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六章:我叫強尼銀手

字數:8346   加入書籤

A+A-




    我叫強尼銀手,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

    真是操蛋了...老實說聽到這個評價的時候,我是很不服氣的。

    畢竟要是把時間撥回到過去五十多年前,老子特麽的光是往街上那麽一站,再隨便招一招手,過不了多久就肯定有個妞過來扒拉我的褲子為我服務。

    如果這都算是失敗者,那全世界的單身狗就甭活了,找個糞坑把頭埋進去憋死得了。

    但很可惜,成功不是這麽定義的,最起碼...對我來說不是這樣。

    至於我為什麽會突然改變想法?

    嗬,你要是有耐心的話,就繼續聽我嘮叨吧。

    首先,請讓我再一次介紹下我自己

    ——我,強尼銀手,一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

    這個失敗者出生在1988年,故鄉是夜之城,他在那裏活到了成年,然後因為年紀還小,所以腦袋裏裝的都是屎,簡單來說就是特傻逼。

    他傻逼到什麽程度呢?

    嗬,那時候年輕的他,居然還心存“保家衛國”的愛國理想,加入了舊美的部隊,一直到了2003年發生的一場戰爭中,他才終於看清了那些陰險政客的真麵目。

    那場戰爭沒有純粹的勝利者。

    在那個時候,舊美還是一個超級大國,無數的士兵就像是廢品一樣被填到了名為“戰場”的垃圾堆裏。

    緊接著,舊美就因為後勤跟不上,在戰爭途中拋棄了數千名士兵。

    這個失敗者也是被拋棄的一員,他不得不和那些倒黴的士兵一起,灰溜溜地逃離戰場。

    之後又過了一段時間,這場戰爭的真麵目終於被一位勇敢的媒體人曝光了

    ——原來從始至終,這場戰爭都隻不過是那些陰險政客與資本家的“遊戲”,是他們精心策劃了這場騙局!

    真相總是殘酷的,但同時也是有用的。

    由於陰謀被揭露,舊美最終輸掉了這場戰鬥,事情到這裏似乎就要結束了。

    可萬萬沒想到那些政客們竟然沒臉皮到這種程度,他們竟然將戰爭失敗的原因,歸咎於被他們拋棄的“逃兵”身上。

    這就是那些政客與資本家們的嘴臉。

    不過順帶在這裏提一嘴,哪怕到了2077年也依舊是這個鳥樣,新美的總統邁爾斯照樣在欺騙大眾,還是一樣的沒臉皮。

    好了,這些內容就是那個失敗者當兵時候的故事。

    他最後成功地回到了夜之城,並且還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銀手,隻因為他有一條銀色的義體手臂。

    再然後,他又組建了一支搖滾樂隊,樂隊名字叫做武侍,他唱了很多首歌,把自己的理念與精神融入到了歌曲裏。

    如果你要問他的理念和精神是什麽,那麽我建議你趕緊退出超夢影片,趕緊去下載或者購買這家夥的專輯。

    聽上十幾遍,你應該就知道他的理念與精神是什麽了。

    我們繼續回到正題。

    反正組建樂隊之後,這家夥就這麽火起來了,成為當時全世界最頂級、最具有人氣的搖滾歌星。

    就這樣,他每天都有幹不完的炮、每天都有喝不完的酒、每天都沉浸在自己可悲的幻想中,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夠反抗公司、反抗官方。

    他自以為是,覺得自己的搖滾歌曲特牛叉,能讓樂迷們覺醒反抗精神,然後去反抗公司、反抗官方。

    他還很自戀,覺得自己魅力非凡,泡了很多女人,結果大部分都是提起褲子不認人,是個徹頭徹尾的渣男。

    他自負自大,不僅覺得自己歌唱的很牛逼,還覺得自己的戰鬥能力也很牛逼,經常一邊唱歌一邊拿著把馬洛裏安公司生產的手槍,唱到嗨的時候就往天空來一槍,那一刻就好像全世界都是他的。

    再然後又發生了很多事,我也懶得講了,想知道的話就點擊這條鏈接,自個去看他的丟人事跡。

    反正到了最後,他成功實現了自己的夢想——在2023年8月20日那天,把一枚核彈放在了夜之城的荒阪塔上。

    ......那真是一場漂亮的煙花啊,衝天的蘑菇雲摧毀了一切,漆黑的夜空被毀滅的光焰照亮,荒阪公司的走狗到處尖叫,大樓灑下砂石與塵埃,其中仿佛夾雜著人的鮮血與肉塊...

    當時,那個傻逼的家夥心想著自己幹了這麽一件轟轟烈烈的事情,這下就算是死也值了。

    不過他也的確是死了,殘存的意識還被【靈魂殺手】複製成了印跡,以另一種方式苟活在虛擬的世界中。

    死亡是沒有時間概念的,關押在數據牢獄的日子也是一樣,你隻能感受到漫無邊際的黑暗與空洞。

    於是一晃就是五十多年過去了,夜之城也大變樣了。

    這座城市現在是什麽鳥樣,夜之城的居民應該也看到了吧......真是血嗎亂。

    夜之城的荒阪塔也重建了,那個大煞筆拋棄了自己的人生、拋棄了所有,一輩子就幹了這麽一件轟轟烈烈的事情,結果到頭來卻是白忙活。

    那座大樓依舊在那杵著,公司還是那麽牛逼,全世界有那麽多歌迷愛上了他的搖滾樂,結果到頭來卻隻是為了聽個樂。

    他的歌也不再出名了,人也被忘記了,現在這個世界上還認識他的人沒剩多少了。

    他的心血、他的付出、他的一切都變得毫無價值,死後更是連塊碑都沒有。

    他的死,毫無意義。

    而這就是強尼銀手的故事,這個失敗者的故事。

    ......(長久的沉默)

    ...再讓我介紹一下自己吧。

    我叫強尼銀手,一具從地獄裏爬出來的屍體。

    因為一些解釋不清的原因,我現在複活了。

    複活的第一天,我又一次仔細地欣賞了一遍這座城市。

    高樓林立,車來車往,天空飛過的浮空車就像蒼蠅一樣嗡嗡叫。

    人們麻木地路過、麻木地工作、麻木地活著,街邊有混混在打架,有槍聲在不遠處響起,也有女郎在邀請我花點錢就能玩一玩,可我心累沒興致。

    把我重新救活的人說讓我重新熟悉一下這座城市,可我覺得自己明明離開了五十多年,卻好像從來沒離開過那樣。

    這座城市依舊是五十年前的那座城市,隻是穿上了漂亮燦爛的外衣。

    過去的朋友已經沒剩下多少了,那個人和我一起找到了羅格,曾經的前女友兼並肩作戰的隊友。

    她以前就很棒,現在更棒了,已經成了夜之城的中間人之王,同時也是來生酒吧的女王。

    舊人相見,自然要聊很多東西,我們兩人也不例外。

    羅格變了很多,起碼在我的眼中,她已經沒有辦法和過去的暴躁小妞對上號了。

    她更加成熟、更加穩重,做起事來總是會考慮各種利益的得失,不過還是和以前一樣幹脆。

    嗬,她已經有點像一個囉囉嗦嗦、喜歡斤斤計較的老太婆了。

    聊了沒多久,那小子又帶著我跑去了沃森區北邊,帶著我參觀了一遍強尼銀手的墳墓。

    依稀記得那是一片空曠的地帶,早就被人遺忘、被公司荒廢,整片天空都是灰灰暗暗的,到處都是空空蕩蕩的,那個失敗者就躺在了這裏,具體位置無人知曉,恐怕早已經和淤泥混在一起了。

    我吸了根煙,心情有點浮躁,莫名有點哀傷。

    英雄遲暮嗎?還是功敗垂成呢?

    我想不明白,但大抵是覺得不甘吧,不甘心自己到頭來什麽事也沒做成,不甘心自己死的毫無價值。

    那個人似乎察覺到了我的情緒,於是沉默了一會後,他開始邀請我去參加一場葬禮。

    什麽葬禮?

    荒阪三郎的葬禮!

    就和你們在新聞裏看到的那樣,我確實是參與了三郎的葬禮,順帶在他的屍體上拍了幾張合影,還把照片發給了媒體,為的就是讓全世界的人好好看看這條老狗的死樣。

    你們也看到了吧。

    ——無論是什麽檔次的大人物,隻要是死了,都和路邊的野狗沒有任何區別,和那個被埋在汙泥裏的強尼銀手沒有任何區別!

    死亡是這個世界上最公平的東西,再多再大的權勢也帶不進地獄,在那漫無邊際的黑暗中,死後的世界裏眾生平等。

    我是死過一次的人,所以我有資格說這些話,你們若是聽進去了,以後就不該有人站在你們的頭上拉屎拉尿。

    三郎死了,我也算是完成了一個心願,但還遠遠不夠。

    為了躲避風頭,我隱姓埋名了一段時間,協同一名叫做v的傭兵跑到了狗鎮,在那裏鬧出了不少事。

    隨後便發生了墜機事件,我又臨時加入了一支邊緣人小隊,和他們一起破壞新美特工的計劃與陰謀。

    ......

    再之後,我完成了該做的事情,就離開了狗鎮,打算去找克裏。

    他是我昔日樂隊的同伴,當今世界上搖滾界的音樂學教父,超人氣搖滾歌手。

    剛見麵的時候,他表現得非常驚訝,也非常激動,甚至還掏出槍對準了我的腦袋...當然,那是一把填滿彈匣的手槍,扣動扳機就能射出子彈的那種,絕不是另外一種意義上的“手槍”。

    不過,他是不可能開槍的,我們兩人當了這麽多年朋友,從來都隻有老子才能辱罵與指責,他是不可能還手的,隻能憋屈地受著。

    就算這是一場夢,他也會用手槍敲打自己的腦袋好讓自己清醒過來,而不是擊斃我這個銀手的偽冒者。

    我也理解他的心情,畢竟死去多年的友人突然出現在眼前,換做是誰都會覺得是撞鬼了。

    於是我毫不客氣地罵了他一句:你他媽的過去還偷老子的褲衩子去穿,現在本人就站在你麵前,你眼睛瞎但鼻子沒壞吧,這都聞不出來?

    他愣住了,很快反應過來我應該就是正版的強尼銀手,不然怎麽知道這些事。

    他一邊哈哈大笑,一邊拉著我走去別墅大廳喝酒。

    我們一起看了過去樂隊的影片,看了一些老古董的東西,又聊了很多過去的事情。

    最後,我向克裏提出了一個提議,讓他找回過去的樂隊夥伴,嚐試重建過去的武侍樂隊,再開一場演唱會。

    克裏沒有辜負我的期待,他很爽快地答應了這個請求,說他早就有這種想法了。

    於是我們花了點時間,把過去的樂隊夥伴重新召集回來了,打算在一個低調的酒吧裏好好唱個遍。

    隻可惜計劃趕不上變化,我們的演唱會最終被擱置了——那個把我救活過來的混蛋又找到了我,要求我把演唱會暫時推遲一段時間。

    我問他為什麽推遲。

    他說,演唱會既是開始,也是謝幕,應該放在最耀眼的舞台上。

    而那個舞台,就是公司廣場!

    ......

    ......

    約定好的時間終於到了。

    克裏利用他的人脈與社會資源,最終在公司廣場的中央圓盤上搭建好了演唱會的舞台。

    無數媒體蜂擁而至,數不清的樂迷與群眾開始圍繞在廣場圓盤上。

    是夜,我重新站在了舞台上,拿起了麥克風與吉他,這一刻仿佛回到了五十多年前,曾經的搖滾小子“真正”地複活了,他不再是一具屍體,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我高歌演唱,曾經的曲目在腦海裏曆曆在目,我隻要一閉眼,就能清晰地捕捉到最精確的歌詞與節律。

    現場嗨爆了,真正意義上的“人聲鼎沸”,我激情澎湃、激情高漲、激情宣泄!

    草他媽的公司,草他媽的樂隊,草他媽的sh體製!

    我手捧麥克風,對著音頭吼出了最後一個歌詞,刹那間世界變得安靜起來,天空不知道什麽時候布滿了烏雲。

    下雨了,雨水衝刷著整個世界,冰涼的水滴落在了我的頭上、手上與臉上,我停下了歌唱,仰起頭展開雙手享受著這天地的靜謐,旋即天邊便有隱雷響起,打破了這短暫的靜寂。

    我扔掉了麥克風,從懷裏掏出手槍向天射擊,槍聲蓋過雷聲,大雨傾盆。

    我把話筒扔給了克裏,讓他接替我演唱。

    “記住!要麽我死了,要麽我從大樓裏走出來,否則你別給我停下演奏!”我對著他嘶聲呐喊道。

    他皺著眉頭問我,又要拋下樂迷去幹嘛?

    “又”......這個字竟是如此的熟悉。

    我愣住了,過去的一幕幕再度湧上心頭。

    是啊,眼前的場景一如從前。

    而我......也要去做該做的事情了。

    隻不過這次,我不會再敗。

    我拿起了放在台上的武器,默默地走下了台,和台下那些當年的夥伴碰麵,緩緩地走向了軍用科技的大樓。

    我叫強尼銀手,永不妥協的搖滾小子,今日我重新歸來隻為了做一件事——那就是讓你們所有人,從今往後都不用再向任何東西跪拜!

    我們,永不消逝!(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