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大煉鋼鐵(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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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石墨。”陸希把這塊黑乎乎的石頭放在桌子上,  又補了一句,“是碳的單晶體。”
    在場的人都沒聽懂“單晶體”這個陌生詞匯,但是“碳”是都明白了的,  倫吉爾脫口而出:“能燒?”之前說的那個煤好像也是碳嘛。
    “不能。”陸希殘忍地摧毀女騎士侍從的希望。笑死,  石墨的熔點有三千多度,  火係聖騎士都燒不動。
    “那有什麽用啊?”倫吉爾大失所望,  伸出手指頭戳了戳那塊石墨,隨即手指就染上了一塊黑色。
    金妮揚起眉毛:“可以用來做顏料或墨水?”
    雖然沒有完全說對,  但不得不說公爵家的小姐眼界和思維都跟普通人無法相比——鉛筆和顏料,在某種角度上來說都差不多嘛。
    但現在最重要的不是鉛筆,而是——石墨跟煤可能是伴生的。這兩者都可由有機物變質而來,甚至煤層可以在熱變質作用下部分地形成石墨,因此煤礦經常伴生石墨。反過來說也就是——有石墨的地方,就可能有煤。
    倫吉爾立刻就站了起來:“那還等什麽,  現在天還沒黑呢,我們趕緊去看看啊!”
    “生荒地可不好進。”何塞看看急不可待的女騎士侍從,  搖了搖頭,  “那地方就是個盜賊窩,雖然沒有什麽高級魔獸,但蛇蟲都不少,有些地方是沼澤,甚至還有毒氣。”
    他一邊說,  一邊用手指在桌麵上劃著,指尖一點幾乎看不清的火光在木頭的桌麵上燒出細細的線條,幾下就畫出了一幅簡單的地圖。
    倫吉爾有點驚訝:“你怎麽這麽清楚?”
    “我去過幾次。”何塞淡淡地說,“那邊的盜賊團有些背後是有人的,晚風嶺那個領士,  估計在生荒地裏就有眼線。斯佩西所在的強盜團大概就是因為太大又不服管,所以才被人騙去了海風郡,被收拾得一幹二淨。”
    這些,倫吉爾還真的不知道。生荒地雖然亂,但劫掠的都是來往的小商人,長雲領的商人幾乎都跑光了,隻有畢維斯這一支“禦用”商隊,等閑沒人敢
    動,所以馮特伯爵也從未在意過此地,甚至不知道之前海風郡鬧的強盜裏,竟然還有從生荒地過去的。
    既然這樣,他們幾個還真不能貿然進去。盜賊也就罷了,蛇蟲和毒氣可得做點準備,畢竟如果真的找到了煤礦,將來去挖礦的大部分還是普通人。
    不能馬上去找煤礦,倫吉爾蔫蔫地跑出去研究做好的小弩了,隻留下何塞用手掌抹去桌子上淺淺的焦痕地圖,輕聲說:你要幫斯佩西找他的母親?”
    陸希咳嗽了一聲:“我隻是說可以把他帶去王都。”
    何塞眼裏閃過一絲笑意:“隻是帶去王都?”然後讓斯佩西一個流放犯,在人生地不熟的王都像沒頭蒼蠅一樣亂撞?這不是她能做出來的事。
    “好……”陸希承認,“我確實想幫他找找人。”並不是因為斯佩西的母親也有迷失之地的血統,哪怕她是金發碧眼或者紅發棕眼也一樣,隻因為自己生得美貌,就該攤上這樣的禍事嗎?
    想來,要打聽一下晚風嶺領士跟哪位王都貴族交好,還是不難的?
    “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那個人可能是海格勳爵。”何塞忽然說,“他是先王次子的後嗣。”
    “嗯?”陸希有點詫異,“你連這個也知道?”
    何塞嘴角彎了一下,眼睛裏卻沒多少笑意:“因為我前幾年也曾經注意過他。現在的國王是先王的長子,但並沒有什麽才能,倒是先王的次子不錯。所以當年,曾經有人希望現在的國王——也就是當時的王太子能去世,好讓王次子登基。”
    他聳了聳肩膀:“隻可惜王次子的身體更差。據說他娶妻之後想要盡快生下繼承人,來增加自己的份量——當時他的兄長結婚幾年了,仍舊沒有子嗣,有些大臣就以擔心他絕嗣為借口,想要更換繼承人。”
    既然是打著無嗣的名頭生事,王次子當然需要有個繼承人,才好壓倒自己的兄長。結果不知道他用了什麽藥劑,兒子是生下來了,沒幾年他先死了,甚至都沒看到他兄長登基,也是讓支持他的人竹籃打水一場空。
    “王子的身體這麽差?”陸希詫異,“王室不是有專用的紅衣士教嗎?”
    何塞哂笑:“這是刻在血脈裏的,外力無法改變。而且王室為了後代能覺醒神恩,大都追求純淨血統,經常有國王與自己的堂姊妹甚至親姊妹結婚的。血脈之中的天賦得到了集中,但軟弱也同樣被集中了。”
    近親結婚哪!陸希瞠目結舌。不,如果是親姊妹,這都是亂那個啥了?這麽近的血緣,代代相傳下來還能好?基因病不給你來點都對不起這婚姻製度。
    何塞對王室的婚姻沒興趣多談,繼續說道:“即使現在,國王看海格勳爵也不順眼,否則也不至於隻給他一個勳爵的稱號,連正式的爵位都沒有一個。不過海格勳爵似乎也並不認命,大貴族們不太看重他,他就跟小貴族來往。晚風嶺那位就算一個。”
    陸希沉思:“不認命?他難道還想造反嗎?”跟小貴族來往,是想要爭取他們的支持?但是小貴族能給他多大的助力呢?
    不過她隨即想到另一個問題:“那你注意他是為什麽?”
    何塞又彎了彎嘴角:“我曾經想——也許可以為他效力。”當然不是純粹的效力,而是在海格登上王位之後,能夠從他那裏再得到助力。
    “他是什麽英明之士嗎?”陸希不解。說實在的聽聽斯佩西的遭遇,這海格就不是個好東西!
    何塞垂下眼睛:“比起現在的國王,海格勳爵對教會的觀感並沒那麽好。”
    當初他的腿真的是治不好嗎?還是那個給他治療的大士教別有用心?教會的手正在往各國的王室裏伸,可是眼下這位國王對教會都快言聽計從了,難道能指望他的支持?那可能是要違背教會原本的意願的。
    但是如果換了海格勳爵,他應該更忌憚教會,也就更容易說動。
    不過,那都是從前了。從前他並沒有更好的選擇,隻能在兩個糟糕的選項裏選一個稍微強一點兒的。但現在不一樣,現在,他有了更好的選擇……
    在陸希聽八卦的時候,晚風嶺的城堡之內,領士拜耳子爵正在察看一塊蜜黃色寶
    石。
    “這就是生荒地那裏挖出來的?”
    “是的!”端盤子的人穿著一身廉價的皮甲,滿臉堆笑地把手裏的盤子又往前遞了遞,“您看,這還有好幾種顏色,還有紅的呢!”現在誰不知道,王都正流行紅色衣飾。王都流行,就是貴族追捧,就是值錢呀!
    拜耳子爵又拿起那塊暗紅色的寶石,對著陽光照了照:“可惜不夠透明。”這顏色如同半凝固的血,如果是透明的,至少值幾百金幣!
    端盤子的人連忙說:“雖然不透明,可是顏色好啊。而且您看這光澤,要是好好打磨光滑,一定更好看。而且那裏一定還有更多的寶石,說不定就能找到又紅又透明的。”
    他們現在找到的這些寶石,從暗紅到淺黃,從透明到不透明的都有。他特意選取了質地最好的幾塊,放在銀盤裏看起來色彩繽紛十分美麗,感覺能與彩虹領的寶石媲美了,唯一的缺點大概就是這種寶石比較輕,而且不夠硬,感覺上不太像石頭,倒像是珍珠或珊瑚一類的珠寶。
    “不錯。”拜耳子爵挑剔地把玩了半天,終於點了頭,“這都是在那個山穀裏挖出來的?”
    “是的是的。”端盤子的人點頭哈腰,心裏頓時歡喜起來。他們真是運氣好,當初不過是發現了一堆黑色的石頭,裏頭有幾塊光澤特別好的,被他們當做黑曜石收了起來,想著這寶石獻給領士,也許他們也就不用再在生荒地做盜賊了。
    結果這寶石送到拜耳子爵這裏,匠人驗過之後卻說並不是黑曜石,但做成喪儀首飾也很不錯,可以與黑珊瑚相比。
    但是喪儀首飾的市場終究太小,拜耳子爵雖然收下了這些寶石,卻並沒有赦免他們,隻是給了他們一些食物和賞金。
    但是沒想到,他們再挖掘下去,竟然發現在黑色石頭裏還夾雜著這種美麗的寶石。這下,子爵大人一定會滿意了?這種寶石可是全新的,一定很值錢!
    果然拜耳子爵把寶石放回盤子裏,看了看這個人:“我赦免你的罪過,以後你就管著這個礦。對了,你叫什麽名字
    來著?”
    “布萊克,我叫布萊克。感謝子爵大人,我一定用心為您效勞——”布萊克高興得隻差跪下去磕頭。
    生荒地的日子不好過。之前他依附於生荒地最大的強盜團,日子還不錯。雖然生荒地條件惡劣,但搶劫商隊什麽的總有進項,還能喝酒吃肉,比他被流放之前還好些。
    誰知道強盜團的老大被什麽人忽悠了,居然跑去海風郡搶劫長雲領的商隊,結果被人家一窩端,隻剩下他們幾個僥幸逃出來的溜回了生荒地。
    但是就在他們跑出去作死的時候,老窩已經被其它強盜占了,於是這幾個人就真成了喪家之犬,日子也難過起來。
    布萊克當了七八年的強盜,早就過慣了喝酒吃肉的日子,要他像生荒地有些流放者一樣開荒種地,那他是再也做不來的。於是他想到了搭上拜耳子爵。
    這片有著黑寶石的山穀是他們從前的團長發現的,不過如果開掘難免會驚動其它強盜,都想著來分一杯羹,所以暫時沒有動。誰知道,現在被他們這幾個僥幸逃回來的撿了漏呢?
    有了子爵大人的任命,他就可以大大方方招募人手去開礦了。到時候他手下也能管著百十號人,比原來的團長還要威風……
    布萊克還沒暢想完美好的新生活,就聽拜耳子爵吩咐道:“不要讓人知道。”
    “啊?”布萊克茫然地抬起頭。不要讓人知道,為,為什麽啊?不讓人知道,他怎麽招募人手,難道就靠他們幾個強盜自己挖嗎?不要啊,挖礦很累的!
    拜耳子爵看著眼前這個一臉蠢相的人,皺了皺眉頭,決定還是把自己的管家叫來。這些愚蠢的強盜,不過是運氣好挖到了寶石,如果不是因為不能驚動太多的人,他真想把這些強盜都吊死。
    但是現在不行,還要靠他們去招募生荒地的人手。
    當然,所謂招募,指的是強製性的那種。生荒地既然在他的領地旁邊,那麽在生荒地居住的人自然也歸他管轄,招來挖礦有什麽不行嗎?這樣他不必動用自己的奴隸,也就不會引來注意了。
    “要小心一些——”拜耳子爵向自
    己的管家交待。他知道管家理解他的意思,畢竟他跟海格勳爵的關係現在已是人盡皆知,倘若他這裏有動靜,有些特別敏銳的人很可能聯想到海格。
    打發走管家,拜耳子爵在屋子裏轉了一圈。
    剛才在那個強盜麵前,他裝出一副不怎麽滿意的樣子,但其實心裏早就興奮得要跳起來了!
    這種新寶石好嗎?當然好呀!說什麽不夠堅硬不夠透明?可是它的顏色夠好看呀!蜜黃色、金黃色、橙紅色、深紅色,甚至紅棕色,這都是貴族們喜歡的顏色。而且這種寶石的光澤十分特殊,打磨好了之後一定能熤熤生輝,絕對可以賣出好價錢!
    錢,他們現在就缺錢!
    海格的父親曾經是公爵,但那隻是因為他是先王的兒子才得封,並非世襲。在老公爵去世之後,封地被收回,吝嗇的新王隻給了海格一個勳爵的稱號,並把他召回了王都生活。
    大家都知道這是怎麽回事。王室子嗣稀少已經好幾代了,比如先王總共才有兩個兒子,而新王至今隻有一兒一女,而且身體都不太好。
    假如這兩位王子和公士不能繼承王位的話,論起繼承順序來,就輪到海格了。
    王位的誘惑擺在眼前,即使以新王那隻知道吃喝玩樂和祈禱的腦袋,也不能對海格的威脅視而不見。所以海格在王都的日子並不怎麽自由,至少他本人絕對沒有機會做什麽招兵買馬之類的事。
    不過,有拜耳子爵呢。
    晚風嶺是片小領地,而且在外人看來位置並不好——到處是山,附近就是向來桀驁的長雲領,中間還有一塊三不管地帶的生荒地,附近幾個領地流放出來的犯人都會往那裏集中,導致那個地方盜賊叢生。
    但是對拜耳子爵來說卻也有好處。生荒地有盜賊,意味著他隨時可以把一些事推到盜賊頭上去。旁邊是長雲領,意味著教會都不會關注這一片地方,王室也是同樣。而無人關注,意味著他能自由地做很多事。
    可惜有得便有失,晚風嶺這地方實在是窮,除了能有些野獸毛皮的收益之外,拜耳子爵簡直沒什麽能拿得出手的東西
    。就這樣子別說支持海格了,連他自己的享受都成問題。
    那隻好靠生荒地了。
    所以生荒地裏有兩個小型的強盜團都是拜耳子爵的人,他們專門打劫小商人,這種打劫是不會驚動太多的,小商人嘛,死就死了。
    另外就是,生荒地裏還有些藥草可以出賣。比如說,有一種開著藍色花朵的植物,迷失之地的人管它叫烏頭,這種植物製作的壯陽藥,在貴族當中就挺暢銷的。
    什麽你說這是女巫用的草藥?別胡說!貴族們都會偷偷購買的東西,怎麽可能跟女巫有關係!
    嗯,還有一種麻類,其葉子曬幹之後燃燒起來的煙霧可以令人心神愉快,甚至還能提高人的藝術鑒賞力和靈感呢,許多喜愛繪畫和音樂的貴族,甚至以此為生的畫匠、吟遊詩人、戲劇家也都會購買呢。
    當然,如果有女巫使用這些草藥,那必須馬上把她們送上火刑架,必定是想害人無疑了!但是貴族們自己販賣的,又怎麽算是魔藥呢?隻不過是為了大家都快活些罷了。
    但是賣這些東西畢竟是要偷偷摸摸的不痛快,而且還要防備被教會發現,哪比得上挖掘出一個寶石礦呢。有寶石礦在手,那金幣還不是像流水一樣滾進他的口袋?他們可以去買更好的盔甲和長劍,雇傭更多的傭兵,甚至可以招募更多的騎士!
    當然,首先要把寶石推銷出去,還有什麽機會比社交季更好呢?
    拜耳子爵在房間裏激動地轉了幾圈,又把管家叫了回來。他得用這些寶石好好做一套首飾,等到社交季讓他的妻子和女兒戴上,好好出出風頭。如此一來,還怕寶石賣不出去嗎?
    這個時候,兩撥人並不知道,他們將會在一處山穀的兩頭,同時開始勘探和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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