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4兄弟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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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手爺為什麽敢撥打報警電話?

    那是因為他手裏拿捏著電視機店老板的訂單合同,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還摁了手指膜,有了這一憑證,他自然有恃無恐。

    電視機老板無奈,也唯有等警察過來幫忙處理這事兒。

    過了大半個小時,警察終於來了。

    佛手爺立即先入為主,搶著走上去對警察說道

    “同誌,趕緊給我把這騙子抓起來!”

    “這騙子坑了我一萬九千五百塊錢,現在卻想耍賴!”

    電視機店老板立即不開心了,拉下臉說道

    “你說誰是騙子呢!”

    佛手爺毫不客氣道“我就說你是騙子!大騙子!坑了我定金,現在卻想耍賴,不是騙子是什麽!”

    “我不是騙子,坑你的是那個糟老頭!”電視機店老板慌忙辯解,可是氣勢上,很明顯要弱佛手爺半分。

    警察一來到,就見佛手爺和電視機店老板吵得不可開交,便連忙說道

    “好了好了,別吵了!”

    “一個一個來,將事情的來龍去脈慢慢說一遍。”

    電視機店老板就說“同誌,昨天我已經打電話報過警,你們也過來過一遍,昨天我就說過了,一個糟老頭來這邊宣稱要買台電視,談得好好的,就快要驗貨簽單子,後來他卻把這李先生帶了過來,讓李先生和我簽了訂單合同,我以為那糟老頭會給我定金,結果他沒給,讓我去找李先生要,我打電話給李先生,李先生卻說他將定金給了那糟老頭,還說什麽,那糟老頭就是我的店裏的大老板,非要我按照合同按時給他發貨,可是我定金都沒收到,我怎麽可能會發貨?”

    “另外,我要是騙子,昨天我不可能主動打報警電話求助!”

    警察同誌點了點頭,看向佛手爺,“你也說說怎麽回事。”

    佛手爺就說“他說的大部分是對的,但是有個細節沒說。”

    “那老頭宣稱自己是這個電視機店的老板,我被那老頭帶進這電視機店來的時候,那老頭跟我詳細介紹了寸電視機的各種性能,價格,品質之類的東西,然後讓我去和他簽訂訂單合同,整個過程,他都看在眼裏,但是卻從未有任何異議!甚至連簽訂單合同的時候,他也沒多說什麽!”

    “直到簽完合同,我把錢給了那老頭,離開了大半天,他才打電話給我,說沒收到我的定金!”

    “當時我就驚呆了!”

    “這說明什麽?說明他就算不是騙子,那也是騙子的同夥!”

    “不然為什麽我簽訂單合同的時候,他一直不吱一聲?直到走完了所有流程,這才賊喊捉賊!”

    警察同誌看向電視機店老板,問“他說的可是實話?”

    電視機店老板不由露出苦澀,這他沒法抵賴,唯有承認

    “他說的是實話,我當時確實沒有阻撓,因為我以為他們是一夥的,那老頭提前來我這邊看貨砍價,將原價賣的電視機,砍價到,然後再去把這李先生帶過來看貨,我以為那老頭是中間商,我這邊也希望做成這個單子,所以當時就沒去過問太多。”

    佛手爺立即不喜“你要麽腦子有毛病,要麽就是在說謊!”

    “電視機是你的,你竟然不過問一下?”

    “你分明就是在挖坑裝我!”

    然後對警察說“警察同誌,您來主持一下公道,現在隻有兩種解決方案,一是讓他按照訂單合同的違約條款,對我的損失進行賠償!二是按照訂單合同的規定給我發貨,然後我付清他的尾款。”

    “我這兩個方案,都是嚴格按照合同流程來走的,公正公平,合法合理!”

    警察就說“將你們的訂單合同都給我看看。”

    佛手爺大大方方將合同給警察,說道“這合同如假包換,合同的各種款項,還是他擬出來的,他也摁了手指印,不可能作假!”

    警察同誌將合同粗略看了一遍,然後對照電視機店老板的手指印檢查了一遍,確實是他的手指印。

    於是就問電視機店老板“這合同是你自願簽的?”

    電視機店老板唯有如實回答“沒錯,是我自願簽的,可是當時我並不知道到他會不給我定金。”

    “放屁!”

    佛手爺立即大罵“我給了定金,真金白銀一萬九千五百!”

    電視機店老板就說“你給了定金,我這邊應該開你收據才對!你有收據嗎?”

    佛手爺就說“那老頭當時說不需要收據,隻需要這份訂單合同,就可以來這邊收貨!”

    幾個警察,聽了雙方的訴說之後,相互間討論交流了一會兒。

    最後得出的結論是,那個老頭是騙子,電視機店老板是無辜的,但是佛手爺這邊也是無辜的。

    他們都被那老頭給騙了。

    佛手爺拿到這個結果,很是失望,甚至憤怒,說道

    “那我交出去的定金怎麽辦?就這樣白白被吃嗎?”

    警察就說

    “我們會盡快去找到那個行騙的老頭,不過在找到那老頭之前,你們倆最好私了。”

    “電視機店老板你肯定要負一定的責任,因為李先生是在你這店裏被騙的,而且被騙當時,你沒做出任何阻止騙子的舉動,所以,在將那行騙的老頭抓回來之前,不排除你和他是一夥的可能性。”

    “當然,李先生您上當受騙,也有自己的過失,連老板是誰都沒搞清,就直接付錢,這個過失你也要負一定的責任。”

    “所以,我們的建議是,各承擔的責任,老板你賠償李先生一半的合同定金金額,也就是九千七百五十元,然後這事兒,就此和解,畢竟大家都要做生意,和氣生財,才是最好的選擇。”

    “當然,這隻是我們初步給出的和解方案,你們要是不同意,無法達成和解,那可以向法院發起申訴,打官司,由法律來製裁。”

    “當然了,要是能找回那個行騙的糟老頭,那自然最好,你們雙方都能免受損失,但是不怕實話告訴你們,這幾率,微乎其微,為什麽呢?”

    “一是因為你們都不知道那糟老頭的姓名來曆,隻知道個大體模樣,這怎麽找?”

    “二是就算是找到了,人家也可以耍賴,因為整個作案過程中,他都沒留下任何證據,他要是一口咬定,自己沒收錢,甚至說沒來過這店裏,你們拿什麽證據來證明他是騙子?”

    此話一出,電視機店老板和佛手爺,都不太高興。

    但是卻不可否認,警察說的是實話。

    其實警察同誌也不想把事兒鬧大,鬧大了要他們來處理,那隻會徒增他們的工作量,而且鬧大了的話,賬麵上也不太好看。

    所以要是雙方能私了,他們自然願意促成私了。

    佛手爺這時就說“我交了定金一萬九千五百塊,最後竟然隻拿回九千七百五十,這電視機一台沒拿到手,就白虧了一半的錢!我不服!”

    電視機店老板就說“我何嚐又不是虧了九千七百五?”

    “我同意和解,希望你不要再追究下去,不然鬧到法庭去,要是打官司,大家都沒法做生意,對雙方都沒好處!”

    電視機店老板,答應賠償九千七百五十塊錢,可謂是忍痛割肉。

    但是他不得不這麽做,因為他心底清楚得很,現在訂單合同就擺在那裏,他還摁了手指印,若是鬧到法院去,他肯定得不到任何好處,甚至很有可能會被判決按照訂單合同的違約條款來進行賠償。

    若真那樣,那他的損失,可不止九千七百五十塊錢那麽少。

    警察見電視機店老板答應了和解,就對佛手爺說

    “李先生,這被騙一事,你自己也需要擔一部分的責任,所以我建議你還是答應和解吧,不然鬧僵了,你也沒法做生意,得不償失。”

    佛手爺在警察的勸道之下,終於“很不情願”地答應了和解。

    最後兩人在警察的監護下,簽訂和解書,然後電視機店老板當麵賠償了佛手爺九千七百五十塊錢,這事兒就算這麽過去了。

    至於警察那邊,立了案子,口頭上答應會盡力去將那行騙的老頭找出來,但也就意思一下,並沒真正去尋找。

    因為在當時那條件之下,他們確實很難抓住這種騙子。另外他們也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已經達成和解,那何必再浪費時間去瞎折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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