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想吃?得幹活!

字數:7674   加入書籤

A+A-


    高明程在山裏弄柴火和獵野兔時,高嶽和林燁也各自拿著一個籃子,進山摘梨子和楊梅了。

    由於果樹不大,現在樹上掛著的梨子也不多了,摘完這一批,也就全部摘完了,想要再吃到這水汪汪的黃花梨,就得等到明年了。

    楊梅因為成熟的慢,樹上還掛著一些沒有完全成熟的楊梅,摘完這一批,過幾天,還能再摘一批。

    由於高明程教會了自己開車,林燁這次幫忙幹活,十分的積極熱情,烈日下,他快速的摘著果子,由於他長得比高嶽還高些,能輕鬆的摘到樹梢上的果子。

    “高嶽,明程可真利害,在城裏和村裏,他都有產業!這果園,現在果樹還小,但再等兩年,果園每年的收入,也就不少了。”林燁羨慕不已。

    都是同齡人,雖然他幾乎確定自己會有一個有前途的未來,但比起高明程,他還是差了很多。

    高嶽也挺感慨的,在村裏時,一個村那麽多的孩子,但就他們兄弟和高明程玩得最好,每次與村裏其他的小團夥打架時,也往往是他們贏。

    十年前,高家村到處都留下他們上山下水的頑皮身影。

    十年後,他哥哥高宏在部隊效力,他在警校學習,而高明程,卻已經擁有嬌妻幼子和偌大的產業了。

    羨慕肯定是羨慕的,但好兄弟有了好生活,他也挺開心的。

    高嶽得意的說道:“這算什麽?明程他在首都都買了一棟樓呢!”

    “什麽?真的嗎?首都啊……”林燁慕了,滿臉的向往之色,原來下海經商,真的這麽賺錢?

    林燁有些向往,但又告訴自己,等自己畢業後,就會進入好單位,隻要在單位工作幾年,單位就會給自己分房的!

    比起個體戶需要花錢買房,他就沒這個煩惱了!

    此時的林燁對房地產的認知,明顯不足。

    在他看來,隻要去單位工作,單位分房給他住,那麽不管分到的房子怎麽樣,是否真的屬於他,他根本不會多想。

    和林燁一樣,高嶽也從未想過下海經商。他和林燁的爸媽都是有單位的,而他們自己本身又是大學生,畢業後就會分配工作,等工作後,單位又會分配住房。

    所以,在他們的世界裏,大學時,學好本事,工作後,努力工作,其他的就不需要多想了。

    兩人一邊說著話,一邊動手幹活,不多時,就把這片梨樹林子都摘完了。

    相伴下山來到山腳下棚子那兒,先把梨子放下,歇息片刻,又拿起竹籃去了楊梅林。

    等摘完楊梅後,又去雞舍撿雞蛋。

    林燁上次來時,摘完水果後,隻覺得熱的厲害,也就對撿雞蛋不感興趣。但這次撿雞蛋時,他卻很有成就感。

    因為雙搶,陳大鬆在照顧雞舍上,也不如往日盡心盡責,因此他們一進雞舍,就看到每個雞窩裏都有不少的雞蛋,多的有七八個,少的也有四五個!

    撿雞蛋時,會有一種收獲感,這種收獲感,就會讓人感到十分愉悅。

    等他們把梨子、楊梅和雞蛋都搬回家裏後,就看到高明程已經弄好柴火,還帶回了好幾隻野兔!

    看到野兔,林燁的眼睛瞬間瞪大,綻放出好奇的光芒來,他問道:“明程,這野兔你是怎麽弄到的?拿獵槍打的嗎?我都沒有聽到槍聲!”

    不等高明程回答,高嶽先笑了,他指著野兔腦袋上的傷口,說道:“你看這傷口就知道是被刀子刺中的了!林燁,你是不知道,明程的身手很好,刀法也很準!”

    “明程,你給林燁展示一下唄!”高嶽慫恿道,其實他也想再看看。

    高明程笑了笑,也不多說什麽,小刀就在身邊,他隨手捏起小刀,看都沒看,隨意一扔,刀身瞬間沒入不遠處的一棵水桐樹中,隻餘刀柄在外。

    咄的一聲過後,天地間,仿佛都靜默了幾秒。

    “天啊!這也扔的太準了吧!古人的箭法能百步穿楊,那明程你也能嗎?”林燁興奮的雙眼發光,迫不及待的給高明程提升難度了。

    高明程聽了,倒也沒有拒絕,他說道:“我試試吧!”

    現代人的一步就是跨出一條腿,一般能跨出75厘米左右,那麽百步就是75米,這個距離似乎一般般,但每朝每代,對於步這個量詞的定義是不同的。

    有個成語叫做:不積跬步,無以至千裏。那麽什麽是跬步呢?抬腿往前走一步,叫做跬,左右腳各走一步,就叫做步。

    也就是說,古人的百步穿楊,實際距離是150米左右。

    隔著150米,還能夠射中一片柳葉,那的確算是神箭手了。

    高明程估摸著距離,然後指著百米之外的一棵樟樹,說道:“就那棵樹吧,你們看仔細了!”

    說著,他的身體肌肉緊繃,右手持刀,定睛看了片刻後,似在運勢,幾秒之後,他的手突然動了,小刀從他的手中投擲而出,朝著百米外飛射而去。

    因為速度過快,有尖銳的破空聲短促的響起。

    小刀飛射而出,在瞬間後便刺中了目標,一片樟樹葉子被刀身刺中,緊接著,這片樟樹葉子又被這股巨力從樹枝上扯落而下,帶著那把刀一並掉落在樹下。

    高嶽和林燁的眼神都不錯,遠遠地看到這一幕了,在腦子還沒有反應過來之前,他們的身體就已經迅速的朝百米外的樟樹跑去了。

    高明程沒動,他的眼睛露出一絲笑意,輕輕地扭動著脖頸和肩膀,似在放鬆肌肉。

    好久沒練了,但好在他之前勤加苦練過,再加上他一直維持著早起練拳的習慣,身體素質擺在這裏,肌肉都已經形成記憶了,當他想做什麽時,可以毫不費力的做到。

    很快,高嶽和林燁就跑到樟樹那兒,把小刀撿了回來。

    他們跑回來時,小刀還紮在那片樟葉上。

    翠綠的樟葉,看似平平無奇,但高嶽和林燁看它的目光,卻十分的火熱。

    林燁搶先說道:“明程,把這片樹葉送給我吧,我打算製成書簽!”

    這片葉子,可是有故事的葉子!

    製成書簽後,以後有人翻看到這片葉子了,那麽林燁還能給人講一講這個故事。

    至於別人信不信,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林燁信了。

    都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這次可是他自己親眼見到的,怎能不信?

    高明程一愣,但也答應了這個請求:“好啊。”

    得到應許後,林燁動手把樹葉小心的取出來,當做寶貝般放在手裏。

    高嶽頗為無語的翻了個白眼,其實他內心也很震動,但沒好意思做到這一步。

    高嶽看著地上的兔子,嘖嘖出聲,說道:“你有這手藝,也難怪不用拿槍打獵了!”

    感慨完,又問高明程這兔子是在這裏處理了,還是拿到縣裏去處理。

    高明程說道:“我獵野兔,主要是給家裏的狗吃的,就在這裏處理吧,現在的皮毛不好,所以打算燒開水燙毛。你們是幫我去摘菜摘西瓜呢,還是幫我燒水?”

    高嶽和林燁對視一眼,兩人剛從小富山回來,說實話有些累了,那西瓜雖然好吃,但一個有十多斤重!

    摘西瓜是樂趣,搬西瓜就是苦差事了。

    於是高嶽和林燁說留在家裏負責燒火燒水。

    高明程使喚他們也使喚的心安理得,既然分配好工作了,於是高明程就拿著一個大竹籃和一個蛇皮袋去地裏了。

    竹籃用來裝菜,蛇皮袋則用來裝西瓜。

    西瓜個頭大,用竹籃裝,裝不了幾個,拿蛇皮袋裝,一次性就能夠裝好幾個,然後往肩膀上一扛,就能輕鬆的扛回家了。

    這都是生活經驗,高明程別的沒有,生活經驗值很高!

    高嶽和林燁留在家裏也沒有閑著,燒火需要抱柴火到廚房去,燒水也需要去井裏提水,這些其實也都是體力活。

    但大家一起幹活,似乎也就不覺得那麽累了,尤其是親眼目睹過高明程神乎其乎的絕技後,林燁更是對高明程格外的崇拜了。

    當他們把一鍋熱水燒開後,高明程也把菜和西瓜摘了回來。

    比起前幾天,這次地裏有不少西瓜都熟了,於是裝了一袋還不夠,高明程又拿著蛇皮袋往地裏走去。

    一連摘了十幾個西瓜和二三十個香瓜。

    西瓜成熟後,就要及時摘了,不然老過頭了,那就沒法吃了。

    摘西瓜時,已經是下午四點多了,太陽曬在西瓜上,微微發燙,不過為了怕西瓜被曬壞了,西瓜上是覆蓋著一些稻草的。

    稻草能起到一定的隔熱作用。

    扛著一袋子西瓜回到自家院子裏,高明程拿出一個大西瓜放進盆裏,然後又迅速的提了兩桶冰涼的井水,將之泡上。

    忙活了大半天,早就口渴了,正好吃個瓜解渴。

    西瓜還要一會兒,但高明程已經洗了幾個香瓜,然後拿起就一口咬下去。

    香瓜的皮薄,不需要削皮,隻是瓜肉雖然甜美,但裏麵的種子汁水很多,容易吃的人一臉的汁水。

    高明程一口咬下去,就有種爆汁的感覺。

    三兩口吃了一個香瓜,高明程就招呼高嶽和林燁也來吃。

    高嶽和林燁在摘梨子和楊梅時,就順便吃了一些水果了,但聽到高明程的招呼,也一人拿起一個香瓜吃,高嶽吃著香瓜,眼角餘光卻看到地上有一個西瓜居然是壞的,在西瓜靠近土壤的位置,那裏有一個小洞了!

    看洞口的痕跡,就知道是被齲齒類小動物啃咬的,隻不過剛啃咬了一點,因此西瓜雖然壞了,但也沒有全部壞掉,並且看痕跡,還很新鮮。

    “明程,這個西瓜被什麽東西給吃了個洞了!”高嶽以為高明程沒有發現,忙指著那個小洞。

    齲齒類的小動物啃咬地裏瓜果時,往往是從靠近土壤的位置啃咬的,因此人從表麵看去,一下子是看不出來的,隻有在摘西瓜時,才會發現西瓜已經被咬壞了。

    一些咬的嚴重的,就剩一個西瓜皮了。

    高明程看了一眼,說道:“我知道,地裏還有一個西瓜被咬的更厲害,都已經爛掉了,我摘了後,就遠遠地丟了,這個瓜沒有壞的那麽嚴重,我打算等下給雞吃。”

    他們吃西瓜時,會剩下大量的瓜皮,到時候這些瓜皮和壞西瓜,就一起給雞吃,主打一個環保和不浪費。

    吃了香瓜解渴後,三人就準備處理野兔了。

    黑虎和精靈它們似乎早就知道這是自己的口糧,一步不離的守在旁邊,狗狗的眼睛裏,都似乎冒著渴望的光芒。

    在高嶽和林燁用熱水燙毛和拔毛時,高明程又拿來一些稻草和細柴,準備燒一堆火撩毛。

    兔毛很細,拔毛時,肯定沒法全部拔出幹淨,所以需要拿火撩毛,並且在撩毛的過程中,兔皮會變得緊致,還會散發出淡淡地肉香味。

    到撩毛這一步時,黑虎它們就顯得有些難耐了。

    倒也不是所有的兔子都撩毛,給黑虎它們吃的,收拾的差不多了,就被高明程開膛破肚再剁碎。

    內髒剛丟出去,就立即被黑虎一口叼住,迅速的把食物往肚子裏吞去,精靈也不甘示弱,搶了另外一塊兔肝。

    內髒喂完後,兔肉也剁碎了,就這麽堆在地上,任由五條狗食用。

    除了兔子,最初高明程練手時弄死的麻雀,也在拔毛後丟給狗吃了。

    高明程一共弄到九隻野兔,有大有小,小的全部喂給家裏的狗吃,大的四個野兔,就自己留下了。

    他給高嶽和林燁每人各送了一隻,自己留下兩隻,他家吃飯的人多,沒兩隻兔子,還不夠吃呢。

    林燁得了一隻野兔,又是高興,又是有些不好意思。

    高明程說道:“拿著吧,你們今天幫我幹了不少活了。”

    高嶽就自在多了,幫高明程幹活時,他是真幫,拿東西時,那也是真拿。

    不過他有個要求,高嶽說道:“明程,下次你去山裏弄兔子,帶我一起唄!”

    林燁眼睛一亮,忙說道:“也帶我一起!”

    高明程想了想,說道:“帶你們一起去也行,不過你們也得幫我幹活,下次回村時,估計要搖蜜了,你們兩個還沒有搖過蜂蜜吧?那行吧,我給你們增加一些人生閱曆吧!”

    想到上次搖蜜,自己這樣的身體素質,手都搖累了,高明程就覺得該找外援了。

    山裏的果子隨他們吃,山裏的野味也隨他們吃,但是得幹活!(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