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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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寶珠回到家,講了在縣城遇到春紅的事。吳家立即通知阮家。
    阮家喊了幾個人,找了輛馬車,決定第二天去縣城把春紅帶回阮家村。
    至於春紅的爹娘,吳寶珠並沒有去告訴。
    第二日,春記小食館開門比平常晚了些。因為昨晚小石頭掏錢買酒、買魚,陳曉給他們做了頓魚火鍋,大家喝酒喝到比較晚。
    不得不說,小石頭是個很會來事的人。如果是別人求收留、並找到一份長期穩定的事情做,除了說謝謝,似乎也沒別的了。例如春紅。
    然而小石頭,他是掏錢買酒買菜,請老板吃飯,以示感謝。
    這種事情在現代或許很常見,但在古代這個社會,很罕見。
    小石頭卸下一道道門板,太陽照進店內,店鋪變得敞亮。
    他看見店門口坐著一排人。
    “麻煩讓一讓,我們要開門了。”
    “胡春紅在嗎?”幾人站起身問。
    小石頭看這些人的衣著打扮,像是從鄉下來的。想到昨天春紅說,她爹娘和阮家的人可能今天就會來。
    “你們是什麽人?”小石頭問。
    “我們是胡春紅家的人。”
    小石頭看了看幾人,全是男的。一個年紀稍大些、兩個二十五六,一個十七八歲看起來腦子不太好的樣子。
    他遲疑了一下,說道:“你們等一下。”
    他想幫春紅否認,但有些事情躲是躲不過去的,早晚要麵對。
    小石頭來到後院廚房,陳曉和春紅把炒好的澆頭裝進瓦缸,正準備搬到前麵店鋪。
    “春紅,找你的人來了。”
    春紅聞言,麵色一變。
    陳曉安慰道:“不要怕。你暫時先不要出去,我去瞧瞧。”
    小石頭和陳曉把澆頭搬到店鋪。
    “你們找春紅?”陳曉問。
    “對。麻煩叫她出來。”
    幾人站在店門口,並沒有進來。看見陳曉像是老板娘,說話也比較客氣。
    “你們是她什麽人?”陳曉問。
    “我們是她婆家人。她背著家裏偷跑出來,我們找她好久了。昨天有人在這裏見過她,我們知道她在你店裏。”
    說話的是年紀稍大的男人。
    陳曉打量了一下幾人,問道:“你們是阮家人?”
    “對,麻煩叫她出來。”男人很客氣,畢竟這裏是縣城。再說人家開店做生意,本身與春紅也沒關係。
    陳曉道:“聽說你們要把她搶去做媳婦?”
    男人板起臉:“跟你沒關係。你把她叫出來,我們帶她走。”
    陳曉也沉起臉:“她現在是我的人,她的事情我做主。”
    “你做主?”男人眼神不善道:“她是我們家的人,你憑什麽做主。”
    “你們家的人?有何為證?”
    昨天吃飯喝酒時,大家說到春紅的事。小石頭問春紅,她跟阮家有沒有婚書。春紅說可能有,不過她沒見過。於是小石頭出主意,讓她跟陳曉簽一份賣身契。如果阮家拿婚書要人,他們就用賣身契留著不讓她走。
    當時春紅擔心,她簽的賣身契恐怕沒用,因為她爹娘還在,賣不賣身是她爹娘做主。小石頭說她是榆木腦袋。
    小石頭的意思,陳曉一下子就明白了。阮家想要帶她走,不能空口白牙,得拿出證據來。同時,他們要替春紅做主,也得有個依據。
    “我們兩個村的人都知道,胡春紅是我兒子的媳婦,你一個不相幹的人,多管什麽閑事!”男人生氣。
    “哼,什麽都知道,我不知道。我隻知道她賣身給我了,她是我的人。”陳曉理直氣壯。
    “賣身?”男人遲疑了一下,惱道:“她憑什麽賣身!這事她做不得主!”
    旁邊年輕男人說道:“跟她廢什麽話,直接去裏麵找人。”
    小石頭站了過來,擋住門口:“這裏是縣城,你們不要亂來哦!”
    論打架,小石頭肯定是打不過麵前幾個男人的。他畢竟才十四歲,體魄、力氣都不如對方。
    陳曉知道自己手勁大,單獨對付一個男人或許可以,可是麵前有三個。——那個傻子不算
    “爹,我想吃……”
    傻子聞著店門口鍋裏的香氣,饞得直流口水。
    “等一下。”男人安撫了一下兒子,對陳曉道:
    “我看你們是開店做生意的,所以跟你講客氣。如果你非要多管閑事,就別怪我們不客氣了。”
    陳曉暗暗握了握拳頭,估量著要如何對付麵前幾個人。
    這時方育從後院走進鋪子,冷聲道:
    “你們要如何不客氣?”
    陳曉回頭,見方育一邊走一邊用手指梳理著頭發,一看就是剛起床,頭發還沒梳就出來了。
    待他走到陳曉跟前,已經用發帶束好頭發。
    門口年輕男人道:“把胡春紅交出來,否則就砸了你們的店!”
    方育走出門口,看起來像是要上前理論。
    然而,他抬起腳,一腳將那人踹飛出去。
    另外一個年輕男人見狀,立即上前要揍方育。他剛掄起拳頭,方育又一腳將他踹飛。
    年長男人臉色一變,擋到方育跟前:
    “你居然敢打人!”
    “你們要砸我的店,我就打你們了。”
    他說得輕飄飄,仿佛再理所應當不過。
    陳曉皺眉。開店做生意,最好不要打架啊!特別是自己先動手。
    俗話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店鋪在這裏,人家隨時能帶人來鬧事,還怎麽做生意。
    年長男人還是有些畏懼城裏人的,說道:
    “他隻是說說而已,又沒真的砸你的店。”
    方育冷聲:“你們看我媳婦一個人女人家,好欺負是不是?”
    陳曉嘴角抽了抽。
    “我們沒有欺負她,這不在跟她講道理嘛!”
    “春紅已經賣身給我們家,你們以後別再來了。”方育道。
    “春紅是我家兒媳婦,她怎麽可能賣身給你們家。”
    “你把她親爹親娘叫來,總不能你說什麽就是什麽吧。”
    方育身上有股令人畏懼的氣勢,年長男人不由有些內怯。
    包括被他踹飛的兩個人,他們感覺對方是個好凶鬥狠之人,不好惹。
    如果是在村子裏,仗著親戚朋友多,他們或許就動手了。但這裏是縣城,萬一人家叫來一幫人,他們恐怕都走不了。
    年長男人想了想,說道:“能把春紅叫出來,我們跟她說句話嗎?”
    “不能。”方育十分幹脆的拒絕。
    男人想了想,轉身拉起傻兒子,對另外兩個人道:
    “我們走。”
    “爹,我要吃。”傻子還在望著鍋裏。
    “到別處吃去!”男人沒好氣。
    他們今天在縣城受氣了,但是沒辦法,這是城裏。應該多喊些人來的!
    隻是,他們一開始沒想著要來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