的打算一下子被揭露出來,哪裏還繃得住。
“你什麽你!”
“我哪句說的不是事實?哪個字汙蔑你了?”
一旁的周誌剛起腳就衝著王重踹了過去,早有防範的王重趕忙閃身躲了過去。
“爸你踹我幹啥,你要不信就把馮化成寫給周蓉的那些信都翻出來親眼看看!”
王重理直氣壯的道。
“你還有理了?”周誌剛登時氣極。
王重梗著脖子:“我怎麽沒有理了,我這是為了我姐好!不讓她跳火坑,免得她將來後悔,難道這也不對?”
周誌剛被王重說的一愣,李素華也愣住了,王重這話說的他們倆不但挑不出半點錯,甚至還要表揚,就連周秉義,也不敢置信的看著這個在他們眼中一向不靠譜的弟弟。
這還是那個成天不著調,老是被父親揍的小弟嗎?
“我不後悔!”
“做人要有信仰,我的信仰就是愛情,我追求信仰,追求愛情,有什麽錯!”周蓉聲嘶力竭的大喊著,更加理直氣壯,既然已經被揭破了,那她索性也不瞞著了。
“嗬嗬!”
“這樣的人,會是良配?你也敢說將來不會後悔?”
“你自己拎不清,別把別人想的都和你一樣!”
王重沒有理會周蓉,轉頭朗聲對著周父和周母道:“反正我該說的都說了,怎麽決定,爸媽你們自己看著辦吧!”
說完王重就一副恨鐵不成鋼氣衝衝的模樣出了裏屋。
“這大冷天的,你幹啥去!”李素華惦記著小兒子。
王重穿上大衣帶上帽子,拿上周誌剛剛放下的自行車鑰匙,衝裏屋丟下一句:“我出去逛逛,免得我爸待會兒又把氣撒到我身上。”
開了鎖,推著自行車就出門去了。
李素華歎了口氣,沒有叫王重回來,目光複雜的看著周蓉。
周誌剛攥著掌心,強壓下起伏的心緒和憤怒,看著周蓉:“秉昆說的都是真的?”
“化成他是冤枉的的,他是偉大的詩人!是······”
“住口!”
周誌剛舉著手,看著麵前這個打小就乖巧聽話的姑娘,卻怎麽也打不下去,轉身用力的的拍在炕桌上,把李素華給嚇了一跳。
“這麽說,秉昆說的都是真的了!”聲音顫抖著,背對著周蓉,周誌剛隻覺得跟吃了蒼蠅似的,胸口堵得慌。
要不是接收了周秉坤的記憶,王重根本懶得說剛才那番話,周蓉的死活,和他王重有什麽幹係。
可接收的記憶裏頭還夾雜著情感,對父母,對兄姐!
周蓉這人,雖然聰明、機靈,讀書成績也好,可這人品,就見仁見智了。
原劇情裏頭,為了她所謂的愛情信仰,不惜拋開一切,和生養她的父母斷絕關係。
後麵為了自己的生活質量,把女兒丟給周秉坤和鄭娟。
不管是做女兒,還是做姐姐、母親,沒有一樣周蓉是合格的。
這樣的人,王重是半點也瞧不上的。
父親周誌剛,嚴厲、偏心,母親李素華雖然大字不識,卻善良疼愛兒子。
至於大哥周秉義,不說也罷!
外頭還下著雪,街上的人不多,周家在街頭,靠著公廁,兩間大房,前頭還有個十幾平的院子,放在光字片也是獨一份了。
王重可還惦記著係統任務呢,周秉坤和鄭娟的坎坷人生,周秉坤有了,鄭娟那肯定也必不可少。
賢惠的鄭娟,是大部分男人眼中最合適的媳婦人選,至少王重不是例外。
而且除了賢惠之外,鄭娟還有著不下於周蓉的樣貌。
方才周蓉王重已經見過了,模樣是真的俊,而不下於周蓉的鄭娟,又會是個什麽模樣?
還沒見到,王重就已經期待起來。
腦海中不由得浮現出原劇情裏二人初見時的那雙大白腿來。
而且眼下才六九年,依著周秉坤的記憶,發小塗誌強剛剛被抓進看守所沒多久,聽說塗老爺子正想法子救人呢。
就算兩人提前認識,這會兒肯定也還沒成。
原著裏好像說的是鄭娟和鄭母帶著瞎眼的弟弟光明在電影院門口擺攤賣冰棍和冰糖葫蘆。
剛剛穿過來,正好需要時間適應適應,王重打算先去電影院瞧瞧,碰碰運氣,看能不能遇上鄭娟。
要打別人主意,怎麽的也要先認識吧!
就算鄭娟不在,現在未來丈母娘跟前混個眼熟也成。(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