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我是末日苟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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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小樓裏,利用地勢殺喪屍的大胡子壯漢。
    突然感覺從身後傳來了一股殺氣!
    他回過頭。
    隻見那個跟自己不死不休的青年,正提著一把剁骨刀,笑嘻嘻地望著自己。
    “本來想從背後偷襲你們的,沒想到被你發覺了。”
    李風笑道,“你要戰,那便戰吧!”
    對方為了一鍋臘肉白菜,就要殺了他,那他也不會放過對方。
    在末世,讓敵人活著,是最蠢的事情。
    隻有死人,才值得被信任!
    狹窄的樓梯中。
    下麵是無數喪屍,想要衝上來吃掉人類。
    樓頂,是生死大敵!
    大胡子壯漢知道,自己已經沒有了退路,隻能放手一搏!
    就算是死。
    也要讓這小子付出代價!
    “推開通道,放喪屍上來!”
    大胡子壯漢提起斧頭,朝李風砍去,“你們快上樓頂逃走!能逃一個算一個,我斷後!”
    那四名青年感動得熱淚盈眶。
    “大哥,我們一起跟他拚了!”
    一個虎頭虎腦的青年,握緊手中的匕首,朝李風的左側捅去!
    沒想到他還沒捅到李風,就感覺身體失去了平衡。
    回頭一看。
    是他最信任的大哥,把他推向敵人!
    在青年不可置信的眼神中,李風一刀砍在了他的脖子上。
    “呲!”
    鮮血四濺中,李風看準大胡子壯漢斧頭的來勢,微微一側頭。
    斧頭重重地劈在了離他額頭不到兩厘米的牆壁上!
    差一點點。
    就要了他的命。
    如果不是他的體質和速度,都達到了三階以上,這次恐怕就會被大胡子壯漢給陰了。
    可惜,實力的差距,不是陰謀詭計能夠彌補的!
    “嗬嗬,這就是兄弟......”
    李風啐了一口,身體一滑,從青年的脖子抽出剁骨刀,反手就是一刀,砍在大胡子壯漢的肚子上!
    “啊!”
    一聲慘叫,大胡子壯漢的肚子上,被拉出一條長長的血口,腸子洶湧而出!
    他隻感覺渾身的力氣,似乎都消失了。
    最後一個映入眼簾的場景,是一片雪白的刀光,然後他的意識,就徹底落入了黑暗之中!
    李風一刀砍下大胡子壯漢的頭顱後。
    沒管剩下的三個青年,轉身就跑,因為樓下的喪屍群,已經被這幾個人放了上來!
    如此狹窄的樓道,如果被喪屍群圍住,以他一人之力,也很難善了。
    從身後傳來了兩聲慘叫。
    李風跑上樓頂後,順手把兩旁的雜物堵在了出口。
    “啪!”
    一個青年剛好被雜物擋在了裏麵,他紅著雙眼,怒罵道:“你不得好死!”
    李風微微一笑,頂住雜物。
    任由那個青年大聲怒罵。
    短短幾秒鍾後,幾頭二階喪屍湧了過來,把那個青年壓在了身下。
    慘叫聲和咀嚼肌肉的聲音,頓時響成一片。
    李風這才放開雜物,飛身一躍,從這棟樓的樓頂,跳到了另一棟樓的樓頂。
    喪屍群推開雜物,從出口湧了出來,密密麻麻地擠滿了樓頂。
    “再見,屍兄!”
    李風哈哈大笑,沿著樓頂和房脊,朝遠離喪屍的方向跑去。
    借用這數百頭喪屍,他成功團滅了大胡子壯漢一夥人。
    如果他的實力再弱一點。
    隻有二階,或者是更低的話。
    他在餐館時,就被大胡子壯漢一夥人殺掉了!
    哪裏還輪到他來團滅對方?
    大胡子壯漢等人,為了一鍋臘肉白菜,就要殺人,這個理由,在和平年代,聽上去很離奇。
    但在末世中,這些都是基本操作。
    有些人,甚至為了一塊餅幹,也會殺人!
    人與人之間的爭鬥,才是末日的主流。
    喪屍,不過是誘發了人心潛藏的殘忍和墮落罷了。
    李風覺得自己隻是末日苟聖,不是末日殺神,不到萬不得已,他是絕對不會主動殺戮同類的。
    殺喪屍,是為了得到係統升級點數和各種晶元。
    殺人,一分錢好處都沒有。
    有什麽意思呢?
    ......
    遠離屍群後,李風順手解決了兩頭一階喪屍,清理了一間空屋子出來,準備休息一下。
    他剛把0.2個點數加到力量上,就聽見屋子的外麵,響起一個女人的聲音。
    “有興趣做筆生意嗎?”
    李風抬頭望去,是那個美麗的女軍官,手上正拿著一架望遠鏡,帶著微笑注視著他。
    “什麽生意?”
    李風並不排斥與軍方做交易。
    他隻是不想呆在龍門城那種必然會毀滅的地方,並不是對融入人類社會有什麽抵觸情緒。
    他又不是孤獨症患者。
    “護送我去霧都城!”
    美女軍官微笑道。
    霧都城?
    在霧都王保護下的不滅人族城邦?
    他也非常想去。
    可惜實力不允許啊!
    李風哈哈大笑:“小美女,你怕是在想P吃,知道從這兒到霧都城,要經過多少城市嗎?走陸路,那純粹是找死。”
    “如果你們準備順西河而下,走水路到金馬河,然後順岷江、長江東去的話。”
    “你們這點人,恐怕也過不了宜市,就會被喪屍吃掉。”
    李風記得,宜市有頭喪屍,異能天賦是【化水術】,能夠跟水結合,借用水的力量。
    與它為敵,就是與整條長江為敵!
    因此在長江之上,無一回之敵。
    直到多年後,這頭已經升到九階的喪屍,建立了長江水國,號稱“水神”,並且不自量力地去霧都城下挑戰霧都王。
    結果被人族近戰第一的霧都王,用【我思故我在】,形成絕對王者領域後,在岸邊近距離擊殺!
    假如這群人運氣好,到宜市的時候,水神還沒升到三階,他們也許能逃得一條性命。
    如果水神已經升到了三階,獲得了【化水術】天賦,那這群人就是十死無生!
    就算他在場,也得趕緊逃走。
    在水裏,目前的人類,還沒有人是水神的對手!
    美女軍官也沒氣餒,誠懇地說道:“在新經市,有一艘軍區的內河快艇,隻要我們能登上快艇,加上你的幫助,到霧都城的成功幾率,就非常高!”
    新經離古元鎮有五十多公裏的水路,順江而下的話,很快就能到。
    但有了快艇,也不一定是水神的對手啊。
    對於冒險的事情,李風一向是敬謝不敏的。
    “沒興趣,你給我再多的酬勞......”
    美女軍官打斷他的話:“我叫柳小染,蓉都駐軍少校參謀,我父親是柳遠南,霧都駐軍中將,隻要你送我到霧都城,你要病毒結晶體也好,要物資、要女人,我都能給你!”
    什麽?
    李風被她的話,嚇了一大跳。
    倒不是因為她承諾的病毒結晶體、物資、女人什麽的。
    而是柳遠南這個名字!
    霧都王!
    霧都的掌控者。
    擊殺了水神等無數恐怖存在的人族近戰第一!
    他沒想到,這個美女軍官,居然是柳遠南的女兒!
    幫?
    還是不幫?
    他開始猶豫起來。
    能夠跟霧都王拉上關係,那絕對是千值萬值的事。
    他自身的能力,加上霧都王的提攜,很快就能在霧都橫著走。
    不過......
    有得就有失。
    他的實力,肯定是不如霧都王的。
    不管是進化程度,還是社會地位,霧都王在和平時期,就是駐軍中將,掌握著霧都的軍隊!
    而他呢?
    認識的都是社會底層人士,毫無背景可言。
    去了霧都,他確實可以橫著走,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但說得再好聽。
    也不過是霧都王的一條忠犬而已。
    “對不起,柳少校,我現在並不想去霧都,不過,我可以送你到新經,登上那艘快艇。”
    去當狗,他是不願意的。
    但賣個人情給霧都王的女兒,還是可以的。
    至於對方能不能從宜市水神的利爪下逃脫,那就跟他沒有半毛錢關係了。
    他又不是T狗,見到美女,還是能夠直立行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