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第二議,苛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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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點?”
    聖皇揮了揮手:“無妨,按你說的來。”
    說著,聖皇起身,身下的英雄塚消失,轉而出現的是之前的皇位。
    而他身上的服裝也一陣變化,變回了原本的常服。
    見狀,百官也才鬆了一口氣。
    而後開始交流起來。
    “雖是如此無品無階之官職,但又怎可以賤籍擔任?”
    “是啊!按我來說,其實林柯公子還小,還不懂事,還把握不住,不如讓我來。”
    “總不可能給他一個尊籍吧?非世家門閥或科舉之路,怎能得此尊籍?”
    “他雖能念詩,但是可還沒有考過童生試。”
    百官大臣交頭接耳,不管是不是林玄機的人,都在討論一個問題。
    禮不可廢!
    林柯雖然打破常理,做了那種特殊的官,這已經成了既定事實。
    既然定下來了,百官也不會觸怒聖皇,而是在考慮解決辦法。
    林柯要做官,就要有尊籍,最少也要是平籍才行。
    現在要解決的就是,定林柯為何籍的事情。
    “我認為應該是尊籍,儒。”齊天下率先開口:“林柯之才,爾等皆知。”
    齊天下作為兵部尚書,是天底下勢力最龐大的人之一。
    他的身後,不僅僅有自己的黨羽門生,更有那些軍隊之中的各種強者。
    各種將軍、元帥、統領等,全都在他麾下,可以說是位極人臣。
    他一開口,和林玄機一樣,有一種一槌定音的效果。
    除非,林玄機也開口。
    “平籍,雜。”林玄機經曆了那麽多,卻依舊古井無波,仿佛之前被英靈唾罵的不是他:“林柯所學駁雜,正好是這一雜籍。”
    一流相師二流匠,三流武者四流商,五流大夫六流兵,其餘諸家皆為雜。
    上三流,尊民。
    中六流,平民。
    下九流,賤民。
    齊天下認為,林柯應該做天底下最尊貴的儒籍人士。
    林玄機認為,林柯應該做普普通通的雜籍人士。
    於是乎,兩邊的頭頭都發話了,小弟們自然而然開始爭論。
    畢竟此時的聖皇不是“英雄塚·聖皇”,而是“普通形態·聖皇”。
    這種形態下的聖皇,是不會禁止他們互相交流的。
    “道籍和佛籍也不差。”道佛部尚書微笑開口:“林柯為道子、佛子,正好是二者皆可。”
    “兵籍也可,正好進了軍隊,和齊天下這個老東西一樣。”刑部尚書淡漠地開口。
    “儒籍吧。”
    “武者也可。”
    眾人交流,這一次互相之間火氣小了很多,或許是因為之前聖皇的舉措、英靈們的唾罵,讓他們少了幾分脾氣。
    然而,聖皇沒有理會他們。
    而是看了看太師:“太師,宣。”
    太師點點頭,麵對眾百官,開口道:“第二議,苛禮。”
    太師之話,讓眾百官沉默。
    就連林玄機和齊天下都一時之間失聲。
    “苛禮?!”
    “變禮製?!”
    原來,聖皇鋪墊那麽多,竟然是為了改禮製?!
    皇權和士大夫之間的最大權衡,就是禮!
    禮,是約束人的秩序。
    如果人人向往老莊之道,那天下將充滿了自私和破壞。
    你向往山林,占了一座山。
    他要飄飄欲仙,行走天下。
    然後人越來越多,越來越多。
    沒有人種地,大家吃什麽?
    沒有人蓋房子,大家住什麽?
    沒有人演戲,大家看什麽?
    孔子想要的是往前幾百年的周禮,老子想要的直接是往前幾千上萬年的原始社會。
    社會停滯發展,沒有新的,沒有新的科技,我搶到了東西就是我的,不存在約束和法律,你種出來的菜也是我的。
    我就是那樣極端的自由。
    這種,不切實際。
    但是,往前推幾百年,用法家治國?
    沒有人情味。
    有些小攤小販艱難求生,但是被各種法製裁。
    有些人沒有犯罪,但是做了喪盡天良之事,法律也無法製裁。
    這就是法。
    而孔子之禮,核心並非禮或法,而是仁。
    無仁之禮,是為苛禮也。
    荀子最後也發現了這一點,所以主張禮法的結合。
    製定詳細的法,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
    同時,人的行為還有禮的約束。
    約束,不是束縛、不是控製。
    一輛車翻了,其中的西瓜滾落下來,滾落到地上。
    道家告訴眾人,不用約束,想幹什麽幹什麽,自由一點。
    法家告訴眾人,如果法律規定了,就不能去動,但是如果法律有漏洞,或者存在灰色地帶,那就可以去把這些西瓜拿了。
    而法律,總歸是無法規定所有的。
    所以,禮便誕生了。
    禮,是人對自己的約束。
    是道德對自己的約束。
    遇到一車的西瓜滾落,你可以選擇不管不顧,你也可以選擇去幫忙,幫西瓜的主人,把西瓜撿起來還給西瓜的主人。
    地上掉了別人的錢包,你可以選擇“像山林裏的動物一樣,隨意一點,見到東西都覺得是自然的饋贈”,然後把錢包拿起來當自己的。
    也可以看看法律有沒有“禁止拿地上的錢包”這條法律,沒有的話就拿起來就走,如果被抓了,就說“我還以為這是別人丟了的不要的,我咋知道是別人掉的”。
    當然了,也可以用禮來約束自己。
    法律沒有禁止,但是我的道德禁止我做這種事情。
    我不會想拿就拿,也不會法無禁止即可為。
    這是禮在約束。
    在絕對自由和絕對束縛之間,我選擇了相對約束和相對自由。
    所以,擁有了仁的禮,才是諸子百家爭鳴過後的最優解。
    士大夫階級,也讚同這一點。
    這也是他們為官之道中經常實踐的一點。
    作為臣子,我可以老實本分,按照規矩踏踏實實做事。
    但是,有了禮的約束,我對自己的要求變高了,我想要殫精竭慮地為民做事。
    這就是禮的作用。
    士大夫他們,講求對等。
    皇帝自然可以淩駕一切,但是那種隨意打殺臣子的,士大夫自然也不用尊崇禮。
    這也是某種意義上的權利和義務。
    所以,聖皇此時說要改禮,等同於說,自己要改變天下人的心靈。
    比如,現在天下人覺得儒、道、佛尊貴。
    聖皇如果改“禮”,可能儒道佛就成了低劣。
    最關鍵的是,現在,聖皇稱這種“禮”為苛禮!(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