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誰動了我的櫻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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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我所在的小區。
    把電動車停在樓下,就提著那個水果袋,邁著沉重的腳步,爬樓梯上了樓。
    這小區屬於老破小,沒有電梯。
    來到房門口,我下意識吐了一口口水,又跺跺腳,拿出鑰匙,開門走進房間。
    回到房間,我還是不放心,就拿杯子接了一杯水,倒在了門口。
    畢竟今天遇到的晦氣事兒太多了。
    這也是奶奶告訴我的,鬼都怕水,在門口潑一碗水,鬼就不敢進屋了。
    做完了這一切,我就放了心。
    當務之急就是,我必須洗一個澡兒。
    自從奶奶住醫院,我可以說是不離左右,衣帶不解。
    渾身很是不自在,感覺身上有一股子怪味。
    何況我從不幹淨的地方回來,必須好好洗洗。
    這房子雖然破舊。
    卻是一應俱全,熱水器什麽的都有。
    我痛痛快快地吸了一個澡兒。
    穿上衣服,站在鏡子跟前。
    鏡子裏的我,依然帥氣無比。
    雖然不敢說翩若驚鴻,至少也是玉樹臨風。
    我對著鏡子裏那位帥哥兒欣賞了一陣子。
    心裏就憤憤不平起來。
    現在的女孩子,你們都怎麽想的啊,放著這麽帥氣的小夥子不去追,偏偏追一些歪瓜裂棗,阿貓阿狗。
    難道你們的眼睛,被什麽東西迷住了。
    比如今天在醫院裏,聽到的那個服毒自殺的女孩子,居然迷上了一隻醜八怪,可最後還是被人甩了。
    奶奶的,看來,一切都是錢說了算啊。
    忽然覺得這麽胡思亂想,有點不吉利。
    就急忙走出了衛生間。
    感覺肚子有點兒餓了。
    就拿出幾顆櫻桃,放在盤子裏,用水衝了衝。
    就坐在沙發上,吃了起來。
    老實說,長這麽大了,我還不知道櫻桃到底是一個什麽味兒。
    不是不想吃,實在那玩意太貴了。
    現在吃上幾顆,果然不是一般的好吃。
    該做飯了,因為肚子已經在咕咕叫。
    我站起來來到廚房。
    上班以來,除了中午飯在公司裏吃,早晚飯我都是自己動手。
    小區門口就有賣早點的,晚上還可以吃拉麵,既不貴也省事。
    但是我卻舍不得花那個錢,畢竟自己做的還是省錢。
    對於我來講,現在好像什麽都沒有錢重要。
    因為我已經老大不小。
    我必須得娶一個媳婦,總是一個人過,也不是一個辦法。
    可眼下娶媳婦難啊。
    因為男多女少,女孩兒就變得金貴。
    彩禮動不動就是十幾二十完,還得有車有房。
    所以我必須的攢錢。
    沒有錢,就娶不到媳婦。
    我不能讓本來就煙火不旺的家族血脈,在我這一輩上斷了香火。
    但是,不知道是什麽原因,今天我特別懶得動。
    再說,廚房裏以前買的青菜,由於放得時間太長,都打蔫變黃,不能吃了。
    看來我隻有吃方便麵了。
    我拿出了一包康師傅,外加兩個雞蛋。
    不一會兒,一碗熱氣騰騰的荷包蛋方便麵,就新鮮出爐,我加上調料,端到客廳。
    在陣陣特殊香氣的彌漫下,三下兩下,就進了肚子裏。
    時候不早了,休息吧,明天還得早早上班呢。
    在以後的日子裏。
    我重複著自己的過往。
    每天在公司和出租屋之間,來回穿梭。
    可是,事情遠沒有那麽簡單。
    這樣子大約過了半個月,我感覺身體大不如前。
    具體來說,就是渾身沒勁兒,四肢無力。
    而且精神也總是萎靡不振,昏昏沉沉,有一種想要睡覺的感覺。
    不過,我一直故作鎮靜,強打精神。
    在公司裏,領導對我很器重,我不能讓他看去我有一點兒異樣,畢竟混到今天這一步,也很不容易。
    誰知道,身體不適才僅僅是一個開頭。
    接下來的事情,更加令人不安,也更加匪夷所思。
    一天晚上回家,我實在不想吃飯,我破例到街上買了一籠小籠包。
    滿以為我會大快朵頤,大飽口福。
    沒有想到,因為實在沒有胃口,我隻吃了四個小籠包就吃不下去了。
    我又洗了十幾顆櫻桃,想改改口味。
    然而,吃了幾顆櫻桃,我也覺得沒胃口。
    我就把這吃剩下的兩樣東西放在茶幾上, 打算第二天早上再吃。
    次日醒來,我依然昏昏沉沉。
    我強打精神,準備把昨晚剩下的小籠包吃下,就到公司去上班。
    可是我往茶幾上一看。
    塑料袋裏的那幾個小籠包不翼而飛。
    而盤子裏的櫻桃也不見蹤影。
    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肯定昨天晚上有貓兒什麽的鑽進來,把我的東西偷吃了。
    我站起來,來到陽台。
    陽台嚴嚴實實。
    我又看了各個房間的窗戶。
    每一個窗戶也沒有一絲縫隙。
    就算是貓什麽的偷吃,它也得有個進來的空隙啊。
    這到底是什麽情況呢,難道……
    我不敢往下想了。
    更可怕的事還在後頭。
    一天我下班回家,看到房間地麵濕漉漉的,還有人的腳印。
    這腳印一直延伸到陽台。
    到陽台一看,見晾衣架上掛著幾樣半濕半幹的夏衣。
    這些夏衣就是我的,我今天早晨換下的,打算傍晚下班再洗。
    這是誰給我洗了呢。
    莫不是房東來到了這裏,看到有我的髒衣服,她就給我洗了。
    如果事情真的是這樣,不用說,之前我的小籠包,和櫻桃也是房東拿走了。
    可仔細一下,這根本不可能。
    因為我的房東是一個極其苛刻的精明女人,她才不會吃半點虧,給別人洗衣服呢。
    那就隻有一種可能,這房間裏鬧鬼了。
    靠,原來這是一個凶宅啊。
    我一下恐懼到了極點。
    我越想也覺得有這種可能。
    如果不是凶宅,一百多平的房子,老板為什麽肯以一月五百塊錢的價格租給我。
    而且一租就是五年。
    要知道,還是這個小區,同樣大小的房子,現在的房租都漲到一千五了。
    我確信這就是一個凶宅。
    我立刻憤憤不平,要給房東打電話,向她討要一個說法。
    後來情緒穩定之後,我沒有這麽去做。
    仔細想想,畢竟這隻是我的一種猜測,我沒有任何真憑實據啊,
    我打算再觀察一段,弄清楚了情況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