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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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話實說羅奕欣開出的條件確實不錯,是目前這麽多公司最好的。
    不但合約分成最高,很多細節上也很清晰。
    兩年一張專輯或者每年一張ep,八年一共需要大約50首歌,這些歌無論是不是何楚自己寫,他們都需要花錢買下歌曲,僅這一項就需要花費幾百萬。
    還不包括後期專輯的製作,宣傳,發行,都是企鵝音樂自己掏錢。
    專輯銷售過百萬就舉辦演唱會看起來似乎有些苛刻,不過她說的不是單張專輯銷售一百萬而是總數超過一百萬,四張專輯平均下來每張隻要二十五萬。
    華國多年來版權保護做的非常好,想聽歌曲隻能從正規渠道購買,人們也更願意為文化產品消費。
    上個月某二線歌手發布新專輯,在歌曲質量一般評價也毀譽參半的情況下一個月銷售出三十萬張。
    在這種情況下何楚完全有信心單張專輯賣出一百萬張!
    而一場演唱會下來動輒數百萬,雖然沒有確定具體多少場,但肯定不是一兩場就敷衍了事。
    另外經濟團隊的錢也需要企鵝方麵支付。
    再加上企鵝集團旗下的影視、綜藝資源。
    大大小小的帳加起來每年投入在新浪潮樂隊身上的錢就要四五百萬!
    八年就是三千萬!
    羅奕欣出手就是大手筆,她也在進行一場豪賭!
    賭新浪潮樂隊可以在他們的運作下快速成名,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利益。
    這三千萬當然不可能全是他們出,隻要新浪潮樂隊可以在三四年之內晉升到知名樂隊,擁有固定的粉絲群體,成為各大音樂節常客,那麽自然會有一群讚助商上趕著送錢。
    所以她才敢給何楚他們開出前四年六四,後四年五五的合同,這個條件已經是一些二線藝人的起步條件了。
    這也是基於新浪潮樂隊有兩首不錯的歌打底,有一定的傳唱度。
    而且整個樂隊的形象都不錯,主唱何楚顏值完全可以去做偶像歌手,貝斯手莫琳天生具有禦姐氣質,鼓手江子濤痞帥痞帥的,楊燦打扮過後也非常可愛。
    樂隊雖然不是偶像團體那麽講究賣相,但良好的形象更適合推廣,也很容易聚集人氣。
    她篤定新浪潮樂隊可以在他們的運作下完成升級跳,把前期投入的資源賺回來。
    新浪潮樂隊四人聽到這個條件也非常驚訝。
    和羅奕欣猜測的不錯,之前接觸的幾家公司普遍也是八到十年約,分成上基本都是七三。
    雖然也承諾了製作專輯,但等級肯定不如企鵝音樂這麽高。
    演唱會方麵倒是都差不多,現在的經紀公司都需要完成指標才能申請。
    至於其他的演藝資源,更是不可能像羅奕欣這樣做出承諾,畢竟企鵝影視每年有大量影視劇等節目上線,完全可以自產自銷。
    如果是其他人可能就答應這個條件了。
    但!
    “羅姐,我的不能答應這個條件。”何楚平靜的表示拒絕。
    “那好,我們…”
    “什麽?你拒絕了!”
    羅奕欣自信滿滿的認為他們一定會答應,下意識的準備打印合同了,沒想到何楚竟然給出了否定的答案。
    她迫不及待的問到,“何楚,你是對分成有什麽不滿嗎?如果是這樣,我們還可以再商量。”
    何楚搖搖頭,表示並不是因為分成的事,“羅姐,實話實說你開出的條件確實不錯,但八年實在是太長了,我當然希望咱們合作愉快,可八年的時間很難說會有什麽變故。”
    “我們現在還年輕,很多事情都有機會,等到我們三十歲,很多東西就沒法從頭再來了。”
    何楚當然不是怕他們樂隊唱不出成績來,坐擁那麽多優秀資源,即使是做獨立樂隊成名也是早晚的事,他隻是不想把整個青春交給別人,這會讓他有種不安的感覺。
    羅奕欣有些為難的問,“那你想簽多少年?”
    和樂隊成員互相對視了一眼,何楚說出他心裏的答案,“我覺得六年比較合適,簽約之後企鵝可以利用現在的熱度繼續推廣,縮短前期運營時間,早點進入盈利期。”
    “而且一旦出現什麽意外,大家也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調整,這樣也符合雙方的利益。”
    這樣的條件羅奕欣當然不可能答應,新人合同普遍簽長約也是有原因的,簽了十年,公司才能更合理的進行規劃,投入更多的資源力捧。
    以流量藝人為例,新人出道拿到資源拍出作品至少需要兩年時間,如果運氣好,拍的影視劇大火,又需要兩年左右的時間夯實基礎維持行業內的咖位,這才有向頂流發展的能力。
    流水線藝人尚且如此,那些靠實力說話的藝人更是需要長時間的優秀作品打底,才能走向娛樂圈的頭部。
    如果你隻簽了五六年的合同,在公司投入大量資源將你捧紅,正要收割你的名氣紅利時,你合約到期,跳槽到別的公司,經紀公司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八年在羅奕欣心目中已經是底線了,這還要新浪潮樂隊發展順利,中途不出現什麽意外。
    她以為這是新浪潮樂隊討價還價的手段,心裏有些不悅,語氣嚴肅的說,“何楚,我可以再讓一步,八年五五分成,這是我的底線了,你可以去打聽一下,之前星光音樂會,我給很多老牌樂隊也是同樣的條件。”
    “我雖然是企鵝音樂的市場總監,在合約上有一定的決定權,但這個權力是有限的,所有決定都必須符合市場規律。”
    這一刻盡顯女強人風範!
    感受到了對方態度的變化,何楚有些為難。
    他其實並不太在乎分成的問題,公司和藝人是一對矛盾的共同體,當公司強勢的時候,哪怕九一分成也有大把的人要簽。
    可當藝人有了一定名氣,五五分是常有的事,如果有實力有運氣成為一線,即使是三七分公司還要求著你簽。
    至於那些天王巨星,一九分也不是不可能。
    隻要新浪潮唱出了名氣,合同是可以修改的!
    雙方畢竟關係還不錯,他不想因為合約的事搞得太僵。
    於是他慎重考慮了一下說到,“羅姐,既然今天談不出結果,我們先回去各自思考一下,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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