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又是一件離譜的強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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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也是一個刑事案件。
    當事人的父母是通過朋友介紹來找到他。
    當事人被以強奸罪的名義被判刑三年。
    而當事人的父母卻堅持自己的孩子沒有強奸別人,在當事人入獄後也是一直奔波著。
    當事人在獄中的表現良好,卻沒有得到任何的減刑,理由是他不認罪認罰。
    案子難就難在已經二審過了。
    絕大多數的案件,都是使用的二審終審製度。
    而所謂的再審,卻沒有幾個能夠成功的,它的成功率不足百分之九十…
    除非你的案件本身就特別的離譜。
    可問題是,一個離譜的案子被判刑了,當事人再審無罪,那麽一審和二審的法官又是怎麽回事呢?
    李晨認為他現在聽到的這個案件就比較離譜的。
    事情是這樣的:
    男子通過婚姻介紹所的相親結識了一名女性,兩人彼此也都有好感。
    也就是那麽一天,男子和相親的女子發生了關係。
    與之前訂婚對象有著相同的情節。
    對方也是沒有在自己被強奸後立刻選擇報警,而是在七天後報警去指控自己的相親對象。
    在此期間,那名相親對象還通過婚姻介紹所與男人溝通,索要四萬塊錢的賠償金。
    類似的情節,不同的也就也隻有兩人發生摩擦的地點…
    一個是在自己的婚房,另一個是在自己的車裏。
    在聽完這件事後,李晨的第一反應是:
    這人膽子挺肥啊,竟然在車裏開車,也不怕別人發現咯?
    李晨也認為男人是被“冤枉”的。
    畢竟,又有哪個男的會在自己的車裏去強奸別人呢?
    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則是對方報警的時間。
    一個被強奸的人,不在事後第一時間報警,而是通過自己的婚姻介紹所聯係對方,索要錢財?
    這是個什麽邏輯。
    最重要的事。
    這樣離譜的案子,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來,他們武協竟然把人給抓了,地檢署的人還把人給起訴了,審判院的法官們還把人給判了?
    他們到底在幹什麽?
    年底衝業績麽??
    還是說…
    他們真的有明確的證據,這位一直申冤的當事人就是個強奸犯,他這麽做隻是不想背負強奸的罪名?
    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
    畢竟強奸罪的罪名不同與其他類型的刑事犯罪,他會被其他的犯人瞧不起…
    當然了,具體的情況還要去當地才知道。
    不過李晨心中也是有了主意。
    如果這個案件真的沒有問題,那位叫冤的當事人就是強奸了他的相親對象,那他也覺不浪費自己的時間。
    如果這個案子有問題,執法機關並沒有足夠的證據去證明他的強奸事實,那他就得和有關部門去聊一聊。
    畢竟一審和二審都被判有罪的案件,且當事人已經服刑了兩年多的時間…
    這這種情況下,在想要去和當地的審判院聊這個案件顯然是行不通的…
    當事人的家是在北河省,李晨在接到委托後也是選擇立刻動身,並沒有過多的去耽誤時間。
    五月七號,李晨來到北河省,先是和對方的父母具體的去聊一會。
    當事人的父母年齡也就五十左右,看起來卻是要比同齡人蒼老的許多。
    這是李晨見到對方的第一印象。
    也許正如他們和自己說的那樣,他們一直在為自己兒子的事情拚命的奔波,卻沒有多大的效果。
    也是…
    再審製度本來就很難,普通人又沒有人情世故,怎麽可能會成功?
    通過聊天,李晨也是大概知道了當事人的為人。
    “那個婚姻介紹所是個什麽情況?”
    坐在委托人的家中,李晨開始詢問案件有關的細節。
    這個婚姻介紹所會不會有問題呢?
    “我們也找過婚姻介紹所,他們那邊……”
    廖俊光的父親談起了自己之前忙乎的結果。
    在兒子出事後,他也是第一時間去聯係給廖俊光介紹相親對象的的婚姻介紹所。
    畢竟,自己兒子的對象就是他們介紹的,那他們就應該對另一方知根知底才對。
    對方是個什麽樣的人,自己兒子到底是不是強奸了對方,在他們心中也是一個問號。
    雖然相信自己兒子的話,但他們更害怕的是,自己的兒子沒有管住自己的下半身…
    可麵對他們的詢問,婚姻介紹所的態度卻是異常的強硬。
    他們說自己的兒子就是強奸了對方,受害者在出事後也是第一時間找他們的麻煩,說他們介紹的到底是個什麽人,竟然會在車內強奸他。
    也正是因為擔心自己的婚姻介紹所的名聲毀在廖俊生的手上,他們才拚命的在中間調節。
    而經過他們的努力,另一方也是放緩了自己的態度,說隻要他們能給自己經濟補償她們就不追究自己被強奸的事了。
    也正因為這樣,他們才會去聯係廖俊生,詢問是不是有這個事,並說出了對方的要求。
    可廖俊生卻不願意任何的賠償,並堅持自己是無辜的。
    事情鬧到最後,他們也不願意在去管了…
    聽到這裏,李晨也是忍不住皺起眉頭。
    如果這個事情真的是這樣,那對方拖延報警時間的原因也就自然沒有問題了…
    因為有人在中間做和事佬,或許又保證了什麽,這才讓另一方消氣…
    “你們在這期間有沒有找律師?”
    李晨繼續詢問對方,而廖俊生的父親聞言也是歎了一口氣說道:“我們原本想找律師的,但廖俊生卻不讓我們找。
    他說自己本身就是清白的,如果武協的人非要抓他,那找律師也沒有什麽用。”
    “他開庭的時候也沒有律師辯護麽?”
    “審判院給安排了個免費的律師,全程都不說話。”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
    審判院的輪換律師,大多數都是走過場裝裝樣子,很少會有人真的去為當事人辯護。
    除非那個律師很較真,就像他一樣…
    “你這個事情呢,具體的情況不太好說。
    畢竟二審都沒有改判,一定是執法機關那邊有指控廖俊生強奸的的證據。
    當然了,如果廖俊生是真的沒有強奸他的對象,別人也不可能會把他當成犯罪分子給處理了。
    有好多事伱們都不太清楚,委托書等我明天去悔罪所裏見過你們的兒子再說。”
    李晨沒有第一時間敲定委托人。
    案件的具體情況他都不清楚,得再等一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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