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老娘的少女心!好想抱回去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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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櫻一開始並未察覺到問題。
    她不會區分官府給的這顆藥丸,與白火身上搜來的兩顆有什麽不同。
    她基本不懂醫理,更別說煉藥了,而且這是她第一次親眼見到下等元氣丸,哪可能憑肉眼就看出問題?
    她是依據係統的積分判斷的。
    摸一摸係統隻要她摸到值錢的物體,就會在腦海裏叮叮叮個不停,有時候一天無數次,明櫻已經學會了自動屏蔽。
    之前從白火身上搜出二十兩銀子和兩顆下等元氣丸的時候,係統給她加了2萬積分,當時她沒在意,可現在拿到這顆官府的下等元氣丸,係統加了5千積分,明櫻才意識到,剛才那兩顆下等元氣丸,係統沒給她計積分!
    這幾個月,明櫻早摸清係統的積分規則,一文錢是一積分,一兩銀子是一千文錢,即一千積分,一顆下等元氣丸五兩銀子,即五千積分,兩顆就是一萬積分。
    但係統沒給她計積分,說明什麽?說明這兩顆下等元氣丸有問題!
    明櫻不知道跟胡風如何解釋,“直覺。”
    好在胡風對她的直覺深信不疑,倒也沒多問,隻唏噓道:“看來這黑市流通的下等元氣丸,假藥很多啊,紀家買了假的,白火也買了假的。”
    “官府的任務雖然賞銀低,但下等元氣丸卻保證是真的,怪不得來這邊接任務的捕手比想象的多。”
    胡風正說著,突然前麵拐角處好幾個捕手模樣的人,行色匆忙地朝衙門走來,“這是有什麽又簡單、獎賞又高的新任務嗎?”胡風好奇道。
    一般如果有這種任務發布,捕手們都會搶著來接單。
    胡風看向明櫻,“要不要進去看看?”
    明櫻還沒出聲,迎麵走來一人,正是徐衝,“不用進去了,”他道:“是朱大喜的案子。”
    “今早不知哪裏傳來風聲,說朱大喜托人在黑市上買了一顆中等元氣丸,準備近期突破二品武師時服用,捕手們聽了消息,都跑來接任務了。”
    一顆中等元氣丸五十兩銀子,黑市普遍七十兩左右,高的甚至一百兩,難怪那些捕手們心動了。
    這一行有不成文規定,除了贓物外,案犯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都可以歸抓他們的捕手們所有。
    不過一般作案的犯人,基本都是窮光蛋,倒不是真窮,而是修煉實在花銀子,隻要有點銀子都去買元氣丸等來提升實力了。
    所以像白火身上帶著二十兩銀子和兩顆下等元氣丸的,算是相當富有了。
    “等朱大喜成了二品武師,雖然賞銀會漲到八兩,但跟我們這些一品武師沒什麽關係了。”
    徐衝道:“所以大家都想著趁他還沒突破將他抓了,拿到那顆中等元氣丸。”
    “原來是這樣,多謝徐衝兄告知。”胡風拱手道。
    “接任務的人多了,不隻競爭大了,同時還代表著朱大喜會更加小心謹慎,這並不是好事。”
    “胡風兄,有沒有興趣合作?”徐衝道:“到時候對半分,不,你六我四,或你七我三都可以。”
    胡風眼角餘光瞟了一眼明櫻,見她玩著手指沒出聲,看樣子並不想與徐衝合作。
    也是,以明櫻的本事,一個人都能抓住,何必要跟人合作讓出三成?三成,就是三顆下等元氣丸了。
    “抱歉徐衝兄,我習慣了獨來獨往。”
    徐衝的失望毫不掩飾,說實話以他的實力和經驗,不少捕手找他合作,願意抓到人後讓他占六成或七成,他都拒絕了。
    原想著自己放低要求能跟胡風合作,沒想到會被拒絕。
    “那希望下次有機會合作。”
    徐衝走進衙門,白火的案子結了,他手上隻剩兩個任務,可以再接一個。
    不過他來的主要目的是想跟胡風合作,朱大喜的案子胡風也接了,徐衝直覺覺得自己未必有機會搶先抓到人。
    現在合作不成,他隻好再接其他案子,再不開張,他要露宿街頭了。
    “明櫻小姐,現在去哪裏?”胡風問道。
    “你去跟接餘自得案子的捕手們了解一下情況。”明櫻道。
    餘自得就是那個黑吃黑的捕手,因為壞了這行的規矩,想抓他的捕手很多,一共有十人接了任務。
    因此性質跟其他案子有些不同,其他案子大家都想從別人那裏套消息,餘自得的案子,大家卻樂意分享。
    早點抓到餘自得,震住心存僥幸的人,對捕手們來說也是一種保護。
    “我去抓朱大喜。”
    斯圖的人不敢靠近衙門,明櫻讓胡風在這裏等其他捕手,她則從後門悄悄離開了。
    兩刻鍾後,明櫻出現在東區乞丐聚集的不遠的地方。
    她一個小丫頭在街上晃蕩,很快就引起了路人的注意。
    “小丫頭,你怎麽一個人?你爹娘呢?”有好心的大娘問道。
    明櫻哭道:“爹娘死了,叔叔不見了,大娘,有沒有看到我叔叔?”
    原來是跟家人走散了,可憐哦,大娘滿心不忍,“你叔叔叫什麽名字,長什麽樣?”
    “風叔叔,長這麽高!”明櫻哭著比劃了一下。
    就知道叫風叔叔,長這麽高,這怎麽找人?大娘很為難,“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月兒,小月兒。”
    “小月兒,大娘帶你去衙門好不好?”好心大娘想讓衙門的人幫忙找。
    同行的大伯一把拉住她,“別爛好心了,小心沾上脫不了手。”
    大娘頓時猶豫了,這裏是東區,乞丐聚堆的地方,要是有個乞丐來乞討,你若心軟給了幾個銅板,立馬會有一堆乞丐跑出來攔住你,不給銅板不讓走。
    這事大娘聽過好幾次,萬一這小丫頭也是這樣的,那可就麻煩了。
    “小月兒,你要是等不到你風叔叔,就去衙門,要是不知道怎麽去,就問人知道嗎?”大娘說完便被大伯拉走了。
    明櫻鬆口氣,她還真怕這大娘把她送去衙門。
    “叔叔,有見過我叔叔嗎?”
    “大伯,有見過我叔叔嗎?”
    明櫻本就瘦小,身上穿的也是洗白的舊衣裳,不用裝扮就跟乞丐差不多了,除了比乞丐幹淨點。
    她一路裝哭一路問人,扮成與家人走失、最容易吸引人販子注意的小可憐。
    半個時辰過去,明櫻發覺已經有三道視線在暗處盯著她。
    就不知這裏麵,有沒有朱大喜的同夥。
    日頭漸漸有些曬了,明櫻鑽進一個小巷子,靠著牆蹲下休息,瘦小的身子縮成小小一團,像隻流浪的小貓兒,可憐得不行。
    兩個賊頭鼠目的男人,一人從巷子頭,一人從巷子尾逼近明櫻。
    “小姑娘,你找風叔叔是吧?我知道他在哪裏,我帶你去。”左邊臉上有痣的男人道。
    “真的嗎?”明櫻仰起小臉,眸子水汪汪的,一臉天真無邪。
    呀,這小丫頭長得真不錯,賣去青樓起碼值三兩銀子!
    兩個男人鼠目一對看,心想今天真是賺大了,“真的真的!”另一個瘦些的男人連忙道。
    “跟我們走吧!”
    “謝謝兩位叔叔。”明櫻甜甜一笑,露出開心的表情,站起來準備跟兩人走。
    突然,一道身影擋在兩個男人麵前。
    那人三十來歲,穿著青龍府常見的青色短打,精光內斂,清瘦精幹,明櫻看不出他的修為,但絕對最低一品以上。
    “你們見過她叔叔?多大年紀?長什麽樣?”來人問道。
    被人直接戳穿,有痣的男人惱羞成怒,指著那人鼻子,“關你什麽事?滾開,這是我牛大的啊!”
    男人毫不留情折斷他的手指,“滾!”
    他動作極快,兩人知道遇到了練家子,哪敢再逞能,灰溜溜地走了。
    明櫻:喂,你們倒是帶我走啊!
    “小姑娘,他們是壞人,我幫你趕跑了。”
    明櫻:你才是壞人!我就是要他們拐我走啊!氣人!
    男人僵硬地露出盡量和善的笑容,“你要找風叔叔是不是?要不我幫你找好不好?”
    這誘拐小孩的語氣
    明櫻莫名其妙地看著他,這人身上氣息不像是壞人啊!難道是她弄錯了?
    “你真的知道我叔叔在哪裏嗎?”明櫻眨著無辜的眼問道。
    小孩子的眼神總是那麽幹淨純粹,男人下意識避開,“我會幫你找到的。”
    “謝謝叔叔。”明櫻開心笑道:“叔叔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林耀。”
    “林叔叔好。”
    林耀看著甜甜笑容的小姑娘,似乎有些不忍,最終還是帶著明櫻走了。
    明櫻跟著林耀來到青城最上等的青城客棧,去到最好的天字一號房門外。
    林耀敲了兩下門,低聲道:“公子,屬下回來了。”
    “進來。”裏麵傳來一道稚嫩的少年聲音,如珠玉般動聽,冷冷的,又自帶威嚴。
    房門打開,裏麵布置得極為豪華,地上鋪著毛氈地毯,博古架上放滿了古玩,十六開的山河圖梨花木屏風放在正中,右邊靠窗的位置,擺著一個香爐,香是冷香,醒腦又好聞。
    這是明櫻來到這個世界後,見到的最豪華的擺設了。
    好想摸一摸,一定值老多錢了!
    “小月兒,快見過公子。”林耀低聲提醒。
    “見過公子。”明櫻脆生生道。
    “林耀!”屏風後的小公子微微拔高音量,大概是教養使然,聽得出他在生氣,卻極力克製住自己並沒有大聲嗬斥。
    林耀頭痛道:“公子,您要抓朱大喜屬下不反對,可您要拿自己當餌,這如何使得?”
    “所以你要拿無辜的稚子來作餌嗎?”小公子冷冷道:“萬一出了事,誰負責?”
    明櫻瞬間明白過來,這兩人也是抓朱大喜的,這小公子跟她一樣想用自己作餌,但林耀不敢讓主子犯險,要用其他人作餌,兩人起了爭執。
    “回公子,這小姑娘與家人走散了,差點被人拐走,屬下這才將她帶了回來。”
    林耀道:“若她不同意,屬下定不會強迫她,且無論如何也會幫她找到家人。”
    屏風後的小公子沒想到這出,楞了一下,起身走出來。
    看到他的瞬間,明櫻隻覺得呼吸都停止了。
    小公子不到十歲的模樣,卻生得極好看,高鼻薄唇,膚白如玉,眼睛並不顯雙,卻很黑很幹淨,睫毛又濃又長,像畫了眼線似的。
    頭上戴著玉冠,頭發並未全部挽起,而是留了一半在後麵,又黑又柔軟。
    穿著一身白衣,半點皺褶都沒有,那長袍材質極好,反射著月光般的淡淡光華,通身貴氣渾然天成,又自帶疏離,如高不可攀的謫仙。
    好好看的小哥哥!
    明櫻盯著那小公子,狠狠咽了咽口水。
    小公子見她一眨不眨地盯著他看,一雙黑眸水洗似的濕潤,巴掌大的小臉極惹人憐愛,忍不住對著她微微一笑。
    哇!老娘的少女心!好想抱回去養啊!
    再冷硬無情的人,也會有對某種物體毫無抵抗力的時候,明櫻發現,這小哥哥大概就是她的軟肋。
    “小哥哥,我叫小月兒。”明櫻用最天真最軟萌的語氣道。
    “小哥哥?”小公子楞了一下,微笑道:“我叫”
    “我家公子姓林。”林耀道。
    “小哥哥好。”明櫻心想,我管你姓什麽,反正就是好看的小哥哥。
    林小公子道:“小月兒放心,我一定會幫你找到你家人的。”
    “至於別的,”他瞥了一眼林耀,聲音冷了兩分,“你什麽都不用管。”
    林耀縮了縮脖子,不敢吱聲。
    其實明櫻倒是能理解林耀,就小哥哥這長相這通身的氣派,怎麽扮得了乞丐?
    “謝謝小哥哥。”明櫻仰起小臉,眼睛忽閃忽閃,小手遮住嘴神秘道:“小哥哥,我告訴你一個秘密。”
    林小公子從沒見過這麽可愛又不怕生的小姑娘,忍不住彎下腰,將耳朵湊近她,“什麽秘密?”
    “其實我沒跟風叔叔走散。”明櫻小聲道:“我們是為了抓朱大喜,才故意裝作走散的。”
    林耀:
    明櫻雖壓低聲音,可以林耀的耳力,哪有聽不到的?
    搞了半天,以為帶回了一個小可憐,原來是個扮豬吃老虎的!
    “小哥哥,要不我們合作吧。”明櫻笑眼彎彎,“不過獎賞要歸我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