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士林夜市,兩位駐唱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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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到灣灣,就一定得到灣灣的夜市。
    夜市可是灣灣的一大特色。
    而提到灣灣的夜市,就不得不說士林夜市。
    這個夜市可是灣灣最著名最平民化的夜市。可分為慈城宮對麵的市場小吃,以及陽明戲院中心。包括了安平街、大東路、文林路圍成的區域兩個部分。
    不同於華西街夜市的老字號林立,士林夜市是年輕人的天堂。
    解決了劉清雲的合同問題後。李逸也是渾身輕鬆下來。
    《開心家族劇組的大部隊已經在今天早上搭乘飛機回香江。隻留下了趙雅之和李逸二人。
    前者是接受了鄧少秋的邀請,在古龍編劇的電影《情人看刀中客串出場。所以單獨留了下來。
    至於李逸,是因為還欠著楊登奎一個劇本。
    其實自從那天的酒局後,楊登奎便再次找上李逸。這次的態度明顯要親近許多。
    本來二人說話,李逸要在離開灣灣前把劇本留給楊登奎。但後者直接開口道,劇本的事不要緊。李逸什麽時候給都可以。
    但是被李逸一口婉拒了。
    他有另外的打算……
    趙雅之的戲份要在兩天後,這會閑著沒事。李逸便約上她,一起體驗一番灣灣的風土人情。
    李逸與趙雅之下了出租車,兩個人隨著滾滾的人流進入到夜市之中。
    而一進入其中,兩人就被那琳琅滿目的各種美食晃得睜不開眼睛。沒有吃晚飯的肚子更是咕咕作響。
    蠔仔煎,大腸包小腸、大雞排、蛋炒飯、珍珠奶茶、天婦羅……完全數不過來。
    趙雅之身為女明星,自然要注重自己的體態。李逸可沒那麽多顧及。
    他充分地展示了什麽叫做夾一望二口含三,左手一根香腸,右手一包雞排。完全忙不過來。
    最終在李逸的誘惑下,趙雅之也是敗下陣來。直接搶過李逸手中的雞排,小口小口地吃了起來。
    “呼……撐死我了。”趙雅之一隻手捂著自己的小肚子。另外一隻手還拿著牙簽,從李逸手裏的紙包中紮出一塊臭豆腐放到了嘴裏。
    “要不我們找個地方坐坐?”李逸手裏捧著臭豆腐,另外一隻手不做聲色地輕輕護住趙雅之的腰。看似在護著她。
    “嗯嗯!”趙雅之點點頭。
    士林夜市那麽大,他們隻是逛了一小部分就走了兩三個鍾頭。也已經有些累了。
    在士林夜市的旁邊,不僅有著很多的學校,也有著許多酒吧。
    在這個時期,人們思想開發許多,酒吧也是在年輕人群體中開始流行。甚至很多這個時期的歌手,都是在酒吧裏麵開始跑場。
    現在還不到晚上10點,酒吧裏麵人不算多,還有一些空餘的座位。
    因為裏麵燈光昏暗,趙雅之也就把臉上帶著的墨鏡摘下來。兩個人挑了一個角落的位置,要了一些酒水和飲料坐在那裏。
    這間酒吧並不是很大,沒有歌舞廳的那些排場和氛圍。但是也有著自己的特色。
    不大的舞台投射著柔和的燈光。那光線很柔弱,甚至隻有在前幾排才能看清楚台上歌手的臉。
    稍微遠一些,都是模模湖湖的。
    木質的舞台上麵,一個歌手抱著吉他正在自彈自唱。幾個樂隊的成員因為暫時沒有事,所以在一旁喝著啤酒聊著天。
    在酒吧裏麵,大多數都是一些旁邊學校的學生。還有一對對情侶。當然也少不了一些打扮怪異,年少輕狂的時尚弄潮兒。
    連唱了幾首歌,那歌手下台之後。又有另外一名歌手走了上去。
    音響裏音樂響起,歌手一開口。讓正在逗趙雅之開心的李逸一下子把目光注視到台上。
    “假如你先生來自鹿港小鎮,請問你是否看見我的爹娘。”
    “我家就住在媽祖廟的後麵,賣著香火的那家小雜貨店。”
    “假如你先生來自鹿港小鎮,請問你是否看見我的愛人。”
    “……”
    “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鄉沒有霓虹燈。”
    “鹿港的清晨,鹿港的黃昏。徘回在文明裏的人們。”
    “……”
    《之乎者也專輯一出,灣灣哪個學著吉他的年輕人,不是羅大右的粉絲。
    唱《鹿港小鎮並不奇怪。剛才前邊那一位駐唱歌手,也唱了一首《光陰的故事。
    真正吸引李逸的,是這家夥的歌聲。
    醇厚,沙啞,有味道。這麽差的設備和音響,都可以唱出錄音室的感覺。
    舞台上方的燈球不停旋轉著,等燈光投射到歌手麵上時,李逸這才看清這人的長相。
    醜,是真的醜!
    男子帶著一定鴨舌帽,頭低低垂下。眯縫眼,蒜頭鼻,大餅臉。皮膚坑坑窪窪的。在路人裏,這種長相都屬於醜得離奇那種。
    李逸摸了摸下巴,結合了對方的嗓音,還有那慘絕人寰的長相。他已經知道這人是誰了。
    趙傳,滾石唱片90年代的台柱之一。代表作是《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我是一隻小小鳥,《愛要怎麽說出口。
    長得醜,但是唱得好聽。
    讓李逸對他頗有印象的是,據說在滾石唱片一種帥哥中。反而他的女歌迷是最多的。這點倒是耐人尋味。
    唱完《鹿港小鎮之後,趙傳又連續唱了幾首羅大右的歌曲。
    不得不說,都頗有韻味。
    正當李逸閉著眼,細細聆聽之時。一陣叫囂聲,讓現場完美的氛圍隨著完結。
    “幹理娘,不要老是唱這麽燜的歌。來首《冬天裏的一把火!”
    就在李逸饒有興致地想要聽她下一曲歌曲時,舞台下麵一個留著爆炸頭的年輕人,突然大喊叫囂道。
    “抱歉,我不會。”沉默了片刻,趙傳低聲說道。
    “幹,連這麽紅的歌都不會。是不是出來撈的。”爆炸頭拍了一下桌子。“那就來首《燃燒吧,火鳥。”
    趙傳歎了口氣,“實在不好意思,先生。這首我也不會。”
    “幹,你是不是看不起我!”爆炸頭年輕人摔翻啤酒瓶,單腳踏在椅子上,大吼道。
    按規矩,這種酒吧裏如果有客人點歌。歌手一般是不會拒絕的。所有大多數歌手都會練習那些當紅的曲子。以備不時之需。
    “抱歉先生,我是真不會。”趙傳抱著吉他,搖了搖頭。看樣子不像是說謊。估計他真的不會這種迪斯可舞曲。
    “幹,給你死過。”年輕人拿著啤酒瓶,就想衝上舞台。
    就在這時候,從旁邊衝上來一名小夥子。他直接抱住了爆炸頭年輕人。
    “兄弟,兄弟。別生氣。我來,你想聽《冬天裏的一把火,《還是燃燒吧,火鳥。我來唱。”
    “這都不是事。你想聽什麽我唱什麽。麥勢,我朋友腦子有點軸。”
    “嘿嘿,來來來。把麥克風拿來。”
    小夥子從趙傳手中接過麥克風,站到了舞台中央。
    “鄙人吳宗憲,是這個酒吧的駐唱歌手。下麵這首《冬天裏的一把火,送給這位好兄弟。”
    隨著音樂響起,這個叫做吳宗憲的家夥,也開始舞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