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2章 後悔有什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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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泰有點坐立不安。
他等了好一會兒,才看到兒子跟著一個中年女人進來。
那個女人走到慕晴麵前,恭敬地道:“大少奶奶,李銘來了。”
慕晴點點頭,示意婉姨可以出去了,她則溫和地對李銘說道:“李銘,你爸來看你了。”
“銘銘。”
李永泰看到兒子,略有點激動,起身走到兒子跟前就想摸一下兒子的頭,被李銘避開了,李銘往後退了好幾步,拉開距離。
“銘銘。”
兒子對他退避三舍的態度,讓李永泰有點難堪。
“大少奶奶,他不是我爸,我爸早就死了,他是個惡魔,要把我兩個姐姐賣掉的惡魔,不是我的爸爸!”
李銘怒視著父親,冷冷地對慕晴說道:“大少奶奶,他是冒充的,是那些人冒充的,目的是想把我兩個姐姐帶走,再賣掉,大家不要被他騙了,他根本就不是我爸。”
“我爸娶了後媽後,雖說對我們姐弟關心不夠,但不會狠心到把我兩個姐姐賣掉的,虎毒還不食兒呢,我爸難道連畜生都不如嗎?”
聽著兒子的指責,李永泰的臉羞得通紅。
“銘銘,爸,爸沒有說要把你兩個姐姐賣掉,你們是誤會爸爸了,你都說虎毒不食兒,爸爸難道連畜生都不如?爸承認以前因為生意太忙,對你們姐弟的關心不夠,你阿姨脾氣又差一點,老是罵你們,但爸還是很疼愛你們姐弟的。”
李永泰上前兩步,“銘銘,爸真的沒有要賣掉你兩個姐姐,爸怎麽可能把自己的女兒賣掉。”
李銘再次往後退,並且大聲叫喊著:“你別過來!”
“你別想騙我,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十二歲,馬上就上初中,我什麽都懂,我聽見了,親耳聽見的,你答應了他們,要把我姐姐賣到夜總會去,說能抵你欠下的一半債務。”
李銘是未成年,但他有十二歲了,由於打小就是跟著兩個姐姐一起生活,哪怕也還是個少爺,不過家裏都被後媽把持著,父親在家時,後媽對他態度就會好一點,父親不在家裏了,後媽總是找著借口打罵他。
故而,他比同齡孩子更懂事,更早熟。
“銘銘。”
“別叫我,我不想和你說話,我們也不會跟你回去的,你就死了這條心吧,債是你們欠下來的,你們自己還,你要是敢把我兩個姐姐賣了,我就報警,讓警察把你們都抓起來!”
李銘嘶吼著的時候,兩眼死死地瞪著李永泰。
要不是兩個人長得很像,都不會有人相信他們是父親,倒是像仇人。
李永泰被兒子這樣恨恨地瞪著,心下大驚。
他們是親生父子呀,兒子居然用憎恨的眼神瞪著他。
兒子恨他!
“李先生。”
慕晴淡淡地開口,“李先生,李銘說你不是他的爸爸……”
“大少奶奶,我是他爸爸,親生的,他是我親生的兒子,是我和前妻所生,大少奶奶要是不相信,我和他可以去做親子鑒定的。”
“他們真的是誤會我了,我是他們的親爸呀,我怎麽可能把我的兒女賣掉,銘銘,爸那是假意答應他們的,否則他們就要把爸打死了。”
李永泰極力地辯解,想哄住兒子。
“不管你們是誤會,還是事實,現在李銘是跟著兩個姐姐住在我豐宸山莊的,我就要負責他們的人身安全,請李先生回去吧。”
李永泰還想解釋,但見慕晴臉現不耐煩,他就不敢再說什麽。
隻得悻悻地道:“大少奶奶,打擾了。”
他又說著兒子:“銘銘,你跟你兩個姐姐說,有空常回家看看爸,就算爸有千錯萬錯,也還是你們的爸。”
李銘冷冷地道:“我兩個姐姐一回去看你,馬上就會被你賣掉,你有什麽好看的?”
李永泰:“……”
他是忽略兒女太久了嗎?
兒子什麽時候變成了這樣子?
記得李銘小時候很可愛的呀。
不管李永泰有多麽的不滿,在慕晴麵前也不敢發作,慕晴吩咐人送他出去。
送走李永泰後,慕晴安慰著李銘:“李銘,你不用怕,回去也跟你兩個姐姐說,安心工作,有我呢。”
李銘感激地道:“謝謝大少奶奶。”
慕晴歎口氣,攤上李永泰那樣的父母,李家姐弟也是可憐。
她喚來婉姨,讓婉姨把李銘送回李珂身邊,免得姐妹倆擔心。
卻說李永泰從豐宸山莊出來後,步行下山的,下山後,也是步行走出了老遠,扭頭看不到豐宸山莊後,他才掏出一台老爺機,這還是強哥為了聯係他,送給他使用的。
他以前用的那些手機,早就被他變賣換了錢過生活。
李永泰每每想起過去的富貴生活,就後悔不已。
他是怎麽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貌似,是從他和前妻離婚,娶了現任妻子後,在她的帶領下,學會了賭博。
賭博,十賭九輸的。
他奮鬥多年,因為賭博,落得今天這樣的下場。
或許,他當年離婚就是個錯誤。
現任妻子隻知道吃喝玩樂,不會做生意,卻又要插手管著公司的事情,還把她的娘家人都安插到公司可以撈油水的職位上。
如今,他破產,妻子也被強哥的人拉去夜總會賺錢還債了。
妻子的娘家人,馬上就切斷了往來,在他走投無路時,登門想借點錢,人家連門都不讓他進,還放狼狗出來,他要不是跑得快,能被兩條凶猛的狼狗咬死。
李永泰打電話給強哥。
強哥很快就接了他的電話。
“強哥,他們真的是在豐宸山莊。”
“你看到他們了嗎?能不能把他們帶出來?”
強哥就知道自己的猜測沒有錯。
李永泰歉意地道:“強哥,對不起,我沒用,我無法把他們帶出豐宸山莊,隻見到了我兒子,我兩個女兒沒見到,不過他們姐弟是在一起的,我大女兒現在是豐宸山莊的工人了。”
“君家大少奶奶說了,我女兒和她簽了合同,如果我要把女兒帶走,就要賠償一百倍的違約金,我現在口袋比臉還幹淨,哪有錢幫她們支付賠償金,隻得留她們在豐宸山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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