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唱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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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紅聽到要雇人,立即想到自己的工錢。
    不過她什麽也沒說,靜靜聽著。
    方育道:“我們該成親了!你沒看到街坊鄰裏的眼神,都以為我倆是私奔出來的。”
    自從陳曉允許他摟抱,方育的親昵動作不斷。一會幫她擦擦臉,一會幫她揉揉手。陳曉不喜歡捶腿揉肩,否則他就按摩上了。
    “我不會因為別人的眼光就成親。”
    陳曉也能感受到別人異樣的眼光。但成親是自己的事情,與街坊鄰裏何幹。
    “這樣不好!我想名正言順。”
    陳曉用蔑視的目光望著他。
    “你想名正言順幹什麽?”
    方育開口想說。想了想又咽下。
    小石頭在說正事呢,這倆人又打情罵俏。他道:
    “姐,如果是雇男的,可以跟我住;雇女的,跟春紅住。”
    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嗎?又不是要一人一間房。哦,對!方哥是想趁機跟陳姐成親住一起。他懂的。
    陳曉道:“那你問問曹勇和二龍想不想來做長工?”
    “他們肯定想來。”其實兩人早跟小石頭講過。
    之前隻是趕集日忙碌,平常不算忙。但是現在,小石頭感覺每一天都很忙,幾乎沒多少能閑下來的功夫。
    陳曉想了想,對春紅道:
    “你和小石頭換一下房間,你那間給他們三個人住。倉庫裏三個人睡不下。”
    “好。”春紅乖巧答應。
    然後問道:“那他們兩人的工錢……怎麽給?”她是指的利潤兩成。
    陳曉道:“他倆每月三兩銀子。從利潤兩成裏扣,剩餘的,還是你倆的。不過記住,‘兩成’不要跟任何人講。”畢竟春紅、小石頭是“元老員工”。
    春紅暗暗算了算,如果下個月也跟這個月一樣,十二兩銀子分出去三兩,能接受。另外她也明白陳姐叮囑,不要跟任何人講,以免別人嫉妒。
    “好的,知道了。”
    其實春紅也覺得每天從早忙到晚太累,有人能分擔下也好。
    ……
    轉眼到了六月初十,唱哈節。這天正好也是趕集日。
    小石頭之前就描述了“唱哈節”的盛況。唱哈節主要內容是比賽唱歌。到時候方圓幾十裏的人都會來縣城,甚至還有從別的縣來的。
    一開始,大家各自唱,你想在哪唱都行。到時候,縣衙會發售“紅箭”,分派到各個商戶門前售賣。紅箭五十文一支,你覺得哪個唱得好,可以送他紅箭。到時候,誰得到的紅箭數量最多,誰就是“哈哥”“哈妹”。
    “大家分散開唱,怎麽知道誰的紅箭最多?”陳曉問。
    “得到一百支以上紅箭,就可以去打擂台了。擂台一次下注一百支,贏了,得到對方一百支紅箭,輸了就沒了。最後在擂台上決出哈哥哈妹。”小石頭解釋。
    “擂台上如何決定輸贏?”陳曉問。
    “還是觀眾送紅箭。誰得到的紅箭多,誰就贏。”
    “那要是即便輸了,但是得到觀眾一百支紅箭,不是還可以繼續比嗎?”
    “擂台投的紅箭,算作擂台的。不是比賽者的。”
    “要這麽說,紅箭可以花錢買啊!”就跟現代花錢買投票一樣。
    “是這個理。有人願意為她花錢,也是她的本事。”
    “最後得到‘哈哥’‘哈妹’榮譽稱號,有什麽用?”
    “有獎勵,有名氣。”
    “獎勵是什麽?”
    “去年獎勵六十兩銀子,今年不知道獎勵多少。”
    陳曉算了算,六十兩銀子能買一千二百支紅箭。但僅憑一千二百支紅箭,並不能保證最終獲勝。
    因為衙門發售了六萬支“紅箭”。春記小食館被分派了一百支,五兩銀子,他們先墊付。小食館還得想辦法,這把一百支紅箭賣出去,否則就是自己承擔五兩銀子。
    唱哈節、趕集日。
    今天街上的人會是平常趕集日的幾倍,他們又找了四個人幫忙。不算陳曉、方育,店裏有八個人幹活。
    清早天還沒亮,他們已經在門外擺上桌椅,把店鋪門前擺攤的位置占了。
    現在每個趕集日,他們不再讓別人在門口擺攤,因為這天生意太好,店裏坐不下,桌椅擺到門外。
    太陽升起,陸續有人來店裏吃東西。但是無人問津“紅箭”。
    南門街是趕集最熱鬧的地方,但那些來“比歌”的,一般都在東街、西街、新大街,那些人流量不太擁擠的地方。北街是縣衙所在,一般沒人跑到縣衙門前去比歌。
    至於最後“決賽”的擂台,設立在十字街中心。
    陳曉眼看著快到中午,店裏生意很好,可是紅箭隻賣出去十幾支。
    “怎麽辦,要不拿去比歌的地方賣?”
    小石頭一邊收桌子一邊道:
    “別急!遠處的人都還沒到呢。中午過後才熱鬧。”
    此時南門街的人流,已經跟插筷子一樣。他們畢竟是做生意的,沒道理扔下生意去看熱鬧。即使陳曉站在這裏實際上沒多大用。店裏八個手腳麻利的年輕人,效率很不錯。
    “春紅,春紅!”
    許久不見的吳寶珠,帶著一群身著少數民族盛裝打扮的少女,來到小食館。
    她滿臉春光燦爛,手裏拿著幾支紅箭。
    “我們要七碗米線!”
    她的表情很開心。
    阮家的事情過去那麽久,春紅不像當初那樣厭惡吳寶珠,不過也不喜歡就是。
    她按部就班的燙米線,遞上七碗。
    那群少女也都認識春紅,紛紛與她打招呼,閑話幾句。
    陳曉看到吳寶珠手中的紅箭,問道:
    “你們是來比歌的?”
    “是啊”
    幾個少女開心又有些害臊,嘰嘰喳喳說起來。
    這幾個都是春紅他們村子裏的小姐妹。在坐的,幾乎已經是靠山村最靚的妹了。
    其實關於“唱哈節”,春紅也知道一些。去年她和寶珠以及小姐妹們來縣城比過歌。
    去年她才十三歲,年紀小,也不會唱,主要就是來給姐妹們站場子的。
    安縣有的村子是少數民族,有的村子不是少數民族。春紅他們村是少數名族,姐妹們穿上節日盛裝來到縣城,找塊地方圍成一圈,會唱的姐妹開始唱。不一會就會吸引來許多人。
    有的人看她們穿的漂亮、唱的好,會送給她們紅箭。她們不是要拿著紅箭去打擂台,而是轉手將紅箭賣掉。
    去年柳琴和寶珠唱了半日,她們就得了四十多支紅箭,最後賣了一兩多銀子,然後按照每個人的貢獻大小分錢。
    這是她們一年中最能賺錢的一天。
    而轉手賣紅箭,一般比五十文錢要低一些,比如四十文、三十五文,這樣能夠很快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