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天意難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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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二天早上,體力恢複之後,趙傳薪又回森靈精靈部落複命,拿到了最後兩年壽命的獎勵。
    然後,他驚奇的發現,好像這裏沒他什麽事了!
    就好比打一個遊戲,熱火朝天,忙忙碌碌的做任務,玩著玩著,沒任務了。
    不升級了,不打怪了,沒有裝備了。
    是不是日記可以丟了?
    雖然沒他什麽事了,但日記裏的世界還在繼續著。
    【樹人參戰,八族陷入了被動中。】
    【森靈精靈矮小的身軀前赴後繼,死不旋踵。】
    【血流成河!】
    【一個樹人剛把一群蟻人踩踏成肉餅,就被一個飛來的鳥人,用高級口袋科技裝進了口袋裏。】
    【甲蟲部落的甲胄,沒能經受住考驗,被樹人踩踏致死!】
    【屍橫遍野!】
    【侵略者在把大量生命獻給森林女神後,終於敗走。】
    【勝利者沒有歡呼,隻有遍地悲鳴。】
    【失敗者得到了慘痛的教訓,是否卷土重來未可知。】
    趙忠義有些沉默。
    他是天生樂觀主義者,最見不得此等人間慘劇。
    【森林精靈的至高長老,渾身是血的來到我的麵前,說:陌生人,一切都結束了。森林回歸了和平,鮮血是獻祭給森林女神的祭品,而我們得到了平衡。而你,是這一切最關鍵的人。你,永遠是我們森靈精靈的朋友。】
    趙傳薪沒有寫什麽,他不知道該怎麽說。
    【見我沒說話,至高長老離開了。話癆精靈來了,他露出淒慘的笑,給了我一朵新的明燈花,對我說:陌生人,這裏沒有你什麽事了,我們都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我們已經拿不出什麽能獎勵給你了。這一朵花,會指引你走出暗影森林。去吧,找回屬於你的世界。】
    心有戚戚焉!
    趙傳薪撓撓頭,又撓撓臉頰的胡茬。
    這段日子裏,他既被動又主動的參與了一切。連胡子都挺長了,不怎麽紮手了。
    雖然無言以對,可即將離別,他還是得說點啥啊。
    於是寫道:“我對話癆精靈說:那麽,還有一件事。我依然惦記著鳥人的口袋科技,我還有機會得到嗎?”
    【話癆精靈:……】
    趙傳薪:“……”
    【話癆精靈似乎不願意再跟我對話了。】
    【就在我被明燈花,指引著即將走出暗影森林的時候。之前被奴役在大陵寢的森林精靈追了上來。】
    【它對我說:陌生人,你還沒跟我道別呢,我很幸運在這場殘酷的戰爭中活了下來。我聽說,你在惦記鳥人的口袋科技。我給你個線索,或許你會有所收獲。鳥人是暗影森林的外來者,它們原本的居住地在暗影森林北邊的一個地方,哪裏現在被人類占據,你可以打聽打聽。】
    還有意外收獲?
    【我向它道謝,離開了暗影森林。】
    【我來到了暗影森林外的商店。】
    【老頭子店主接待了我。他問我:陌生人,你從暗影森林活著出來了,這令我驚訝。你手裏的東西是什麽?哦,是珍貴的森靈精靈的明燈花,一直有人找我求購這種花呢。那麽,陌生人,你願意出售嗎?】
    【店主給出了價格:一朵明燈花1年的壽命。】
    【我現在手裏有三朵明燈花,我要全部出售嗎?】
    趙傳薪腦筋快速轉動起來。
    毋庸置疑,明燈花是極有用的。
    被施了咒語的明燈花,一朵讓他找到了大陵寢,一朵讓他找到了樹人部落,最後一朵則讓他走出暗影森林。
    同時,他也掌握了明燈花的咒語。
    但是,他用不了那麽多。
    而且,趙傳薪靈機一動,寫道:“我會賣了其中兩朵,我問店主,他是否願意購買明燈花的咒語?”
    售賣明燈花的咒語,趙傳薪一點都虛。
    為啥?
    那些森靈精靈擺了他好幾道呢,這次算是回敬一下。
    【店主萬分驚訝:陌生人,你竟然掌握了森靈精靈明燈花的咒語,這是多麽令人驚訝的事。陌生人,你一定獲得了它們真正的友誼。沒有咒語的明燈花,雖然是園藝愛好者的心頭好,但有了咒語的明燈花就有了靈魂。我願意花費5年的壽命,來收購你腦袋裏的咒語。】
    趙傳薪賣了兩朵明燈花,以及咒語。
    【店主給出了最新的商品列表:一把淬了毒的匕首,6六個月壽命。】
    【體力藥劑:8個月的壽命。】
    【一個製作精靈的機械小醜玩具,蒸汽時代產物,上弦後會瘋瘋癲癲的扭動:1年的壽命。】
    淬毒匕首,趙傳薪咋也想不出這玩意兒能有啥作用。
    體力藥劑,去暗影森林後,這玩意兒的價值才體現出來。
    所以,體力藥劑是必須購買的。
    最後一個機械小醜玩具,趙傳薪就有些摸不到頭腦了。
    這是個古董?
    別說在日記中,就算現實裏,他算是個搞藝術的手藝人,可也不願意碰古董。因為不能吃不能用,還那麽貴。
    但是,按照那個“越看似沒用最後價值越大”的定理,趙傳薪決定咬牙買下它。
    這日記看似人畜無害,實際很反套路的。
    5瓶體力藥劑,1個機械小醜玩具,直接花了他5年4個月的壽命,還剩1年6個月的壽命到賬。
    還待繼續,卻冷不丁抬頭看見於大坤拎著什麽東西前來。
    “小趙,給你帶了一點曬的榛蘑幹,別的也拿不出手。多虧了你幫忙,要不然羊一準丟了。”
    趙傳薪順手就接了過來,一點不帶客氣的。
    “好東西!”
    於大坤搓搓手,有點不知道該怎麽接。
    一般送東西,大家都會來回推辭。
    趙傳薪可倒好,壓根不懂謙讓。
    於大坤訕笑:“那啥,那俺就回去了。”
    “慢走啊於大哥。”
    沒多久,德福帶領的少年“工人團”就來了。
    有鼻涕娃一臉崇拜道:“伯,俺爹說你老厲害了。沒人敢在老鷹溝過夜,你是鹿崗嶺村第一個。”
    趙傳薪收起幹榛蘑:“你爹說得對。”
    直接把小孩子都給整不會了。
    “俺爹也說你厲害。”
    “俺家也說了。”
    得!
    onenightin老鷹溝,我趙傳薪一戰成名。
    趙傳薪沒發現趙宏誌的身影,就問德福:“宏誌那孩子哪去了?”
    德福想了想:“可能去看他的套子去了。”
    正想問啥套子,就見趙宏誌興衝衝的拎著什麽飛奔而來。
    “叔,我套了一隻野雞。”
    小家夥拎著的,赫然是一隻長翎野雞。
    一群小娃子全都露出羨慕之色。
    “拿回去給我奶和我娘補身子。”
    趙傳薪趕忙製止:“等等,我給你錢,你拿回去給你娘買肉,這隻野雞賣給我了。”
    說著,把這段時間購物找零的銅錢,都穿在繩子上,一股腦的塞進了趙宏誌的懷裏。
    趙宏誌接過銅錢,腦袋有點發蒙。
    他家或許有存款,但從來不會拿給他看。
    其他鼻涕娃也是如此,第一次看見這麽多的錢。
    “愣著幹啥,拿回去給你娘。你娘要是不收,就說拿回來我也不要。你娘要是收了,那就當我沒說。”
    剛送來了榛蘑幹,馬上就有野雞,這就叫天意。
    既然天意讓他小雞燉蘑菇,那麽天意難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