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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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帶你們去看新的排練室。”
寒暄了幾句,看羅奕欣還有事要忙,鄒倩主動提出要帶他們去看新的排練室,幾個人便起身離開了。
前往排練室的路上,江子濤好奇的問,“倩姐,你之前是哪個公司的呀?”
提起自己的往事,鄒倩臉上露出了些許懷念,“銀都娛樂,我在那邊做了十年。”
銀都娛樂是圈內的大公司,之前還聯係過新浪潮,莫琳也對他們的新經紀人有些好奇,“那帶過不少明星吧?”
“杜建你們認識嗎?他就是我帶的。”
聽到這個名字,他們都有些驚訝,江子濤脫口而出,“杜建我聽說過,民謠圈公認的才子嘛,倩姐怎麽沒有就在那邊帶他,而是來帶我們幾個新人?”
不過這次鄒倩隻是諱莫如深的笑了笑,並沒有多說什麽,看起來似乎有難言之隱。
車上的氣氛頓時有些尷尬,莫琳隻好轉移話題,跟朱夢琪聊了起來,“小朱你看起來好年輕啊,怎麽就工作了呢?”
朱夢琪搖搖頭笑到,“我已經25歲了,不年輕了。”
這個消息再次震驚了江子濤,“我去,我還以為你18歲,那豈不是要叫你朱姐了。”
就連何楚也被嚇到了,反複看了朱夢琪幾眼,可愛的裝扮,矮矮的個頭,再加上一張天生娃娃臉,怎麽看怎麽不像25歲。
朱夢琪卻對“朱姐”這個叫法不感冒,堅持說到,“別喊我姐,就叫小朱就好了,顯得年輕。”
鄒倩找的新排練室離四個人都不算太遠,隻不過和江春成那裏是兩個方向,這是她專門了解過樂隊成員資料後選出來的,看的出來是用心了。
排練室有點像小區附近的臨街商鋪,之前是間音樂教室,隻不過位置稍微隱蔽了些,做生意肯定沒有人會選這裏,但作為排練室卻很合適。
離居民區不遠不近,周圍還有條美食街,新浪潮四個人都對環境非常滿意。
“哇塞,這裏麵比我們之前的大好多!”
雖然閑置過一段時間,但是屋裏的各種基礎設施都在,鄒倩還找人打掃了一遍,現在整間屋子煥然一新,地上堆滿了他們要用的器材。
何楚一眼就看到了擺在正中央的吉他,第一次演唱那天他情緒激動把自己的吉他給砸了,事後他找節目組拿回了吉他,可是已經很難修複。
他隻好又去定了一把新吉他,現在還在路上呢。
“這把吉他是羅總監特意讓我送給你的,她聽說你的吉他壞了個人出錢買了一把。”
聽說是羅奕欣自己掏錢買的吉他,何楚迫不及待地打開欣賞,這是一把他不太認識的小眾品牌,不過看起來做工精良,用料講究,琴身上藍色的漆水泛著優雅的光,絕對不會便宜,何楚愛不釋手的拿在手裏把玩。
羅奕欣以自己的名義而不是公司的名義送給他,這就是個人情誼,也算是她祝賀新浪潮取得好成績的賀禮。
四個人見獵心喜顧不上吃午飯就開始布置起排練室,把樂器全部拆開按照之前的位置擺放。
見他們忙作一團鄒倩和朱夢琪也加入戰場,六個人收拾了一下午終於把他們的新據點布置的有模有樣。
晚飯就在附近的美食街隨便解決。
等菜的間隙,鄒倩突然提出一個問題,“何楚,有個問題一直想問你,我在公司隻看到你們的簽約合同,怎麽沒有樂隊內部分成合同,你們是自己協商好了嗎?”
何楚從來沒想過這這個問題,不好意思的說,“分成還要簽合同嗎?我們都是平分的。”
聽到何楚的話,鄒倩的表情立刻嚴肅起來,“你們現在是一個樂隊,是一個團隊,收入確實是屬於團隊裏的每一個人,但團隊裏每個人的貢獻是不一樣的。”
“樂隊剛成立的時候收入不多,平分是很正常的選擇,但隨著你們的發展,自身的名氣、報酬早已經不再一樣,如果成員之間的收益的分成沒有談清楚,一旦起了什麽爭執,那這個團隊就會因為利益分配不均而走向分離。”
“這個時候如何進行合理的收入分成,就是一件必須要在說清楚的事情,甚至要用合同進行約束。”
“我希望你們盡早把這件事談清楚,關係再好也要明算賬。”
經過一下午的相處,本來飯桌上的氛圍還比較輕鬆,現在鄒倩的話讓氣氛突然沉默起來。
何楚搞魔方樂隊的時候,每天演出也就幾百塊錢,分到每個人身上也沒剩幾文,所以他們樂隊一直平分。
來到藍星之後,新浪潮樂隊成立不過短短幾個月,唯一的商業表演就是星光音樂會,演出費也被他們平分了。
《樂隊的綻放》要等全部錄製結束後,根據每個樂隊錄製的場次結算報酬,錢還沒到他們手裏。
當然簽約的時候企鵝給了他們每人一筆簽字費,不過那是直接打在個人賬戶上。
到目前為止,他們四個還沒聊過錢的事。
如今這個話題被鄒倩正式提出來,大家都不免有些尷尬,年輕人在錢這方麵總是難以啟齒的。
“我…我覺得哥應該多…多拿點。”
輕易不發表意見的楊燦率先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江子濤和莫琳相互對視一眼,點點頭表示認同對這個說法。
何楚卻反對到,“咱們樂隊是一個整體,缺了誰都不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貢獻,平均分挺好的。”
“不行!”
江子濤一開始也沒考慮過這個問題,現在想想平分等於占何楚的便宜,堅決不同意,“我們樂隊歌是你寫的,曲也是你編的,你的貢獻最大,理應你分的最多。”
莫琳也同意他的說法,“子濤說的沒錯,雖說新浪潮一個也不能少,但是就算我們離開了,也有人可以替代,唯獨你是不可替代的。”
眼看拗不過他們,何楚攤攤手,“那你們說怎麽分配?”
江子濤考慮了一下,提出了建議,“要不這樣,樂隊演出我都四六份,你拿四份,我們三個一人兩份。”
莫琳想了想又補充說,“我覺得這樣合理,反正歌曲版權在你手裏,我們拿演出費用的六成大家都可以接受,如果以後有個人的商業活動,報酬歸個人所有。”
他們兩個沒意見,楊燦就更不可能有意見,分配的事就這麽定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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