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有人拱火

字數:3974   加入書籤

A+A-


    剛從派出所出來的黃毛和光頭被警察叫住,然後上了警車。
    黃毛和光頭嚇得麵如土色。
    “警察大哥,我們再也不敢了,剛才已經寫過保證書了,保證以後不犯任何錯誤,我們認識了自己的錯誤,放我們回家吧,俺倆還沒有媳婦哩!”
    黃毛和光頭在狹窄的車廂裏就要下跪。
    “你們兩個老實一點,不是送你們去拘留所的,給你們做法醫鑒定。”一個警察說。
    “做法醫鑒定,鑒定什麽?”
    “鑒定一下你們身上的傷夠哪一級。”
    “鑒定以後讓我們回來嗎?”
    “你們願意回來就回來,不願意回來就住醫院。”
    黃毛和光頭將信將疑。
    吳曼充當黃毛和光頭的擔保人,在派出所裏填寫保證書。出來見兩人被拉上了警車,氣的回頭找徐大剛。
    徐大剛說:“吳主任,本來已經說好的事。縣紀委突然插手,案子交給縣局處理了。”
    “黃毛和光光頭他們兩個幹什麽去了?”
    “做法醫鑒定,要是輕微傷,林曉要治安拘留,輕傷以上刑事拘留。”
    “怎麽會是這樣?”
    真要拘留林曉,吳曼心裏舍不得。抗洪的時候,林曉救過她,她打心眼裏喜歡這個小子。趕緊來到街上,叫上一輛三輪車,往縣城裏追去。
    路上,吳曼給林曉打了一個電話:“林秘書,你趕緊躲起來吧!”
    林曉從派出所裏出來,在黨政辦裏坐,和穀雨張威等人在一起閑聊,快到下班時候了,張威等人又在想著組織酒局。
    “我躲起來幹嘛?”
    “剛才鎮裏來的那幾人是縣紀委的,你的案子已經轉到縣裏了,縣裏讓黃毛和光頭做法醫鑒定,要是輕傷治安拘留你。輕傷以上刑事拘留。”
    “胡扯,我哪裏都不躲!”林曉生氣的說。
    關了電話,張威問:“誰打來的電話?”
    “今天上午的事情縣紀委插手了,聽說要以故意傷害罪拘留我。”
    “什麽?這不是顛倒黑白嗎?縣紀委能這樣辦案?真要拘留你,我組織全鎮幹部上訪去,一級政府被人推了大門,差一點衝進辦公樓,猥褻鎮長,這樣的人不該打嗎?”張威氣呼呼的說。
    “林曉,我看你暫時躲一陣子,萬一把拘留了,就是以後給你平反,在裏麵的這些天不得受罪?萬一是輕傷,判刑了,要雙開的。”穀雨說。
    林曉點上煙,吳曼的話不是空穴來風,這件事背後有人拱火。
    幾個人罵罵咧咧。
    外麵又來了一輛警車。從車上下來幾個穿製服的警察。
    警察進了黨政辦:“林曉在不在?”一個警察問。
    “我就是。”
    “請跟我們走一趟。”
    “你們是幹什麽的?”
    一個警察掏出證件:“我們是東陵縣公安局的,有一件案子涉及到你,請配合我們接受訊問。”
    張威衝過來:“你們是東陵縣公安局的,來我們九嶺來抓人了?林曉是國家幹部,你來抓人,給我們領導打過招呼沒有?我們領導咋說?”
    “公安機關獨立辦案,我們按照法律程序進行,沒有必要請示你們的領導。”
    “你們辦什麽案,給我說,林曉剛到九嶺,啥事都不清楚,有事你們問我。”
    為首的一個警察說道:“我不管你在鎮裏什麽職務,幹擾辦案是要服法律責任的,我想你不會不懂。”
    林曉趕緊推開張威:“張主任,沒事,我和他們去一趟,事情說清就回來了,幾位警察同誌,走吧!”
    林曉上了警車,警車剛一出大門,就拉響了警笛。
    幾個人麵麵相覷,張威突然說道:“今天上午的事,他媽的邪乎,走,咱們去找書記鎮長去。”
    上樓,敲鄭勝利的門,無人回應,通訊員說鄭勝利午休一會兒就走了。
    幾人來到苗慧的辦公室。
    剛才徐大剛給苗慧打了電話,說上訪的事情調解處理了,黃毛和光頭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保證以後不再鬧事。林曉傷人的事情不再追究。
    這是一個勉強能夠接受的結果,林曉如果沒有打人,苗慧一定會將這件事調查到底。既然群眾情緒平穩了,穩定壓倒一切,這件事暫時告一段落。
    見張威等人怒氣衝衝的進來,苗慧問道:“張主任,你們幾個有事?”
    “有事?”
    “說。”
    “要是有人再公然侮辱你,我們鎮裏幹部是該管還是不該管?”
    “什麽意思?”
    “林曉剛才被縣公安局的幾個人抓走了。”
    “為什麽?”
    “上午的事,因為救你的事。”
    “不可能,剛才徐大剛已經給我匯報了,暫時安撫了群眾情緒,過後鎮裏調查六馬村的救災款發放情況。”
    “苗鎮長,那是派出所的意見。這件事有人捅到了縣紀委,縣紀委在牽頭處理這件事。不信你問問。”
    苗慧打了幾個電話,麵色凝重的說:“你們幾個下去吧,我知道了。”
    “苗鎮長,真的讓林曉住進去。你要是不管,我們幾個要組織鎮裏幹部全部罷工了,要是還不能公正處理,我們也去集體上訪,我們要是上訪可不光是往縣裏市裏。”
    苗慧一拍桌子:“張威,你是老黨員,老資格了,敢說出來這樣的話?你們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不管什麽結果,不準宣傳,不準鼓動幹部挑事,明天正常上班,那個敢胡來,我苗慧絕對不饒。我這就去縣裏問問情況。”
    ······
    夜幕降臨,一輛警察沙沙的行駛在通往拘留所的路上。
    車門打開,兩個警察押著林曉從車上下來。
    辦理的關押手續以後,林曉交出手機,鑰匙,不多的現金,解下腰帶,去掉皮鞋上的金屬標誌。在拘留通知書上簽了字。
    “我有一個請求,拘留通知書不要寄到我的家裏。寄到單位就行了。”林曉知道辦案程序,人被拘留以後,要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或者單位。
    父母年邁,唯一令他們驕傲的兒子被拘留,他們接受不了。
    “好,我們答應你,不通知家屬。”辦案警察說。
    “謝謝。”林曉一絲苦笑。