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淘沙—淺評三國演義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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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篇-亂世英雄不同路
    改變曆史小人物7)陳琳、董昭
    1、何國舅謀誅宦豎一節。袁紹曰:“可召四方英雄之士,勒兵來京,盡誅閹豎。此時事急,不容太後不從。”
    何進曰:“此計大妙!”便發檄至各鎮,召赴京師。
    主簿陳琳曰:不可!俗雲:“掩目而捕燕雀,是自欺也。微物尚不可欺以得誌,況國家大事乎?今將軍仗皇威,掌兵要,龍驤虎步,高下在心。若欲誅宦官,如鼓洪爐燎毛發耳。但當速發雷霆,行權立斷,則天人順之。卻反外檄大臣,臨犯京闕,英雄聚會,各懷一心,所謂倒持幹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反生亂矣。”
    何進笑曰:“此懦夫之見也!”
    2、袁曹各起馬步三軍一節。袁紹便商議興兵,望黎陽進發。
    郭圖進曰:“以明公大義伐操,必須數操之惡,馳檄各郡,聲罪致討,然後名正言順。”
    紹從之,遂令書記陳琳草檄。陳琳素有才名,靈帝時為主簿,因諫何進不聽,複遭董卓之亂,避難冀州,紹用為記室。當下領命草檄,援筆立就。紹覽檄大喜。
    檄文傳至許都,時曹操方患頭風,臥病在床。左右將此檄傳進,操見之,毛骨悚然,出了一身冷汗,不覺頭風頓愈。
    顧謂曹洪曰:“此檄何人所作?”
    洪曰:“聞是陳琳之筆。”
    操笑曰:“有文事者,必須以武略濟之。陳琳文事雖佳,其如袁紹武略之不足何!”
    3、決漳河許攸獻計一節。隻見刀斧手擁一人至,操視之,乃陳琳也。
    操謂之曰:“汝前為本初作檄,但罪狀孤,可也。何乃辱及祖、父耶?”
    琳答曰:“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耳。”
    左右勸操殺之。操憐其才,乃赦之,命為從事。
    陳琳三國時的一介書生,諫何進不聽。投奔袁紹,作討操檄文,援筆立就,名震天下。辱曹操祖、父,此書生之氣,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矣。操憐其才,以為從事。唯才是舉,三分天下有其二,曹操是也。
    4、曹孟德移駕幸許一節。曹操聞天使至,請入相見。隻見那人眉清目秀,精神充足。
    操暗想曰:“今東都大荒,官僚軍民皆有饑色,此人何得獨肥?”
    因問之曰:“公尊顏充腴,以何調理至此?”
    對曰:“某無他法,隻食淡三十年矣。”
    又問曰:“君居何職?”
    對曰:今官封正議郎。姓董,名昭,字公仁。
    忽人報曰:“一隊軍往東而去,不知何人?”
    董昭曰:“此乃李傕舊將楊奉,無謀之輩,明公何足慮也。虎無爪,鳥無翼,不久當為明公所擒,無足介意。”
    操見昭言語投機,便問以朝廷大事。
    昭曰:“明公興義兵以除暴亂,入朝輔佐天子,此五霸之功也。但諸將人殊意異,未必服從。今若留此,恐有不便。惟移駕幸許都為上策。夫行非常之事,乃有非常之功,願將軍決計之。”
    操執昭手而笑曰:“此吾本誌也。”
    昭謝別,操執其手曰:“凡操有所圖,惟公教之。”昭稱謝而去。
    董昭朝廷一議郎,為曹操獻移駕幸許都建議,曹操曰:此吾本誌也。凡操有所圖,惟公教之。夫行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功。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董昭之初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