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活閻王(2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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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路,方羽不擅長。
    但有錢,能使鬼推磨。
    在巷子與小道間,徘徊多次後。
    方羽徹底認清一個事實。
    那就是,他也迷路了。
    和那死去的布靜珊一樣,方羽對這迷宮般的破地方,也是兩眼一抹黑。
    把人引進來坑殺時很帥,但同樣被困在迷宮巷子裏,就不好笑了。
    幸好方羽運氣不錯,遇到了個乞丐,在付出10文錢的代價後,他回到了熟悉的大道上。
    此時天色已近黃昏。
    一眼看去,街道上人都少了很多。
    方羽默默走在路上,可心情,並不平靜。
    “臥槽!”
    “臥槽!”
    “我真強!”
    “臥槽!”
    回想剛才的戰鬥,方羽手都還是抖的。
    偷襲的第一拳,時機他把握的很完美。
    但威力,並未完全發揮。
    因為實戰和打木樁的感覺是不一樣的。
    那麽短的時間,突然偷襲出拳,他甚至連姿勢都沒怎麽調整好。
    全身力道,大概也就發揮七八成而已。
    即使如此,那一拳之後,他依舊被榨幹了體力——離開武館後,他並未得到完全的休息,狀態其實並不好。
    當時的狀況,其實非常凶險。
    那一拳之後,在三五秒內,他基本處於任人宰割的地步,動彈不得!
    幸好那女人傷勢很重,視野受限,原地揮劍,才給了方羽喘息空間。
    把一些生食和蔬菜往嘴裏硬啃咽肚,方羽才恢複了一點體能。
    結果那女人就舉劍衝過來要砍死他!
    跟蹤我不說,還要弄死我,這能忍?
    一拳下去,方羽就把人打倒了。
    第二拳他本來還有點猶豫的,但想到這女人的同夥隨時可能會趕來。
    而以他狀態,被人拖到同夥一來,必死無疑。
    所以方羽才果斷出手,把人殺了,立刻離開脫身。
    “甜花巷不能住了。”
    “回去找二姐,直接搬家。”
    “也不知道那兩個跟蹤者是什麽身份。”
    “總之是來者不善,能躲就躲。”
    這是方羽的第一個想法。
    緊接著冒出的念頭,就是……
    “原來殺人,也有經驗值的!”
    方羽抬頭,看向滿街的行人。
    一個大膽的想法,從他心頭冒出。
    這大膽的想法,若是讓閻王爺知道,怕是要當場退位讓賢。
    這活閻王,還得你方羽來當啊!
    好在想法隻是想法。
    方羽對自己幾斤幾兩還是清楚的。
    是。
    天圓鎮每天都在死人。
    妖魔潛伏,隨時有人橫屍街頭。
    但……這並不意味著,衙門沒有作為。
    該抓捕凶手,還是會抓捕凶手的。
    甚至因為妖魔的關係,對這類殺人的案件,處罰相當激烈。
    動不動就是先把行凶者腦袋砍了,驗證下是不是妖魔附身,都不用走物證人證流程的。
    今天方羽敢當街殺人,明天就可以洗幹淨脖子等死了。
    畢竟,連妖魔都隻敢偷偷殺人。
    普通人憑什麽敢當眾行凶啊。
    不過如果像妖魔一樣,偷偷殺人,好像也是可行的。
    25血的布靜珊,提供的是10點經驗值。
    那5點血,6點血的普通人,3點經驗值?
    不!
    應該沒那麽多。
    布靜珊是學過武的,綜合來看,實力不下於我。
    沒有偷襲手段,我甚至不一定是她對手。
    如此來看,10點經驗值是給的偏高的。
    那殺死普通人能給的經驗值,應該是1點,甚至是05點。
    這樣看的話,殺人的經驗獲取率,其實不高。
    因為殺人刷經驗這條路,風險很大。
    正常情況,也就殺1-2人,就必須隱匿跑路了。
    算上躲藏的時間,一天也出手不了幾次,否則暴露行蹤,就是必死無疑。
    至於一次性殺死十幾二十人,那也和自殺沒區別了。
    所以殺人刷經驗值這條路,是有一定可操作性的,隻是必須偷偷摸摸的,隔一段時間殺一人,並且不被人發現才行……
    等等!
    我特麽在想什麽啊!
    玩個遊戲而已,怎麽越想越變態了。
    沒必要沒必要……
    方羽連忙收了心思。
    這思路再延續下去,他怕是要真的開啟一條不歸路了。
    不過他不做這種事,不代表其他人不會做。
    殺人能獲取經驗值這種事,是瞞不住的。
    現在沒人爆出來,多半也是和他一樣,有點掛不住臉麵,覺得這手段放到台麵上,實在太陰暗變態了,玩個遊戲沒必要這麽搞。
    當然,私下怎麽玩,就沒人管的到了。
    而且……
    殺人,並不一定要隨機亂殺人。
    還有一種方法,是可以有正當理由的去殺人的。
    方羽想到了嶽廣。
    沒錯,那就是……帶刀好人!
    一個好人帶刀,那他就可以刀人!
    愚地府的權限是很大的,因為妖魔的隱匿能力太強了。
    當愚地府的人,認定有人是妖魔時,他就是可以出刀殺人,以他人之死,去驗證身份。
    人被殺,就會死。
    妖被殺,真身就會暴露。
    很簡單的邏輯,帶刀好人,就是有資格殺人。
    方羽不知道愚地府的規矩是什麽樣的,但從觀察來看,愚地府亂殺人也不是一兩天了。
    那嶽廣,不就當眾殺人,現在還好好的。
    這層皮,好使!
    方羽對李千尋的招攬,心熱了起來。
    這愚地府,得進!
    到時套上帶刀好人的皮,看見誰不爽上去就是一刀,找機會再混刀一個,經驗嗷嗷漲!
    在方羽想到這的時候,前麵已經能看到他的家了。
    但令人奇怪的是,他的家門口,竟聚著好多人。
    方羽心中咯噔一聲,那些人的議論聲也隨之傳入耳中。
    “黑虎幫,你們的人怎麽可能是刁德一殺的!愚地府都發公告了,那是妖魔所為!”
    “別說了,他們就是找個由頭,要吃刁家的絕戶!”
    “欺人太甚!欺人太甚啊!光天化日,逼良為娼,還有沒有王法了!”
    “放開茹茹,有本事衝我們來!誒!誒誒誒!你瞪我幹嘛!殺人啦!黑虎幫殺人啦!!”
    “愚地府呢?愚地府的人呢?平日裏囂張跋扈,動不動拔刀殺人,怎麽黑虎幫作惡,就沒人敢來主持正義了?”
    “愚地府?黑虎幫他們養的一群狗罷了!平日也就敢對我們平民百姓叫囂,哪裏敢對黑虎幫的人凶啊!”
    “一群連妖魔都殺的人,卻不敢掃蕩黑虎幫,這世道,當真可笑!人,難道能比妖魔還可怕嗎?”
    眾人義憤填膺,而方羽在聽到眾人的討論是,人已經如一陣風般,往屋裏衝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