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怎麽讓二瓜重視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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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飯後,丁香特意把小金蟾叫到自己的房間,耳提麵命,叫她不要肖想她的兒子。
    小金蟾一開始不理解,她什麽時候肖想她的兒子了,臉上的表情那叫一個懵逼。
    後來,丁香總算能確定一件事,那就是小金蟾是真的不知道相公這個詞語的意思。
    沒辦法,丁香就隻能給她解釋。
    小金蟾聽懂了之後,也知道是自己鬧了一個大烏龍,即便自己臉皮再厚,也不好意思的紅了臉。
    “義母,你多慮了,我們仙人是不能談戀愛嫁人的,那會觸犯天條。”小金蟾一臉認真道。
    “你好像,還沒成仙。”丁香的言外之意,沒成仙還是挺危險的。
    沒聽說過一句話嗎,隻羨鴛鴦不羨仙。
    要不然,為啥民間會有那麽多仙妖戀,人與妖之戀的故事呢?
    “義母,你這話就有點打擊人了,不過很快了,我已經摸到飛升的門檻了。”這次經曆的雷劫是九重雷劫,距離飛升,其實就是一步路的事情。
    等到她養好身子,到時候再經曆一次九重雷劫,扛下來了,就能成功飛升了。
    “好了,也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丁香在確定了小金蟾對她兒子沒有企圖之後,也就放心了。
    隻不過她忘記了問一下她兒子,她大概是以為隻要搞定了小金蟾,就不會有事了。
    結果林三瓜在聽說了這件事之後,居然把它放在了心上。
    既然是娘親給他找的童養媳,那麽他自然要好好對待人家。
    小小年紀,已經在心裏打定主意,要把世間最好的東西,都給她。
    所有人都忙完之後,就是每晚的習字環節,這會兒外麵天色以暗,丁香點起了一排排蠟燭,把房間照的燈火通明。
    其實,丁香是不主張在晚上點著蠟燭學習的,因為這樣很傷眼睛。
    但是,現如今除了晚上,也擠不出其他的時間。
    況且在古代,多的是人夜半點著蠟燭讀書的文人。
    隻要,多點幾根蠟燭,讓亮光充滿整個房間,問題也不大的。
    隻不過,她的幾個孩子卻覺得,這樣點蠟燭太浪費了。
    要不是實在拗不過丁香,他們是絕對不會這麽浪費蠟燭的。
    所以大瓜他們在學習的時候,是一邊寫字,一邊心疼。
    也正是因為這份心疼,讓他們學習更加努力。
    這錢都花出去了,沒道理還不好好學習吧?
    要不然,他們都覺得對不起花出去的錢。
    這中間,隻有一個人對學寫字心不甘情不願。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此刻看著字,感覺頭大的林二瓜。
    雖然每天的任務比別人輕鬆了不少,隻要記兩三個,或者三四個字。
    但是對於他來說,這種任務程度,也是非常艱難的。
    特別是今晚上,其中一個的比劃還有一點多,他都寫了十幾遍了,愣是沒有學會。
    “不學了不學了。”林二瓜又開始耍賴了,一甩毛筆,“有時候我真是想不通,我一個種田的,幹嘛要認字?!”
    “娘,咱們村子裏的村民,也沒幾個認字的,我將來又不是要去考狀元,為什麽要認字啊!”
    丁香頭痛的看了二瓜一眼,這孩子,勤勞能幹,家裏家外的一把好手。
    但是遇到寫字,每天就跟要了他命似的。
    揉了揉額頭,對二兒子說道:“二瓜啊,這理由娘都不知道跟你說了多少遍了,為什麽你這孩子就是不能靜下心來呢?”
    “娘,我就是這性格,雖然你還是饒了我吧。”林二瓜臉上的表情那叫一個苦哈哈。
    丁香見他是真的不喜歡,也感覺到了,這家夥也已經忍耐到了極限。
    她這會兒要是再找不到能說服他的理由,這孩子八成就不會再習字了。
    丁香皺眉陷入了沉思,二瓜沒別的愛好,就是喜歡種田。
    那好,就從種田下手,就不怕他不會上鉤。
    想清楚這些之後,丁香故作深沉的說道:“你說你喜歡種田,但是你知不知道,其實種田也需要學問的,也需要會認字?”
    林二瓜一臉的不信,搖搖頭:“這話我倒還是頭一次聽到,看看咱們村的大叔大伯們,種了這麽多年的田,也沒見會寫字。”
    “種田也有種的好的,跟種的不好的,想要種的好,就要掌握一定的知識,然而知識從什麽地方來的,除了口口相傳的途徑,最好的途徑就是從書本上來的。”
    “二哥,這一點我讚同娘說的。”林三瓜聽到丁香說的這些話,眼睛就是一亮,連忙附和道。
    跟著,又開始搖頭晃腦的拽文:“有句話說的好,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千鍾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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