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難懂,太難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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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蝙蝠俠來的突然,走的悠然。不過林恩還是看得出,自己說的那些話有些嚇到他了。
    可能是僅僅是擔憂吧。蝙蝠俠可不是那麽容易被打倒的存在,這人的心硬的像石頭一樣。
    不過說到底,他也是一步一步的走來,最後才變成那個人人恐懼的午夜幽靈的,加上林恩自己對DC宇宙的那些正派反派也不算了解,加之為了避免劇透嫌疑,說的都是些車軲轆話,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腦補大師布魯斯韋恩的過度解讀。
    其中,林恩的那句:在哥譚,我可能不是最瘋的那個。這句話對百特曼先生造成了無與倫比的震撼效果。
    特碼的……
    林恩都聽到他罵人了。
    ……………………………………
    臨走之前,林恩把自己從內森那弄來的各種文件都交給了百特曼。這是要走法律程序,或者說,願意去維護哥譚蒼白而又毫無威嚴可言的那所謂律法的蝙蝠俠願意去做的事情。
    至於林恩嘛,前世的見聞告訴他,有些時候,暴力恰恰是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
    有些時候,甚至是唯一的辦法。
    “看來我的思想高度已經無比的接近百特曼先生了。
    這位大佬不也是在用暴力維護和平安定麽,唔……就這麽決定了,以後別人問我,我就說是跟蝙蝠俠學的。
    他激勵了我,是我永遠的榜樣!”
    啪!一拍手,林恩站在滿是傷員的屠宰場中,激動的跳了起來。
    隨後他就不小心,他自己覺得是不小心的踩到了某人的手。
    “青筋都暴起這麽高,難為你了,居然能忍住裝死不出聲。”
    手掌虛握,錘石的燈籠出現在林恩的手中。
    目前來說,林恩還是覺得這玩意兒當成鏈子錘來用的時候,最合心意。
    “我不是在審判你們,隻是把你們施加在別人身上的恐懼歸還給你們而已。”
    “跑——!”
    蝙蝠俠自然不會殺人,所以維戈以及他手下的諸多小弟們基本上都躺在地上裝死。扣除掉極個別打斷了腿的,這時候在維戈的一聲大喊之下,瞬間都恨不得變成百米運動員飛奔出去。
    隻是他們好像忘記了,自己的腳下,眼前,這屋子裏的任何一處地方,都密密麻麻的布滿了藤蔓荊棘。
    於是,幾秒鍾後,林恩蕩著錘子,走到了其中一個被倒吊的家夥麵前,掄起了錘子。
    ……………………………
    “bro,換一張,你這錢上都粘著血呢,幹什麽了你?”
    “哦抱歉抱歉,我昨天在屠宰場加班一整夜,可能是……沒注意哈。”
    林恩給武器店的打工小哥換了一張鈔票,人家看他態度挺好的,也就沒多問。隻能用現金買東西的店,其實什麽都見到過了,不就是點血麽,還有人拿著印著哥譚警局標誌的手銬問他回不回收的呢。
    還是那句話:哥譚嘛,不奇怪。
    …………
    因為買的裝備多,人家還額外送了他兩個包,大包小包的提著走出了不怎麽正規的“哥譚日用品”商店,不得不說,這邊的超市是真的nice,尤其這種隻收現金的,開花彈都買得到。
    昨天在屠宰場,林恩到底還是沒保住自己的新衣服,紅的白的都沾上了點,林恩不得不放棄了那件衣服。
    好在,屠宰場裏有不少的現金,這讓林恩非常滿意,小金庫又補足了一波。
    “所以說嘛,男人就是得多出來走走,多幹點活,這世道,到處都是賺錢的好地方啊……”
    ……
    內森那小別墅是不能去了,林恩倒是沒有什麽認床認家門的強迫症,主要是現在那地方不說安全不安全吧,再住在那肯定是沒有安生日子,麻煩的事兒不一定還有幾波呢。
    雖然不排斥去賺錢,但是這個主動和被動方麵,還是有很大的差別的。
    那林恩能去哪呢?
    “我現在這個身份……從阿卡姆畢業之後,也不知道有沒有個合法身份了。
    買房子嘛,肯定是不靠譜,這玩意兒好像也不興現金交易,去找百特曼要一套房子?
    唔……這事兒隻能找布魯斯韋恩,和我見麵的是百特曼,這裏麵不同之處可大了,我要是就這麽上門的話,人家倒是不缺一套房子,不過以他那個心思,還不一定多想出多少背後的勢力和亂七八糟的陰謀詭計呢。
    這個也不行。”
    拎著包,林恩站在大街上,一時陷入了迷茫當中。
    不是,我特麽都穿越了,我特麽又是係統又是超能力的,怎麽還特麽在為房子的事兒發愁啊!
    “艸!萬惡的房地產!”
    林恩恨恨的罵了幾步,一抬頭,街邊的廣告牌:韋恩地產。
    林恩:“……”
    轉頭,那邊掛著韋恩私人醫院,旁邊是韋恩生化研究,再遠點是韋恩百貨,更遠的還有韋恩工業、韋恩汽車、韋恩銀行……
    “……艸”
    所以說哥譚的罪犯們晚上打了一宿蝙蝠俠,天亮了之後開著韋恩集團的汽車去韋恩旗下的超市買菜後回到在韋恩銀行貸款30年按揭購買的韋恩地產的房子睡覺這種事不是騙人的?!
    隱隱約約的,林恩好像明白為啥哥譚人民總是這麽人才輩出了。
    “拉滿,這壓力直接特麽拉滿!”
    ……
    碎碎念的在街頭走了一陣子,在看到某個二手房廣告的時候,林恩突然想起來:“對哦!我不是沒有房子!”
    在進入阿卡姆進修之前,他那死去的便宜老爹是給他留下一棟大房子的,隻不過當時的林恩還小,那房子不知道怎麽的就變成他叔叔的了。
    “這裏麵怎麽好像藏著80集家庭劇的節奏呢?
    我這前身,難道就是為了這個才大義滅親,送自己親叔叔去見撒旦的?”
    管他呢,艾德裏安家族目前就剩他林恩這一個活人了,加上那地方理論上來說已經變成了一個凶宅,林恩現在住進去,那是一點問題都沒有啊!
    去,必須去,打車去!
    …………
    林恩這邊逐步的解決了自己衣食住行以及以後的工作和未來的奮鬥目標等一係列的問題,春風得意。
    百特曼那邊就不太行了,怎麽說呢,林恩給他的那些消息,到底還是有些嚇人了。
    什麽叫以後會有一個人繞著樹跑的時候快到能日到自己?
    什麽叫人人修煉霸氣還吃了唐僧肉長生不老的女兒島?
    羅賓漢還沒死是什麽意思?
    外星人來地球種地順便享受日光浴有沒有其他更通俗易懂的解釋?
    外星表姐其實是外星表妹是啥意思?
    他為什麽問我知不知道是誰住在深海的大菠蘿裏?
    多屯點電腦病毒又是出於什麽給出的建議?
    最後……
    “他說以後我應該團結一些可靠的隊友。到底是什麽意思?
    難懂啊,太難懂了……”
    摘下頭套的蝙蝠俠一聲長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