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年末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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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蘭德領主正文卷第一百八十一章年末總結露天的開采非常順利,李察調集了幾百個壯年奴隸,一天就能開采五百噸煤炭。

    將煤炭運輸到兵站堡、蘇菲亞堡、維克堡、鐵山堡等城堡卻比較難。

    李察隻能通過獨輪車翻山越嶺,幸好這幾座城堡距離煤礦最遠也就六七十公裏,還不算太遠。

    盡管這樣,運輸的費用也頗為可觀。

    因為開采煤炭門檻很低,為了防止私挖亂采,李察製定了嚴格的法律,凡是發現私挖亂采的,罰款十倍。

    如果沒有錢,就要簽訂契約,成為契約奴還錢。

    煤礦收入是領地財政收入的一部分,誰敢在這上麵挖牆腳,就是與李察為難。

    時間就這樣慢慢過去,進入了十二月。

    李察又一次將領地內官員召集起來,做年末總結。

    參加今年會議的,除了去年的參會人員外,還有芙羅拉與奧托兩位新人。

    芙羅拉負責領地的教育工作,擔任了河岸小學校長。

    奧托則是領地的法官,他身邊跟著幾個未成年學生,跟隨奧托學習法律,背誦法典,是奧托身邊的助理審判員。

    哈蘭德領地的法律大部分沿用了格蘭特王國法典。

    不過李察認為格蘭特王國法典很多法律指定的有問題,對國民管理的太寬、太嚴,執行的時候又是選擇性執法,根本沒有多少公平可言。

    國家是統治階級的工具,軍隊是統治階級的暴力機器,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

    李察在上中學的時候就知道了這一點。

    而奧托學習法律三十年,才逐漸摸清楚了法律背後的奧妙。

    因為治理領民比較寬和,奧托在審判的時候也表現得比較寬容一些,不會動不動因為小罪名照搬法典,處死犯錯的人員。

    奧拓審判的案件,除了殺人、傷害、搶劫、強奸這樣的惡性案件,會判處死刑外。

    一般的偷盜、鬥毆、毀壞財物等情節較輕的案件,都會選擇罰錢。

    如果沒有錢,就會被判處簽訂短期奴隸契約,直到還清賠償款。

    奧托負責管理法律,他的弟弟羅格被李察任命為領地民政官,負責管理領地大部分的民政工作。

    因為果酒賣的不錯,歸屬奧拉夫人管理的產業今年純利潤一千二百金幣,比去年增加了一些。

    雖然果酒釀造的時間也才三個多月,已經帶來了不少的利潤,加上白酒產業,今年的收入是一萬三千。

    紅糖種植園今年的產值已經突破五百金幣,銷售遠沒有飽和,還在快速發展,明年的產值將會突破八百金幣。

    磚窯、石灰窯、木材幹餾窯、焦炭燒製窯今年沒有多少訂單,領地也不對外銷售水泥、焦炭,今年勉強收支平衡,沒賺幾個錢。

    玻璃窯發展的不錯,不僅同羅門子爵控製的玻璃窯爭奪市場,還通過製造高端果酒開拓了新的市場,今年的純利潤已經有四百金幣了。

    隨著領地內燒玻璃的工藝技術不斷地進步,李察決定明年結束超額利潤,玻璃售價降低一半,繼續同羅門子爵爭奪市場,順便等夏天開設水果罐頭廠,製造新的商品,推動新的產業。

    即使剛剛生產出來的水果罐頭沒有銷路,李察也會通過軍購合同穩住訂單,支持這個新產業的發展。

    煤炭開采是領地今年新的產業,僅僅開采了三個月煤炭,產值就達到了六百金幣,隨著人口增多,自由民越來越有錢,這個產業會持續性發展。(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