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地方治安忽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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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花家中央是六部,在地方上的行政體製分為兩級,州和縣。同時在地方上的治安,設提刑司,這樣職責是十分明確的。
    對於地方上的盜賊,提刑司進行了區分,分為普通的盜賊和殺人的盜賊兩種。根據兩種類型的不同,在緝拿方麵擁有不同的力度,使案件能夠有針對性地解決。
    除了日常的治安之外,提刑司還需要打擊各種各樣的走私活動,甚至是鎮壓農民起義。
    在地方上除了提刑司在進行治安之外,還會有情報科等管理機構來對百姓進行安撫,往往都是由退伍軍人擔任,並不是地方上的特設機構。
    一般地方上遭受災害或者是邊境用兵的時候,都會派遣使者來安撫百姓。這也是減輕地方矛盾的一種方式,能保證即使有農民起義,也不會大規模的反朝廷。
    種花家的地方長官除了軍隊,掌握了一切,包括了治安。縣級的長官能夠穩定好社會秩序,同時還維護社會治安。
    對於盜賊等犯罪進行打擊,如果失職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縣級官員的治安任務就是打擊犯罪和審查刑獄案件。
    同時為了能夠有效地監督,地方上實行的是負責製。為了防止官吏在審判的時候舞弊,長官實行了連坐製度。
    在地方上的治安,除了打擊犯罪之外,還會運用教化。地方官員教化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這些教化在社會治安方麵,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同時地方官員,還會利用組織力量進行教化。比如說當地的白蓮教長老。白蓮教更能明白民間的疾苦,通過他們的威望更好的進行教化宣傳。
    官員對於犯罪的研究很透徹,從根源上來進行教化,從而預防犯罪。教化後,收到的是積極的社會效果。
    種花家不是以打擊犯罪為主,是預防犯罪為主。通過政治、經濟等多種渠道對於治安進行管理,使得治安管理出現了新特點。
    城門是治安的重要檢查區,這也是治安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對於城門口的治安,采取了很多方法。審查行人的證件,對物品進行檢查,這是審查有無盜賊和奸細。
    其次就是晚上的時候,關閉城門實行宵禁,保證城市的安全。戰爭頻繁時,這種審查會更加的嚴格,關卡之間有明確的規定,行人不得通行。隻有軍事上的緊急公務,關口才能夠通行。
    隨著商品經濟的快速發展,民間的服務行業逐漸地興起。無論是城市,還是鄉村都有旅店的存在。但是黑店並不少見,不少的黑店都是謀財害命。
    這種刑事案件時有發生,不少的強盜都要流竄各地。以旅館作為流竄歇息和尋找作案的目標,還會和店主共同謀財害命。
    由於酒店不斷發生犯罪活動,地方政府為了能夠強化治安開始加強預防和打擊犯罪。加強了酒店管理,不僅在店麵張貼法令,還會在酒店附近加強巡邏。
    西部城,十字坡!
    一酒店門前窗檻邊,坐著一個婦人,露出綠紗衫兒來,頭上黃烘烘的插著一頭釵環,鬢邊插著些花。
    下麵係一條鮮紅生絹裙,搽一臉胭脂鉛粉,敞開胸脯,露出桃紅紗主腰,上麵一色金鈕。
    眉橫殺氣,眼露凶光。臉上厚鋪著一層膩粉,遮掩頑皮,紅衫照映夜叉精。
    夜叉精孫二,與丈夫張大在大樹十字坡下開黑店。丈夫張大是挑著人肉饅頭外出售賣,而麻翻、宰殺過往客人,製作人肉食品的血腥工作則由她在家裏承擔。而且她幹得得心應手,足見她的歹毒。
    他們用蒙汗藥蒙翻過往行人殺死,將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江湖傳言說:“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裏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丟去填河。”張大還把朋友帶到作坊裏起看,隻見“壁上繃著幾張人皮,梁上吊著五七條人腿”,場麵讓人不寒而栗。
    明教的武大郎在其酒店中吃酒,她見武大郎包裹沉重。武大又為賺她,有意說些風話。她便在酒中下蒙汗藥,被武識破,將她打翻在地。恰張趕回,問知是武大郎,夫妻二人陪禮請罪,盛情款待,張還與武結拜為兄弟。
    俗話說:“家有家法,行有行規。”張大和孫二在十字坡開黑店,立下了一道“三等人不可壞他”的規矩,規定三種人不能殺,即雲遊僧道、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各處犯罪流配的人。
    為什麽不殺雲遊僧道呢?雲遊四方的和尚和道士,屬於出家人。和尚、道士的社會地位較高,人們普遍對和尚、道士比較尊重。官府會給和尚、道士發放度牒,以證明他們的身份。
    他們憑借度牒可以免除稅賦。在民間,和尚、道士雲遊四方化緣時,人們也會慷慨地施舍。殺死雲遊僧道,搞不好會讓張大、孫二吃不了兜著走。
    什麽不殺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這一類被蔑稱為“戲子”,位於社會最底層。受夠白眼,風餐露宿,才能掙一點辛苦錢。衝州撞府,逢場作戲,陪了多少小心得來的錢物。
    張大、孫二本身就來自於社會最底層,與“戲子”有同病相憐的命運。殺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搶劫他們的錢物,會讓他們在良心上過不去。
    此外,殺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有可能帶來一個不好的結果。那廝們你我相傳,去戲台上說得我等江湖上好漢不英雄。
    張大、孫二這類黑道人物,不怕死,卻怕江湖名聲不好。為什麽舍得花錢做好事,不就是為了在江湖上圖一個好的名聲?
    如果有人在民間唱戲時將張大、孫二編成戲劇,說他們不是好漢、英雄,豈不讓他們顏麵掃光,等於“社會性死亡”?
    為什麽不殺犯罪流配的人?這一點倒是好理解。張大此前種菜園子,就因為爭些小事,一時興起殺了僧人,還放一把火。
    後來,張大、孫二在十字坡開黑店,不知道劫殺了多少過往客商,幹了多少壞事。隻是,由於官府的不作為,他們才得以逍遙法外。
    他們與犯罪流配的人,是同一類人。在張大、孫二看來,中間多有好漢在裏頭,切不可壞他。言外之意就是:烏鴉站了黑豬上,大家誰也別說誰。
    盡管張大、孫二製定了“三等人不可壞他”的規矩,但在實際操作中,並沒有執行到位。特別是孫二,多次傷害雲遊僧道。
    第一次是麻了一個頭陀,張大回來得遲了,倒黴的頭陀已被孫二卸下四足,隻留下一個箍頭的鐵界尺、一領皂直裰、一張度牒、一件一百單八顆人頂骨做成的數珠、一件兩把雪花镔鐵打成的戒刀。
    後來,張大、孫二認識了武大郎,將頭陀的遺物送給他,將他打扮成一名假頭陀,躲避官府的通緝。
    第二次就是迷倒魯和尚一事。魯和尚雖然也是雲遊僧道,可孫二見他生得肥胖,沒有放過。而是在酒裏下了些蒙汗藥,扛入在作坊裏。
    不僅如此,孫二娘還違反了不殺各處犯罪流配的人的規矩,多次濫殺無辜。
    後來杜文煥派兵殺掉了武大郎和張大,孫二,一把火燒了十字坡酒店。
    種花家地方上雖然不斷地爆發農民起義,但是並沒有形成大規模的。一方麵是對於地方上的犯罪打擊力度大,另一方麵也是從教化製度上進行入手。
    這也是從根本上進行預防犯罪,這也是為什麽明教並沒有形成大規模農民起義的原因。同時地方上的治安,無論是城門的治安還是旅店的治安,都在這兩個地方製定了詳細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