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0章:尖尖的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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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剛再回頭時,突然有個黑影由樹後轉出,縱身跳起來,將方剛撲倒在地。這黑影的身形與十四五歲的少年差不多,卻極有力氣,方剛首先聞到一股臭味,跟白天在樹幹發現那撮紅色毛發的味道相同。他心想壞了,中了山魈的埋伏?
    黑影牢牢地按著方剛的兩臂,方剛使出吃奶力氣,卻也沒辦法讓雙臂抬起。他大叫起來,而這黑影也朝著方剛的臉狂吼:“嗷——”
    聲音極響,震得方剛心髒都要碎了,耳朵裏吱吱作響,全是類似麥克風嘯叫所發出的那種尖銳聲音。借著樹中微弱光線,方剛看到這張湊得很近的臉,與人腦袋差不多大,全是暗紅色的毛,雙眼發光,鼻子又大又凹陷,嘴卻張得極大。呼出的氣體惡臭難聞。方剛大腦一片空白,瞬間就像注射過麻醉劑,藥效已經發作。隻看到這張醜陋的臉張大嘴,嘴裏有兩排白森森的牙齒。
    啪!醜臉震了一下,然後回頭,把後腦勺留給方剛。沒等方剛回過神,看到那黑影閃身躲開,同時方剛臉上被一塊石頭擊中,正打在鼻梁上。疼得方剛“啊”地叫出來,大腦立刻精神了,兩股熱流從鼻子裏流出。
    有手電筒的光束照過來,那黑影似乎很怕光,立刻縱身逃開。耳邊響起馬科斯的喝聲:“狗娘養的,給我滾回來!”方剛側過頭,黑影跑得極快,先是爬上大樹,又在幾棵樹幹之間來回縱躍,越跑越遠。
    馬科斯追過去,方剛這才爬起身,左手抹了抹鼻血,右手捂著腦袋,耳朵裏似乎嗡嗡在響,神誌也不太清楚,看哪裏都天旋地轉。隨後又有人跑過來,手裏舉著手電筒,光束來回晃動,方剛看到是村民洛佩茲、阿讚ki和貝姆。洛佩茲過來問方剛是不是遇到山鬼了,方剛說話費勁,隻好點頭。洛佩茲追過去,馬上又回來,拉著貝姆和阿讚ki同行,看來是怕落單而被山鬼襲擊。
    方剛心裏,你們倆怕,我就不怕了嗎?這時看到仇老師拿著手電筒跑過來,扶起方剛。方剛指著山鬼逃走的方向:“那邊,都往那邊去了!”
    “我扶著你走!”仇老師撿起地上的手電筒和匕首,塞在方剛手中。兩人走出近百米,就已經恢複了清醒,對仇老師說不用扶,共同小跑著朝那個方向而去。
    方剛說:“太可怕了,那個家夥真是山鬼,它居然能讓人有幻覺,而且是非常真實的!”仇老師邊跑邊問什麽意思,方剛說了剛才的情況。
    仇老師難以置信:“你是說,它會模仿人的說話聲?”方剛說沒錯,隻是聽不出具體口音,但離得遠,聲音又模糊,所以我也沒多想,誰知道山魈還有鸚鵡的技能。
    五人很快匯合,但並沒找到馬科斯。仇老師對著空氣喊了幾聲,遠遠聽到馬科斯的回應:“快過來,有個山洞……”大家連忙追上,不多時就在夜暮中看到一片山壁,中央有個尖尖的突起,打眼看很有幾分像是教堂。突起部分的中央能看到偶爾有光線忽明忽暗,看來馬科斯已經進到洞內。
    看到這個尖狀突起,方剛和仇老師互相看看,兩人同時想起之前艾曼兄弟說的那些話。方剛指著說:“你們看,這個山洞的尖!”
    “是艾曼兄弟說的那個尖尖?”洛佩茲問。
    仇老師回答:“很有可能,我們快進去!”五人持手電筒進到山洞內,洞裏比外麵涼爽得多,大家進去才發現,這山洞相當大,而且有很多分支。奇怪的是,自從進入叢林,大家已經找過大大小小能有二三十處山洞,每個洞裏都能看到棲息著很多蝙蝠,主要都在洞頂石壁,側壁也有,但這個山洞如此之大,卻看不到半隻蝙蝠的影子。
    用手電筒照著洞頂,貝姆自言自語:“為什麽沒有蝙蝠?這洞真是奇怪。”
    “這裏有陰氣。”阿讚ki說,又指指右側,“就在那個方向。”但那裏隻有石壁,看來隻能繞路過去。
    洛佩茲說:“有股臭味,你們有沒有聞到?”
    “與那撮紅毛發的味道很相似。”貝姆回答。
    方剛和仇老師都搖了搖頭。洞裏分支多,大家不知道走哪條路,又不敢輕易分開,於是喊著馬科斯的名字。聲音在洞裏來回激蕩,半天都沒消失。忽然,聽到洞穴內的某個地方傳出一個聲音,判斷像是馬科斯所發出,但根本聽不清內容,不知道是在叫誰的名字,還是在喊什麽。
    洛佩茲大聲說:“馬科斯,馬科斯!”
    那個聲音又消失了,沒再響起,五個人也根本分辨不出聲音到底來自哪個方向,這山洞分岔太多,聲音轉來轉去,早已失去方向特征,而隻剩下聲波。方剛決定把五人分成兩組,因為山鬼的特點是從來不攻擊結伴的人,哪怕兩個在一起,它也不出來。於是方剛跟著貝姆,讓仇老師帶著阿讚ki跟洛佩茲同行,畢竟洛佩茲手裏有槍,兩組分頭尋找馬科斯。
    方剛和貝姆走的是右側,他拔出手槍,貝姆問:“怎麽,你要打死它嗎?”
    “打死當然不能,”方剛說,“槍比刀管用,要是再看到它,可以先把它打傷,免得它逃走。”貝姆說這恐怕不行吧,打傷了可能加持起來就沒那麽好的效果,方剛看看貝姆,猶豫後走出幾步,又把槍收起,換成匕首緊緊握在手裏。這洞穴分岔極多,難怪山鬼選擇在這裏藏身,真是個絕佳地點。兩人拐了幾個彎,早就忘記之前的來路在哪裏。
    忽然,貝姆快步過去,從地上撿起一柄匕首。方剛過去看,立刻說:“是馬科斯的刀!”因為他的刀跟大家的不同,大家的匕首是馬尼拉野營用品店老板統一配備,而這隻匕首的柄上刻有裸女圖案,是馬科斯特意找手工藝品店刻製的。方剛收回自己的刀,握著馬科斯的匕首,兩人喊著他的名字,卻來到一處死胡同。
    前麵已經沒有了路,隻在洞壁上有個圓孔,約有七十公分的直徑,貝姆用手電筒照進去,裏麵彎彎曲曲,但能感覺到有空氣在流動。貝姆說:“從撿匕首的地方到這裏,並沒有岔路,馬科斯會不會從這裏鑽進去的?”
    “肯定是,我們也進去!”方剛說。孔洞的直徑僅能供一個人爬進爬出,方剛決定打頭陣,讓貝姆在他後麵緊跟著爬,方剛是這樣想的,他在前,而貝姆在後,兩人就相當於一個整體,自己的頭在前麵,貝姆的腳在後麵,就算到時候山鬼從後麵襲擊,也隻能遇到貝姆的鞋底,危險不大。
    但貝姆還是有擔憂:“山鬼真從後麵追進來,咬我小腿怎麽辦?”
    方剛心想有道理,山鬼可不管那麽多,咬不到脖子,很可能就會朝小腿下嘴,於是他將自己那柄匕首遞給貝姆:“這是死路,要是山鬼在後麵衝進洞來襲擊,你根本來不及躲,到時候就用刀紮,不小心把它紮死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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