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了解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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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曉拿了銀子,去南門街。
    在“南門”牌坊下,街兩邊,很多賣菜的、賣肉的,還有賣雜七雜八東西的,就是一個路邊農貿市場。
    陳曉問了一下價格,豬肉便宜的八十文一斤,貴的一百多文一斤,就看要買哪個部位的豬肉了。
    至於蔬菜,一半以上陳曉不認得,感覺像是路邊摘來的野菜,或是泥土裏刨出的根須。不過價格也很便宜,幾文、十幾文一堆。
    陳曉看到賣雞的,都是論隻賣。大小不同,有的要價三百文,有的四百文。看雞的個頭重量,大致相當於一百文錢一斤。
    除此之外,還有賣麻繩的、賣竹器的、賣鋤頭把的……
    有人賣一種被白色絮狀物包裹的樹枝,陳曉不知道是啥,在旁邊看了半天,才聽出,原來這是蟲蠟。
    看了一圈,陳曉打算買些豬肉。
    白蚺說不想吃鹵雞,那就吃鹵豬肉吧。
    陳曉來到肉攤,要十斤五花肉。稱好了正在付銀子,突然一個熟悉的聲音在她耳朵後響起。
    “買那麽多肉幹嘛?”
    陳曉回頭,是方育。
    他穿著一身天青色長衫,頭發光滑的束到頭頂,挽成一個髻。這副模樣,像個俊書生。
    隻是……他微腫的右臉頰,像是被人打了一巴掌、打腫了。
    方育見她盯著自己的臉看,摸了摸半邊臉,道:
    “牙疼。疼得臉都腫了。”
    昨晚也不知道是吃什麽東西上火,後半夜他牙疼得沒睡好。今早起床後,他發現陳曉不在,問沈大娘。大娘說她去南門街了,於是他找過來。
    陳曉道:“正好,那邊有賣野菜的。買些清涼的野菜,你多吃點。”
    攤主找陳曉錢,方育看見她手中的銀子,問道:
    “你哪來的銀子?”
    “撿的。”
    “撿的?”他若是相信才怪。
    陳曉笑笑,沒解釋。
    方育幫她提上肉,兩人去買野菜。
    陳曉本來準備偷偷買肉,悄悄帶進空間,沒想到被方育撞上。
    被看見了,她就不好拿進空間,可是這麽多肉……想了想,陳曉決定還是鹵了。
    兩人打聽著找到藥鋪,草果、八角、桂皮、甘草、白芷、丁香等等這些東西,藥鋪裏才有賣。
    方育不解問:“這是給我抓藥?”
    其實他懂藥材,知道這些藥材與他牙疼無關,但又不知道是買來做什麽。
    “你想多啦!買回去做飯。”
    “做飯?”
    陳曉一路上又買了其他別的佐料,兩人回到沈大娘家。
    她跟文秀借廚房一用,然後開始焯水、鹵肉。方育幫她燒火。
    “好香啊!”
    文秀走進廚房道:
    “陳姑娘,你這是怎麽做的,能教教我嗎?”
    “可以啊。”
    陳曉把鹵肉所需的佐料和製作方法講了一遍。
    文秀不愧是經常做飯的,一聽就領悟了大半,說道:
    “有這個方子,我們家另一間鋪子可以利用起來了。”
    陳曉聽到“利用”,問道:
    “那間鋪子以前是做什麽的?”
    “開食肆。他家生意不好,租金到期就走了。鍋碗灶台都還留在裏麵呢。”
    “那間店鋪一年租金多少銀子?”
    陳曉喜歡打聽行情,因為她對這個時代社會了解不多。
    “一百八十兩。後麵院子裏還給了他們兩間房,一間住人,一間做庫房。”
    “你真的要開店?”陳曉問。
    如果真的要開,陳曉可以教她更多。
    “嗬嗬,”文秀笑了笑:“隻不過是說說而已。家裏有那麽多事情,忙不過來。”
    布莊、客棧她要忙活,還要照顧孩子、伺候丈夫,她事情很多。
    文秀的兒子聞到香味,跑進廚房。
    “娘,你們在做什麽好吃的?我想吃。”
    “不是娘做的,是陳姨做的。”文秀摸了摸兒子的頭。
    文秀的兒子小名叫寶兒,今年六歲,昨天沈大娘介紹過。
    寶兒砸吧著嘴,一副垂涎欲滴的樣子。
    他知道,住店的客人常會借用他們家的廚房做飯菜。東西雖然是在他們家鍋裏做的,但不是他們的,他不能吃。
    陳曉對寶兒道:“現在還沒熟,等一會熟了,給你盛一大碗。”
    文秀對兒子道:“聽到了麽,等熟了會給你吃的,快回去習字。”
    聽到可以吃,寶兒開心了,高高興興回房習字。
    文秀把兒子打發走,自己也去做事了。
    方育坐在灶洞邊,聽到剛才陳曉和文秀的對話,說道:
    “要不,我們把他們家那個鋪子租下來?”
    “租下來做什麽?”
    “開食肆啊!民以食為天,今天吃了明天還要吃。”
    陳曉用看傻子的眼神望著他:
    “你了解這裏的餐飲業環境嗎?知道這裏人的飲食習慣嗎?知道周邊人流量和消費能力嗎?”
    方育被她一連串問得有點懵,不過……,他道:
    “這裏最好的酒樓是如意樓,吃一頓飯少則幾兩銀子、多則幾十兩。昨天你做的蛇肉火鍋,小石頭很喜歡;今天鹵的肉,文秀和寶兒都說香,說明他們是喜歡這口味的。”
    “這裏不僅有南越人,還有西淩人、夏國人。這裏商人比較多,這些人都是花得起錢的。”
    陳曉啞然。的確如此。
    方育又道:“還有,一百八十兩租金,後麵還有住的。我們三人在這裏住一天是一兩多銀子,租店鋪難道不比住客棧劃算嗎?而且開店還能賺錢。”
    陳曉一算。對哦!說得好有道理。
    方育繼續道:“春紅以後就是我們的丫鬟,有什麽事情隻管交給她去做。你不必親自動手,隻管在旁指點便是。如果生意不好,她一個人就忙得過來;如果生意好,再雇人便是。”
    “春紅是我們的丫鬟?”
    “對,在山上村寨時她就說了,以後跟著我們。她不求別的,隻要有條活路就行。”
    “我們?”
    陳曉想問:什麽時候變成“我們”了?
    方育抬起手腕上的黃金手串晃了晃。
    “我們是合夥人!”
    說實話,陳曉還真被他說服了。不衝別的,就衝住客棧每天一兩多銀子,租鋪子一年一百八十兩,還能有錢賺。
    可是,總覺得好像哪裏不對?
    陳曉站在灶台邊沉思。
    方育低頭燒火,心中默念:住客棧還不如租鋪子……住客棧還不如租鋪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