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十三章:內閣小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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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說正月十六重點是向皇帝匯報,內閣還能偷閑一天。那正月十七內閣就算是正式開工了。
    “高閣老,你親自說吧,你交上來的,更清楚些。”
    李春芳算是把甩手掌櫃發揮到極致了。這會兒正忙著春闈出題呢,對於跟科舉無關的事情,基本都是能不插嘴就不插嘴。
    雖然看上去慫了一點,但隻要讓李春芳的科舉改製做成了,其成就未必會比高拱差。
    內閣小堂會,李春芳基本是連第一個議題都讓出去了。
    高拱也不推辭,看了一眼滕詳,就拿出一份材料出來。
    “我這裏有一份前幾日京城聯合商會遞交過來的商稅改製,京城最大的三十六個商行都在裏麵。核心就是講原來的商稅改為商稅加幹股分成兩類。他們承諾了以後會大幅提高交稅額度。”
    遵循新學那邊來的總分結構,高拱先把這個商稅改製的核心思想說出來,然後再讓身邊的翰林去幫忙分發材料。幾個內閣閣臣還是保證了一人一份的,外加滕詳這個掌印大太監也有一份。
    思路是明確的,第一步將發放商人領狀的權力原則上收歸朝廷各級衙門,當然錦衣衛根據例外情況報備後也可以發少量商人領狀。但決不允許勳貴、官員家族個人私自幹涉商人領狀發放。
    第二步,根據商戶作坊的規模與盈利情況,分上中下三等商戶。凡年獲利銀小於200兩銀子的,或規模小於10人的為下等商戶。下等商戶憑商人領狀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凡壟斷一縣本產業經營,或者在本府產業中排行前三名,或者市場份額大於30%的為上等戶,上等戶,在獲得商人領狀的基礎上,還得劃五成的幹股給朝廷分利。朝廷享有幹股查賬權。
    上下等戶之間的為中等戶,衙門視情況可享有5%40%的幹股分利。衙門對幹股分利的比例確定原則上符合累進原則,不得自相矛盾。
    第三步,就是浙江的產業入京或者入外地,需得與外地商戶合股才行,浙江產業占股不能超過五成。隻有這樣才能把財富與商稅留在當地,要不然現在其實是浙江在幫朝廷向整個大明征收商稅。時間久了,早晚生變,其他地方也要發展的。
    第四步,捎帶手打一棒子給個甜棗。請求減免本次鼇山燈會浙商商稅。
    高拱說完,現場是相當地沉默。
    高拱在過往可不是個愛聽意見的主。但是一個個都不說話,反而顯得尷尬。高拱可是次輔,就搞成一言堂了。
    高拱看了看滕詳,以示無奈。
    “叔大,你說一下”高拱看了一圈,也就覺得張居正腦袋靈活,而且不算壓根的高黨,選張居正發言,算是比較有代表性,還能顯示自己肚量。
    “閣老,我以為這個方略相當精妙了,對當前地方對浙江商品劫掠財富的抱怨能有一個很好的應對。隻是其中第三點,我有個不成熟的看法。”張居正試探性地詢問。
    “你說說看呢?”高拱倒不在意什麽看法,這又不是他自己提的方案,隻是覺得有用就提了上來。
    “把浙江在異地經營,改為任何跨省經營都必須與當地省商戶合股經營,異地商戶占股合計不得超過50%。”張居正很鄭重地思考了一陣。這麽想,自然是想避免套利了,如果隻是針對浙江人,那麽外地商戶大發展後還會自願交稅嗎?隻有都一樣才會相互監督交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