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年喜的過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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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a市的途中,秦朗和田甜心情都極為沉重,各自對著窗外,默默無言。
兩天的時間裏,他們差不多弄清了年喜失蹤的經過。起因是一個女人的死。女人叫蘭娟,是一個寡婦,當時有一個兩歲的兒子。年喜從第一眼看到蘭娟的時候就愛上了她,在她成了寡婦後更是頻繁出入她的家中,幫這幫那。蘭娟也漸漸愛上了忠厚老實的年喜,就連她年幼的兒子也把他當成了爸爸。但是,年喜的養父一直反對他們在一起,就因為蘭娟是個死了男人還帶個孩子的寡婦。因為這個原因,年喜和養父吵得幾乎決裂。
在年喜承受巨大壓力的同時,無數的流言蜚語將蘭娟逼得痛不欲生,連門都不敢出了,終日以淚洗麵。
年喜決定帶著蘭娟私奔,離開這個傷心地,到一個沒人認識他們的地方生活。而蘭娟並未等到那一天,她慘死在了一個大風呼嘯的雨夜。她被人當著兒子的麵輪奸致死,一絲不掛的屍體上遍布傷痕,一雙眼睛臨死還望著自己的兒子,眼角掛著難舍的淚痕。
年喜恨自己,恨自己生了那場病,不然蘭娟就不會死。他瘋了一般,天天堵在派出所要求警察抓凶手,但是警察的答複一直是沒線索,正在查,回去等。他住進了蘭娟的家裏,照顧著那個被嚇得有些不正常的孩子。又過了幾個月,殺害蘭娟的凶手依舊毫無音訊,年喜卻和那個孩子一起失蹤了。從此之後再無蹤跡。年喜的養父母兩年之後無奈地申請注銷了他的戶口。
秦朗覺得年喜不會無緣無故失蹤,他會不會像張明亮一樣鋌而走險,親自為所愛的女人報仇呢?報仇之後潛逃也合情合理。帶著這個疑問,他和田甜到了當地的派出所調查了梁武失蹤前後當地有無人員失蹤,有無刑事案件發生。派出所查詢的結果是沒有刑事案件發生,人員失蹤倒是有,是三個在鎮裏出名的混混,三人經常結伴在幾個村子裏尋釁滋事,老百姓往往都是躲著他們走。盡管也有人把他們告到過派出所,但因為罪名較輕,往往也隻是拘留幾天就放出去了。在年喜失蹤後,三個混混也突然消失了,其家人也報了案,但是派出所哪有那麽多精力去幫他們找人,象征地找了找就不了了之了。
秦朗又帶著田甜找到了那三個混混的父母,他們的說法竟然出奇的一致,就當他們已經死了,反正也這麽多年過去了,即便是找到了又能怎樣?當被問到三人失蹤前有什麽異常,三人的父母都表示根本不知道,因為他們很少回家,基本上天天在外麵亂跑,他們做父母的想見一麵比見縣長也容易不了多少。
秦朗看穿了幾位老人的心思,麵對他這個遠道而來的警察,他們擔心自己的兒子當年是因為犯了案子才失蹤的,也許現在正躲在哪裏好好過日子,如果自己說多了,說不定會給他們惹麻煩,所以還是少說為妙。
經過這一番調查,秦朗基本認定,那三個混混很可能已經被年喜殺了。至於屍體,崇山峻嶺之間,隨便埋在什麽地方,恐怕也難於尋覓了。也正是因為他作案隱秘,沒有留下任何痕跡,那三人才一直認為是失蹤而不是死亡。這很符合他反偵查能力很強的特點。但是這隻是他的推測,沒有確鑿證據向當地公安局提出調查的要求。所以他決定先跳過這件事,關注另一個關鍵點,那就是蘭娟的孩子在哪裏。
如果說身患絕症的年喜還會有什麽顧忌的,一定是那個孩子!如果有人以這個孩子的生命安全為要挾,年喜做出自殺的選擇就是可以理解了。但是當年那個孩子才兩歲多,隻有一個乳名叫狗仔。現在二十多年過去了,他已經變成了一個青年,肯定也不會再叫那個乳名。他也許在a市,也許在其他地方,尋找起來何其之難。而且,年喜頂替了梁武之後,十幾年生活在臨山村,從來沒人見過那個孩子,說明他根本沒和他生活在一起,這就讓查找難度更大了。
回到分局,秦朗從年喜養母那裏找來的年喜的胎發被加急檢測dna,結果證明假梁武就是年喜。
聽完了秦朗的報告,李局眉頭緊鎖,假梁武,也就說年喜的情況雖然查清楚了,但是想要找到那個孩子確實難度太大。於是他決定另尋途徑,尋找孩子是為了確定當年年喜的行動軌跡和社會關係,以揪出逼迫他自殺的人。既然現在孩子不好找,那隻能重啟9.5殺人案調查,通過深入調查案件,找出所有牽扯案件的相關人員,然後逐一梳理排查,以找出嫌疑人線索。
市局黨委研究後認為重啟9.5殺人案很必要,決定以城西分局刑警隊為主要偵辦力量,全力挖掘案件線索,務必查出當年操縱年喜殺死田軍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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