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章:八卦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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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甩掉了吧?”方剛很得意。繼續行駛,開到距離機場不遠的旅館。長話短說,當晚,兩人就從曼穀飛到香港。為掩人耳目,兩人訂的座位是分開的。而且m先生還戴著口罩和在泰國新買的太陽帽,所以應該沒人認得出。一前一後往機場大廳外走,忽然方剛看到兩個脖子上掛著單反相機、穿著多袋馬甲的眼鏡男子快步上前,來到m先生的側麵,舉起相機一頓狂拍。
    方剛非常驚訝,心想這些人明顯都是娛樂記者,但m先生有口罩有帽子,為什麽這兩位居然還能迅速地認出他來,難道認錯了?這時m先生看看這兩人,無奈地搖搖頭,繼續前行。兩名娛記倒退著不斷跟拍,方剛怕被那兩人拍進鏡頭,要是真上報紙,萬一被人認出自己是泰國佛牌,也許會連累m先生,於是快步走到兩娛記前頭。
    “來啦,那個就是mxx啊!”有個年輕女性在旁邊高聲喊道。
    好幾位女性湧上來,都圍在m先生身邊,兩位女士似乎怕認錯人,還仔細地觀察著。其中一位女士問:“你真的是先生不好意思不理,就禮貌性地舉手示意,等於承認了,聽說mxx在這裏,有更多的人圍上來,紛紛舉手機拍照。還有的上前仔細貼近去看,好像有些疑惑。有個四十幾歲的男士來到近前問:“真是mxx嗎?我沒認錯吧?我和我父母都非常喜歡你演的xxx那個角色!”
    這麽一說,m先生隻好摘下帽子,再取下口罩。這下周圍炸開了鍋,圍攏上前的人更多,基本都是要求合影和簽名的。m先生一一滿足,大家都在表達對他的喜愛之情。方剛站在旁邊,心想這m先生雖然好幾年沒拍過戲,但名氣真的是還在,到現在還有這麽多的擁護者。
    忽然,看到有位中年女性快步上前,對著m先生狠狠吐了口唾沫,罵著:“死變態,為什麽要強奸小女孩!”
    眾皆嘩然,m先生很尷尬,說了句什麽,但那中年女性還是不依不饒,繼續對他唾著口水。有兩個手拿小本正等簽名的人很不滿意,對中年女性吼起來,那中年女性指著兩人破口大罵,極其難聽,雙方推推搡搡,場麵開始混亂起來。m先生則趁亂退到旁邊,快步走出大廳,攔了輛出租車就走。
    方剛訂好了酒店,之前阿讚man的助手已經告訴他地址,於是前往那個地點,是在黃大仙西北的一棟大廈內,有個叫“泰國華僑總會”的地方,阿讚man就在這裏參加法會,好幾名泰國阿讚都在場。方剛問清他什麽時候有空,就告辭了。
    出來之後給an師父明天還有一天的加持活動,到後天中午法會才能結束,我們後天的下午三四點左右過去就行,離這裏也不算遠。m先生同意了,約好到時候聯係。
    次日醒來,方剛在酒店附近兩條街閑逛,先找了家腸粉店吃早餐,出來後路過路邊的一家書報攤,就隨便看了兩眼。發現最顯著位置擺著幾份相同的報紙,報名為《本港星聞》。頭版是一張彩色大照片。方剛眼前一亮,那正是在曼穀唐人街包間吃飯的m先生,和那個敲門的小女孩的合照。方剛笑起來,心想香港的媒體效率也真高,昨天才拍的照片,今天居然就上了頭條。但他很快就笑不出來了,因為照片上方配有兩行醒目的大字。
    “m某某赴曼穀密會未成年女生,疑將特殊癖好陣地轉移至泰國?”
    方剛立刻拿起報紙,反複地看著內容。新聞通稿寫的跟大標題也差不多,稱曼穀唐人街某餐廳有人“巧遇”香港著名演員m某某,目睹其在包間私會一名漂亮的、不到十二歲的小女生,疑似猥褻未成年小女孩的老毛病又犯。但並不在香港而是在泰國,猜測也許是為了規避香港法律,畢竟泰國是色情業的天堂,就算發生了也不會受法律懲罰。
    報攤老板說:“七塊錢一份。”
    方剛非常生氣地將報紙摔在報攤上:“真他媽的缺德!”
    “你是說m某某吧?”報攤老板哼了聲,“就是,這個家夥,真是人麵獸心,虧我全家以前都愛看他的戲!沒想到居然有這麽惡心的愛好,他有名有錢,什麽樣的女人找不到,為什麽偏偏去侵犯十歲八歲的小女生,變態!”
    方剛看看他,氣得說不出話。走回酒店途中,方剛想起昨天在唐人街的餐廳,原來那個年輕男子串通小女孩去敲包間門,並不隻是要方便偷拍到先生進行構陷。
    這時,他又看到路邊有一家報攤,就掏錢買下《本港星聞》的報紙,看了看地址和電話,就打電話到報社,問今早那個頭版是哪位記者寫的稿子。
    對方問有什麽事,方剛稱有關於m先生的料想爆,對方連忙說你可以把料告訴我,方剛卻說:“不行,隻能告訴那個記者。”對方無奈,隻得提供了那記者的名字和手機號碼,方剛再聯係,對麵是個年輕男人的聲音,約方剛就在尖沙咀的一個茶樓,也是包間。方剛到的時候,看到包間裏坐著一名年輕男子,正是之前在曼穀唐人街包間偷拍的那位,看來真是《本港星聞》的記者。穿的衣服都沒變,正坐在桌前看著筆記本電腦,還連著耳機。
    見方剛進來,這人立刻摘掉耳機,方剛坐下,看到他的筆記本電腦屏幕正在播放香港電視劇,正是m先生兩年前所拍的一部,當年也是火遍香港和內地。這記者笑著說:“真不好意思,看入神了,你就是給我打電話的林先生吧,來,喝茶。”
    從表情來看,他明顯沒有認出方剛——那天在曼穀唐人街餐廳的包間,方剛打開門時,這男子就已經躲開了。
    “演的真是好,再過二十年,香港也不可能再出這樣的演員,不對,是全亞洲!”記者敲了敲電腦屏幕,感歎地說,又問“林先生有什麽關於m某某的料要爆?如果真有價值,我可以付現金,但你必須保證獨家。”
    方剛問:“出多少錢?”記者說如果值得用錢來買的話,最低五百港幣,上不封頂。
    “有這麽值錢?還能上不封頂!”方剛問道。
    記者笑了起來:“當然值錢啦,那可是某某好像已經幾年沒拍過戲了,而且就算有錢賺也是他自己的,怎麽能說是大家的搖錢樹,難道你這種光靠刊登m某某的八卦新聞也能賺到大錢不成,頂多報紙好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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