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章:付有財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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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實回答問題,別發瘋。你冤不冤是衙門定的,你再喊,就給你來個證據確鑿。”
    叫出來一個犯人,一見到高翰文就隻顧喊冤,完全沒法交流。
    還是牢頭上前邦邦兩腳踢到身上,再大聲嗬斥來個證據確鑿,才把犯人給弄清醒了一點兒。
    也許是發現,高翰文這種新學父母官跟之前的父母官沒啥區別,喊冤根本沒人聽,才安靜下來,奄奄地回複到。
    “草民付有財,隻是家裏有三件那個什麽便宜玉擺件,就被抓來了。”
    簡單的一句話,說完就不說了。
    “三件,什麽意思?”高翰文還是敏銳地抓到了其中關鍵的量詞。轉頭問牢頭。
    “回大人,三件是是否通叫魂巫師案與誤買假玉的區分標準。要是有一件就算,也太多了。但持有三件,就算是關係密切,至少是知情不報了。”牢頭把這個三件涉巫案的緣由說了出來。
    三,真的是一個神奇的數字,正如後世三隻雞以上算那個尾巴一樣,要割一割那啥尾巴。
    “三件,這標準是誰定的”
    “沒事,你大膽地說,本官隻是好奇。”高翰文見牢頭有些懵逼,解釋了一句。
    “這個明麵上是沒誰來確定,隻是下麵人後來就是按照這樣執行的。胡巡案與朱指揮僉事也就默許了這個標準。”
    這個回答跟高翰文的預期差不多。沒有論證,沒有實證,主要是下麵靠習慣,上麵靠拍腦袋。
    可惜這次胡應嘉把自己腦袋給拍碎了。
    “那你是怎麽抓進來的呢?你家裏有三件假玉,這麽私密的事情,你不說,衙門怎麽可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